《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应急 救援行动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应对各 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应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 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1.4
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2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应急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 大(II级)、较大(川级)和一般(IV级)四级。2.1 特别重大事件(I级)(1) 一次事件出现30人以上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 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国家在医疗应急救援行动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区、县(市)且人员伤亡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3)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
3、大突发公共事件。2.2 重大事件(II级)(1) 一次事件出现10人以上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跨区、县(市)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3)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应急救援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3 较大事件(川级)(1) 一次事件出现3人以上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应急救援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2.4 一般事件(IV级)(1) 一次事件出现3人以下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应急救
4、援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体系由救援领导机构、救援专家组、救援执行机构 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在同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所在地突发公 共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1.1 救援领导机构1.1.1 市救援领导小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市应急指挥机构或市应急总指挥部的要求,成立 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 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经信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5、杭州警备区、武警杭州市 支队、市红十字会、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杭州铁路办事处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市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在市应急指挥机构或市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领导全市各级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 医疗应急救援行动。1.1.2 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 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主要职责是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传达上级精神,执行市救援领导小组指令,组 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
6、救治工作,发布有关信息。1.1.3 区、县(市)救援领导小组各区、县(市)参照市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方式,成立区、县(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 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县(市)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 应急救援行动,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指定相应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1.2 救援专家组市卫生健康委和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专家组,负 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1.3 救援执行机构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执行机构由各类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
7、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在市救援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其中, 各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治 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 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1.4 现场救援指挥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需要,设立现场医疗应急救援指挥部, 由现场最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的救援行动。4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4.1.1
8、I级响应(1) I级响应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应急救援行动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突发公共事 件专项应急预案。其他符合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特别重大事件(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 I级响应行动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 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组织医疗救援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 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救援执行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救 治措施;根据需要及时派出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支援各区、县(市)的医疗应急救援 行动
9、;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及时救治、转送伤病员,实施疫病现场控 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应急救援行 动情况。市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展开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领导和指挥救援专家组、 救援机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医疗应急救援行动。事件发生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市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 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向省卫生健康委请求支援。4.1.2 II级响应(1) II级响应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应急救援行动II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10、应急预案或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 项应急预案。其他符合医疗应急救援行动重大事件(I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 II级响应行动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 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的 对策和措施,供决策参考;指挥和协调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救治措施; 根据需要及时派出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采取支援行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 救治、转送伤病员,实施疫病现场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 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情况。按相关
11、规定,医疗应急救援机构在各成员单位的密 切配合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事件发生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市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 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4.1.3 川级响应(1)川级响应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川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区、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 案。其他符合医疗应急救援行动较大事件(川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 III级响应行动区、县(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 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区、县(市)突发公共事
12、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 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救治伤病员, 实施疫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救援领导小组 报告有关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医疗应急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对事件发生地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进行 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及时向本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4.1.4 IV级响应(1) IV级响应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应急救援行动IV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区、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 案。其他符合医疗应急救援行动
13、一般事件(IV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 IV级响应行动区、县(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 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区、县(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医疗应急救援机构 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现场救治行动,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 时向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市救援领导小组在必要时组织专家对事发地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技术指导。4.2 现场救援及指挥医疗应急救援机构在本预案启动后,应迅速组织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并根 据现场情况全力
14、开展伤病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等行动。在实施医疗应急救援的行动过 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响应级别和事发地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实际需要,设置 现场医疗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事发现场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医 疗应急救援行动紧张有序进行。本级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或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 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 置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的沟通和协调。4.2.1 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
15、,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 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绿、 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卡片),扣系 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4.2.2 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时,或者在伤病员病情允许情况下,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 作:(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 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救援指挥部汇总。(3)在转
16、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 诊、拒收伤病员。4.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 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4.4 信息报告和发布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医疗 应急
17、救援行动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 要及时向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力争30 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和承担医疗应急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每日向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的信息发布工 作。4.5 应急响应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
18、政府或同级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 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5保障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机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体 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 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应 急救援行动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5.1 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与信息网络,实现医疗卫生健康机 构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相
19、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5.2 急救机构全市应根据保障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健全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不断完 善急救网络。各区、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建立急救机构。5.3 医疗应急专业救治基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杭州市中医院分别作为我市的创伤、烧伤、中毒和核辐射、心理、航空应急专业救治基地,要进 一步加强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各区、县(市)依托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相应应急医疗救治 专业科室。5.4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建市和区、县(市)两级综合性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应 急救
20、援专业队伍,如创伤、烧伤、中毒、心理、航空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 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应急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政府批准。5.5 物资储备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医疗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防护用 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市经信局按照浙江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结合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医药储备 需求,组织实施市级医药储备。5.6 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负贲指导各区、县(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落实相关资金,并督促相关部 门做好经费的绩效管理工作。对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
21、亡,属地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对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 构支付医疗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对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 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 用给予补助。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5.7 交通运输保障各级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杭州
22、铁路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应 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开设应急救援绿 色通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市公安局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5.8 其他保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费应急处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相关文书处理、 领导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会议会务和相关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普及科普、防护知识和危机心理干预,协调新闻报道及对外新 闻发布;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管控失实舆论,引导媒体严谨、 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反映处置情况
23、;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救援 工作中的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救援力量和队伍调度职责,组织协调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队伍, 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以及特定群 体、特定疾病的医药费豁免制度。市红十字会负责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 红十字志愿者参与现场自救和互救,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并根据突 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市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
24、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 道主义援助。杭州警备区负责协调驻杭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医疗技术力量和装备、器 材,参与和支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武警杭州市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配合公安机 关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管控工作。6公众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红十字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护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 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媒体应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 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应急救护救援知识的
25、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 卫生员和红十字救护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护网络,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7附则7.1 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褒 扬和激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7.2 预案制定与修订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区、县(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 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修订和补充。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找法网20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