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补考真题答案及解析.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补考真题答案及解析.pdf(2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 一 级 建 造 师 建 设 工 程 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补 考 真 题 答 案 及 解 析 一、单 项 选 择 题(共 70题,每 题 1分,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只 有 一 个 最 正 确 或 最 符 合 题 意。选 对 每 题 得 1分,没 选 或 错 选 均 不 得 分)。1.我 国 法 律 体 系 中,部 门 法 的 划 分 依 据 是()。A.法 律 调 整 的 主 体 B.法 律 调 整 的 社 会 关 系 性 质 C.法 律 的 调 整 方 法 D.法 律 的 效 力 层 级【答 案】B【解 析】在 我 国 法 律 体 系 中,根 据 所 调 整 的 社
2、会 关 系 性 质 不 同,可 以 划 分 为 不 同 的 部 门 法。【考 点 来 源】1Z301010建 设 工 程 法 律 体 系 P12.法 人 的 住 所 是()。A.法 定 代 表 人 住 所 地 B.法 人 主 要 办 事 机 构 所 在 地 C.法 定 代 表 人 经 常 居 住 地 D.法 人 注 册 地【答 案】B【解 析】法 人 以 其 主 要 办 事 机 构 所 在 地 为 住 所。【考 点 来 源】1Z301021法 人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P93.甲 施 工 企 业 委 托 其 员 工 李 某 从 乙 公 司 订 购 一 批 空 调,李 某 与 乙 私 下 商
3、定 将 每 台 空 调 的 售 价 比 正 常 售 价 提 高 1000元,乙 给 李 某 每 台 500元 的 回 扣。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A.李 某 的 行 为 属 于 表 见 代 理,买 卖 合 同 有 效 B.李 某 的 行 为 属 于 无 权 代 理,买 卖 合 同 效 力 待 定 C.李 某 作 为 代 理 人 未 能 尽 职,应 当 独 立 对 甲 承 担 责 任 D.李 某 与 乙 恶 意 串 通 损 害 甲 的 利 益,应 当 和 乙 承 担 连 带 责 任【答 案】D【解 析】代 理 人 和 相 对 人 串 通,损 害 被 代 理 人 的 利 益 的,由 代
4、 理 人 和 相 对 人 负 连 带 责 任。【考 点 来 源】1Z301033代 理 人 和 被 代 理 人 的 权 利、义 务 及 法 律 责 任 P164.根 据 民 法 典,行 为 人 没 有 代 理 权、超 越 代 理 权 或 者 代 理 权 终 止 后,仍 然 实 施 代 理 行 为,相 对 人 有 理 由 相 信 行 为 人 有 代 理 权 的,代 理 行 为()。A.无 效 B.效 力 待 定 C.有 效 D.经 追 认 后 有 效 答 案 c【薛 析】民 法 典 规 定,行 为 人 没 有 代 理 权、超 越 代 理 权 或 者 代 理 权 终 止 后,仍 然 实 施 代 理
5、 行 为,相 对 人 有 理 由 相 信 行 为 人 有 代 理 权 的,代 理 行 为 有 效。【考 点 来 源】1Z301033代 理 人 和 被 代 理 人 的 权 利、义 务 及 法 律 责 任 P155.除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和 当 事 人 另 有 约 定 外,动 产 物 权 设 立 和 转 让 发 生 效 力 的 时 间 是()。A.登 记 时 B.合 同 成 立 时 C.交 付 时 D.合 同 生 效 时【答 案】C【解 加】动 产 物 权 的 设 立 和 转 让,自 交 付 时 发 生 效 力,但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考 点 来 源】1Z301043物
6、权 的 设 立、变 更、转 让、消 灭 和 保 护 P206.关 于 工 程 建 设 行 业 标 准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行 业 标 准 由 国 务 院 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B.行 业 标 准 的 某 些 规 定 与 国 家 标 准 不 一 致 时,审 批 部 门 不 得 批 准 C.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以 国 家 标 准 的 存 在 为 前 提 第 1 页 共 2 6 页D.行 业 标 准 一 般 每 5 年 复 审 一 次 答 案 D【解 析】A 错 误,行 业 标 准 由 国 务 院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报 国 务 院
7、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B 错 误,行 业 标 准 的 某 些 规 定 与 国 家 标 准 不 一 致 时,必 须 有 充 分 的 科 学 依 据 和 理 由,并 经 国 家 标 准 的 审 批 部 门 批 准。C 错 误,标 准 化 法 规 定,对 没 有 推 荐 性 国 家 标 准、需 要 在 全 国 某 个 行 业 范 围 内 统 一 的 技 术 要 求,可 以 制 定 行 业 标 准。D 正 确,工 程 建 设 行 业 标 准 实 施 后,根 据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和 工 程 建 设 的 实 际 需 要,该 标 准 的 批 准 部 门 应 当 适 时 进
8、行 复 审,确 认 其 继 续 有 效 或 予 以 修 订、废 止。一 般 也 是 5 年 复 审 1 次。【考 点 来 源】1Z307011工 程 建 设 标 准 的 分 类 P2947.某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脚 手 架 坍 塌,造 成 5 人 死 亡,60人 重 伤,直 接 经 济 损 失 900余 万 元。该 事 故 属 于()。A.重 大 事 故 B.一 般 事 故 C.较 大 事 故 D.特 别 重 大 事 故【答 案】A【解 析】根 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以 下 简 称 事 故)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或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事 故 一 般 分 为
9、以 下 等 级:(1)特 别 重 大 事 故,是 指 造 成 3 0 人 以 上 死 亡,或 者 100人 以 上 重 伤(包 括 急 性 工 业 中 毒,下 同),或 者 1亿 元 以 上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2)重 大 事 故,是 指 造 成 10人 以 上 30 人 以 下 死 亡,或 者 5 0 人 以 上 100人 以 下 重 伤,或 者 5000万 元 以 上 1 亿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3)较 大 事 故,是 指 造 成 3 人 以 上 10人 以 下 死 亡,或 者 10人 以 上 5 0 人 以 下 重 伤,或 者 1000万
10、元 以 上 5000万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4)一 般 事 故,是 指 造 成 3 人 以 下 死 亡,或 者 10人 以 下 重 伤,或 者 1000万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所 称 的 以 上”包 括 本 数,所 称 的 以 下”不 包 括 本 数。【考 点 来 源】1Z306041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等 级 划 分 标 准 P2698.注 册 建 造 师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期 间,施 工 企 业 可 以 更 换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情 形 是()。A.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更 换 的 B.建
11、设 单 位 与 施 工 企 业 产 生 纠 纷 的 C.因 不 可 抗 力 引 起 暂 停 施 工 的 D.建 设 单 位 同 意 更 换 的【答 案】D【解 析】注 册 建 造 师 担 任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期 间 原 则 上 不 得 更 换。如 发 生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应 当 办 理 书 面 交 接 手 续 后 更 换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1)发 包 方 与 注 册 建 造 师 受 聘 企 业 已 解 除 承 包 合 同 的;(2)发 包 方 同 意 更 换 项 目 负 责 人 的;(3)因 不 可 抗 力 等 特 殊 情 况 必 须 更 换 项 目 负 责
12、 人 的。【考 点 来 源】1Z302033建 造 师 的 受 聘 单 位 和 执 业 岗 位 范 围 P829.下 列 财 产 中,可 以 抵 押 的 是()。A.土 地 所 有 权 B.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C.医 疗 机 构 的 医 疗 设 施 D.学 校、幼 儿 园 的 教 育 设 施【答 案】B【解 析】债 务 人 或 者 第 三 人 有 权 处 分 的 下 列 财 产 可 以 抵 押:(1)建 筑 物 和 其 他 土 地 附 着 物;(2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3)海 域 使 用 权;(4)生 产 设 备、原 材 料、半 成 品、产 品;(5)正 在 建 造 的 建 筑
13、 物、船 舶、航 空 器;(6)交 通 运 输 工 具;(7)法 律、行 政 法 规 未 禁 止 抵 押 的 其 他 财 产。抵 押 人 可 以 将 上 述 所 列 财 产 一 并 抵 押。下 列 财 产 不 得 抵 押:(1)土 地 所 有 权;(2)宅 基 地、自 留 地、自 留 山 等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的 使 用 权,第 2 页 共 2 6 页但 是 法 律 规 定 可 以 抵 押 的 除 外;(3)学 校、幼 儿 园、医 疗 机 构 等 为 公 益 目 的 成 立 的 非 营 利 法 人 的 教 育 设 施、医 疗 卫 生 设 施 和 其 他 公 益 设 施;(4)所 有 权、
14、使 用 权 不 明 或 者 有 争 议 的 财 产;(5)依 法 被 查 封、扣 押、监 管 的 财 产;(6)法 律、行 政 法 规 规 定 不 得 抵 押 的 其 他 财 产。【考 点 来 源】1Z301073抵 押 权、质 权、留 置 权、定 金 的 规 定 P3710.根 据 民 法 典,借 款 合 同 对 支 付 利 息 没 有 约 定,出 借 人 主 张 支 付 利 息 的,借 款 人()。A.应 当 按 照 一 年 期 贷 款 市 场 报 价 利 率 的 四 倍 支 付 利 息 B.应 当 按 照 一 年 期 贷 款 市 场 报 价 利 率 支 付 利 息 C.有 权 不 支 付
15、 利 息 D.应 当 按 照 当 事 人 的 交 易 方 式、交 易 习 惯、市 场 报 价 利 率 等 因 素 支 付 利 息【答 案】C【解 析】借 款 合 同 对 支 付 利 息 没 有 约 定 的,视 为 没 有 利 息。借 款 合 同 对 支 付 利 息 约 定 不 明 确,当 事 人 不 能 达 成 补 充 协 议 的,按 照 当 地 或 者 当 事 人 的 交 易 方 式、交 易 习 惯、市 场 利 率 等 因 素 确 定 利 息;自 然 人 之 间 借 款 的,视 为 没 有 利 息。【考 点 来 源】1Z304033借 款 合 同 的 法 律 规 定 P18311.建 设 工
16、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的 仲 裁 裁 决 被 人 民 法 院 依 法 撤 销 后,当 事 人 就 该 纠 纷 有 权()。A.请 求 原 仲 裁 庭 重 新 进 行 仲 裁 B.请 求 原 仲 裁 委 员 会 重 新 组 成 仲 裁 庭 进 行 仲 裁 C.请 求 法 院 改 判 D.根 据 重 新 达 成 的 仲 裁 协 议 申 请 仲 裁 答 案 D【薛 析】仲 裁 裁 决 被 法 院 依 法 裁 定 不 予 执 行 的,当 事 人 就 该 纠 纷 可 以 重 新 达 成 仲 裁 协 议,并 依 据 该 仲 裁 协 议 申 请 仲 裁,也 可 以 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考
17、点 来 源】1Z308034仲 裁 裁 决 的 执 行 P36312.根 据 实 施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监 督 规 定,对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阶 段 执 行 施 工 安 全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兄 实 施 监 督 的 单 位 是()。A.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审 查 机 构 B.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C.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单 位 D.建 筑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机 构【答 案】D【解 析】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审 查 机 构 应 当 对 工 程 建 设 规 划 阶 段 执 行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况 实 施 监 督;施
18、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单 位 应 当 对 工 程 建 设 勘 察、设 计 阶 段 执 行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况 实 施 监 督;建 筑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对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阶 段 执 行 施 工 安 全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况 实 施 监 督;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应 当 对 工 程 建 设 施 工、监 理、验 收 等 阶 段 执 行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况 实 施 监 督。【考 点 来 源】1Z307012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实 施 的 规 定 P29713.根 据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19、 例,关 于 评 标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接 受 投 标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说 明 B.投 标 联 合 体 没 有 提 交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的,评 标 委 员 会 不 得 直 接 否 决 其 投 标 C.评 标 过 程 中,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有 回 避 事 由 不 能 继 续 评 标 被 更 换 后,由 更 换 后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继 续 进 行 评 审 D.投 标 报 价 低 于 成 本 或 者 高 于 招 标 文 件 设 定 的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时,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20、 标【答 案】D【解 析】A 错 误,评 标 委 员 会 不 得 暗 示 或 者 诱 导 投 标 人 作 出 澄 清、说 明,不 得 接 受 投 标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说 明。B 错 误,D 正 确。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1)投 标 文 件 未 经 投 标 单 位 盖 章 和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2)投 标 联 合 体 没 有 提 交 共 同 投 标 协 议;(3)投 标 人 不 符 合 国 家 或 者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条 件;(4)同 一 投 标 人 提 交 两 个 以 上 不 同 的 投
21、 标 文 件 或 者 投 标 报 价,但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备 选 投 标 的 除 外;(5)投 标 报 价 低 于 成 本 或 者 高 于 招 标 文 件 设 定 的 最 高 投 标 限 价;(6)投 标 文 件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作 出 响 应;(7)投 标 人 有 串 通 投 标、弄 虚 作 假、行 贿 等 违 法 行 为。第 3 页 共 2 6 页C 错 误,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四 十 八 条 规 定,评 标 过 程 中,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有 回 避 事 由、擅 离 职
22、 守 或 者 因 健 康 等 原 因 不 能 继 续 评 标 的,应 当 及 时 更 换。被 更 换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作 出 的 评 审 结 论 无 效,由 更 换 后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重 新 进 行 评 审。【此 选 项 超 纲】【考 点 来 源】1Z303012招 标 基 本 程 序 和 禁 止 肢 解 发 包、限 制 排 斥 投 标 人 的 规 定 P9414.关 于 车 辆 购 置 税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车 辆 购 置 税 实 行 一 次 性 征 收 B.购 置 二 手 车 需 要 征 收 车 辆 购 置 税 C.受 赠 的 车 辆 免
23、 征 车 辆 购 置 税 D.城 市 公 交 企 业 购 置 的 公 共 车 辆 征 收 购 置 税【答 案】A【解 析】2018年 12 月 公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车 辆 购 置 税 法 规 定,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购 置 汽 车、有 轨 电 车、汽 车 挂 车、排 气 量 超 过 150毫 升 的 摩 托 车 的 单 位 和 个 人,为 车 辆 购 置 税 的 纳 税 人,应 当 依 照 本 法 规 定 缴 纳 车 辆 购 置 税。本 法 所 称 购 置,是 指 以 购 买、进 口、自 产、受 赠、获 奖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并 自 用 应
24、 税 车 辆 的 行 为。因 此,受 赠 的 车 辆 需 要 缴 纳 车 辆 购 置 税。车 辆 购 置 税 实 行 一 次 性 征 收。购 置 已 征 车 辆 购 置 税 的 车 辆,不 再 征 收 车 辆 购 置 税。下 列 车 辆 免 征 车 辆 购 置 税:(1)依 照 法 律 规 定 应 当 予 以 免 税 的 外 国 驻 华 使 馆、领 事 馆 和 国 际 组 织 驻 华 机 构 及 其 有 关 人 员 自 用 的 车 辆;(2)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和 中 国 人 民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列 入 装 备 订 货 计 划 的 车 辆;(3)悬 挂 应 急 救 援 专 用
25、号 牌 的 国 家 综 合 性 消 防 救 援 车 辆;(4)设 有 固 定 装 置 的 非 运 输 专 用 作 业 车 辆;(5)城 市 公 交 企 业 购 置 的 公 共 汽 电 车 辆。【考 点 来 源】1Z301094其 他 相 关 税 收 的 规 定 P5215.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下 列 各 项 安 全 责 任 中,属 于 建 设 单 位 的 是()。A.采 取 措 施 保 证 各 类 管 线、设 施 和 周 边 建 筑 物、构 筑 物 的 安 全 B.提 出 防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指 导 意 见 和 措 施 建 议 C.不 得 随
26、 意 压 缩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期 D.落 实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所 需 费 用 的 使 用 情 况 答 案 C施 析】A 为 勘 察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B 为 设 计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D 为 施 工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考 点 来 源】1Z306051建 设 单 位 相 关 的 安 全 责 任 P280;1Z306052勘 察、设 计 单 位 相 关 的 安 全 责 任 P282-28316.施 工 作 业 人 员 应 当 履 行 的 安 全 生 产 义 务 是()。A.确 保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有 效 使 用 B.对 影 响 人 身
27、 健 康 的 作 业 条 件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C.批 评、检 察、控 告 危 及 生 命 安 全 的 行 为 D.正 确 使 用 安 全 防 护 用 具【答 案】D【解 析】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定 中 规 定,项 目 负 责 人 对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全 面 负 责,应 当 建 立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明 确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职 责,落 实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确 保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有 效
28、 使 用。施 工 作 业 人 员 主 要 享 有 如 下 的 安 全 生 产 权 利:(一)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的 知 情 权 和 建 议 权:建 筑 法 规 定,作 业 人 员 有 权 对 影 响 人 身 健 康 的 作 业 程 序 和 作 业 条 件 提 出 改 进 意 见;(二)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的 获 得 权;(三)批 评、检 举、控 告 权 及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权;(四)紧 急 避 险 权;(五)获 得 工 伤 保 险 和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赔 偿 的 权 利;(六)救 治 和 请 求 民 事,赔 偿 权;(七)依 靠 工 会 维 权 和 被 派 遣
29、劳 动 者 的 权 利。施 工 作 业 人 员 主 要 应 当 履 行 如 下 安 全 生 产 义 务:(一)守 法 遵 章 和 正 确 使 用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等 的 义 务;(二)接 受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的 义 务;(三)施 工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报 告 的 义 务;(四)被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义 务。【考 点 来 源】1Z306024施 工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P233-234第 4 页 共 2 6 页17.关 于 取 得 一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申 请 注 册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
30、。A.申 请 注 册 不 受 年 龄 的 限 制 B.聘 用 单 位 不 符 合 注 册 单 位 要 求 的,不 予 注 册 C.可 以 申 请 在 两 个 单 位 注 册 D.受 到 的 刑 事 处 罚 与 执 业 活 动 无 关 的,不 影 响 注 册【答 案】B【解 析】注 册 建 造 师 管 理 规 定 中 规 定,申 请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不 予 注 册:(1)不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2)申 请 在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单 位 注 册 的(C 错 误);(3)未 达 到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要 求 的;(4)受
31、到 刑 事 处 罚,刑 事 处 罚 尚 未 执 行 完 毕 的;(5)因 执 业 活 动 受 到 刑 事 处 罚,自 刑 事 处 罚 执 行 完 毕 之 日 起 至 申 请 注 册 之 日 止 不 满 5 年 的;(6)因 前 项 规 定 以 外 的 原 因 受 到 刑 事 处 罚,自 处 罚 决 定 之 日 起 至 申 请 注 册 之 日 止 不 满 3 年 的(D错 误);(7)被 吊 销 注 册 证 书,自 处 罚 决 定 之 日 起 至 申 请 注 册 之 日 止 不 满 2 年 的;(8)在 申 请 注 册 之 日 前 3 年 内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期 间,所 负 责 项 目
32、发 生 过 重 大 质 量 和 安 全 事 故 的;(9)申 请 人 的 聘 用 单 位 不 符 合 注 册 单 位 要 求 的(B 正 确);(10)年 龄 超 过 65 周 岁 的(A 错 误);(11)法 律、法 规 规 定 不 予 注 册 的 其 他 情 形。【考 点 来 源】1Z302032建 造 师 考 试、注 册 和 继 续 教 育 的 规 定 P8018.根 据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提 取 和 使 用 管 理 办 法,关 于 施 工 企 业 提 取 安 全 费 用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总 承 包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应 当 分 别 提 取 安
33、 全 费 用 B.安 全 费 用 以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造 价 为 计 提 依 据 C 施 工 企 业 不 得 自 行 提 高 安 全 费 用 提 取 标 准 D.安 全 费 用 提 取 标 准 与 建 设 工 程 类 别 无 关 答 案 B【应 析】A 错 误,总 包 单 位 应 当 将 安 全 费 用 按 比 例 直 接 支 付 分 包 单 位 并 监 督 使 用,分 包 单 位 不 再 重 复 提 取。B 正 确,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以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造 价 为 计 提 依 据。D 错 误,各 建 设 工 程 类 别 安 全 费 用 提 取 标 准 如 下:(
34、1)矿 山 工 程 为 2.5%;(2)房 屋 建 筑 工 程、水 利 水 电 工 程、电 力 工 程、铁 路 工 程、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为 2.0%;(3)市 政 公 用 工 程、冶 炼 工 程、机 电 安 装 工 程、化 工 石 油 工 程、港 口 与 航 道 工 程、公 路 工 程、通 信 工 程 为 L5%。C 错 误,企 业 在 上 述 标 准 的 基 础 上,根 据 安 全 生 产 实 际 需 要,可 适 当 提 高 安 全 费 用 提 取 标 准。【考 点 来 源】1Z306032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范 措 施、安 全 费 用 和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管
35、 理 的 规 定 P25119.根 据 节 约 能 源 法,关 于 节 能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国 家 禁 止 发 展 高 耗 能、高 污 染 行 业 B.不 符 合 强 制 性 节 能 标 准 的 项 目,建 设 单 位 不 得 开 工 建 设 C.不 符 合 强 制 性 节 能 标 准 的 项 目,已 经 建 成 的,须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方 可 投 入 使 用 D.政 府 投 资 项 目 不 符 合 强 制 性 节 能 标 准 的,实 行 限 项 审 批 管 理【答 案】B【解 析】A 错 误,国 家 实 行 有 利 于 节 能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产 业 政
36、策,限 制 发 展 高 耗 能、高 污 染 行 业,发 展 节 能 环 保 型 产 业。B 正 确,C 错 误,不 符 合 强 制 性 节 能 标 准 的 项 目,建 设 单 位 不 得 开 工 建 设;已 经 建 成 的,不 得 投 入 生 产、使 用。D 错 误,政 府 投 资 项 目 不 符 合 强 制 性 节 能 标 准 的,依 法 负 责 项 目 审 批 的 机 关 不 得 批 准 建 设。【考 点 来 源】1Z305021施 工 合 理 使 用 与 节 约 能 源 的 规 定 P21120.某 工 程 在 保 修 期 内,因 施 工 企 业 未 及 时 履 行 保 修 义 务,加
37、之 建 筑 物 所 有 人 使 用 不 当,导 致 建 筑 物 毁 损。关 于 损 失 赔 偿 责 任 承 担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因 在 保 修 期 内,施 工 企 业 应 当 承 担 全 部 损 失 第 5 页 共 2 6 页B.施 工 企 业 应 当 与 建 筑 物 所 有 人 各 自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C.施 工 企 业 应 当 与 建 筑 物 所 有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D.施 工 企 业 应 当 与 建 筑 物 所 有 人 平 均 分 担 损 失【答 案】B【解 析】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案
38、 件 适 用 法 律 问 题 的 解 释(一)规 定,因 保 修 人 未 及 时 履 行 保 修 义 务,导 致 建 筑 物 毁 损 或 者 造 成 人 身 损 害、财 产 损 失 的,保 修 人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保 修 人 与 建 筑 物 所 有 人 或 者 发 包 人 对 建 筑 物 毁 损 均 有 过 错 的,各 自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考 点 来 源】1Z307052质 量 责 任 的 损 失 赔 偿 P33021.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关 于 居 民 企 业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外 带 企 业 不 属 于 居 民 企 业 B.依 法
39、 在 中 国 境 内 成 立 的 企 业 是 居 民 企 业 C.依 照 外 国 法 律 成 立 的 企 业 不 是 居 民 企 业 D.按 照 外 国 法 律 成 立 且 有 来 源 于 中 国 境 内 所 得 的 企 业 是 居 民 企 业【答 案】B【解 析】企 业 分 为 居 民 企 业 和 非 居 民 企 业。居 民 企 业,是 指 依 法 在 中 国 境 内 成 立,或 者 依 照 外 国(地 区)法 律 成 立 但 实 际 管 理 机 构 在 中 国 境 内 的 企 业。非 居 民 企 业,是 指 依 照 外 国(地 区)法 律 成 立 且 实 际 管 理 机 构 不 在 中 国
40、 境 内,但 在 中 国 境 内 设 立 机 构、场 所 的,或 者 在 中 国 境 内 未 设 立 机 构、场 所,但 有 来 源 于 中 国 境 内 所 得 的 企 业。【考 点 来 源】1Z301091企 业 和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规 定 P4522.根 据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关 于 开 标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投 标 人 少 于 5个 的,不 得 开 标 B.投 标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应 当 在 开 标 结 束 后 及 时 提 出 C.招 标 人 对 在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收 到
41、 的 投 标 文 件 也 应 当 予 以 拆 封 宣 读 D.招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地 点 开 标【答 案】D【解 析】A 错 误,投 标 人 少 于 3 个 的,不 得 开 标。B 错 误,投 标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应 当 在 开 标 现 场 提 出,招 标 人 应 当 当 场 作 出 答 复,并 制 作 记 录。C 错 误,在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后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招 标 人 应 当 拒 收。【考 点 来 源】1Z303012招 标 基 本 程 序 和 禁 止 肢 解 发
42、包、限 制 排 斥 投 标 人 的 规 定 P94;1Z303013投 标 人、投 标 文 件 的 法 定 要 求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P9823.关 于 建 设 工 程 争 议 评 审 机 制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争 议 评 审 组 应 当 由 3 名 以 上 专 家 组 成 B.组 成 评 审 组 的 专 家 应 当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选 定 C.一 个 评 审 组 在 工 程 进 程 中 可 能 会 持 续 解 决 多 个 争 议 D.争 议 评 审 裁 决 具 有 强 制 执 行 力【答 案】C【解 析】A 错 误,建 设 工 程 争 议 评 审(简 称 争
43、议 评 审),是 指 在 工 程 开 始 时 或 工 程 进 行 过 程 中 当 事 人 选 择 的 独 立 于 任 何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专 家(通 常 是 3 人,小 型 工 程 1 人)组 成 争 议 评 审 组,就 当 事 人 发 生 的 争 议 及 时 提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建 议 或 者 作 出 决 定 的 争 议 解 决 方 式。B 错 误,标 准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采 用 争 议 评 审 的,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应 在 开 工 日 后 的 28天 内 或 在 争 议 发 生 后,协 商 成 立 争 议 评 审 组。争 议 评 审 组 由 有
44、 合 同 管 理 和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的 专 家 组 成。C 正 确,一 个 评 审 组 在 工 程 进 程 中 可 能 会 持 续 解 决 多 个 争 议。D 错 误,如 果 当 事 人 不 接 受 评 审 组 的 建 议 或 者 裁 决,仍 可 通 过 仲 裁 或 者 诉 讼 的 方 式 解 决 争 议。【考 点 来 源】1Z308043争 议 评 审 机 制 的 规 定 P368-36924.根 据 必 须 招 标 的 工 程 项 目 规 定,下 列 必 须 招 标 的 项 目 范 围 中,达 到 必 须 招 标 的 规 模 标 准 的 是()。A.设 计 采 购 单 项 合 同
45、 估 算 价 为 150万 元 B.施 工 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为 300万 元 C.材 料 采 购 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为 150万 元 第 6 页 共 2 6 页D.监 理 采 购 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为 50万 元【答 案】A【解 析】必 须 招 标 的 工 程 项 目 规 定 中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项 目,其 勘 察、设 计、施 工、监 理 以 及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重 要 设 备、材 料 等 的 采 购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必 须 招 标:(1)施 工 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在 400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2)
46、重 要 设 备、材 料 等 货 物 的 采 购,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在 200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3)勘 察、设 计、监 理 等 服 务 的 采 购,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在 100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同 一 项 目 中 可 以 合 并 进 行 的 勘 察、设 计、施 工、监 理 以 及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重 要 设 备、材 料 等 的 采 购,合 同 估 算 价 合 计 达 到 以 上 规 定 标 准 的,必 须 招 标。【考 点 来 源】1Z303011建 设 工 程 法 定 招 标 的 范 围、招 标 方 式 和 交 易 场 所 P88-89
47、25.关 于 建 筑 市 场 诚 信 行 为 信 息 公 告 变 更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行 政 处 罚 决 定 变 更 后,信 息 公 告 内 容 并 不 必 然 变 更 B.信 息 公 告 内 容 如 果 有 误,由 被 公 告 单 位 自 行 更 C.应 当 根 据 被 公 告 单 位 对 不 良 行 为 的 整 改 情 况 调 整 其 信 息 公 布 期 限 D.被 公 告 单 位 要 求 变 更 公 告 内 容,应 当 由 发 布 信 息 的 单 位 提 供 证 据 答 案 C【解 析】A 错 误,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经 行 政 复 议、行 政 诉 讼 以 及 行
48、 政 执 法 监 督 被 变 更 或 被 撤 销,应 及 时 变 更 或 删 除 该 不 良 记 录,并 在 相 应 诚 信 信 息 平 台 上 予 以 公 布,同 时 应 依 法 妥 善 处 理 相 关 事 宜。B 错 误,建 筑 市 场 诚 信 行 为 信 息 管 理 办 法 规 定,对 发 布 有 误 的 信 息,由 发 布 该 信 息 的 省、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修 正,根 据 被 曝 光 单 位 对 不 良 行 为 的 整 改 情 况,调 整 其 信 息 公 布 期 限,保 证 信 息 的 准 确 和 有 效。D 错 误,被 公 告 的
49、 招 标 投 标 当 事 人 认 为 公 告 记 录 与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的 相 关 内 容 不 符 的,可 向 公 告 部 门 提 出 书 面 更 正 申 请,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据。【考 点 来 源】1Z303033建 筑 市 场 诚 信 行 为 的 公 布 和 奖 惩 机 制 P12326.下 列 施 工 企 业 的 造 成 行 为 准,应 当 暂 扣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并 限 期 整 改 的 是()。A.施 工 企 业 不 再 具 备 安 全 生 产 条 件,且 情 节 严 重 B.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的 C.施 工 企 业 转 让 安 全 生 产 许
50、 可 证 的 D.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证 有 效 期 满 未 办 理 延 期 手 续【答 案】B【解 析】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规 定 中 规 定,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的,暂 扣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并 限 期 整 改。【考 点 来 源】1Z306013违 法 行 为 应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 P22627.关 于 建 设 工 程 未 经 过 竣 工 验 收,发 包 人 擅 自 使 用 的 质 量 责 任 承 担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A.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