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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个人对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二十四篇) 法代表人: 住址: 借款人:姓名 ,性别 ,民族 ,生于 年 月 日,工作单位 ,住宅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姓名 ,性别 ,民族 ,生于 年 月 日,工作单位 ,住宅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因生意需现金周转,共同向出借人申请借款。出借人同意出借,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 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xx0000.00元)。 2、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六个月,自20 年5月 日至20 年11月 日。 3、借款支付方式:现金。 其次条:借款利率与利息
2、 1、本合同的借款是以商业银行同期流淌资金贷款根本利率的四倍确定利息。 2、本合同借款以出借人出借款项之日起计息。 第三条:借款人的担保方式 本合同两借款人以个人信用及信誉作为借款担保,相互负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1、出借人有权把握了解借款人借款金额的使用用途,走向、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状况。 2、出借人如发觉把握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金额。 第五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借款人应按合同商定,到期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对所借款项应合法使用,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制止的行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商定义务,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2、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应按月担当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应再在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 4、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应自愿以个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归还借款。 5、出借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担当。 第七条: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出借人、借款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
4、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时终止。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出借人、借款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借款人:年 月 2 日 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对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_ 保证人: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托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债权人: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托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
5、: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为确保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情愿根据商定履行债务或者担当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承受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全都,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担当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商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
6、证责任范围的局部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制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其次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根据连带责任保证担当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商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供应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商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7、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担当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局部,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商定的比例分担。没有商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连续担当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担当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
8、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担当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假如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担当保证责任;假如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局部不担当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商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担当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供应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保证人或
9、者物的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的,担当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行抗力的缘由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商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担当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削减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局部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气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
10、其保证力量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承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负担力量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担当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担当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供应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实行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供应保证的。 5.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
11、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安排,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展监视,有权要求保证人供应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照实供应。 2.发生以下状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担当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担当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商定或者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
12、以债务人供应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力量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力量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担当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缺乏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担当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哄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担当连带
13、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规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
14、人保证的权限(不管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大事;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峻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担当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
15、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精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供应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根据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晰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供应(不管是
16、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供应)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供应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精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商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商定外);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状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依据本合
17、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展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行抗力 1
18、.假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行抗力大事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局部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行抗力大事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行抗力大事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行抗力大事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行抗力大事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供应关于此种不行抗力大事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行抗力大事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行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退或减轻此等不行抗力大事的影响。 3.不行抗力大事发生时,双方应马上通过友好协商打算如何执行本合同。不行抗力大事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退后,双方须马上恢复
19、履行各拘束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行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退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丢失连续履行合同的力量,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临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受不行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担当责任。当事人拖延履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掌握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行避开且无法克制,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消失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局部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行能或不实际的任何大事。此等大事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大事如战斗(不管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
20、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根据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
21、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局部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各自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担当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债权人(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托付代理人(签字):_托付代理人(签字):_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对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三 抵押人名
22、称:_住宅: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 开户金融机构:_帐号:_ 电话:_邮政编码:_ 抵押权人名称:_住宅: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 电话:_邮政编码:_ 合同签订日期:_ 合同签订地点: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 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其次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万元整,抵押率为_%,实际抵押额为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修
23、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承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必需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担当。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24、 第十条消失以下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商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归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
25、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供应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状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
26、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 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_ _年_月_日 附件抵押财产清单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对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四 贷款抵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资金。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在甲方以其全部的_(
27、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供应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全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展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其次期贷款起,必需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个月
28、,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根据中国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次提取。 6.贷款的归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终还款日为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状况下连续有效。 其次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 2.制造厂家:_。 3.型号:_。 4.件数:_。
29、 5.单件:_。 6.置放地点: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 8.抵押期限: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当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根据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觉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
30、营、修理、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有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供应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供应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削减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担当。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行抗力患病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归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
31、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觉,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局部在原贷款利率的根底上加收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顿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局部按借款利率加收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缺乏抵偿局部,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顿发放贷款并马上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供应状况、报表和各
32、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缺乏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状况,甲方应向乙方供应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旧有效。 4.甲方供应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规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担当 有关抵押的估量、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
33、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个
34、人对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五 订立合同单位: 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立银行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依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展根本建立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遵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元,用于_。估计用款为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 其次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借款方假如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局部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年_月起至一九_年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归还全部贷款。预定为
35、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一九_年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局部,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规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缘由,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供给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供应贷款,应担当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治理,规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借款方应供应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假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贷款,并对
36、违约使用局部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盖章)贷款方_(盖章) 负责人:_ 负责人:_ 地址:_地址:_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对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六 贷款抵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资金。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在甲方以其全部的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供应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
37、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全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展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其次期贷款起,必需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个月,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根据中国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次提取。 6.贷款的归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终还款日为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状况下连续有效。 其次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