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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梁市中阳县后师峪水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用地报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CS00067采购人:中阳县水利局(盖单位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山西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二。二三年五月20电子响应文件 解密1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 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 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 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远程解密)。2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3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 件,包括以下情形:(
2、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21磋商小组组成 及确定方式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 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 于 2/3o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若采购人没有 授权代表,可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 专家代替。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口是否23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成 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费用额度按照国家
3、计委 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请供应商在测 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4支持本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 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项目只允许中国境内供应商参加25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口本项目是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的价格优惠政策。26本项目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27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价格优惠 政策/28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中阳县财政局补充内容1同
4、义词语本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招标人、发包人、买方等在采购阶段均 指采购人;供应商、承包人、卖方、成交人等在采购阶段均 指供应商;天、日等均指日历天。2供应商提供的 承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承诺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 若有不真实承诺和弄虚作假现象,磋商小组认为承诺内容不 符合相关规定及自身客观事实,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 资料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符合相关规定,若有不真实资料 和弄虚作假现象,一切法律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解释权磋商文件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解释。5说明构成协商
5、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商务、技术和服务标准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建设单位、采购人”和“承包人”,在磋商阶段 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6供应商代表现 场出席0不要求口要求7磋商小组现场 出席回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8政府采购 政策1、支持本国企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 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
6、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 定执行。本项目不允许中国境外供应商参加2、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3、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 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
7、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 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5、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 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 行优先采购。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 知(财库(2022) 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
8、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 (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 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 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 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
9、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10、,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9、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 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 包
11、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 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 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 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 式。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嗟商活动的全过程。2 .定义1.1 1 “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 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 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 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
12、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2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4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5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 行的承诺和义务。1.6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 7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 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供应商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子签章。2.8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
13、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 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 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 的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 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 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承担和赔付能力。3.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14、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 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 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条件。3. 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 系方式。3. 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
15、 (单位负责人)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 8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8.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
16、v. cn);3. 8.2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 8.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 8.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磋商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3 . 9信用记录查询: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 it 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
17、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4. 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 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4.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
18、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 .磋商费用5.1 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 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 费用。6 .通知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 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收到通 知的供应商应当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 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的内容7. 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
19、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 可能导致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20、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 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7. 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 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 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不予受理。7.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21、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 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9. 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 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 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 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8 .
2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37第四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要求46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9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5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 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 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供应商按 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资格证明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23、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且 具有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资格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 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见磋商文件格式);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格式); 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针对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
24、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 ccgp. gov. cn)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 截图打印页。 7.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8.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 件规定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
25、份证明书(见磋商文件格式);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磋商文件格式),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 .响应函(见磋商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见磋商文件格式);5 .商务技术响应及偏离表6 .整体实施方案7 .供应商及人员配备情况表8 .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前三年相关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附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见磋商文件格式);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 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9.2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中(9.响 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26、。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 分。9. 3供应商应按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 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 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0. 4若供应商投报多个标项,应按每个标项分别提供单独的响应文件。11. 5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
27、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 6磋商报价10. 6.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所有磋商报价均以 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1. 6. 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 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 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政
28、采云)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 件,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 2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 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 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 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政 采云)。10.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 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 4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 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
29、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 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 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 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12. 6开标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 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3. 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 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4. 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 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 9响应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
30、并分别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交 易平台(政采云)。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 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 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 有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 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 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2.3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 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
31、位置加盖电子印 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 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2. 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 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 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 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 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 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 离事
32、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 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 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 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 拒绝。12. 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 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 代表签字。13. 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 担。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响应文件的补充或修改。14. 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
33、,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5. 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电子CA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 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 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6.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14. 2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地点进行递交。14.3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客户
34、端, 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 规定签字、签章、加密,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递 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 交易平台。(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 件。2、纸质响应文件(1)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2)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 子投标文件为准。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 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递交。15.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 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35、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加密上传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7)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36、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 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磋商程序17.组建磋商小组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7. 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 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17. 3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1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37、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 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 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 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17. 5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 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 绝其进入磋商现场。17.6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 组组长。17.7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 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7. 8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
38、及质疑答 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 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17. 9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 商。17.10工作人员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 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17.11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18磋商程序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18.1 第一轮报价电子交
39、易平台(政采云)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1)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电子CA锁在线进行签到;(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 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3)第一轮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 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报价、服务周期、报价保证金额、报价 保证金到账情况、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内容;(4)第一轮报价结束,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自动生成 第一轮报价记录,经供应商在线会签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记录表未按规定 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其报价视为无效,并向社会公众
40、公布,但依法应当保 密的除外。18. 2资格性审查第一轮报价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文件是否符合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18. 3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8.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18.3.2 评审标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 行审查。18.3.3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
41、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或采购平台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3.4 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 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4磋商(线上进行)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 4.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 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42、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 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或电子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 商按要求签字确认。18. 4.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吕梁市中阳县后师峪水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用地报批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 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3、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CCS000672 .项目名称:吕梁市中阳县后师峪水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用地 报批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 .预算金额:500000元5 .最高限价:500000元6 .工程概况:吕梁市中阳县后师峪水库工程的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 后师峪水库总库容484. 57万m3,设计年供水量1903. 84万4.项目共 涉及永久性占地903. 37亩(其中坝址区66. 32亩,淹没区837. 05亩), 临时性占地278. 81亩。7 .采购需求:(1)水库勘测定界报告编制(2)水库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编制(3)水库单独组卷报批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
44、可证(土地现状调查、 失地农民社保调查、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部门保护区核查、编制“一 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或电子承诺、书面或 电子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5 (二轮)最后报价(线上进行)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所 供技术服务的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山 西省政府采
45、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递交(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责任。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确定的最终报价进行合 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不能 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 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 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 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18. 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
46、情形的 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 为2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 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8. 6评审18. 6.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 综合评分。1.1.1 6.2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47、评审报告。18.6.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内容以及采购合同范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6.4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 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磋商原则19. 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 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 与供应商接触。20. 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 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 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21. 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