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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 师 招 聘 考 试 题 库 教 育 法 必 看 考 点 最 新 版(二)1、单 选 题 _是 调 整 教 育 关 系 的 行 为 规 范 的 总 称。A:宪 法 B:教 师 法 C:教 育 政 策 D:教 育 法 参 考 答 案:D本 题 解 释:【出 题 思 路】本 题 考 查 考 生 对 教 育 法 的 地 位 与 意 义 的 理 解。【参 考 答 案】D【名 师 点 睛】教 育 法 是 教 育 法 律 法 规 的 总 法,是 调 整 教 育 关 系 的 行 为 规 范 的 总 称。2、简 答 题 教 育 法 中 规 定 受 教 育 者 应 当 履 行 哪 些 义 务?参 考 答 案:
2、【答 案 要 点】(1)遵 守 法 律、法 规;(2)遵 守 学 生 行 为 规 范,尊 敬 师 长,养 成 良 好 的 思 想 品 德 和 行 为 习 惯;(3)努 力 学 习,完 成 规 定 的 学 习 任 务;(4)遵 守 所 在 学 校 或 者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的 管 理 制 度。3、单 选 题 对 于 在 学 校 有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的 未 成 年 人,可 以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其 送 到()继 续 接 受 教 育。A:特 殊 学 校 B:专 门 学 校 C:职 业 学 校 D:技 术 学 校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解 析:未 成
3、 年 人 保 护 法 第 二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规 定:”对 于 在 学 校 接 受 教 育 的 有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的 未 成 年 学 生,学 校 和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应 当 互 相 配 合 加 以 管 教;无 力 管 教 或 者 管 教 无 效 的,可 以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其 送 专 门 学 校 继 续 接 受 教 育。”故 选 4、单 选 题 教 育 法 律 关 系 中 两 个 最 重 要 的 主 体 是 A:教 育 部 门 和 下 属 学 校 B:教 育 机 构 和 非 教 育 机 构 C:教 师 和 学 生 D:教 育 领 导 和 教 师
4、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解 析:教 师 和 学 生 是 教 育 法 律 关 系 中 两 个 最 重 要 的 主 体,师 生 之 间 必 须 是 平 等、民 主 的 法 律 主 体 关 系。故 选 C o5、单 选 题 幼 儿 园 的 品 德 教 育 以 情 感 教 育 和 培 养 良 好 的()为 主,注 重 潜 移 默 化 的 影 响,并 贯 穿 于 幼 儿 生 活 及 各 项 活 动 之 中。_A:生 活 习 惯 B:学 习 习 惯 C:卫 生 习 惯 D:行 为 习 惯 参 考 答 案:D本 题 解 释:【答 案】D。解 析: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第 二
5、十 六 条:幼 儿 园 的 品 德 教 育 应 以 情 感 教 育 和 培 养 良 好 的 行 为 习 惯 为 主,注 重 潜 移 默 化 的 影 响,并 贯 穿 于 幼 儿 生 活 以 及 各 项 活 动 之 中。故 选 D o6、单 选 题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提 出 到()普 及 学 前 一 年 教 育,基 本 普 及 学 前 两 年 教 育,有 条 件 的 地 区 普 及 学 前 三 年 教 育。_A:2015 年 B:2020 年 C:2025 年 D:2030 年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解 析:纲 要 第 二 部 分 第
6、三 章 中 明 确 提 出“普 及 学 前 教 育”,指 出 到 2 0 2 0年,全 面 普 及 学 前 一 年 教 育,基 本 普 及 学 前 两 年 教 育,有 条 件 的 地 区 普 及 学 前 三 年 教 育。重 视 0 3 岁 婴 幼 儿 教 育。同 时 把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纳 人 城 镇、新 农 村 建 设 规 划,要 求 建 立 政 府 主 导、社 会 参 与、公 办 民 办 并 举 的 办 园 体 制。家 境 经 济 困 难 的 幼 儿,入 园 甚 至 可 以 得 到 财 政 补 助。提 高 农 村 学 前 教 育 普 及 程 度,着 力 保 证 留 守 儿 童 人
7、园。故 选 B o7、单 选 题 欲 取 得 小 学 教 师 资 格,应 具 备 的 学 历 要 求 是 _A:幼 儿 师 范 学 校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B:中 等 师 范 学 校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C:高 等 师 范 专 科 学 校 或 者 其 他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D:高 等 师 范 院 校 本 科 或 者 其 他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解 析:教 师 法 第 十 一 条 规 定:取 得 小 学 教 师 资 格,应 当 具 备 中 等 师 范 学 校 毕 业
8、 及 其 以 上 学 历。故 选 Bo8、单 选 题 学 校()聘 用 曾 经 因 故 意 犯 罪 被 依 法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 人 担 任 工 作 人 员。一 A:可 以 B:不 得 C:特 别 情 况 可 以 D:经 批 准 可 以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 解 析:义 务 教 育 法 第 二 十 四 条 规 定,学 校 不 得 聘 用 曾 经 因 故 意 犯 罪 被 依 法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或 者 其 他 不 适 合 从 事 义 务 教 育 工 作 的 人 担 任 工 作 人 员。故 选 B。9、简 答 题 1.设 立 学 校 及 其 他 教
9、育 机 构,必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条 件 有 哪 些?参 考 答 案:【答 案 要 点】(1)有 组 织 机 构 和 章 程;(2)有 合 格 的 教 师;(3)有 符 合 规 定 标 准 的 教 学 场 所 及 设 施、设 备 等;()4有 必 备 的 办 学 资 金 和 稳 定 的 经 费 来 源。10、多 选 题 我 国 的 高 等 教 育 由 _ 管 理。A:国 务 院 B:省 人 民 政 府 C: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D: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参 考 答 案:ABCD本 题 解 释:【出 题 思 路】本 题 考 查 教 育 管 理 制 度。【参 考 答 案】ABCD
10、【名 师 点 睛】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第 十 四 条 规 定,国 务 院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分 级 管 理、分 工 负 责 的 原 则,领 导 和 管 理 教 育 工 作。中 等 及 中 等 以 下 教 育 在 国 务 院 领 导 下,由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管 理。高 等 教 育 由 国 务 院 和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管 理。11、单 选 题 的 颁 布 和 实 施,标 志 着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社 会 主 义 教 育 法 律 体 系 的 基 本 框 架 的 形 成,标 志 着 我 国 走 上 了 依 法
11、治 教 的 轨 道。A: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B: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D: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o12、单 选 题 义 务 教 育 可 以 分 为 _ 和 初 级 中 等 教 育 两 个 阶 段。A:初 等 教 育 B:小 学 教 育 C:学 前 教 育 D:高 等 教 育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13、单 选 题 教 师 应 当 尊 重 学 生 的 人 格,不 得 歧 视 学 生,不 得 对 学 生 实 施()的
12、 行 为,不 得 侵 犯 学 生 合 法 权 益。_A:体 罚 B:变 相 体 罚 C:体 罚、变 相 体 罚 D:体 罚、变 相 体 罚 或 者 其 他 侮 辱 人 格 尊 严 参 考 答 案:D本 题 解 释:【答 案】D。解 析:教 育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教 师 应 当 尊 重 学 生 的 人 格,不 得 对 学 生 实 施 任 何 体 罚、变 相 体 罚 或 者 其 他 侮 辱 人 格 尊 严 的 行 为 都 不 应 当 在 学 校 范 围 内 发 生。故 选 Do14、单 选 题 下 列 行 为 中,属 于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规 定 的 未 成 年 人
13、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的 有 A:旷 课,夜 不 归 宿 B:打 架 斗 殴,辱 骂 他 人 C:多 次 拦 截 殴 打 他 人 或 者 强 行 索 要 他 人 财 物 D:携 带 管 制 刀 具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 o 解 析: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第 三 十 四 条 规 定,未 成 年 人 不 得 有 下 列“严 重 不 良 行 为”是 指 下 列 严 重 危 害 社 会,尚 不 够 刑 事 处 罚 的 违 法 行 为:纠 集 他 人 结 伙 滋 事,扰 乱 治 安;携 带 管 制 刀 具,屡 教 不 改;多 次 拦 截 殴 打 他 人 或 者
14、 强 行 索 要 他 人 财 物;传 播 淫 秽 的 读 物 或 者 音 像 制 品 等;进 行 淫 乱 或 者 八 色 情、卖 淫 活 动;多 次 偷 窃;参 与 赌 博,屡 教 不 改;吸 食、注 射 毒 品;其 他 严 重 危 害 社 会 的 行 为。故 选 Co15、填 空 题 国 家 在 受 教 育 者 中 进 行 民 族 团 结 的 教 育。参 考 答 案:爱 国 主 义 集 体 主 义 社 会 主 义 的 教 育,进 行 理 想、道 德、纪 律、法 制、国 防 和 16、单 选 题 进 城 务 工 的 张 某 夫 妇 超 计 划 生 育 一 女 孩,今 年 已 满 六 岁,由 于
15、 没 有 准 生 证,他 们 临 时 住 所 附 近 的 一 所 小 学 及 当 地 教 育 局 拒 绝 接 受 该 孩 子 入 学。学 校 和 教 育 局 的 行 为 违 背 了 _。A: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B: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D: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划 生 育 法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出 题 思 路】本 题 考 查 义 务 教 育 的 贯 彻 实 施 问 题。【参 考 答 案】B【名 师 点 睛】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16、父 母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监 护 人 在 非 户 籍 所 在 地 工 作 或 者 居 住 的 适 龄 儿 童、少 年,在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监 护 人 工 作 或 者 居 住 地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的,当 地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为 其 提 供 平 等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的 条 件。17、填 空 题 各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的 教 师 培 训 工 作,使 教 师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业 务 水 平 达 到 _规 定 的 要 求。参 考 答 案:义 务 教 育 法 18、单 选 题 我 国
17、 的()中 明 确 规 定“幼 儿 园 应 主 动 与 幼 儿 家 庭 配 合,共 同 担 负 教 育 幼 儿 的 任 务”,这 是 科 学 的、符 合 世 界 幼 儿 教 育 发 展 趋 势 的 决 策。A:幼 儿 园 教 育 纲 要 B:幼 儿 园 工 作 暂 行 管 理 条 例 C: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D:幼 儿 园 暂 行 教 学 纲 要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解 析: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第 四 十 八 条:幼 儿 园 应 主 动 与 幼 儿 家 庭 配 合,帮 助 家 长 创 设 良 好 的 家 庭 教 育 环 境,向 家 长 宣 传 科 学
18、 保 育、教 育 幼 儿 的 知 识,共 同 担 负 教 育 幼 儿 的 任 务。故 选 C o19、单 选 题 王 某 担 任 某 县 高 二 英 语 教 师 期 间 通 过 了 硕 士 研 究 生 人 学 考 试,学 校 以 王 某 服 务 期 未 满,学 校 英 语 教 师 不 足 为 由 不 予 批 准 王 某 在 职 学 习。王 某 欲 以 剥 夺 其 参 加 进 修 权 利 为 由 提 出 申 诉,受 理 申 诉 的 机 构 应 当 是 _A:当 地 其 教 育 局 B:当 地 县 人 民 政 府 C:地 市 教 育 局 D:省 教 育 厅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19、案】A。解 析:王 某 应 向 当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申 诉。故 选 A.2 0、单 选 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中,国 家 鼓 励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地 区、民 族 地 区 缺 乏 教 师 的 学 校 任 教,其 身 份 是 _A:志 愿 者 B:头 习 者 C:兼 职 者 D:见 习 者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出 题 思 路】本 题 考 查 义 务 教 育 的 教 师 聘 任 管 理 制 度。【参 考 答 案】A【名 师 点 睛】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第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20、国 务 院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鼓 励 和 支 持 城 市 学 校 教 师 和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地 区、民 族 地 区 从 事 义 务 教 育 工 作。国 家 鼓 励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以 志 愿 者 的 方 式 到 农 村 地 区、民 族 地 区 缺 乏 教 师 的 学 校 任 教。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依 法 认 定 其 教 师 资 格,其 任 教 时 间 计 入 工 龄。21、单 选 题 幼 儿 园 应 建 立()、病 儿 隔 离 制 度,认 真 做 好 计 划 免 疫 和 疾 病 防 治 工 作。.A:卫 生
21、消 毒 制 度 B:安 全 制 度 C:保 健 制 度 D:安 全 保 健 制 度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解 析: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第 三 章 第 十 五 条 规 定,幼 儿 园 应 建 立 卫 生 消 毒 制 度,病 儿 隔 离 制 度,认 真 做 好 计 划 免 疫 和 疾 病 防 治 工 作。故 选 Ao22、简 答 题 教 育 法 中 规 定 受 教 育 者 享 有 的 权 利 有 哪 些?参 考 答 案:【答 案 要 点】(1)参 加 教 育 教 学 计 划 安 排 的 各 种 活 动,使 用 教 育 教 学 设 施、设 备、图 书 资 料;(2)
22、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获 得 奖 学 金、贷 学 金、助 学 金;(3)在 学 业 成 绩 和 品 行 上 获 得 公 正 评 价,完 成 规 定 的 学 业 后 获 得 相 应 的 学 业 证 书、学 位 证 书;(4)对 学 校 给 予 的 处 分 不 服 向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申 诉,对 学 校、教 师 侵 犯 其 人 身 权、财 产 权 等 合 法 权 益,提 出 申 诉 或 者 依 法 提 起 诉 讼;(5)法 律、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23、单 选 题 县 级 以 上()根 据 需 要,为 具 有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规 定 的 严 重
23、 不 良 行 为 的 适 龄 少 年 设 置 专 门 的 学 校 实 施 义 务 教 育。_A:教 育 行 政 部 门 B:地 方 人 民 政 府 C: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D:公 安 部 门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 解 析: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需 要,为 具 有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规 定 的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的 适 龄 少 年 设 置 专 门 的 学 校 实 施 义 务 教 育。故 选 Bo24、单 选 题 适 龄 儿 童、少 年 因 身 体 状 况 需 要 延 缓 入 学 或 者 休
24、 学 的,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监 护 人 应 当 提 出 申 请,由 当 地()批 准。_A:学 校 B:市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者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C:乡 镇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D:市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者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解 析:适 龄 儿 童、少 年 因 身 体 状 况 需 要 延 缓 人 学 或 者 休 学 的,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监 护 人 应 当 提 出 申 请,由 当 地 乡
25、 镇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故 选 Co2 5、单 选 题“学 校 下 学 年 生 源 锐 减,教 师 严 重 超 编,不 愿 意 上 早 晚 自 修 和 补 课 的 同 志 可 以 去 其 他 学 校 另 谋 高 就!”这 种 说 法 违 反 了 A:学 校 管 理 条 例 B:教 师 法 C:义 务 教 育 法 D: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解 析:教 师 法 第 七 条:教 师 享 有 按 时 获 取 工 资 报 酬,享 受 国 家 规 定 的 福 利 待 遇 以 及 寒 暑 假
26、 期 带 薪 休 假 的 权 利。2 6、单 选 题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中 所 称 的 未 成 年 人 是 指 A:未 满 1 8周 岁 的 公 民 B:未 满 1 6周 岁 的 公 民 C:年 满 1 4周 岁 不 满 1 6周 岁 的 公 民 D:未 满 1 4周 岁 的 公 民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第 二 条 规 定,本 法 所 称 未 成 年 人 是 指 未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公 民。故 选 A o2 7、单 选 题 是 国 家 统 一 实 施 的 所
27、 有 适 龄 儿 童、少 年 必 须 接 受 的 教 育,是 国 家 必 须 予 以 保 障 的 公 益 性 事 业。A:义 务 教 育 B:中 等 教 育 C:职 业 教 育 D:高 等 教 育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 o2 8、单 选 题 新 课 程 改 革 整 体 设 计 九 年 一 贯 的 义 务 教 育 课 程,在 小 学 阶 段.A:以 综 合 课 程 为 主 B:以 分 科 课 程 为 主 C:分 科 课 程 与 综 合 课 程 相 结 合 D:分 科 课 程 为 主,综 合 课 程 为 辅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29、单 选 题
28、 我 国 义 务 教 育 经 费 来 源 的 主 渠 道 是。A:国 家 财 政 拨 款 B:城 乡 教 育 费 附 加 C:社 会 集 资 款 D:教 育 专 项 资 金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出 题 思 路】本 题 考 查 义 务 教 育 的 经 费 来 源。【参 考 答 案】A【名 师 点 睛】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第 四 十 二 条 规 定,国 家 将 义 务 教 育 全 面 纳 入 财 政 保 障 范 围,义 务 教 育 经 费 由 国 务 院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依 照 本 法 规 定 予 以 保 障。国 务 院 和 地 方
29、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将 义 务 教 育 经 费 纳 入 财 政 预 算,按 照 教 职 工 编 制 标 准、工 资 标 准 和 学 校 建 设 标 准、学 生 人 均 公 用 经 费 标 准 等,及 时 足 额 拨 付 义 务 教 育 经 费,确 保 学 校 的 正 常 运 转 和 校 舍 安 全,确 保 教 职 工 工 资 按 照 规 定 发 放。30、单 选 题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总 则 第 一 条 规 定,为 了 保 障 适 龄 儿 童、青 少 年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的 权 利,保 证 义 务 教 育 的 实 施,提 高 全 民 族 素 质,根 据
30、 一 制 定 本 法。A: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B: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D: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31、单 选 题 根 据 教 育 法,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_,A:汉 语 言 文 字 为 学 校 及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的 基 本 教 学 语 言 文 字 B:少 数 民 族 学 生 为 主 的
31、学 校 及 其 他 教 育 机 构,有 推 广 使 用 普 通 话 的 责 任 和 义 务,应 严 格 使 用 普 通 话 进 行 教 学 C:学 校 及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进 行 教 学,应 当 推 广 使 用 全 国 通 用 的 普 通 话 和 规 范 字 D:少 数 民 族 学 生 为 主 的 学 校 及 其 他 教 育 机 构,可 以 使 用 本 民 族 或 者 当 地 民 族 通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进 行 教 学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出 题 思 路】本 题 考 查 考 生 对 教 育 的 语 言 使 用 问 题 的 理 解。【参 考 答 案】B【名 师 点
32、 睛】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第 十 二 条 规 定,汉 语 言 文 字 为 学 校 及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的 基 本 教 学 语 言 文 字。少 数 民 族 学 生 为 主 的 学 校 及 其 他 教 育 机 构,可 以 使 用 本 民 族 或 者 当 地 民 族 通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进 行 教 学。学 校 及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进 行 教 学,应 当 推 广 使 用 全 国 通 用 的 普 通 话 和 规 范 字。32、简 答 题 1 5.义 务 教 育 法 实 施 细 则 在 适 龄 儿 童、少 年 需 免 学、缓 学 的 办 理 程 序 上 是 如
33、何 规 定 的?参 考 答 案:【参 考 答 案】(1)适 龄 儿 童、少 年 需 免 学、缓 学 的,由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提 出 申 请,经 县 级 以 上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乡 级 人 民 政 府 批 准。(2)因 身 体 原 因 申 请 免 学、缓 学 的,应 当 附 具 县 级 以 上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指 定 的 医 疗 机 构 的 证 明。(3)缓 学 期 满 仍 不 能 就 学 的,应 当 重 新 提 出 缓 学 申 请。33、单 选 题 某 乡 镇 小 学 学 生 王 某 因 病 需 休 学 一 年,其 父 母 应 向()提 出 申
34、请。_A:所 在 学 校 B:市 教 育 局 C:当 地 乡 镇 政 府 或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D:县 级 或 市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解 析:见 义 务 教 育 法 第 二 章 第 十 一 条。适 龄 儿 童、少 年 因 身 体 状 况 需 要 延 缓 入 学 或 者 休 学 的,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监 护 人 应 当 提 出 申 请,由 当 地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34、单 选 题 收 留 夜 不 归 宿
35、的 未 成 年 人 的,应 当 征 得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的 同 意,或 者 在()内 及 时 通 知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所 在 学 校 或 者 及 时 向 公 安 机 关 报 告。_A:12小 时 B:18小 时 C:24小 时 D:36小 时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解 析: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第 十 六 条:中 小 学 生 旷 课 的,学 校 应 当 及 时 与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取 得 联 系。未 成 年 人 擅 自 外 出 夜 不 归 宿 的,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36、人、其 所 在 的 寄 宿 制 学 校 应 当 及 时 查 找,或 者 向 公 安 机 关 请 求 帮 助。收 留 夜 不 归 宿 的 未 成 年 人 的,应 当 征 得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的 同 意,或 者 在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及 时 通 知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所 在 学 校 或 者 及 时 向 公 安 机 关 报 告。故 选 Co35、单 选 题 我 国 教 育 法 规 定:“学 校 及 其 它 教 育 机 构 具 备 法 人 条 件 的,白 _取 得 法 人 资 格。”A:批 准 登 记 或 登 记 注 册 之 日 起 B:批 准 登
37、记 之 日 起 C:登 记 注 册 之 日 起 D:办 理 执 照 之 日 起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o36、单 选 题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规 定:被 撤 销 教 师 资 格 的,自 撤 销 之 日 起()不 得 重 新 申 请 认 定 教 师 资 格。_A:三 年 内B:五 年 内 C:七 年 内 D:十 年 内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解 析:根 据 1 9 9 5年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第 十 九 条 规 定:被 撤 销 教 师 资 格 的,自 撤 销 之 日 起 5 年 内 不 得 重 新 申 请 认
38、定 教 师 资 格。故 选 B o3 7、单 选 题 以 下 行 为 属 于 侵 犯 教 师 权 利 的 是 A:学 校 不 容 许 未 完 成 教 学 任 务 的 教 师 参 与 进 修 B:某 教 师 的 奖 金 因 教 学 事 故 而 遭 扣 减 C:教 师 因 简 单 粗 暴 的 管 理 方 式 侮 辱 学 生 人 格,遭 到 学 校 行 政 处 罚 D:校 长 不 容 许 与 自 己 意 见 不 一 致 的 老 师 参 与 决 策 会 议 参 考 答 案:D本 题 解 释:【答 案】D。解 析:教 师 具 有 民 主 管 理 权,学 校 不 得 无 故 干 涉 教 师 的 民 主 管
39、 理 权 力;A 选 项,教 师 在 完 成 教 学 任 务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申 请 教 师 进 修;B 选 项,教 师 奖 金 不 应 被 无 故 克 扣,教 学 事 故 是 影 响 教 师 奖 金 的 合 理 因 素;C 选 项,教 师 不 得 以 侮 辱 学 生 人 格 的 方 式 进 行 教 育 教 学 管 理。38、单 选 题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_ 是 国 家 对 人 民 的 义 务 是 学.对 家 庭 的 义 务 是 家 长 对 国 家 和 社 会 的 义 务 是 公 民 应 尽 的 一 项 基 本 义 务 A:B:C:D:参 考 答 案:D本 题 解 释:【答 案】
40、D o39、简 答 题 义 务 教 育 法 实 施 细 则 在 中 央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设 置 的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费 用 方 面 的 规 定 有 哪 些?参 考 答 案:【参 考 答 案】(1)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设 置 的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的 事 业 费 和 基 本 建 设 投 资,由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筹 措。(2)用 于 义 务 教 育 的 财 政 拨 款 的 增 长 比 例,应 当 高 于 财 政 经 常 性 收 人 的 增 长 比 例,并 使 其 按 在 校 学 生 人 数 平 均 的 教 育 费 用 逐
41、 步 增 长。(3)社 会 力 量 举 办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的 事 业 费 和 基 本 建 设 投 资,由 办 学 单 位 或 者 经 国 家 批 准 的 私 人 办 学 者 负 责 筹 措。(4)中 央 和 地 方 财 政 视 具 体 情 况,对 经 济 困 难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聚 居 地 区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给 予 适 当 补 助。(5)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鼓 励 各 种 社 会 力 量 以 及 个 人 自 愿 捐 资 助 学。4 0、单 选 题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的 规 定,对 违 法
42、犯 罪 的 未 成 年 人 坚 持()的 原 则。A:教 育 为 主、惩 罚 为 辅 B:惩 罚 为 主、教 育 为 辅 C:教 育 与 惩 罚 并 重 D:开 除 学 籍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规 定:对 违 法 犯 罪 的 未 成 年 人,实 行 教 育、感 化、挽 救 的 方 针,坚 持 教 育 为 主、惩 罚 为 辅 的 原 则。故 选 A o4 1、单 选 题 学 校 违 反 国 家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的,由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所 收 费
43、 用。_A:责 令 退 还 B:双 倍 退 还 C:没 收 D:追 缴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解 析: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第 五 十 六 条 规 定,学 校 违 反 国 家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的,由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责 令 退 还 所 收 费 用;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处 分。故 选 A o42、单 选 题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规 定 的 义 务 教 育 学 制 是 _确 定 的。A:国 务 院 教 育 主
44、 管 部 门 B:国 务 院 财 政 部 门 C:当 地 教 育 部 门 D:县 级 教 育 部 门 参 考 答 案:A本 题 解 释:【答 案】A。43、简 答 题 简 述 义 务 教 育 法 规 定 的“实 施 义 务 教 育 不 收 学 费、杂 费”的 意 义。参 考 答 案:【参 考 答 案】这 款 规 定 标 志 着 我 国 实 行 免 费 义 务 教 育 的 时 代 已 经 来 临。“免 费”成 为 新 义 务 教 育 法 最 大 的 一 个 亮 点。推 行 免 费 义 务 教 育 是 坚 持 发 展 成 果 由 人 民 共 享 的 重 要 举 措,目 的 是 保 证 所 有 适
45、龄 儿 童、少 年 都 能 上 得 起 学,不 会 因 贫 辍 学,使 义 务 教 育 更 加 名 副 其 实 44、单 选 题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有 受 教 育 的 A:权 利 B:义 务c:权 利 和 义 务 D:权 力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 o解 析:宪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规 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有 受 教 育 的 权 利 和 义 务。故 选 C4 5、单 选 题 根 据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的 规 定,学 校 对 学 生 进 行 的 保 护 措 施 不 包 括 A:社 会 生 活 指 导 B:心 理 健 康
46、辅 导 C:青 春 期 教 育 D:就 业 指 导 参 考 答 案:D本 题 解 释:【答 案】D o解 析: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第 十 九 条 规 定:学 校 应 当 根 据 未 成 年 学 生 身 心 发 展 的 特 点,对 他 们 进 行 社 会 生 活 指 导、心 理 健 康 辅 导 和 青 春 期 教 育。故 选 D o4 6、单 选 题 我 国 教 师 的 培 养 主 要 是 通 过 _进 行 的。A:自 学 互 学 B:专 业 考 试 C:教 师 教 育 D:行 政 管 理 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 o4 7、简 答 题 1 9.义 务 教 育 法
47、实 施 细 则 对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的 设 置 有 什 么 要 求?参 考 答 案:【参 考 答 案】(1)实 施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的 设 置,由 设 区 的 市 级 或 者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统 筹 规 划,合 理 布 局。(2)小 学 的 设 置 应 当 有 利 于 适 龄 儿 童、少 年 就 近 入 学。寄 宿 制 小 学 设 置 可 适 当 集 中。(3)普 通 初 级 中 学 和 初 级 中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的 设 置,应 当 根 据 人 口 分 布 状 况 和 地 理 条 件 相 对 集 中。(4)盲 童 学 校(班)的 设 置,由 省 级
48、 或 者 设 区 的 市 级 人 民 政 府 统 筹 安 排,聋 哑 学 校(班)和 弱 智 儿 童 辅 读 学 校(班)的 设 置,由 设 区 的 市 级 或 者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统 筹 安 排。4 8、单 选 题 我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规 定,学 校 应 当 根 据 未 成 年 学 生 身 心 发 展 的 特 点,对 他 们 进 行 社 会 生 活 指 导、()和 青 春 期 教 育。A:职 业 辅 导 B:安 全 辅 导 C:心 理 健 康 辅 导 D:特 长 辅 导参 考 答 案:C本 题 解 释:【答 案】C。解 析: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第 十 九 条
49、规 定,学 校 应 当 根 据 未 成 年 学 生 身 心 发 展 的 特 点,对 他 们 进 行 社 会 生 活 指 导、心 理 健 康 辅 导 和 青 春 期 教 育。故 选 Co49、单 选 题 幼 儿 园 应 和()密 切 联 系,互 相 配 合,注 意 两 个 阶 段 教 育 的 相 互 衔 接。.A:家 长 B:学 校 C:社 区 D:小 学 参 考 答 案:D本 题 解 释:【答 案】D o 解 析: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第 二 十 九 条:幼 儿 园 和 小 学 应 密 切 联 系,互 相 配 合,注 意 两 个 阶 段 教 育 的 相 互 衔 接。故 选 Do50、单
50、选 题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20102020年)提 出 我 国 的 基 本 教 育 政 策 是 A:提 高 质 量 B:促 进 公 平 C:改 革 创 新 D:育 人 为 本 参 考 答 案:B本 题 解 释:【答 案】B o 解 析: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20102020年)把 促 进 公 平 作 为 国 家 基 本 教 育 政 策。教 育 公 平 是 社 会 公 平 的 重 要 基 础。教 育 公 平 的 关 键 是 机 会 公 平,基 本 要 求 是 保 障 公 民 依 法 享 有 受 教 育 的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