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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常识知识问答法律常识知识问答1、我国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年哪一日?答:2001年12月4日。2、什么是法律?答: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有强制性和 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3、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答: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4、什么是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效力的是什么法?答: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7、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哪一年?答:1954年。8、我国现行宪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答: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10、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答:依宪治国11、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什么机关?答: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国
2、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12、在我国国家的立法机关是什么机关?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3、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什么机关?审判机关是什么机关?答: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法律常识知识问答2016-07-18 17:13 | #3楼1 .我国有哪些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 .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如何确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3 .委员长、国务院任期如何确定?委员长、每届任期和全国
3、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他们的任期都是5年,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为5年。国务院实行 负责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任期5年。4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年满18周岁,除被剥夺政治权利外,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 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提出申诉、控告 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
4、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 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 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 利。5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公民有劳动和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 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 益的义务,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6 .民法调整的关系和遵
5、循的原则是什么?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在诉讼过程中,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平 等的。公民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7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确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例如,婴儿一出生就享有 了继承、受抚养、教育的权利。8 .公民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年龄如何界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至不满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 上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9 .对限制民事行为能
6、力人如何界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10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入如何界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1 .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谁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 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上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人。1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7、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谁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13 .宣告失踪和死亡的时间有什么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公 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 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4 .宣告失踪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宣告失踪后,主要产生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
8、、债务和应付的其 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等法律后果。15 .宣告死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宣告死亡后,主要产生死亡人的财产继承、配偶再婚合法等法律后果。16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承担?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17 .对合伙人的债务有什么规定?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 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 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18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 为。19 .民事法
9、律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0 .哪几种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21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涉及到财产问题如何处理?当事人因该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
10、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 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22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3,公民的个入财产包括哪些?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 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24 .拾得遗失物等应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
11、此而支出的费用 由失主偿还。25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如何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如房屋)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 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 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6 .什么是定金,如何处理?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 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 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7 .什
12、么是不当得利,如何处理?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者应 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28 .什么叫无因管理?如何处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叫天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29 .对债务清偿有何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 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强制偿还30 .违反合同须负什么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 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1
13、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 责任。32 .在公共场所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 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3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处理?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 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3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 责任?由他们的监护人承
14、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 事责任。35 .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36 .对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通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民法规定诉讼时效为1年的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7 .诉讼时效的中断如何确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
15、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8 .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范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 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都适用于民事诉讼 法。39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案件一般应由什么法院管辖?地人民法院管辖。40 .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 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还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 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41 .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 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42 .民事证据包括哪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43 .证据由谁提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4 .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
17、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5 .起诉状应把明哪些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6 .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时间有多长?应该在接到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7 .人民法院对于什么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紧急情况需要先予执行的。48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审理民
18、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 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 公开审理。49 .法庭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末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50 . 一审人民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审结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法律知识问答2016-07-18 19:24 | #4楼1、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医
19、疗损害责任原则上适用过错 责任,即由原告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人员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诊疗行为专业性很强,患者可能并不了解相关医学知识,令其证明医疗机 构及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行为过程中,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难度很大,为此,侵 权责任法规定了三种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只要能证明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具有任何一种情形,即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三种情形是: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 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需要说明的是,根据 这三种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时,医疗
20、机构有权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 者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2、对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怎样规定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 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 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这一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 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 相应的医疗措施。”3、对医务人
21、员应当履行的诊疗义务是怎样规定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 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诊疗义务”主要是指诊疗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 疗规范的有关要求。此外,医务人员还有通过谨慎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避免患者受到 损害的义务。判断是否尽到诊疗义务应当以诊疗行为发生时的诊疗水平为参照。4、因药品、医疗器械等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如何处理?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 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 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22、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在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答: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在上述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14、什么是依法治国?答: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 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15、法治国所要实现的政
23、治目标是什么?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1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17、有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答: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18、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是什么?答: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按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9、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答: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20、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主要相同点是什
24、么?答:1、阶级本质相同。2、指导思想相同。3、任务和目标相同。21、我国法律与道德之间相互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2)、社会主义道德补充我 国法律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46、我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实行怎样的方针?答: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57、什么是社会管理秩序?答:社会管理秩序指国家机关对社会和管理活动及秩序。58、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由什么部门制裁?6、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答: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 害后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卫
25、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7 .符合哪些情况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在2小 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8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应如何处理以 及注意事项?答: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 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 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9 .具有哪些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
26、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答:(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10、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遵守哪些 规定?答: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 者销毁医学文件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 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11 .可否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答: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
27、胎儿进行性别鉴定。12、医疗保健机构和其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办理哪些手续,才 能开展结扎手术和终止妊2手术?答: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证。13、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哪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答: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14、精神药品分为几类?答:精神药品分为两类。既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15、医疗机构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可否为自 己开具该种处方?答:不可以。16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是什 么颜色?答:麻-醉-药品处方:淡红
28、色、急诊处方:淡黄色、儿科处方:淡绿色、普 通处方:白色。17、处方药量的天数是怎么规定的?答: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 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 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 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18、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何处理? 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 毁。19、处方的有效期是多久?答: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
29、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20 .什么是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引起死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21、传染病分几类,都有哪些?答: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 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 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 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 吸虫
30、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 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 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 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22、传染病的报告时间?答: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 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 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 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
31、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 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 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23、护士条例自什么时候起执行?答:自2015年5月12日起施行。24、国家提倡的献血年龄?答: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25、输血的指征是什么,什么情况下输血需要报批和补办手续?答: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
32、症。患者 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 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 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 (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2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哪些病历内容患者可以复印和复印的注意事项? 答: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 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
33、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 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 当有患者在场。27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部分的病历属于封存内容以及封存的注意事 项?答: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 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 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28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方提出异议应当如何 处理?答: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 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
34、应当由 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 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 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29 .经治医生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什么内容,应当 履行什么手续?答: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 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志 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30.医疗事故分几个等级,分别是什么?答: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 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
35、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 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31、什么是医疗事故?答: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32、病历书写出现错误,如何修改.答: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 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 的字迹。33、我院的临床路径开展有多少病种、实行单病种管理的有多少病种?答: 临床路径有11种,
36、单病种17种。34、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几 级?答: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 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一)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二)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 人身损害后果。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35、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时限?答: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 有关信息。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 上报有关信息。特大医疗质量安
37、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 内,上报有关信息。36、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答:主治医师37、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哪些信息?答: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血液制品的 外观。38、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答:6小时49、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答:2小时40、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会诊。答:科 内会诊41、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会诊。答:院 内会诊42、院区内急会诊
38、要求会诊医师在多长时间内到位?答:10分钟。43、主治医师应在()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完成检诊,提出诊断和治疗意 见。答:24小时44、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签字。答: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字。45、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多长时间的用量? 答:1天46、“三基”指哪些内容?答: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47、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内容包括答: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 和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48、请说出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答: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9、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查对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医生交接-班制度10)护理分级制度11)病历管理制度12)病历书写规范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49、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几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答、8 小时50、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几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答:24小时51、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在几小时内完成?答:24小时52、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应查房几次?答:1-2次53、什么叫医院感染?答:凡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 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和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54、医院感
40、染流行的三个基本环节是什么?答:感染源、感染途径、易感者。55、什么叫医院感染暴发?答: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 例的现象。56、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对二级医院的医院感染标准是什么?答: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297%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医院感染率W8%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W0. 5%医院感染漏报率10%57、什么叫二重感染?答:指发生在抗菌药物应用过程中的新的感染。58、什么叫医疗废物?答: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 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59、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有哪些?答:加强
41、医务人员手卫生,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对所有患者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对确定或高度疑似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当在标准预防的基础 上,实施隔离措施,预防多重耐药菌传播。a.尽量选择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安置在同 一房间,不宜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或者定植患者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置管,有开放性 伤口或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患者转诊之前应当通知接诊的科室, 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b.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专人专用,不能专人专用的医疗器械、器具 及物品应当在每次使用后擦拭消毒。C.实施床边隔离时,应先对其他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确定或高度
42、疑似多重 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安排在最后进行。遵守无菌操作规程,特别是在实施各种侵入性操作时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和标准操作规程,避免污染。加强清洁消毒工作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特别要做好重要部门(ICU、手术室、新生儿 室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应当使用专用的药物进行清洁和消毒。对医务人 员和患者频繁接触的物表,采用适宜的低效或高效医用消毒剂,每天必须仔细擦 拭、消毒。如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当立即消毒,出现多重耐药菌感染暴发或 疑似暴发时应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60、如何正确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答:高度危险性物品:指在临床医疗中要穿入皮肤和粘膜或接触人体无菌组 织和体液或接触
43、新生儿和免疫功能极度低下的物品。主要包括各种外科器械、穿刺 器械输血输液器具。无菌内镜,各种体内导管、体内置入物,手术隔离衣帽、无菌 巾单、外科手套、ICU病房和新生儿用品等必须进行灭菌处理。中度危险性物品,指那些只接触人体完整的皮肤粘膜的物品。主要包括普通 内镜(胃镜、肠镜、气管镜、尿道镜及其他接触体腔的内镜),呼吸麻醉装置,腹 腔透析,婴儿隔离,口腔诊具、体温计等。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应该用热力消毒方 法或高效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低度危险性物品:指那些不接触病人或只接触病人正常皮肤的物品。主要包 括诊疗设备、卧具、病房、家具、室内环境表面、听诊器、诊锤、湿化器管道、氧 气面罩等。以清洁为主。
44、只有在污染或可可疑污染的情况下才需要消毒处理,消毒 可根据情况使用含氧清洗消毒剂。61、消毒剂的选用原则是什么?答:在选用中应坚持必需、合理、少用的原则。对医院所用的医疗器械及用品,能采用物理方法(如压力蒸汽、干热消毒灭 菌法)的,不用化学法。凡一次性使用物品,通常不用化学消毒液复用消毒。医院常规清洁扫除,无需使用化学消毒法。不用消毒效果不肯定的消毒剂,两种化学消毒剂性能相近,以价格一效果做 为选择的依据。使用时应按产品说明配成适当的浓度并准确掌握作用时间。物品在消毒前应清洗干净。熟悉化学消毒剂的毒副作用:使用具有腐蚀刺激性的化学消毒剂,应避免直 接接触和吸入,必要时戴手套进行防护。62、消毒
45、剂的配制方法?答:以药物所含实际有效成分配制方法计算公式=所需原药数量欲配制药液数量-所需原药数量二加水量例:用5%8.4消毒剂配制成0. 1%水溶液1000ml,所需原药数量。=20ml加水量=1000-20=980ml用5%8.4消毒剂20nli用801nl水中、即配得所需药液消毒剂蒸汽熏蒸的配制方法:消毒剂熏蒸消毒病房时,根据病房容积空间和药物浓度计算消毒剂量。病房 容积X熏蒸浓度+原液浓度=所需消毒液容量63、2%戊二醛消毒使用方法?答:戊二醛在使用是必须加入0.5%亚硝酸钠作为防腐剂,但一经加入防腐剂后, 连续使用不超过2周.消毒需加盖60分钟,灭菌加盖需浸泡10h.用时用无菌水冲洗
46、 干净,并擦干后使用,可用于各种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消毒灭菌。64、碘的消毒答:碘酊为灭菌剂.碘伏为中效消毒剂,对细菌、芽抱、真菌作用较弱,只能是 杀菌剂。65、酒精的消毒答:75%酒精对细胞芽抱无杀灭作用,不能用于杀菌,只用于消毒,95%的酒精导 致杀菌能力减弱。66、标准预防措施有哪些?答:洗手,戴手套,面罩、护目镜和口罩的使用,隔离衣,可重复 使用的设备确保在下一个病人使用之前清洁干净和消毒灭菌,一次性使用部件弃 去,环境控制,避免清点污染被服的扰动操作,职业健康安全,隔离病房 的使用。答:由公安机关予以制裁。59、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三种?答:1、警告。2、罚款。3、拘
47、留。60、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什么原则?答: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61、什么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答: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是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较大公 私财产造成失的行为。62、什么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答: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 任。.63、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答: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凡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64、什么是故意犯罪?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 生,因而造成的犯罪的是故意犯罪。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