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管理办法.xls

上传人:asd****56 文档编号:93961802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XLS 页数:4 大小:21.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印信管理办法.xls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印信管理办法.xls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印信管理办法.xls》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印信管理办法.xls(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机 密 等 级第八章 印信管理办法编号AA08限 阅第1条 目的为加强印信之使用管理及保管责任,特定本办法。第2条 印信种类2.1图记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公司印鉴及特定业务专用之公司印信。2.2部门章刻有公司及部门名衔之印信。如为不得对外行文之部门,应于部门章上加注对内专用及背书作保无效等字样。2.3校对章骑缝章附件章刻有公司名衔及校对章或骑缝章附件章字样之印信2.4本公司现有之印信,除可继续使用者外,尔后申请制发换发补发时,印信之规格除有关单位主管官署另有明文规定外,一律以标准规格制作。第3条 监印人员3.1监印人员即为印信保管人。3.2除集团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外,各单位最高主管即为该单位图记

2、之保管人。3.3特定业务专用图记之监印人员及其代理人由单位最高主管核定后任用。3.4公司之财务或票据专用章应为二枚以上,并应由二人以上分别担任监印人员。且保管票据或存折者不得保管印信,上开财务票据专用章之监印人及其代理人员,由单位最高主管核定。3.5各部门(厂)之部门(厂)章由各部门(厂)主管为监印人员。第4条 印信盖用文件需盖用印信者,经办人员应填具盖用印信申请单,经呈核准后凭以申请用印,监印人员除于文件上用印外,并应于盖用印信申请单正面加盖使用之印信后存查,申请单位则自行设立备查簿登记.制订 2002年4月18日集团总经理发 行管 理 处页 数修订 2004年3月15日6239机 密 等

3、级第八章 印信管理办法编号AA08限 阅第5条 印信之核定及制发部门5.1各单位之公章财务专用章、支票印鉴及职章均应经集团总经理核定,由管理处或各地管理单位统一制发。5.2各单位之合同专用章、行政专用章及营业专用章由管理处最高主管核定后,由管理处或各地管理单位统一制发。5.3各单位部门章、骑缝章校对章附件章及信件收发章等由本公司最高主管核定后,由当地管理单位统一制发。5.4依5.1 所述之印信制发后,均应拓具公司印模备查明细表,除自存外,并应报送总部管理处备查。第6条 印信登记业务主管部门需用特定印信或业务专用印信向有关机关报备时,该印信之登记更换撤销等手续,均由该主办部门办理,指定专人保管。

4、第7条 印信申请7.1印信制发之申请:因业务需要或组织变更,由主办部门填具请(制)发印信申请单,会签管理处,依本办法第5条之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处或委由各地管理部门制发。7.2印信换发之申请:7.2.1印信之印级磨损或毁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填具请(换)发印信申请单,于印信模栏拓具印模,叙明换发原因及日期,会签管理处,依本办法第5条之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处或委由各地管理部门换发。7.2.2原有废旧印信应于换发之印信收到后3天内,由监印人员依本办法第8条之规定办理。7.3印信补发之申请:7.3.1印信遗失或灭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信登记机构报备,依法公告作废外,填具请(补)发印信申请单,于补发原

5、因栏叙明原印信之种类字体制发日期遗失或灭失经过及失集团总经理发 行管 理 处制订 2002年4月18日集团总经理发 行管 理 处页 数修订 2004年3月15日6240机 密 等 级第八章 印信管理办法编号AA08限 阅职人员之议处,并会管理部依第5条之规定呈请核定,由管理处或委由各地管理单位补发。7.3.2遗失之印信寻获时,应即交监印人员于2日内依本办法第8条规定办理。第8条 印信缴销废旧撤销或遗失寻获之印信,由监印人员填具缴销印信申请单,会签管理处依本办法第5条之规定呈请核示后,检具缴销之印信,送缴各地管理单位处理并报送管理处备查。第9条 印信管理9.1公司印信非有必要,不得携带外出用印,

6、如有携带外出之必要时,应由监印人员亲自或指派专人协同经办人员携出用印,并带填具借用印信申请单办理借印申请。9.2各种印信由各监印人员负责保管,非依本办法第5条规定申请不得用印,违者,除报请司法机关究办盗用印章之刑责外,并请求其赔偿一切损害。9.3各监印人员如有遗失印信情事,由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依管理规章惩罚或报请司法机关依法究办。9.4凡使用未经报准核发登记之印信或未经核准擅自刻用者,一经查觉,刻用人及使用人送请司法机关究办伪造行使印文之刑责。9.5印信不固定换发年限,每半年至少应稽查1次。9.6一切印信均应设立公司印模备查明细表拓具印模,并注明保管人启用日期用途范围。9.7主管监印人员或印信管理人员移交时,应拓具公司印模交接明细表移交并报送各地管理单位。制订 2002年4月18日集团总经理发 行管 理 处页 数修订 2004年3月15日624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项目管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