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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 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 26号)和安徽省财政 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 的通知(财农(2018) 12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 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内容(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的补贴资金, 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 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确保地力不下降,要提升农业生 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 焚烧,保护耕地地力。(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耕 地面积以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 基础,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国 有农场和农村集体的耕地面积以实际承包面积为基础。对已 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 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 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 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三)补贴资金分配。市财政局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 量以及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 准,全市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二、实施步骤(一)制定实施工作方案(2月15日前)。市财政局 会同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 定实施工作方案。(
3、二)开展政策宣传(2月16日一2月23日)。市农 业农村局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集中开展农业补贴政策宣传, 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向社会公布热线 电话,接受农民群众和媒体咨询。(三)导出“一卡通”基础信息数据(3月2日前)。 各镇(街)财政所(分局)分村组导出“一卡通”相关基础 信息,按照“天长市2023年农业支持俣护补贴清册”表样修 改后,提供给镇(街)农业部门。(四)编制补贴面积清册(3月3日3月10日)。各镇(街)农业部门根据补贴政策和确权到户面积情况,做好 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审核与登记。对完成确权登记的耕地,以 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对未完成确权登记的耕地,以二轮承 包面积为
4、基础,农村集体的耕地以实际承包面积为基础,在 镇(街)财政所(分局)提供的表格中登记补贴面积,编制 补贴面积清册。(五)补贴面积清册公示(3月11日一3月18日)。各 镇(街)农业部门将补贴面积清册在各村进行公示,并拍摄 公开公示照片。(六)补贴面积审核汇总(3月22日前)。各镇(街) 农业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补贴面积清册,经镇(街)政府盖 章签字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上 报的补贴面积清册进行进一步审核并汇总,形成全市补贴面 积汇总表,盖章签字后报送市财政局。(七)完善“一卡通”基础信息数据库(3月30日前)。 各镇(街)农业部门将经审核后的“天长市2023年农业支持 保护
5、补贴清册”(电子版)提供给各镇(街)财政所(分局), 由各镇(街)财政所(分局)导入“一卡通”系统,完善“一 卡通”基础信息数据库。(八)补贴资金测算分配(4月5日前)。市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的全市补贴面积和省财政厅下达 的补贴资金总量,测算全市亩均补贴标准和各镇(街)、国有 农林场补贴资金总量,并下发各单位。(九)编制补贴发放花名册(4月6日一4月13日)。 各镇(街)农业部门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亩均补贴标准和各 镇(街)补贴资金总量,在“一卡通”系统中编制农业支持 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政府盖 章签字(包括包村干部签字)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 农村局编制
6、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汇总表,盖章签字后报市财政 局。(十)兑付补贴资金(中央补贴资金到位5个工作日 内)。市财政部门根据补贴发放花名册,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通过“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农业 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 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农业农村局 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工作方案,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市 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全市(含国有农场)补贴面积数据,向 市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做好政策 宣传解释工作;镇(街)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 作,做好政
7、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各镇(街)财政所(分 局)负责“一卡通”系统应用的技术指导和补贴资金的打卡 发放。(三)做好政策宣传。市农业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 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 农业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印制农业补贴政策明白纸,发送给农户。市农业、财政部门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和媒体 咨询。(四)强化监督检查。市财政、农业部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地对各镇(街)、国有农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 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 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对因补贴面积漏报造成补贴对象 损失的,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对在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 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 照财政违法处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