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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租赁合同要点:甲方将实验室出租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的使用面积最终以双 方共同参与测量并签字认可的实际测量结果为准。约定了租赁范围、 租金、物业管理费、配套设施、押金、双方权利义务等事宜。甲方(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 须共同遵守。1 .租赁范E1.1. 实验室租赁:甲方将 大楼 座 号实验室出租给乙方,所租房屋供乙方作 用途使用。实验室使用面积共计 平方米。甲方向乙方收
2、取租金的使用面积最终以双方共同参与测量并签 字认可的实际测量结果为准,楼层平面图及实际测量数据结果见本合 同附件1。方许可后方可带入)带入所租赁房屋;如果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携 带上述物品进入所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撤出,同时解 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其它单位造成 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8. 2. 3.如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实际支付了租金和其他应付的费 用,并履行了本合同内规定应负的义务,乙方可以在租期内有权在本 合同期限内依照本合同规定使用所租实验室或写字间,并享有依照中 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承租方享有的一切权利。8. 2. 4.乙方有
3、义务保证其在入驻孵化器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尽资 料内容的真实可靠性,乙方同时有义务在实际情况改变时对相关资料 进行真实可靠之修改并将其上报甲方;如乙方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不 实或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对资料进行真实可靠修改并上报甲方, 则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同时保留追 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8. 2. 5.乙方有权合理地使用公共地方及设施,并承担有关费用,但 公司有权对该等使用做出合理规限,乙方须予遵守。8. 2. 6.乙方须按时缴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所租写字间之电费、电话、 有线电视及网络等费用。8. 2. 7.乙方亦应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法律法规规定在租期
4、内乙方作为所租写字间之承租人、占用人或使用者应支付之 一切税费(如有)。8. 2. 8.乙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无权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而需缴纳 的费用。8. 2. 9.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所租写字间或部分所租写 字间转让、转租或用其他方式交予第三者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所租 写字间。8. 2. 10.未征得甲方和 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租实验室、写字间以外任何部位竖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等宣传物 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应依照 公司的指示进行。乙方不得改变所租实验室或写字间的任何结构及任何部分的外貌,亦不 得堵塞任何窗户。8. 2.11.乙方所租实验室或写字间若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
5、方和 公司。因乙方缘故而造成所租写字间有所损坏时,在收到甲方或 公司书面维修通知书内,乙方应按甲方或 公司之要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由乙方委托甲方或 公司进行维修,但乙方需负担因此而引致之损失及费用。8. 2. 12.在租期届满或按本合同规定提前终止租期的情况下,乙方应 当将所租写字间于合同终止后 日内空出交还予甲方,并应当自费将所租写字间恢复还原至甲方初次向乙方交付之所租写字间之 状态(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并拆除及搬出乙方在所租写字间的所 有家具、装修和添置物,并同时修补因该等拆除及搬出对所租写字间 造成的毁坏。如乙方因任何理由拒绝或不能履行上述责任,则甲方有 权从押金或扣
6、减足额的款项,并使用该扣减的款额自行完成该等恢复 原状、拆除及搬出和修补工作面不必对乙方另行事先通知。倘押金不 足以支付该等还原工作之开支者,乙方须向甲方全面补足所产生之有 关开支。1. 2. 13.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写字间的,应于有效 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 方对该写字间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 订立合同。8. 2. 14.乙方在享受承租的实验室或写字间应有的服务的同时,必须 严格必履行甲方及园区拟定的一切管理规定。乙方在所租写字间的一 切商业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 的法律、 法规。9.保密责任9. 1.在不触
7、犯国家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对 因业务或管理需要而掌握到的乙方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及其它相关 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乙方应就保密事项事先向甲方出具书面说 明,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9. 2.在不触犯国家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对 因业务或管理需要而掌握到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及其它相关 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乙方的房屋租金等优惠政策、甲方的 财务状况、甲方在研项目的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如乙方将甲 方保密信息泄露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 合同的终止10.1. 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马上单方解除合同, 自行收回所租写字间
8、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10.1.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或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10.1. 2.擅自改变所租写字间作为乙方独立使用的写字间的用途。10.1. 3.擅自以乙方以外的名义使用所租写字间。10. 1.4.未按本合同的规定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根据本 合同应支付之费用,并于逾期七日后仍不予缴纳。10.1. 5.擅自将所租写字间全部或部分交与或转让予第三者使用或与 第三者共同使用。10. 1.6.乙方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乙方自行或被债权人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乙方破产还债。10. 1.7.乙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实验内容、实验药品、 员工行为、员工言论等
9、)己以妨碍到孵化器的正常运行,妨碍其它入 孵企业的正常经营,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孵化器及园区相关管理规定, 对孵化器及园区内的财产安全、人员生命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威胁 的;或乙方上述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影响,但经甲方或园区管理单位向 乙方发出限期整改警告而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10.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或责任,经甲方或 公司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未全面更正一本合同第 十条第(一)款所述之乙方违约行为,甲方将不予另行通知而有权马 上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须即时迁出 所租实验室或写字间,甲方并有权向乙方追讨任何因乙方所引致的损 失、开支和法律责任。10 . 3.
10、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全部 或部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乙方 仍须清缴截止至合同终止之日前的一切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11.违约责任11. 1.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 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 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11.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除可按本合同规定单方 面终止合同外,并有权从押金中将所有欠缴款项、损失及开支扣除, 如押金不足支付该等欠缴款项、损失及开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 甲方补纳不足部分。如乙方拒绝补缴,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于所租写字 间内的设
11、施和货物并进行拍卖,以作抵偿,唯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 进一步追讨合理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12. 3.乙方逾期交付电费超过七天的,甲方除可按本合同规定单方面 终止合同外,并有权无需另行通知而要求 公司中断电 源,直至乙方付清全部费用。重新连接电源线路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 责。11. 4.无论因何原因,乙方对应交付的租金或其他各项费用不予交纳或延迟交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 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月金的1%。;如滞纳天数超过七天,甲方有 权按违约处理而终止合同。11. 5.租期内乙方中途单方面退租,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 讨由此而引起对甲方构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1
12、 . 6.如甲方依本合同扣减乙方的押金,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 之日始七天内补足被扣减的押金金额,否则即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 立即终止本合同及收回所租写字间,并没收乙方已付的全部租金和押 金。12 .放弃权利当发生乙方违约而甲方仍接受乙方缴付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 究违约的权利。乙方缴付租金或其他款项如有不足额的情况,即使甲 方接受不足额的款项均不得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额缴付,亦不影响甲 方追索不足部分租金或欠款的权利,更不影响其按本合同或法律规定 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13 .争议的解决13.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管辖。14. 2.甲、乙
1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 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4.附则14.1. 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违法或不能执 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甲、乙双方皆仍需履行其余条文的责任。14.2. 乙方的雇员、访客、顾客、服务人员、装修人员等或经乙方明 示或默示许可进入孵化科研生产大楼的任何人员,除应履行出入登记 手续外,乙方应对上述人员的行为负责。14. 3.鉴于 业务的特殊性,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就合同期内水、电需求量,排污量、排污种类、主要设备清单、设备功 率;所
14、开展的研发项目、项目内容;需要进入实验室的药品目录,菌 种、病毒、实验动物目录等做出详细书面说明,填写入孵申请表并签 字确认;如乙方在以后工作需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应至少提前15 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而擅自在所租房屋内添置设备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出或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4.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件中列明,附 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 5.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14. 6.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写成,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15.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
15、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校企共建实验室合作合同要点:甲方(企业)与乙方(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甲方向乙方支付无形 资产占用费,并承担实验室费用。甲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建联合实验室,并就联合实验室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恪守:一、实验室组成1 .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甲方不得以与实验室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注册任何形式的组织机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乙方或乙方合作机构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组织或个人形成劳动合同或经济合同关系。2 .实验室地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16、,甲方和乙方可以根据本身业务需 要,在 大学 产学研基地以及甲方办公所场地内对实验室进行挂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在 大学 产学研基地之外的任何地方挂牌 实验室。3 .实验室人员:根据具体合作项目需要,双方共同选派人员参与实验 室的科研和管理。实验室设主任一名,由乙方派人担任;副主任一名, 由甲方派人担任。双方一致同意,双方选派的担任实验室主任、副主 任人员应为具有较强所合作领域相关研究开发能力专业人员,且双方 同意主任以(兼职)身份任职,副主任以(兼职)身份任职。实验室 的人员(含主任、副主任)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其报酬结构、数量、 支付方式,均由甲方确定和承担。二、实验室的宗旨1
17、.建立企业与 大学研究院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基础上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2 .可选择在领域优先开展技术战略咨询、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制、人 才培养等方面的长期合作。3 .提炼实施技术项目的合作开发,实现项目技术产业化。三、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实验室的无形资产占用费和支付1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无形资产占 用费人民币 元。无形资产占用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打到乙方单位以下账号:指定收款账号:O开户行:。户名:02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签。3 .若本协议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作终止,以
18、上费用不退还。五、实验室运行和经费1 .本实验室为甲方专设,科研活动完全根据甲方确定的专项技术开发 计划展开,实验室的各类运营费用和全部项目开发费用由甲方提 供。2 .运营费用特指实验室因日常运营而产生的办公、房租、水电、工作 人员薪酬福利以及其他费用等。该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数额支付。3 .项目开发费用特指实验室为开发某项目而支出的专用设备、设施、 材料、课题费、顾问费、以及其他与项目开发相关的费用。该等费用 应当在项目启动前由甲乙双方科研团队计划协商后预付,项目开发完 成后最终清算。以上营运经费根据实际发生额支付到被支付者指定的 账号上。1.2.写字间租赁:甲方代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乙
19、方出租 大楼 座 号房间作为行政办公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2.租赁开始日期及租赁期限2.1.本租赁合同所认定的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 2.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3.租金及物业管理费3.1. 费用合计3. 1.1.实验室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每年,其中:(1)实验室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每年;(2)实验室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每年。3. 1.2.写字间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每年,其中:(1)写字间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年;(2)写字间公共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每年。写字间租金及公共物业管理费为甲方代 公司收取,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开具收
20、据,待 公司开具正式发票后乙方凭收据换取正式发票。3. 2.租金3. 2.1.实验室租金:乙方所租实验室的单位租金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 每天人民币 元。六、各项资助经费的处置根据实验室实际运行情况,甲乙双方为实验室争取获得省市级项目和 国家级科技项目的支持。实验室的各项资助经费处置由双方协商而定。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指定专门负责人对实验室进行管理、建设和运营。派出项目人员到实验室专职或兼职,承担部分岗位的工作。承担或参与承担科研和产品开发项目。提供实验室必要设备。2 .乙方权利义务:派出项目工程师到实验室专职或兼职,承担部分岗位的工作。根据甲方技术需求,整合学校资源,搭建甲方
21、与学校专家沟通平 台。促成甲方与学校专家的具体项目合作。(4)为实验室争取获得省市级项目和国家级科技项目的支持。3 .甲乙双方为对方人员到本地工作提供方便。八、知识产权保护1 .实验室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双方约定,为甲方经营而为其开发、创造的任何专利、实用新型、 著作权,无论是双方独自完成还是双方共同完成,由甲、乙双方根据 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所有权归属;所有的成果均优先由甲、乙双方合 作进行产业化。双方共同所有的项目成果转让,须双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双方各自单独所有的项目成果转让,不需要 经对方同意。2 .成果应用后所产生的收益,由双方根据贡献大小按比例进行
22、分配, 具体由双方在成果进行产业化时另行签订协议。3 .乙方保证实验室为甲方或社会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发生权益纠纷。九、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 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 .实验室资料除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占用、复 制实验室资料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3 .乙方将严格执行产品和技术的商业保密,在合作协议终止后的一年 内,乙方仍有责任遵守对涉及甲方的技术、文档、数据和有关信息不 作为商业目的转让。十、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无形资产占用费的,乙方有权解 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
23、约金人民币 元。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为设立实验室提供给人员、资源等方面的支 持,或拒绝与甲方共同设立实验室并就实验室成立而正式挂牌,均视 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 币 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均应予以赔偿。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关于知识产权约定,将相关成 果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用,或者透露给第三方相关技术,另外一方均 有权要求其停止、撤销相关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此所 获取的全部收益%违约金,以及将前述全部收益按照本协议第 八条约定及其他约定予以分配。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违 约赔偿责任。5
2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具有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全 额赔偿。十一、争议解决方式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
25、址: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动物实验室共享服务合同要点:甲方(出租方)向乙方(承租方)提供共享动物实验室及配套设施,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用(租金)。甲方(场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共享使用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的号召,推动动物疫病防控技 术和产品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许可乙方共享使用 实验室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53L共享范1.1.甲方许可乙方共享使用其位于 省市区路号的实验室。1. 1. 1.乙方专用部位:乙方对该实验室中的笼盒(编号:请填充)享
26、有专有排他的使用权;1.1. 2.乙方共享部位:在预先登记、错位使用、统筹安排的原则下, 乙方对该实验室内下列部位享有使用权。具体包括:办公室、维修室、 库房、饲料室、一般走廊;隔离检疫室、缓冲间、育种室、扩大群饲 育室、生产群饲育室、待发室、清洁物品储藏室、清洁走廊、污物走 廊;缓冲间、风淋室、检疫室、隔离室、操作室、手术室、饲育间、 清洁物品暂存室;仓库、洗刷消毒室、废弃物品暂存室、解剖室、动 物尸体暂存室、机械设备室、淋浴室、工作人员休息室。1.1. 3.实验室支持系统:下列设施、设备、系统是保证整个实验正常 运行的必要的支持系统。具体包括该实验室的通风和空调系统、照明 系统、通讯系统、
27、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警报系统和消防 设施、消毒灭菌设备、公共物业管理系统、室内保洁、实验废弃物、 动物尸体以及其他垃圾的储存、处理系统。2.共享期限2.1.本合同共享期限自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 ito2 .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使用用该实验室的,应于有效期 届满之日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实 验室有优先使用权。甲、乙双方就续约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协议。3 .费用与支付3.1. 共享费用3. 1.1.专用部位使用费乙方专用部位的使用费,按人民币元/日/笼盒的标准计算,每月为 人民币(大写)元(元)。使用费支付原则是“先付
28、后用”,每 “三个月”为一个预付款周期;乙方的首期使用费需于本合同签订后 3日内支付给甲方,并于每三个月使用周期结束日提前15天预付下 一个使用周期的费用。如果到期日为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该 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3.1. 2.实验室共益费:该费用是根据乙方共享部位和实验室支持系统 产生的费用总金额,参照乙方专用部位在整个专用部门中的比例,由 甲方合理分摊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分摊费用通知单 后7日内支付。3. 2.押金3. 2.1.本合同押金为乙方所使用实验室的2个月使用费,即人民币 (大写)元(元)元。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支付给甲方。3. 2. 2.当使用期届满
29、,在乙方已将所使用实验室返还给甲方并付清所 有费用后7日内,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3.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3.4. 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共享费用金额为含税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增值税率:4.甲方其他权利义务4. 1.甲方负责在大楼内提供以下服务及设施:供排水、供电、照明、 空调、供暖、电话、公共卫生间设施、网线接口、消防设施、安全设 施及其他必要的设施,以及对以上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养护和管 理。4. 2.甲方保留对实验室及乙方使用部位的监督管理权:为了保证园
30、区 内的财产安全、人员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本着最小化的 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原则,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实 验仪器或设备配备情况,实验药品的储存、摆放情况,消防器材性能 摆放等内容进行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相关检查,同时对 甲方的合理建议及要求及时整改。4.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其所使用实验室之结构或中央机电配置或 供排水主管道部分等有损毁后(该损毁非乙方所引致),甲方应立即 组织维修乙方所使用实验室内该受损的部分。4. 4.甲方保留以下权利:公众设施(如排水、供电、空调、采暖、消 防、通讯的管道等)可以通过所使用实验室;甲方本着以最少影响乙 方的经营的原则,有权
31、派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所实验室间进行有关检查、 维修或改建工程,同时除紧急情况外应事先会知乙方。中方保留使用 大楼外墙及天台的权利,但甲方的使用以不妨碍乙方的正常业务为限。4. 5.当乙方违反本协议,而乙方未能悉数赔偿甲方之所有损失,除甲 方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外,甲方还有权根据其损失程度向乙方进一步追 讨赔偿及法律责任。4. 6.甲方可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与乙方预约后,在不影响乙方 正常经营活动前提下,带领有意使用乙方所使用实验室的人员进入乙 方所使用实验室察看。5.乙方其他权利义务5.1.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具有剧毒、放射性的物质或仪器 及产生强烈刺激性气味、强烈噪音或其它足以影响他
32、人正常工作活动 的设备、仪器、物品、动物(实验动物乙方应提前提出申请,经甲方 许可后方可带入)带入所使用房屋;如果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携带 上述物品进入所使用房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撤出,同时解除 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其它单位造成损 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5. 2.如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实际支付了使用金和其他应付的费 用,并履行了本协议内规定应负的义务,乙方可以在使用期内有权在 本协议期限内依照本协议规定使用所使用实验室或写字间,并享有依 照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享有的一切权利。5. 3.乙方有义务保证其在入驻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内容的真
33、实可靠性,乙方同时有义务在实际情况改变时对相关资料进行真实可 靠之修改并将其上报甲方;如乙方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或未及时 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对资料进行真实可靠修改并上报甲方,则视同乙方 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 及法律责任的权利。5. 4.乙方有权合理地使用公共地方及设施,并承担有关费用。5. 5.乙方须按时支付使用金、押金和所使用实验室之电费、水费、电 话、有线电视及网络等共益费。5. 6.乙方亦应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在使用期内乙方作 为所使用实验室之承租人、占用人或使用者应支付之一切税费(如有)。5. 7.乙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无权要求减免任何
34、按本协议而需缴纳的 费用。5. 8.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所使用实验室或部分所使用 实验室用其他方式交予第三者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实验室。5. 9.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使用实验室以外任何部位竖 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等宣传物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应依照甲 方的指示进行。乙方不得改变所使用实验室的任何结构及任何部分的 外貌,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6. 10.乙方所使用实验室若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缘故而 造成所使用实验室有所损坏时,在收到甲方书面维修通知书后,乙方 应按甲方之要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由乙方委托 甲方进行维修,但乙方需负担因此而引致之损失
35、及费用。5.11.实验室配套家具及设备作为实验室的配套设施,乙方有义务保 持其完好性,如有破损(自然损耗除外)乙方有义务将状态复原,否 则甲方有权按本协议附件所标明的设施价值要求乙方赔偿相当数量 的现金,乙方需无条件接受。5. 12.在使用期届满或按本协议规定提前终止使用期的情况下,乙方 应当将所使用实验室相应部位于协议终止后当日腾空交还予甲方,并 应当自费将所使用实验室恢复还原至甲方初次向乙方交付之所使用 实验室之状态(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并拆除及搬出乙方在所使用 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装修和添置物,并同时修补因该等拆除及搬 出对所使用实验室造成的毁坏。如乙方因任何理由拒绝或不能履行上3.
36、 2. 2.写字间租金:乙方所租写字间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每天人民币 元。3. 2. 3.租金支付:租金按季度预付,乙方必须于每季度租期结束前, 在至少比每季度租期结束日提前15日的条件下,同时在不得扣除任 何费用的情况下预先缴纳下季度的租金予甲方;首期租金需于本合同 签订后日内交予甲方。如果到期日为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该 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3. 3.物业管理费3. 3. 1.实验室物业管理费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人民币 元。3. 3.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支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予甲方。3. 3. 3.物业管理费须按季预付,乙方须于每季度租期结束前,以不少 于15日
37、的条件下,同时在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预先缴纳下一 季度的物业费管理费予甲方。如果到期日为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 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3. 3. 4.物业管理费所涉及收费项目全部为强制性收费项目,乙方一经 签署本合同则表示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乙方同时承诺在甲 方正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条件下,乙方有无条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之 义务。3. 3. 5.物业管理费所涉及收费项目明细见本合同附件2;在合同期限 内甲方有权变动物业服务项目,乙方必须接受相关调整同时接受相应 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动。3. 4.公共物业管理费述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押金或扣减足额的款项,并使用该扣减的款额 自行完成该
38、等恢复原状、拆除及搬出和修补工作面不必对乙方另行事 先通知。倘押金不足以支付该等还原工作之开支者,乙方须向甲方全 面补足所产生之有关开支。1.13. 乙方在享受使用的实验室应有的服务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甲 方及园区制定的一切管理规定。乙方在所使用实验室的一切商业经营 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6 .违约责任1. 1.任何一方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进行赔偿。 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6.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甲方除可按本协议规定单方面 终止协议外,并有权从押金中将所
39、有欠缴款项、损失及开支扣除,如 押金不足支付该等欠缴款项、损失及开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 方补纳不足部分。如乙方拒绝补缴,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于所使用实验 室内的设施和货物并进行拍卖,以作抵偿,惟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 进一步追讨合理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7. 3.乙方逾期交付电费超过七天的,甲方除可按本协议规定单方面终 止协议外,并有权无需另行通知而要求园区中断电源,直至乙方付清 全部费用。重新连接电源线路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8. 4.无论因何原因,乙方对应交付的使用费或其他各项费用不予交纳 或延迟交纳,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逾期费用的1%。;
40、如延迟天数超过七天,甲方 有权按违约处理而解除本合同。9. 5.使用期内乙方中途单方面退出,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 讨由此而引起对甲方构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 6.如甲方依本协议扣减乙方的押金,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 日始七天内补足被扣减的押金金额,否则即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 即终止本协议及收回所使用实验室,并没收乙方已付的全部使用金和 押金。7 .保密7.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 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 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 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
41、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7.2. 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 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 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当 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 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 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4)
42、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 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 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在上述情况 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 效证据予以说明。8 .其他约定8.1. 不可抗力8 .L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 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 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 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 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
43、事件。9 .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 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 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8.2. 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 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
44、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 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9 .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 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 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 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 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0 .合同联系方式10.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地址: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10.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
45、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0.3.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 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0.4.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0.5.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 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0.6.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 响,始终有效。11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 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 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 .附则1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
46、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 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3. 4.1.公共物业管理费为 公司向进驻园区企业统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限乙方向 公司租用的实验室、房屋或其它场所,此部分物业管理费为甲方代 公司向乙方收取),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3 . 4. 2.公共物业管理费所涉及收费项目全部为强制性收费项目,乙方 一经签署本合同则表示愿意接受 公司提供的公共物业服务;乙方同时承诺在
47、公司正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条件下,乙方有无条件支付公共物业管理费用之义务。4 .其他市政及实验室配套设施4. 1.电费4.1.1.实验室电费:甲方依据 市用电收费标准,每月按乙方独立电表所示耗电量向乙方发出收费通知单,乙方按收费通知 单向甲方缴纳电费,并须在收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七天内缴清。4. 1.2.写字间电费:甲方依据 公司用电收费标准,每月按乙方独立电表所示耗电量代 公司向乙方发出收费通知单,收取电费;乙方按收费通知单向甲方缴纳电费,并须在收 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七天内缴清。 甲方保留在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电费时相应调整电费的权利。4. 2.水费4. 2.1.甲方按 市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工业用水收费 标准收取乙方普通用水水费,甲方每月按乙方独立水表所示用水量向 乙方发出收费通知单,乙方按收费通知单向甲方缴纳水费,并须在收 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七天内缴清。4. 2. 2.纯净水收费标准及方法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另 行约定。甲方保留在政府有关部门调整水费时相应调整水费的权利。4. 3.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上网费4. 3.1.通信设施等工本费按电信等有关部门资费标准进行收费。4. 3. 2.除上述费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