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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新材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编号:HR-AH-0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实保证安全生产,特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一、安委会构成安委会主任:总经理:高希会安委会副主任:张强 安委会成员:财务部部长:孙广成 安全主管:宋远昌 仓储与工程维修主管:单 DS车间主任:吴小峰 电仪主管:邢春 质检主管:甄美静综合办主任:张强 技术主管:王克华 强设备主管:边纯涛DU车间主任:吴小峰 采购主管:刘国栋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办公室主任:安环主管:宋远昌公司职能部门发生人员变动,安委会构成人员随之调整,新任职务
2、人员替代 原职务人员。三、安委会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与上级 指示,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应急预案。2、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3、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4、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 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重大隐患问题的整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 的重大问题。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1、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并由安环主管具体负责。安环主管负责 进行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全教
3、育再培训I,负责组织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的培训取证。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人员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及专项安全教 育。3、各专业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培训并负责组织本专业及业务范围内资格证书 的培训取证。4、有关科室及车间将培训人员及要求报综合办,综合办主任综合协调组织各类 安全培训及取证工作。三、管理内容与方法1、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1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范围:除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上岗人员以外的公司员工、新入厂员工。培训形式:课堂讲授法、读书指导法、观看安全教育、事故案例光盘、笔试考核等。 培训程序: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综合办主任组织,负责进行厂规厂纪教育,培训 时间
4、不得少于8学时,安环主管负责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各自考核并建立教育培训档 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法律、法规。(2)公司职业卫生状况及职业卫生防护措施。(3)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7)观看国家、省、市、县安监部门安全教育、事故案例光盘。(8)公司历史上及有关事故案例等。1.2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部
5、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生产部负责 人50元。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与处罚。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者整 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5、由安全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领导干部带班要求每周带班一次,带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做好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号:HR-AH-0301、目的与内容:1.1、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 防止与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
6、改及奖励办法。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职责:3.1、 公司要紧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 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 患。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科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负要紧领导责任。各车间班组长对所辖 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负 责,任何单位与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生产部、公司领导报告。3.3、 生产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
7、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 告奖励资金的汇总与发放等。3. 4、公司安委会下属各专业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 排查并监控治理。3.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与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3.6、 技术主管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负责。4、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下列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与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通常事故隐患
8、、重大事故隐患。4. 2. 1通常事故隐患是指危害与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 2. 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与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者局部停产停业,并通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5、工作程序5.1、组织机构5. 1. 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 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要紧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 理工作。5. 1.2各车间、科室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5.2、 隐患的排查与报告2. 1隐患排查按照“谁
9、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科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 全检查制度中规定的时间、内容与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 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5. 2. 2隐患报告5.2.2. 1发现隐患通常使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者技术主 管,各部门、车间报生产部,生产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5. 2. 2. 2报告形式5. 2. 2. 2.1报告通常使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使用口头报告。5. 2. 2. 2. 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 报告人姓名、报告同意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晰,一式二份,一份交生产部
10、,一份 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2. 2. 2. 3公司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与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 应同时报告生产部进行登记备案。5.3、 隐患的整改与验收3.1各车间、科室发现或者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车间、科室隐患 排查领导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 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 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隐患 的种类移交给有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同时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 跟踪监控。5. 3. 2关于重大
11、事故隐患,由生产部提交公司,由公司要紧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 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 施,防止事故发生。生产部应进行监控。5.4、 档案建立生产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5、 奖惩5. 5. 1报告隐患的数量与质量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根据。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500元的奖励,奖励使 用现金兑现,由生产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5. 5. 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者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 部门与有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2、5. 5. 4对发现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 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5. 5. 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 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 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5. 5.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者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 报总经理处理。6、附则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附隐患报告登记表隐患报告登记表单位:序号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 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 签字报告接收 人签字报告 时间整改情况主管:制表: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生产部,一份部门留底备
13、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编号:HR-AH-031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99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11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13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14五、职业病防护设施保护检修制度115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6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19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21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22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124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4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2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
14、规、政策与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 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 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与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与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类危害,职 业病危害因素包含: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类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与在过程中产 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
15、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 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与病理状O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与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含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监护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组 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与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
16、的落实 与使用。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与档案。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 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奉献的进行夸奖、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 者进行批判教育与处罚。6、定期检查公司与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 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 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与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10.
17、各层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第三章职责第五条管理职责总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落实各级职业 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习惯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 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与落实情况,主动听取 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与正 当要求。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 究与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
18、实各项防 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 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 理。7、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综合办主任职责1、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2、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 重大隐患与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
19、效 实施;3、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4、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5、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与离岗时体检,对职业 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7、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8、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 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9、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杳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者
20、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10、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部门职责:1、安全环保主管职责(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安全环保主管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 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 疾病防治操纵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与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 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各生产车间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 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落实整改。2、研发中心的职责编制企业生产工
21、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 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与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设备主管职责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保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4、车间主任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 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配备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向主管部门反映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与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 生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与正当要求。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防范措施。根据“三
22、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亲自参加车间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 肃处理。对本车间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5、技术主管职业健康职责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 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技术主管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制订与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与 修改紧急事故预案。每月务必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3、。负责对新职工与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务必坚持证上岗。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 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班组长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核。6、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认真执行与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 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 安全作业。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
24、好班前职业 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与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与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 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操纵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新工人(包含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与职业 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6)支持、同意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 贯彻落实。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教育培训范围:新入车间员工(新入厂、新转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
25、岗职工。教育培训形式:课堂讲授法、读书指导法、笔试考核。教育培训程序: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考核由车间主任组织,由安全员进行教育,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2)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3)车间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与伤亡事故。(4)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5)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与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6)车间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护。(7)预防事故与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8)车间易燃易爆危化品理化性质、分布情况及防火防爆重点部位。(9)车间要紧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配置。(10)有关事故案例
26、。(11)其他需培训的内容。1.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范围:新入班组员工(新入厂、新转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实操演练法、读书指导法、案例研讨法、笔试考核教育培训程序: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很多于24学时。安全教育内容:(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岗位安全设施配置、保护保养及应用,个人防护器具配置、保护保养及使 用方法等。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班组工伤及其 他事故的调查处理。7、从业人员职
27、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与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 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正确使用、保管各类防护用品、器具与防护设施;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 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环主管 与公司领导报告。8、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为生产部,负有下列责任:承担我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 到有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
28、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 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组织人员做好提供从业人员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有关工作;(6)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操纵、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 工作;负责职业健康其他有关工作。9、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与标准。汇总与 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组织
29、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组织与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立即报 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与档案,负责记录、存档、申报等工作。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种类第六条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生产现场,原料、成品的搬运使用,均可产生有害粉 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呼吸道疾病。2、DS车间使用的原料马来酸酎、甲醇、
30、氢气、甲醇钠、硫酸的危害。3、DU车间使用的丙烯睛、甲醇、液氨、氢气、甲苯的危害。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味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长 期吸入可导致电气焊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5、生产性噪声危害:工作中使用的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等一些动力机械都 能够产生较强的噪声,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第五章防治方针第七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车间、部 门应当为劳动者制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与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与条件,并采取有效措 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六章措施第八条防护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各车间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车间的职
31、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 相应的防治措施。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工作现场在进行原料、成品搬运等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 戴防尘口罩,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对原料储罐与设备管道加强监测检修,防治跑、冒、滴、漏,并派专人进行巡 视。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操纵,并有针对性的急 救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熟悉其危害, 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工作中采取 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
32、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工作前要检查作业 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携带对应的报警 器材。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或者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 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操纵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 境中操作时,务必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者防毒口罩。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耳塞,并减少噪声作 业的时间。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单位 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第九条职业安全检查措施1、公司除进行经常检查外,每年应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综合检查
33、,检查包含 综合检查、专业检查与季节性检查,检查能够结合进行。2、开展职业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与具体计划,以达到检查效 果。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始终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 边改进,同时及时地总结与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整改解决 的问题,应制定出整改计划。第七章附则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操纵与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 其有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应当为员工制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与要求的工作
34、环境与条件,并 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二、公司综合办主任与公司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 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与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 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三、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 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办主任应向员工如 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 合同。四、公司生产部门应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
35、关职业病防 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应当按 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 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 后果、预防与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存在或者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 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 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 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六、如实告知员工
36、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 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综合办主任应如实、无偿 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七、公司生产部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与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八、公司安全环保主管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与在岗定期培训与 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操纵技能。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2 .定
37、义存在或者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 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要紧内容是:1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者强度;4 .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与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5 .各车间存在职业病危害源或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通常在24小时内上报 公司生产部,若险情或者事故重大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车间主任与公司生产部。6 .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
38、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 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7 .公司申报后,因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及其有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8 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或者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本公司生产部申报其工艺 流程与技术,并提供使用有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9 发生危害源泄露或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各车间务必在最段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向生产部汇报情况。说明情况发生的通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与经济缺失情况。10 .公司应
39、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加强与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与防范技能, 预防、操纵与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强化我公司在职业卫生 防治方面 已经取得的成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 保护意识,促进人企合一、与谐进展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职工,与在本公司 从事有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三
40、、职责与权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与所需经费并监督 实施,由公司安全环保主管负责培训工作具体实施。四、培训内容包含:公司各岗位有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 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保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 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含: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与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谡。3、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与救援组织与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41、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五、培训形式:获得有关职业技能与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又 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安全环保主管应当及时 做好统计考核工作。1、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安全环保主管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技能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 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2.、按照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与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 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作业 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务必掌握的技能与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
42、培训。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护检修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 护设施与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与卫生要求,以操纵或者者消除 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下列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操纵或者 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使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 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与设备。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下列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
43、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 境的部位,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第三条、凡在公司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的单位 或者者个人(下列统称“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定。第四条、公司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与安 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与鉴定。未经检测或者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与卫生要 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与卫生要求对公司防护设 施检测、评价与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在检测过程中应履行法定职责,不得弄虚作 假。检
44、测报告除具备基本内容外,还应当有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与检测结论。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与防护效果检查制度。第七条、公司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类技术参数等);(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与鉴定资料;(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四)使用、检查与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第八条、公司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5、保证防护 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 危害因素操纵的效果。第九条、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 求等有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第十条、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 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 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 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第十一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职业病防治法,减少职业危害,确保职工
46、不受 危害因素影响,加强对职工的个人防护,保障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与原则发放范围(1) 从事有烧、烫伤或者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2) 从事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3) 从事高温作业的操作者。(4) 从事高空作业的操作者。(5) 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6) 从事有噪声伤害作业者。(7) 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1、 发放原则(1) 按照不一致工种、不一致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 严格执行国家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与提高标准。(3)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让、转卖。二、 发放使用标准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国家与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1、 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劳动防护用品,不一致工种不一致标准,不一致条件不一致规定,不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