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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政策法规复习题附答案1、农业法: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 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 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式方法规和政 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按照农业法的规定:狭义农业,是指 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 中、产后服务。2、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 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 农村经济体制。3、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即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 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 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相关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2、,促进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4、农村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5、政策的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任何法治国 家的法律基本特征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将党的 政策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法律,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以法 律的形式统一起来。农业法的修订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是 这方面立法实践的一个典型。农业法的多数条文,我们都可以在党和40、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领取条件种子法和许可证管理管控办法,按照经营种子的类别、经营 本次项目就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领取的条件进行
3、了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如下条 件:1、具有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能力;2、具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仪器达到一般种子质量检验机 构的标准,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 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以上种子加工相关技术人员。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能力;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和必要的检验仪器,有1名以上经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
4、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公 司,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能力;2、 有育种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3、自有品种的种子销售量占总经营 量的50%以上;4、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5、有加工成套设备;6、检验仪器设备符合部级种子检验机构的标 准,有5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 员;7、有相对稳定的销售网络。申请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经营许可证,除具备相应条件外,其 注册资本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41、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知晓权、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请 求赔偿的权利。42、植物新品种权授予的实质条件:即授予新品种权
5、的植物新品种应 当具备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条件。43、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表现形式:体制的二元性、经济的二 元性、社会的二元性。44、就业制度的改革的措施:第一,要尽快实施有利于实现城乡统 筹的就业政策制度。第二,扩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总量。第三,重视 农民的非正规就业,引导其向正规就业转化。第四,扩宽农村劳动力 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中的就业渠道。第五,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 整体素质和就业相关能力。第六,政府要为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服务。45、税收政策:第一步,取消农业特产税,将原有的农业特产税并入 农业税;逐步减征农业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已经取消)第二步, 通过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
6、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方式,部分转移 原来的农业税负担。第三步,对农业品加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46、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 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2、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47、物权是权利主体直接管理管控和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特征:(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 的。(2)物权的合适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3)物权的标的是特定物。(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48、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
7、。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它 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49、债权的概念和特征: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 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 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 中,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相比,债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调整的是财产流转关系,即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物权调整 的是财产归属关系,即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即债权是相对权,权利 主体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主张权利。而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义 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即物
8、权是绝对权。3、债权的权利主体必须借助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而实现其权 利,即债权是请求权。而物权的权利主体无需借助义务主体的行为就 可实现其权利,即物权是支配权。4、债权的同一标的上可以存在多项合适的内容相同的债权,即债权 具有相容性。而物权的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存在多项合适的内容相同的 且互相抵触的物权。5、债权的同一个标的存在数个债权时,他们的效力平等。而物权同 一个物上存在多个物权时,各个物权的效力有先后之分,即物权具有 优先性。6、当债权和物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50、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能分离的非财产权利。种类: 人身权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人格权又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
9、权、 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身份权又包括配偶权、 亲权、亲属权、荣誉权。5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 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52、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 原则。53、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相关能力和民事行为相关能力,依法独 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基本特征(1)法人是依 法成立的社会组织;(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3)法人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法 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
10、产或者经费;有 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 民事行为相关能力和权利相关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两种相关能 力在范围上一致。法人的行为相关能力通常由法人机关或者法人机关 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54、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互相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而发生 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通则列举了相邻关系的几种主要情况:(1)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它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 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2) 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 流水,影响它方
11、正常生活、生产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 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3)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 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的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 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合理 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 方要求致害人停止损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 以支持;(4) 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 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赔偿;(5)对于一方所有的 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 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方生产、生活,他方要求排除妨碍或者
12、恢复原 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6) 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的,对有过错依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 令排除妨碍、赔偿损失;(7)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 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 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55、合同:是债的最主要的发生根据,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56、债的担保形式有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7、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划
13、生育 原则。58、结婚的必备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 结婚年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结婚的禁止条件:婚姻法 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 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离 婚的条件: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男女双方的感情确已 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 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考虑。婚姻 法第32条第3款列举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几种具体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 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
14、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59、夫妻的财产关系可以选择法定夫妻财产制或约定夫妻财产制。夫 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没 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照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财 产归属。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 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 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 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
15、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 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3、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 利。60、法定继承:是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先后顺序、遗产分 配原则等合适的内容的一种继承方式。特征:(1)继承人范围法定。(2)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法定。(3)遗产分配原则法定。61、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继承遗产的继 承方式。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与死后
16、赠给国 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的一种法律制度。62、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6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合伙 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 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 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
17、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税法是由国 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 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要约,是一方当事人 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 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务的协议。工资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 单位按照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各 种劳动报酬。64、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 接受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
18、的市场主体。消费者的权利包括:保障安全 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依法结 社权、知识获取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65、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土地管理管控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 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一)十分珍 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二)各级政 府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管控,保护、开发土地资 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66、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条件和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属于 农民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原有的建设用 地和经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农用地。67、义务教育,是依
19、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 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具有以下的性 质和特征:义务教育的全民性、义务教育的义务性、义务教育的免费 性、义务教育的强迫性、义务教育的公共性、义务教育的基础性。68、治安管理管控处罚条例的种类:警告、罚款和拘留。69、农村计划生育政策: 鼓励晚婚晚育晚婚是指在法定年龄(中 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 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 晚 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已婚公民达到晚婚年龄后初 次生育子女的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是指为有效 国家的有关政策文
20、件中找到直接的依据。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必将有 利于实现由主要靠政策指导农业,进一步向依靠政策和法律共同指导 农业发展的转变,实现以行政手段管理管控农业,进一步向行政手段、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管控农业的现代农业管理管控方式的转变。6、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基本组织制 度。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 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 营主体和经营形式。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规定是农业法最核心的 合适的内容之一。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 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7、二轮承包和承包期三十
21、年不变。作为农村的基本经营体制,必须长期实行。而要坚持这个经营体制, 就必须要赋予农民足够长的土地承包期,更要在承包期内确保承包关 系的稳定。这里我就不展开论述了,我想广大学员比我的体会可能会 更深刻。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原则: 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国家提倡小家庭规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 夫妻,含义为男女通过合法的婚姻组成的配偶,也就是说公民应当 依法结婚后再生育子女。关于第一款第二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这是授权性规定,即本法规定国家基本生 育政策,各地在此原则指导下,可以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资源、 环境实际情况以及人口发展状况制定
22、具体实施办法。关于第二款,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可以依据各少数民族人口自然发展的实际情况,遵循中央对少 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的精神,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 需要以及全社会整体的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目标来考虑,制定较为灵 活多样的少数民族生育政策。70、村民自治的基本特征:村民自治的参与性特征、村民自治的自治 性特征、村民自治的直接性特征、村民自治的时代性特征。71、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民主原则、自治原则、法制原则、党的领 导原则。72、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合适的内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 自治
23、范围内的事项,即村民的自治权利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选举 权、决策权、管理管控权、监督权、建制权。1.选举权:推选权、 提名权、举报权、罢免权。2.决策权:知情权、提议权、决定权。 3.管理管控权:村民管理管控权充分体现在选举权、决策权、监督 权和建制权诸方面,这里主要讨论管理管控权的三个方面对管理管控 者的选举权、)教育权、服务权、调解权。4建章立制权5.监督权第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第二,民主管理管控。第三,盈余返还。9、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1)为成员提供生产、产品营销、市场信息、相关技术、业务培训 等多方面的服务。(2)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3)代表本行业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 措
24、施的申请。10、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 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 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 户小生产联结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相关系统内部有 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 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 式。11、农业法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种植业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作物结构
25、、品 种结构和品质结构;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 和防沙治沙工程,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加速营造速生丰产林、工业 原料林和薪炭林;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快发展畜牧业,推广圈养 和舍饲,改良畜禽品种,积极发展饲料工业和畜禽产品加工业;渔业 生产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调整捕捞结构,积极发展水产养 殖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12、农业法对国家农业财政投入水平的规定。农业法规定,中 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 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13、如何减轻农民负担:(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 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
26、动。(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 法方式方法向农民征税。(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5) 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6)不得强制农民 接受服务。14、农村土地的概念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 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 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15、家庭承包的特点:承包方是特殊主体;承包关系期限长;承包经 营权具有物权属性;适用的原则不同。16、承包方的权利:使用承包地的权利、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 置权、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承包方的其他法定权 利。1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
27、、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 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 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作出这种区分, 主要是考虑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差别较大。18、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形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 享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 行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 式可以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19、土地权利登记制度的类型:登记要件主义;地券交付主义,又称 托伦斯登记
28、;登记对抗主义。20、其他方式承包的流转与家庭承包流转之间的区别:没有转包的 流转方式、增加规定了抵押的流转方式、入股的方式可以更多。21、自然资源包括哪些门类:主要包括土地、水、气候、生物和矿产资源等五大门类。按自然资源的可再生性质为标准,可以将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恒定性资源三大类。22、耕地的概念: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 物的土地。2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及当地人 口和耕地资源状况,将质量好、产量高、生产潜力大且集中连片的耕 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一种耕地保护制度。24、土地开发:是指人们通过劳力、相关技术和资金
29、的投入,将土地 由自然资源改造为经济资源。25、开垦土地:是指以垦殖为目的开发土地,即开垦荒地为耕地用于 农作物的种植。开垦土地是土地开发的一种具体行为。26、占垦平衡:是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 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 占用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 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7、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按照森林法第三条的规定,森林、 林木、林地的权属有三种形式,即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的 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28、森林的种类:按照森
30、林法第四条的规定,森林具体可以分为 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29、我国林业建设的方针: 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 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具体合适的内容大家看教材。30、草原的权属形式: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单位、 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于草原的使用权。31、草畜平衡制度草原载畜量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 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生长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一方面要通过采取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牲畜 舍饲圈养、提高牲畜出栏率等措施,减轻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逐步 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要积
31、极开展人工草地、 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不断增加饲草供应量,并通过改良牲畜品种、优 化畜群结构、提高饲养管理管控水平等措施,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效 益,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牧民的增收。概括来讲,就是应当从增草 增畜、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入手,从根本上扭转超载过牧的局面, 最终实现草畜平衡。32、渔业:是捕捞、养殖和加工水生经济动植物区的水产品的产业。33、我国的渔业生产方针:渔业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渔 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 重的方针。34、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任务。渔业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32、充分体现了这一点:1、禁止性行为的规定。2、确立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制度。水产种质资源是渔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法第二 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有益于水生动植物种群的繁衍和生物多样性的保 护。3、强调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点保护。4、渔业资源环境的保护35、种子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 茎、苗、芽、叶等。36、实行种子生产许可证制度定义:就是指生产商品种子的单位和个 人,必须持有有关种子管理管控机构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按 照指定的作物种类、产地和规模生产。37、种子生产许可证的领取条件:(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
33、育 条件;(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 的资金和生产、检疫设施。(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相 关技术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假种子:是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 种子的;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合适的内容不符的。劣 种子:是指第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第二,质量低于 标签标注指标的;第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第四,杂草种子 的比率超过规定的;第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39、种子生产经营概念:种子经营指生产出来的种子通过各种渠道到 达使用者手中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