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练习题(汇总各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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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 经 法 规 与 会 计 职 业 道 德 练 习 题 一、单 项 选 择 题 1.根 据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和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试 行)的 规 定,各 单 位 的 内 部 会 计 监 督 的 主 体 是().A.本 单 位 的 会 计 机 构 和 会 计 人 员 B。本 单 位 的 审 计 机 构 和 会 计 人 员 C.本 单 位 的 会 计 机 构 D。本 单 位 的 审 计 机 构 2.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可 以 依 照 会 计 法 和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制 定 军 队 实 施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2、的 具 体 方 法,报()备 案。A.国 务 院 B o 中 央 军 委 C。国 务 院 财 政 部 门 3.按 规 定 可 以 不 设 置 总 会 计 师 的 单 位 是()。A.大 中 型 企 业 B o 事 业 单 位 C。行 政 部 门 4.下 列 不 属 于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组 成 部 分 的 是()0A.科 目 汇 总 表 B o 会 计 报 表 C。会 计 报 表 附 注 5.使 用 会 计 人 员 可 以 不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的 是()oD o 国 家 审 计 部 门 D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D o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A.私 营 企 业 B o 国

3、 有 企 业 C 国 家 机 关 D o 事 业 单 位 6.会 计 工 作 交 接 完 毕 后,下 列 哪 类 人 员 可 以 不 用 必 须 在 移 交 清 单 上 签 名 或 盖 章()。A.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B。监 交 人 C o 移 交 人 D。接 交 人 7.不 必 采 用 订 本 式 账 簿 的 是()。A.现 金 日 记 账 B。总 账 C o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D o 明 细 账 8.会 计 档 案 的 保 管 期 限 是 从()算 起。A.会 计 档 案 形 成 时 B。会 计 档 案 装 订 时 C。会 计 档 案 经 审 计 后 D。会 计 年 度

4、终 了 后 的 第 一 天 9.下 列 关 于 会 计 档 案 的 说 法 中,不 正 确 的 是()。A.档 案 部 门 接 收 保 管 的 会 计 档 案,原 则 上 应 当 保 持 原 卷 册 的 封 装,即 入 档 后 的 单 位 会 计 档 案 不 得 随 意 拆 封 B.会 计 档 案 原 件 原 则 上 不 得 借 出,以 确 保 单 位 档 案 的 安 全 和 完 整,防 止 丢 失。遇 有 特 殊 需 要,经 本 单 位 负 责 人 批 准,可 以 提 供 查 阅 或 者 复 制 伯,但 必 须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C.会 计 机 构 保 管 会 计 档 案 的 专 职

5、人 员 不 得 由 单 位 出 纳 人 员 担 任 D.正 在 建 设 期 间 的 建 设 单 位 会 计 档 案,无 论 其 是 否 保 管 期 满,都 不 得 销 毁,必 须 妥 善 保 管,等 到 项 目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按 规 定 的 交 接 手 续 移 交 给 项 目 的 接 受 单 位 进 行 妥 善 保 管 10.根 据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会 计 档 案 的 保 管 期 限 为 永 久、定 期 两 类。会 计 档 案 的 定 期 保 管 期 限 最 短 的 为()。A.3 年 B。2 年 C。4 年 D。5 年 11.在 企 业 对 外 提

6、供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上 签 章 的 人 不 包 括()。A.上 级 单 位 负 责 人 B。企 业 负 责 人 C o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D。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12.会 计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的 内 容 不 包 括()oA.会 计 理 论 与 实 务 B。财 务、会 计 法 规 制 度 C o 会 计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D。财 政、金 融 知 识 13.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的 规 定,主 管 全 国 的 会 计 工 作 的 是()A.国 务 院 财 政 部 门 B o 国 务 院 C o 审 计 署 D。国 家

7、 税 务 总 局 14.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的 规 定,我 国 是 以()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A.开 始 生 产 经 营 之 日 起 至 下 一 年 的 此 日 B.每 年 公 历 1月 I 日 起 至 12月 31日 止C.领 取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起 至 下 一 年 的 此 日 D.申 报 税 务 登 记 之 日 起 至 下 一 年 的 此 日 15.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的 规 定,会 计 机 构、会 计 人 员 审 核 原 始 凭 证 的 具 体 程 序、要 求,应 当 由 国 家 统 的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进

8、行,对 不 真 实、不 合 法 的 原 始 凭 证 有 权 不 予 受 理,并 向()报 告。A.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B。总 会 计 师 C o 上 级 单 位 负 责 人 D o单 位 负 责 人 16.高 级 会 计 师 的 基 本 条 件 之 一 是,取 得 博 士 学 位,并 担 任 会 计 师 职 务。()A.35 年 B。12 年 Co 23 年 D。5 年 17.根 据 会 计 工 作 基 础 规 范 的 规 定,单 位 的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会 计 主 管 人 员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时,应 由()负 责 监 交。A.总 会 计 师 B。上 级 主 管 单

9、 位 负 责 人 C 单 位 负 责 人 D。会 计 机 构 其 他 负 责 人 18.会 计 人 员 应 当 参 加 继 续 教 育,持 证 人 每 年 参 加 继 续 教 育 不 得 少 于()A.2 4小 时 B。7 2小 时 C 3 0小 时 D。4 8小 时 19.根 据 会 计 法 的 规 定,对 于 伪 造、变 造 会 计 凭 证、会 计 账 簿,编 制 虚 假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行 为,尚 不 构 成 犯 罪 的,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予 以 通 报,可 以 对 单 位 并 处()的 罚 款。A.2000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B

10、。5000元 以 上 10万 元 以 下 C.4000元 以 上 10万 元 以 下 D。5000元 以 上 8 万 元 以 下 20.根 据 会 计 法 的 规 定,从 事 会 计 工 作 的 人 员,应 当 具 备 做 作 业 资 格 和 条 件,才 能 上 岗 工 作,即 必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任 职 资 格 是()。A.取 得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即 会 计 证)B。具 有 初 级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C.具 有 中 专 以 上 会 计 专 业 学 历 D。取 得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证 书 21.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有 关 规 定

11、,会 计 人 员 在 办 理 会 计 工 作 交 接 手 续 中 发 现“白 条 顶 库”现 象 时,应 采 取 的 做 法 是()A.由 监 交 人 员 负 责 查 清 处 理 B。由 移 交 人 员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负 责 查 清 处 理 C.由 接 管 人 员 在 移 交 后 负 责 查 清 处 理 D。由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查 清 处 理 22.根 据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会 计 档 案 的 保 管 期 限 为 永 久、定 期 两 类。会 计 档 案 的 定 期 保 管 期 限 最 长 的 为()A.30 年 B 20 年 Co 1

12、0 年 D。25 年 23.根 据 会 计 法 的 规 定,对 于 隐 匿 或 者 故 意 销 毁 依 法 应 当 保 存 的 会 计 凭 证、会 计 账 簿、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行 为,尚 不 构 成 犯 罪 的,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予 以 通 报,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可 以 处()的 罚 款。A.1000元 以 上 3 万 元 以 下 B。2000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C.3000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D。3000元 以 上 6 万 元 以 下 24.根 据 会 计 档

13、案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各 级 财 政 部 门 销 毁 会 计 档 案 时,应 由()。A.同 级 审 计 部 门 派 人 监 销 B。档 案 部 门 和 会 计 部 门 共 同 派 人 监 销 C.会 计 部 门 派 人 监 销 D。上 级 审 计 部 门 派 人 监 销 25.会 计 主 管 人 员 的 直 系 亲 属 不 得 在 本 单 位 会 计 机 构 中 担 任()工 作。A.稽 核 B。会 计 档 案 管 理 C o 会 计 D。出 纳 26.会 计 人 员 在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前,对 已 经 受 理 的 经 济 业 务 尚 未 填 制 会 计 凭 证 的,应 当

14、 填 制 完 毕;尚 未 登 记 的 账 目,应 当 登 记 完 毕,并 在 最 后 一 笔()后 加 盖 经 办 人 员 印 章。A.累 计 发 生 额 B。余 额 C。本 期 发 生 余 额 D。期 末 余 额 27.通 过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合 格 者,颁 发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的 是()。A.人 事 部 B。财 政 部 C。省 级 人 事 部 门 D。省 级 财 政 部 门28.持 证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应 当 自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之 日 起 的 一 定 期 间 内,填 写 注 册 登 记 表,并 持 会 计 从 业 资

15、 格 证 书 和 所 在 单 位 出 具 的 从 事 会 计 的 证 明,到 向 其 颁 发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机 构 办 理 注 册 会 计 登 记。该 期 限 为()。A.60 日 B。90 日 C 20 日 D。30 日 29.持 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人 员,离 开 会 计 工 作 岗 位 超 过 一 定 期 限 的,应 当 填 写 注 册 登 记 表,并 持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到 原 注 册 登 记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机 构 备 案。该 期 限 为()。A.6 个 月 B 2 个 月

16、Co 3 个 月 D。1个 月 30.各 单 位 每 年 形 成 的 会 计 档 案,应 由 单 位 会 计 部 门 按 照 归 档 要 求 负 责 整 理 立 卷 或 装 订。当 年 形 成 的 会 计 档 案 在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后,可 暂 由 本 会 计 部 门 保 管()。A.3 年 B。2 年 C。4 年 D。1年 31.持 证 人 员 在 同 一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管 理 机 构 管 辖 范 围 内 调 转 工 作 单 位,且 继 续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的,应 当 自 离 开 工 作 单 位 之 日 起 的 一 定 期 限 内,填 写 调 转 登 记 表,持

17、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及 调 入 单 位 开 具 的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的 证 明,办 理 调 转 登 记。该 期 限 为(A.15 日 B。90 日 C 20 日 D。60 日 32.持 证 人 员 在 不 同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管 理 机 构 管 辖 范 围 内 调 转 工 作 单 位,且 继 续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的,填 写 调 转 登 记 表,持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及 时 到 原 注 册 登 记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机 构 办 理 调 出 手 续;并 自 办 理 调 出 手 续 之 日 起 的 一 定 期 限 内,持 会

18、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调 转 登 记 表 和 调 入 单 位 开 具 的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的 证 明,到 调 入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机 构 办 理 调 入 手 续。该 期 限 为()oA.20 日 B。30 日 C 90 日 D。60 日 33.参 加 考 试 并 达 到 国 家 合 格 标 准 的 人 员,由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办 公 室 核 发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证,该 证 在 全 国 范 围 内()有 效。A.1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34.对 于 伪 造

19、学 历、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和 资 历 证 明,或 者 在 考 试 期 间 有 违 纪 行 为 的,由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吊 销 其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山 发 证 机 关 收 回 其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内 不 得 再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A.2 年 Bo 3 年 C 5 年 D 4 年 35.根 据 会 计 法 的 规 定,对 本 单 位 的 会 计 工 作 和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完 整 性 负 责 的 是()A.会 计 主 管 人 员 B。单 位 负 责 人 C

20、。总 会 计 师 D。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36.根 据 会 计 法 的 规 定,国 有 的 和 国 有 资 产 占 控 股 地 位 或 者 占 主 导 地 位 的 大、中 型 企 业 必 须 设 置 总 会 计 师。总 会 计 师 的 职 责、权 限 由()oA.国 务 院 财 政 部 门 规 定 B。国 务 院 规 定 C.国 务 院 监 察 部 门 规 定 D。企 业 自 己 规 定 37.单 位 内 部 会 计 监 督 制 度 要 求,与 经 济 业 务 事 项 和 会 计 事 项 的 审 批 人 员、经 办 人 员、财 物 保 管 人 员 的 职 责 权 限 应 当 明 确,并

21、 相 互 分 离、相 互 制 约 的 是()。A.会 计 人 员 B。审 计 人 员 C。记 账 人 员 D。审 核 人 员 38.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的 规 定,一 般 会 计 人 员 因 调 动 工 作 或 者 离 职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时,负 责 监 交 的 人 员 应 当 是()。A.其 他 会 计 人 员 B。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C o 单 位 负 责 人 D。财 政 部 门 派 出 人 员 3 9.某 公 司 的 会 计 人 员 甲 伪 造 会 计 账 簿,尚 不 构 成 犯 罪。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的 规 定,

22、甲 的 违 法 行 为 的 法 律 后 果 是()。A.处 以 3000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并 吊 销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B.处 以 5000元 以 上 10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并 吊 销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C.予 以 警 告,并 处 以 3000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D.予 以 警 告,并 处 以 2000元 以 上 2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4 0.在 中 国 境 内 设 立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会 计 记 录 文 字 应 当 符 合 的 规 定 是()。A.只 能 使 用 外 文 C o 中 文

23、 和 外 文 任 选 一 种 41.我 国 的 会 计 管 理 体 制 是()。A.统 一 领 导 C.分 级 管 理 42.单 位 总 会 计 师 应 当 具 备 的 条 件 之 一 是(B o只 能 使 用 中 文 D o使 用 中 文 也 可 以 同 时 使 用 一-种 外 文 B。统 一 领 导,分 级 管 理 D o统 一 领 导,集 中 管 理)A.主 管 一 个 单 位 的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B.主 管 单 位 内 一 个 重 要 方 面 的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不 少 于 2 年 C.主 管 一 个 单 位 或 者 单 位 内 一 个 重 要 方

24、面 的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不 少 于 3 年 D.主 管 一 个 单 位 或 者 单 位 内 一 个 重 要 方 面 的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不 少 于 2 年 43.根 据 总 会 计 师 条 例 规 定,总 会 计 师 是()。A.单 位 负 责 人 B。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C。专 业 技 术 职 务 D。单 位 行 政 领 导 成 员 44.会 计 机 构、会 计 人 员 对 违 反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的 会 计 事 项()oA.没 权 拒 绝 办 理 B o应 当 向 单 位 领 导 人 提 出 书 面 意 见、请 求 处 理

25、 C.应 当 向 主 管 单 位 或 者 财 政、审 计、税 务 机 关 报 告 D。按 照 职 权 予 以 纠 正 45.根 据 会 计 法 的 规 定,担 任 单 位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除 取 得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外,还 应 当 具 备()。A.会 计 师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并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三 年 以 上 经 历 B.助 理 会 计 师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并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三 年 以 上 经 历 C.助 理 会 计 师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或 者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三 年

26、以 上 经 历 D.会 计 师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或 者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三 年 以 上 经 历 46.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机 构 作 出 准 予 颁 发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决 定,应 当 自 作 出 决 定 之 日 起()内 向 申 请 人 颁 发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A.10 日 B。7 日 C 20 日 D。15 日 47.因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被 吊 销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人 员,自 被 吊 销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之 II起()内,不 得 重 新 取 得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27、 证 书。A.1年 B。2 年 C。5 年 D。3 年 48.报 考 中 级 会 计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具 备 的 条 件 之 一 是,取 得 大 学 专 科 学 历,从 事 会 计 工 作 满 A.4 年 B。5 年 C。1年 D。2 年 49.对 会 计 资 料 定 期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的 办 法 和 程 序 应 当 明 确,这 是 单 位 内 部 会 计 监 督 制 度 中()的 基 本 要 求。A.机 构 控 制 和 职 务 控 制 B 业 务 处 理 程 序 控 制 C.财 产 安 全 控 制 和 会 计 信 息 控 制 D。内 部 审 计 控 制 50.根 据 会

28、 计 法 的 规 定,对 随 意 变 更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的 会 计 人 员 应 处 以()。A.3000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C.3000元 以 上 2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51.下 列 不 属 于 会 计 岗 位 的 是()。A.出 纳 岗 位 B。总 账 岗 位 52.企 业 会 计 制 度、会 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律 制 度 中 的()。A.会 计 规 范 性 文 件 B。会 计 行 政 法 规 B。2000元 以 上 2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D。2000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C o药 房 收 费 员 D。会

29、计 电 算 化 岗 位 和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等 是 属 于 会 计 法 C。会 计 规 章 D。地 方 性 会 计 法 规53.存 款 人 因 办 理 日 常 转 账 结 算 和 现 金 收 付 需 要 而 开 立 的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是()oA.一 般 存 款 账 户 B o基 本 存 款 账 户 C o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临 时 存 款 账 户 54.用 于 办 理 存 款 人 借 款 转 存、借 款 归 还 和 其 他 结 算 的 资 金 收 付 账 户 是()oA.一 般 存 款 账 户 B o基 本 存 款 账 户 C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30、 D。临 时 存 款 账 户 55.主 要 办 理 存 款 人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金 收 付 及 其 工 资、奖 金 和 现 金 的 支 取 的 账 户 是()A.一 般 存 款 账 户 B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C。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临 时 存 款 账 户 56.存 款 人 可 以 办 理 现 金 缴 存,但 不 得 办 理 现 金 支 取 的 账 户 是()oA.一 般 存 款 账 户 B。基 本 存 款 账 户 C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临 时 存 款 账 户 57.存 款 人 按 照 法 律、行 政 法 规 和 规 章,对 其 特 定 用 途 资 金 进

31、 行 专 项 管 理 和 使 用 而 开 立 的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是()。A.一 般 存 款 账 户 B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C o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临 时 存 款 账 户 58.存 款 人 因 临 时 需 要 并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使 用 而 开 立 的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是()。A.一 般 存 款 账 户 B o基 本 存 款 账 户 C o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临 时 存 款 账 户 59.出 票 人 签 发 票 据 并 将 其 交 付 给 收 款 人 的 行 为 称 为()。A.出 票 B。背 书 C o 承 兑 D。保 证 60.收 款 人

32、 或 持 票 人 为 将 票 据 权 利 转 让 给 他 人 或 者 一 定 的 票 据 权 利 授 予 他 人 行 使 而 在 票 据 北 面 或 者 粘 单 上 记 载 有 关 事 项 并 签 章 的 行 为 称 为()oA.出 票 B o 背 书 C 承 兑 D 保 证 61.汇 票 付 款 人 承 诺 在 汇 票 到 期 日 支 付 汇 票 金 额 并 盖 章 的 行 为 称 为()oA.出 票 B o 背 书 C 承 兑 D o保 证 62.票 据 债 务 人 以 外 的 人,为 担 保 特 定 债 务 人 履 行 票 据 债 务 而 在 票 据 上 记 载 有 关 事 项 并 签

33、章 的 行 为 称 为()。A.出 票 B o 背 书 C 承 兑 D。保 证 63.由 出 票 银 行 签 发,由 其 在 见 票 时 按 照 实 际 结 算 金 额 无 条 件 支 付 给 收 款 人 或 者 持 票 人 的 票 据 是()。A.银 行 汇 票 B o 商 业 汇 票 C。银 行 本 票 D。支 票 64.由 出 票 人 签 发 的、委 托 办 理 支 票 存 款 业 务 的 银 行 在 见 票 时 无 条 件 支 付 确 定 的 金 额 给 收 款 人 或 者 持 票 人 的 票 据 是()。A.银 行 汇 票 B o 商 业 汇 票 C 银 行 本 票 65.银 行 汇

34、 票 的 提 示 付 款 期 限 为 自 出 票 日 起()。A.1 5日 B 2 0日 C 1个 月 66.支 票 的 提 示 付 款 期 限 为 自 出 票 日 起()。A.5 日 Bo 10 日 C 15 日 D o支 票 D 3 个 月 Do 30 日 67.根 据 规 定,票 据 的 出 票 日 期 必 须 使 用 中 文 大 写。下 列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是()。A.贰 零 零 叁 年 零 壹 拾 月 零 贰 拾 I I B。贰 零 零 叁 年 壹 拾 月 零 贰 拾 IIC.贰 零 零 叁 年 零 壹 拾 月 贰 拾 日 D。贰 零 零 叁 年 壹 拾 月 贰 拾 日 68

35、.银 行 汇 票 持 票 人 向 银 行 提 示 付 款 时,必 须 同 时 提 交 银 行 汇 票 和()。A。解 讫 通 知 B。进 账 单 C。个 人 身 份 证 D o支 款 凭 证 69.下 列 各 项 中,不 符 合 票 据 和 结 算 凭 证 填 写 要 求 的 是()。A.票 据 的 出 票 日 期 使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填 写 B。中 文 大 写 金 额 数 字 书 写 中 使 用 繁 体 字 C.阿 拉 伯 小 写 金 额 数 字 前 面,均 应 填 写 人 民 币 符 号 D。将 出 票 日 期 2 月 1 2日 写 成 零 贰 月 壹 拾 贰 日 70.符 合 开

36、 立 一 般 存 款 账 户、其 他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和 个 人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条 件 的,银 行 办 理 开 户 手 续,并 于 开 户 之 日 起()个 工 作 日 内 向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当 地 分 支 行 备 案。A.3 Bo 5 Co 7 D=1071.银 行 为 存 款 人 开 立 一 般 存 款 账 户、其 他 专 用 存 款 账 户,应 自 开 户 之 日 起()个 工 作 日 内 书 面 通 知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开 户 银 行。A.3 Bo 5 C 7 D 1072.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应 于()个 工 作 日 内 对 银 行 报 送 的

37、 基 本 存 款 账 户、临 时 存 款 账 户 和 预 算 单 位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的 开 户 资 料 的 合 规 性 予 以 审 核,符 合 开 户 条 件 的,予 以 核 准。A.2 Bo 3 Co 5 Do 773.存 款 人 开 立 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自 正 式 开 立 之 日 起()个 工 作 日 后,方 可 使 用 该 账 户 办 理 付 款 业 务。A.2 B。3 Co 5 Do 774.银 行 对 一 年 未 发 生 收 付 活 动 且 未 欠 开 户 银 行 债 务 的 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应 通 知 单 位 自 发 出 通 知 之 日 起

38、()日 内 办 理 销 户 手 续,逾 期 视 同 自 愿 销 户,未 划 转 款 项 列 入 久 悬 未 取 专 户 管 理。A.10 Bo 15 C 20 Do 3075.自 然 人 因 投 资、消 费、结 算 等 而 开 立 的 可 办 理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的 存 款 账 户 称 为()。A.临 时 存 款 账 户 B o个 人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C o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一 般 存 款 账 户 76.在 票 据 当 事 人 中,依 法 定 方 式 签 发 票 据 并 将 票 据 交 付 给 收 款 人 的 人 称 为()A.出 票 人 B。付 款 人 C。承 兑

39、 人 D。保 证 人 77.在 票 据 当 事 人 中,票 据 到 期 后 有 权 收 取 票 据 所 载 金 额 的 人 称 为()。A.出 票 人 B。付 款 人 C。收 款 人 D。保 证 人 78.在 票 据 当 事 人 中,由 出 票 人 委 托 付 款 或 自 行 承 提 付 款 责 任 的 人 称 为()。A.出 票 人 B o付 款 人 C。收 款 人 D。保 证 人 79.在 票 据 当 事 人 中,接 受 汇 票 出 票 人 的 付 款 委 托 同 意 承 担 支 付 票 据 义 务 的 人 称 为()。A.背 书 人 B o付 款 人 C 承 兑 人 D。保 证 人 80

40、.在 票 据 当 事 人 中,在 转 让 票 据 时,在 票 据 北 面 或 粘 单 上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将 该 票 据 交 付 给 受 让 人 的 票 据 收 款 人 或 持 有 人 称 为()A.背 书 人 B o被 背 书 人 C 承 兑 人 D。保 证 人 81.在 票 据 当 事 人 中,被 记 名 受 让 票 据 或 接 受 票 据 转 让 的 人 称 为()。8 7.定 日 付 款、出 票 后 定 期 付 款 或 者 见 票 后 定 期 付 款 的 商 业 汇 票,自 到 期 日 起()内 向 承 兑 人 提 示 付 款。A.背 书 人 B o被 背 书 人 C 收 款

41、人 Do 保 证 人 8 2.持 票 人 为 票 据 的 出 票 人 和 承 兑 人 的 权 利,自 票 据 到 期 日 起()年 C IA.6 个 月 B。1年 C 2 年 Do 5 年 8 3.持 票 人 对 支 票 出 票 的 人 权 利,自 出 票 日 起()。A.6 个 月 B。1年 C 2 年 Do 5 年 8 4.持 票 人 对 前 手 的 再 追 索 权,自 清 偿 或 者 被 提 起 诉 讼 之 日 起()oA.3 个 月 Bo 6 个 月 C 2 年 Do 5 年 8 5.见 票 后 定 期 付 款 的 汇 票,持 票 人 应 当 自 出 票 日 起()内 向 付 款 人

42、提 示 承 兑 A.20 I 1 Bo 1 个 月 C86.本 票 自 出 票 日 起()内 向 付 款 人 提 示 付 款。2 个 月 Do 3 个 月 A.20 口 Bo 1 个 月 C 2 个 月 Do 3 个 月 A.10 日 B。20 日 8 8.根 据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Co 2 个 月 D。3 个 月 可 作 为 支 付 结 算 和 资 金 清 算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是A.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B。农 村 信 用 合 作 社 C 银 行 D。个 体 工 商 户 89.税 款 扣 缴 义 务 人 到 税 务 机 关 领 取 扣

43、 缴 税 款 凭 证 的 时 间 为()。A.经 营 业 务 发 生 时 B o税 务 机 关 通 知 时 C o会 计 年 度 终 了 D。发 生 扣 缴 义 务 时 90.企 业 领 取 营 业 执 照 后,向 税 务 机 关 申 报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时 间 为()。A.10天 之 内 B o半 个 月 之 内 C。3 0天 之 内 D。半 年 之 内 91.税 务 机 关 对 于 纳 税 人 填 报 的 税 务 登 记 表、提 供 的 证 件 和 资 料 审 核 完 毕 的 时 间 为()。A.自 收 到 之 日 起 1 5日 内 B o 自 纳 税 人 填 报 之 日 起

44、1 5日 内 C.自 收 到 之 日 起 3 0日 内 D。自 纳 税 人 填 报 之 日 起 3 0日 内 92.按 照 规 定 不 需 要 在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办 理 注 销 登 记 的 纳 税 人,应 当 向 原 税 务 登 记 机 关 申 报 办 理 注 销 税 务 登 记,其 时 间 限 制 为()A.自 有 关 机 关 批 准 或 者 宣 告 终 止 之 日 起 1 5日 内 B.自 有 关 机 关 批 准 或 者 宣 告 终 止 之 日 起 3 0日 内 C.自 有 关 机 关 批 准 或 者 宣 告 终 止 之 日 起 6 0日 内 D.自 有 关 机 关 批

45、准 或 者 宣 告 终 止 之 日 起 9 0日 内 93.纳 税 人 外 出 经 营 活 动 结 束 时 应 当 填 报 外 出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申 报 表 并 上 交 给()oA.公 司 所 在 地 税 务 机 关 B。经 营 地 税 务 机 关 C o 上 一 级 税 务 机 关 D。不 用 上 交 94.专 门 用 于 结 算 销 售 货 物 和 提 供 加 工 修 理 修 配 劳 务 使 用 的 发 票 是()。A.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B o普 通 发 票 95.单 位 和 个 人 开 具 发 票 的 时 间 是()。A.发 生 经 营 业 务、确 认 营 业 收 入

46、 时 C.产 品 发 出 时 C。专 业 发 票 B o 收 到 货 款 时 D o 合 同 签 订 时 D。一 般 普 通 发 票 96.已 开 具 的 发 票 存 根 联 和 发 票 登 记 簿 应 当 保 存()。A.1 年 B。5 年 Co 10 年 97.纳 税 申 报 的 方 式 中,比 较 传 统 的 方 式 是()。A.直 接 申 报 B。邮 寄 申 报 C o 数 据 电 文 申 报 98.一 般 情 况 下,上 市 公 司 适 用 的 税 款 征 收 方 式 是()。A.查 账 征 收 B。查 定 征 收 C 查 验 征 收 Do 15 年 D。网 上 申 报 D 定 期

47、定 额 征 收 99.甲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较 小、账 册 不 健 全、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水 平 也 较 低、产 品 零 星、税 源 分 散,其 适 用 的 税 款 征 收 方 式 是()oA.查 账 征 收 B。查 定 征 收 C o 查 验 征 收 D。定 期 定 额 征 收 100.税 务 机 关 对 某 些 零 星、分 散 的 高 税 率 工 业 产 品,通 过 查 验 数 量,按 市 场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计 算 其 销 售 收 入 并 据 以 征 税 的 征 收 方 法 是()。A.查 账 征 收 B。查 定 征 收 C o 查 验 征 收 D。定 期

48、 定 额 征 收 101.受 托 单 位 按 照 税 务 机 关 核 发 的 代 征 证 书 的 要 求,以 税 务 机 关 的 名 义 向 纳 税 人 征 收 零 散 税 款 的 税 款 征 收 方 式 是()。A.定 期 定 额 征 收 B。委 托 代 片 C。代 扣 代 缴 D。代 收 代 缴 102.对 会 计 制 度 健 全,会 计 核 算 准 确 真 实、纳 税 意 识 较 强,并 设 有 专 门 办 税 人 员 的 纳 税 人,税 务 机 关 应 当 采 取 的 税 款 征 收 方 式 为()。A.查 账 征 收 B 查 定 征 收 C o 查 验 征 收 D。定 期 定 额 征

49、 收 103.对 临 时 从 事 经 营 的 纳 税 人,(A.由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构 征 收 应 缴 的 税 费 B o税 务 机 关 应 责 令 其 办 理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C.由 税 务 机 关 核 定 其 应 纳 税 额,责 令 缴 纳 D。税 务 机 关 在 其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后 进 行 税 款 的 征 收 1 0 4.关 于 核 定 应 纳 税 额,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A.税 务 机 关 核 定 应 纳 税 额 时 只 能 依 法 选 定 一 种 核 定 方 法,并 明 确 告 之 纳 税 人 B.税 务 机 关 采 用 一 种 方 法

50、 不 足 以 正 确 核 定 应 纳 税 额 时,可 以 同 时 采 用 两 种 以 上 的 方 法 核 C.纳 税 人 对 税 务 机 关 核 定 的 应 纳 税 额 有 异 议 的,税 务 机 关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证 据,证 明 定 额 的 合 理 D.经 税 务 机 关 认 定 后,纳 税 人 可 以 调 整 应 纳 税 额 105.税 收 的 开 征、停 征 以 及 减 税、免 税、退 税、补 税 依 照()执 行。A.国 务 院 B o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C 法 律 D。地 方 政 府 106.根 据 我 国 税 收 征 管 法 的 规 定,从 事 生 产、经 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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