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复习资料重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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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复 习 资 料 重 点 整 理作 者:日 期: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第 一 章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第 一 节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图 的 绘 制 一、人 力 资 源 规 划(一)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的 概 念 广 义:企 业 所 有 人 力 资 源 计 划 的 总 称,是 战 略 计 划 与 战 术 计 划 的 统 一。狭 义:指 为 实 施 企 业 的 发 展 战 略,完 成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目 标,根 据 企 业 内 外 环 境 和 条 件 变 化,运 用 科 学 的 方 法,对

2、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的 需 求 和 供 给 进 行 预 测,制 定 相 宜 的 政 策 和 措 施,从 而 使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供 给 和 需 求 达 到 平 衡,实 现 人 力 资 源 的 合 理 配 置,有 效 激 励 员 工 的 过 程。可 分 为:长 期 规 划(2 5年)、中 期 计 划(1 5年)和 短 期 计 划(W1年)(二)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的 内 容 战 略 规 划(事 关 全 局 的 关 键 性 计 划);组 织 规 划(对 企 业 整 体 框 架 的 设 计);制 度 规 划(人 力 资 源 总 规 划 目 标 实 现 的 重 要 保 证);人 员

3、规 划;费 用 规 划(三)人 力 资 源 规 划 与 其 它 企 业 规 划 的 关 系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是 企 业 规 划 中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的 规 划。(四)人 力 资 源 规 划 与 企 业 管 理 活 动 系 统 的 关 系 资 源 规 划 具 有 先 导 性 和 战 略 性,能 不 断 调 整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政 策 和 措 施,指 导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活 动,是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活 动 的 纽 带。企 业 工 作 岗 位 分 析、劳 动 定 员 定 额 等 的 基 础 工 作 是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的 重 要 前 提。二、企 业

4、 组 织 机 构 的 概 念 企 业 组 织 机 构 是 保 障 其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正 常 进 行 所 设 置 各 类 只 能 与 业 务 部 门 的 总 称。整 个 组 织 机 构 可 分 为 两 个 层 次:第 3 7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第 一 层 由 经 营 决 策 者、风 险 承 担 者 和 收 益 分 享 者 构 成 经 营 主 体 和 规 定 其 相 互 关 系 的 经 营 制 度 所 组 成 的 益 业 高 层 组 织,即 经 营 体 制。第 二 层 是 由 负 责 筹 集 和 优 化 资 源 的 配 置、产 品

5、研 发、生 产 等 及 日 常 管 理 职 能 的 机 构 及 其 相 关 的 制 度,即 职 能 体 制。管 理 单 位 之 间 形 成 的 管 理 层 次,是 有 形 部 分,即 为“体”;管 理 制 度 是 无 形 部 分,即 为“制”。三、组 织 机 构 设 置 的 原 则(六 项)(-)任 务 目 标 原 则;(二)分 工 协 作 原 则;(三)统 一 领 导、权 利 制 衡 原 则;(四)权 责 对 应 原 则;(五)精 简 及 有 效 跨 度 原 则(10人 左 右);(六)稳 定 性 与 适 用 性 相 结 合 原 则。四、现 代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的 类 型 具 有 直

6、 线 制,职 能 制,直 线 职 能 制,事 业 部 制 等 多 种 形 式。(-)直 线 制(军 队 式 结 构)是 一 种 最 简 单 的 集 权 式 组 织 结 构 形 式。领 导 关 系 按 垂 直 系 统 建 立。优 点:(1)结 构 简 单,指 挥 系 统 清 晰、统 一;(2)责 权 关 系 明 确;(3)横 向 联 系 少、内 部 协 调 容 易;(4)信 息 沟 通 迅 速,解 决 问 题 及 时,管 理 效 率 高。缺 点:(1)组 织 结 构 缺 乏 弹 性;(2)组 织 内 部 缺 乏 横 向 交 流;第 3 8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7、 六 大 模 块 缺 乏 专 业 化 分 工,不 利 于 管 理 的 水 平 的 提 高;(4)不 利 于 集 中 精 力 研 究 企 业 管 理 的 重 大 问 题。它 只 适 用 于 那 些 规 模 较 小 或 业 务 活 动 简 单、稳 定 的 企 业。适 用 于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下 的 企 业,必 须 经 过 改 造 才 能 用 于 市 场 经 济 下 的 企 业。二、职 能 制(多 线 制)职 能 制 按 照 专 业 分 工 设 置 相 应 的 职 能 管 理 部 门,下 属 既 服 从 直 线 领 导 的 指 挥,又 服 从 上 级 个 职 能 部 门 的 指 挥。优 点:

8、(1)提 高 了 企 业 管 理 的 专 业 化 水 平;(2)可 充 分 发 挥 专 家 的 作 用,对 下 级 的 工 作 提 供 详 细 的 业 务 指 导;(3)减 轻 了 直 线 领 导 的 工 作 负 担,使 其 有 更 多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考 虑 组 织 的 重 大 战 略 问 题;(4)有 利 于 提 高 各 职 能 专 家 发 挥 自 身 的 业 务 水 平;(5)有 利 于 各 职 能 管 理 者 的 选 拔、培 训 和 考 核 的 实 施。缺 点:(1)多 头 领 导,政 出 多 门,不 利 于 集 中 领 导 和 统 一 指 挥,令 下 属 无 所 适 从;(2

9、)直 线 人 员 和 职 能 部 门 责 权 不 清,彼 此 之 间 易 产 生 意 见 分 歧,互 相 争 名 夺 利,争 功 诿 过,难 以 协 调,最 终 必 然 导 致 功 过 不 明,赏 罚 不 公,责、权、利 不 能 很 好 地 统 一;(3)机 构 复 杂,增 加 管 理 费 用,加 重 企 业 负 担;(4)过 分 强 调 按 职 能 进 行 专 业 分 工,使 各 职 能 人 员 的 知 识 面 和 经 验 较 狭 窄,不 利 于 培 养 全 面 型 的 管 理 人 才;(5)这 种 组 织 形 式 决 策 慢,不 够 灵 活,难 以 适 应 环 境 的 变 化。第 3 9

10、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三、直 线 职 能 制 是 一 种 集 权 和 分 权 相 结 合 的 组 织 结 构 形 式,以 直 线 制 为 基 础,总 经 理 对 业 务 和 职 能 部 门 均 实 行 垂 直 式 领 导,职 能 部 门 没 有 直 接 指 挥 权。直 线 职 能 制 有 助 于 提 高 管 理 效 率,应 用 较 广 泛。但 随 着 规 模 扩 大,职 能 部 门 过 多,各 部 门 之 间 的 横 向 联 系 和 协 作 变 得 困 难;总 经 理 负 担 重。四、事 业 部 制(分 权 制 结 构)是 一 种 在 直 线

11、 职 能 制 基 础 上 演 变 而 来 的 现 代 组 织 结 构 形 式。遵 循“集 中 决 策、分 散 经 营”的 总 原 则,实 行 决 策 指 导 下 的 分 散 经 营。优 点:(1)权 力 下 放,有 利 于 最 高 管 理 层 摆 脱 日 常 行 政 事 务,使 其 成 为 决 策 中 心;(2)有 助 于 增 强 事 业 部 管 理 者 的 责 任 感,发 挥 他 们 搞 好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的 主 动 性 和 创 造 性,提 高 企 业 的 适 应 能 力;(3)各 事 业 部 实 现 高 度 专 业 化,整 个 企 业 可 以 容 纳 若 干 经 营 特 点 迥

12、异 的 事 业 部,形 成 大 型 联 合 企 业;(4)各 事 业 部 经 营 责 任 和 权 限 明 确,物 质 利 益 与 经 营 状 况 紧 密 挂 钩。缺 点:(1)容 易 造 成 组 织 机 构 重 叠、管 理 人 员 膨 胀 现 象;(2)各 事 业 部 考 虑 问 题 时 容 易 忽 视 企 业 整 体 利 益。它 适 合 那 些 经 营 规 模 大、生 产 经 营 业 务 多 元 化、市 场 环 境 差 异 大、要 求 较 强 适 应 性 的 企 第 4 0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五、组 织 结 构 设 计 后 的 实 施

13、要 则(一)管 理 系 统 一 元 化 原 则(日 常 管 理 可 管 辖 15、30;经 常 决 定 的 可 管 辖 3、7人);(二)明 确 责 任 和 权 力 原 则;(三)先 定 岗 再 定 员 原 则;(四)合 理 分 配 职 责 原 则。能 力 要 求 一、组 织 结 构 图 的 绘 制(一)组 织 结 构 图 绘 制 的 基 本 图 示 1.组 织 机 构 图:各 部 门 及 职 能 科 室、业 务 部 门 设 置 以 及 管 理 层 次、相 互 关 系 的 图;2.组 织 职 务 图:各 机 构 中 职 务 名 称、种 类 的 图。可 填 上 相 关 人 员 信 息;3.组 织

14、 职 能 图:各 级 行 政 负 责 人 或 员 工 主 要 职 责 范 围 的 图;4.组 织 功 能 图:表 示 某 个 机 构 或 岗 位 主 要 功 能 的 图。包 括 5种 形 式:参 谋 机 构、代 理 机 构、应 降 格 机 构、分 担 上 级 功 能 机 构、脱 离 组 织 系 统 的 机 构。(二)绘 制 组 织 结 构 图 的 前 期 准 备 1.应 明 确 企 业 各 级 机 构 的 职 能;2.将 所 管 辖 的 业 务 内 容 11列 出;3.将 相 似 的 工 作 综 合 归 类;4.将 已 分 类 的 工 作 逐 项 分 配 给 下 一 个 层 次,并 划 分 出

15、 执 行 命 令 的 部 门 和 机 构。(三)绘 制 组 织 结 构 图 的 基 本 方 法 1.框 图 一 般 要 画 四 层,从 中 心 层 计 算,其 上 面 一 层,其 下 面 画 两 层,用 框 图 表 示 2.功 能、职 责、权 限 相 同 机 构 的 框 图 大 小 应 一 致,并 在 同 一 水 平 线 上;3.表 示 接 受 命 令 指 挥 系 统 的 线,其 高 低 位 置,表 示 所 处 的 级 别;4.命 令 指 挥 系 统 用 实 线,彼 此 有 协 作 服 务 关 系 的 用 虚 线 5.具 有 参 谋 作 用 的 机 构、岗 位,用 横 线 与 上 一 层 垂

16、线 相 连,并 画 在 左、右 上 方。第 4 1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第 二 节 工 作 肖 佳 分 析 一、工 作 岗 位 分 析 概 述(-)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概 念 是 对 各 类 工 作 岗 位 的 性 质 任 务、职 责 权 限、岗 位 关 系、劳 动 条 件 和 环 境,以 及 员 工 承 担 本 岗 位 任 务 应 具 备 的 资 格 条 件 所 进 行 的 系 统 研 究,并 制 定 出 工 作 说 明 书 等 岗 位 人 事 规 范 的 过 程。(-)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内 容 1.对 岗 位 时 间 空

17、 间 进 行 科 学 界 定,进 行 岗 位 分 析,即 某 一 职 位 应 该 做 什 么;2.根 据 岗 位 的 特 点 明 确 其 对 员 工 的 要 求,即 什 么 样 的 人 来 做 最 合 适;3.制 定 岗 位 说 明 书 与 岗 位 规 范 等。(三)工 作 分 析 的 作 用 1、为 招 聘、选 拔、任 用 合 格 的 员 工 奠 定 了 基 础;2、为 员 工 的 考 评、晋 升 提 供 了 依 据;3、是 企 业 单 位 改 进 工 作 设 计、优 化 劳 动 环 境 的 必 要 条 件;4、是 制 定 有 效 的 人 力 资 源 规 划,进 行 各 类 人 才 供 给

18、和 需 求 预 测 的 重 要 前 提;5、是 工 作 岗 位 评 价 的 基 础,而 工 作 岗 位 评 价 又 是 建 立、健 全 企 业 单 位 薪 酬 制 度 的 重 要 步 骤,因 此,工 作 岗 位 分 析 为 企 业 建 立 对 外 具 有 竞 争 力、对 内 具 有 公 平 性、对 员 工 具 有 激 励 性 的 薪 酬 制 度 提 供 了 条 件。此 外,工 作 岗 位 分 析 还 有 利 于 员 工“量 体 裁 衣”、职 业 规 划。二、工 作 岗 位 分 析 信 息 的 主 要 来 源(一)书 面 资 料(岗 位 职 责、广 告 等);(二)任 职 者 的 报 告(访 谈

19、、工 作 日 子);(三)同 事 的 报 告(上 级、下 属);(四)直 接 的 观 察;(五)来 自 顾 客 和 用 户 等。三、岗 位 规 范 和 工 作 说 明 书(-)岗 位 规 范 第 4 2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1.岗 位 规 范 的 概 念 岗 位 规 范 亦 称 劳 动 规 范、岗 位 规 则 或 岗 位 标 准,是 对 组 织 中 各 类 岗 位 某 一 专 项 事 物 或 对 某 类 员 工 劳 动 行 为、素 质 要 求 等 所 作 的 统 一 规 定。2.岗 位 规 范 的 主 要 内 容(1)岗 位 劳 动 规 则

20、:时 间 规 则;组 织 规 则;岗 位 规 则;协 作 规 则;行 为 规 则。(2)定 员 定 额 标 准:(3)岗 位 培 训 规 范:(4)岗 位 员 工 规 范(员 工 素 质):3.岗 位 规 范 的 结 构 模 式:管 理 岗 位 知 识 能 力 规 范:职 责 要 求;知 识 要 求;能 力 要 求;经 历 要 求。管 理 岗 位 培 训 规 范:指 导 性 培 训 计 划;参 考 性 培 训 大 纲 和 推 荐 教 材。生 产 岗 位 技 术 业 务 能 力 规 范:应 知;应 会;工 作 实 例。生 产 岗 位 操 作 规 范(生 产 岗 位 工 作 规 范):岗 位 职

21、责 和 主 要 任 务;任 务 数 量、质 量、完 成 期 限;完 成 任 务 的 程 序 和 操 作 方 法;与 相 关 岗 位 的 协 调 配 合。其 它 种 类 的 岗 位 规 范。如 管 理 or生 产 岗 位 考 核 规 范。(二)工 作 说 明 书 1.工 作 说 明 书 的 概 念 是 组 织 对 各 类 岗 位 的 性 质 和 特 征(识 别 信 息)、工 作 任 务、职 责 权 限、岗 位 关 系、劳 动 条 件 和 环 境,以 及 本 岗 位 人 员 任 职 的 资 格 条 件 等 事 项 所 作 的 统 一 规 定。2.工 作 说 明 书 的 分 类:岗 位 工 作 说

22、明 书:以 岗 位 为 对 象。第 4 3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部 门 工 作 说 明 书:以 某-一 部 门 或 单 位 为 对 象。公 司 工 作 说 明 书:以 公 司 为 对 象。3、工 作 说 明 书 的 内 容(1)基 本 资 料(2)岗 位 职 责(3)监 督 与 岗 位 关 系(4)工 作 内 容 和 要 求(5)工 作 权 限(6)劳 动 条 件 和 环 境【能 力 分 析】一、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程 序(7)工 作 时 间(时 间 程 度 和 轮 班 制 设 计)(8)资 历(9)身 体 条 件(体 格 和 体

23、力)(10)心 理 品 质 要 求(11)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12)绩 效 考 评(一)准 备 阶 段 具 体 任 务 是 了 解 情 况,建 立 联 系,设 计 岗 位 调 查 方 案,规 定 调 查 的 范 围、对 象 和 方 法。1)对 企 业 各 类 岗 位 的 现 状 进 行 初 步 了 解,掌 握 各 种 基 本 数 据 和 资 料。2)设 计 岗 位 调 查 方 案。1.明 确 调 查 目 的 2.确 定 调 查 对 象 和 单 位 3.确 定 调 查 项 目 4.确 定 调 查 表 格 和 填 表 说 明 5.确 定 调 查 的 时 间、地 点、方 法 3)做

24、员 工 思 想 工 作,使 有 关 员 工 对 岗 位 分 析 有 良 好 的 心 理 准 备。4)分 解 成 若 干 工 作 单 元 和 环 节,以 便 逐 项 完 成;5)组 织 有 关 人 员,学 习 并 掌 握 调 查 内 容,熟 悉 具 体 的 实 施 步 骤 和 调 查 方 法。(-)调 查 阶 段(三)总 结 和 分 析 阶 段 第 4 4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本 阶 段 是 岗 位 分 析 中 最 后 的 关 键 环 节,最 终 要 撰 写 出 工 作 说 明 书、岗 位 规 范 等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规 章 制

25、度。二、修 改 工 作 说 明 书 的 具 体 步 骤(-)系 统 全 面 的 岗 位 调 查,起 草 工 作 说 明 初 稿;(二)分 析 专 家(各 部 门 经 理,主 管 及 相 关 管 理 人 员)分 别 召 开 有 关 工 作 说 明 的 专 题 研 讨 会,对 工 作 说 明 书 的 订 正、修 改 提 出 具 体 意 见。第 三 节 企 业 劳 动 定 员 定 领 管 理 第 一 单 元 劳 动 定 额 水 平 一、劳 动 定 额 管 理 的 内 容 劳 动 定 额 是 一 项 生 产 技 术 性 和 经 济 性 很 强 的 工 作,它 包 括 定 额 的 制 定、贯 彻 执 行

26、、统 计 分 析 和 修 订 四 个 重 要 环 节。(一)劳 动 定 额 的 制 定 影 响 劳 动 定 额 制 定,既 有 劳 动 者 方 面 的 因 素,也 有 劳 动 对 象 和 劳 动 工 具 方 面 的 因 素。(二)劳 动 定 额 的 贯 彻 执 行 评 价 和 衡 量 企 业 劳 动 是 定 额 的 贯 彻 实 施 情 况 有 以 下 标 准:1.劳 动 定 额 面 的 大 小,即 数 量 方 面;2.企 业 各 职 能 部 门 是 否 按 定 额 组 织 生 产 经 营 管 理;3.企 业 或 车 间 是 否 有 按 定 额 对 员 工 进 行 考 核;4.企 业 推 行 新

27、 定 额 是 否 有 采 取 有 效 措 施。二、现 代 劳 动 定 额 的 发 展 趋 势(-)巴 克 制 给 我 们 的 启 示 工 作 效 率=工 人 作 业 效 率 X 开 工 率 工 人 作 业 效 率=定 额 工 时/工 人 实 耗 工 时 第 4 5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开 工 率=工 人 实 耗 工 时、实 际 可 利 用 工 时 实 耗 工 时=实 际 可 利 用 工 时-各 级 管 理 责 任 造 成 浪 费 的 工 时 公 式 中,工 人 效 率 指 标 反 映 了 工 人 努 力 程 度,开 工 率 反 映 了 管

28、理 人 员 努 力 程 度。(-)劳 动 定 额 的 发 展 趋 势 1.逐 步 实 现 科 学 化、标 准 化 和 现 代 化。2.由 传 统 的 单 一 管 理 逐 步 转 向 以 提 高 效 率 为 中 心 的 全 员、全 面、全 过 程 的 系 统 化 管 理。3.由 过 去 的 劳 动 定 额 与 定 员 分 散 管 理 逐 步 转 向 劳 动 定 额 定 员 一 体 化 管 理。三、劳 动 定 额 水 平 的 概 念 和 种 类 劳 动 定 额 水 平 是 在 一 定 的 生 产,技 术 组 织 条 件 下,行 业 或 企 业 规 定 的 劳 动 定 额,在 数 值 上 所 表 现

29、 的 高 低 松 紧 程 度 劳 动 定 额 水 平,按 定 额 的 综 合 程 度 可 分 为 以 下 三 类:1.工 序 定 额 水 平;2.工 种 定 额 水 平;3.零 件 或 产 品 定 额 水 平。按 照 劳 动 定 额 所 考 查 的 范 围,劳 动 定 额 水 平 又 可 分 为 以 下 三 类:1.车 间 定 额 水 平;2.企 业 定 额 水 平;3.行 业 或 部 门 定 额 水 平。止 匕 外,按 照 定 额 的 种 类,劳 动 定 额 水 平 又 可 表 现 为 现 行 定 额 水 平、计 划 定 额 水 平 和 定 额 标 准 水 平。四、劳 动 定 额 水 平 是

30、 定 额 管 理 的 核 心 五,确 定 劳 动 定 额 水 平 的 基 本 原 则:定 额 水 平 具 有 相 对 性。保 证 定 额 水 平 既 先 进 又 合 理,使 其 作 用 得 到 充 分 发 挥,应 当 是 确 定 定 额 水 平 的 基 本 原 则,“使 在 正 常 条 件 下,多 数 员 工 能 够 达 到 的 状 态”,所 谓 正 常 条 件 是 指 在 定 额 执 行 期 内,正 常 的 生 产 组 织 和 劳 动 组 织,正 常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劳 动 条 件,包 括 生 产、工 艺、技 术、管 理 等 方 面 能 力 要 求 第 4 6 页企 业 人 力 资

31、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衡 量 劳 动 定 额 水 平 的 方 法:一、用 实 耗 工 时 来 衡 量 优 点:资 料 获 取 方 便,可 进 行 综 合 分 析。缺 点:实 耗 工 时 统 计 的 准 确 性、可 靠 性 较 难 保 证。二、用 实 测 工 时 来 衡 量 优 点:比 较 直 接 和 可 靠。也 容 易 了 解 生 产 的 真 实 潜 力。缺 点:工 作 量 大。三、用 标 准 工 时 来 衡 量 标 准 工 时 是 指 依 据 时 间 定 额 标 准 制 定 的 工 时。优 点:衡 量 标 准 客 观,比 较 真 实,能 反 映 出 企 业 之

32、间 以 及 企 业 内 部 定 额 水 平 的 高 低 和 先 进 程 度。缺 点:工 作 量 大。四、通 过 现 行 定 额 之 间 的 比 较 来 衡 量 优 点:使 用 比 较 简 便,有 利 于 同 行 业 的 企 业 之 间 开 展 竞 赛 和 评 比。缺 点:适 用 面 比 较 窄。五、用 标 准 差 来 衡 量 定 额 水 平 要 具 有 先 进 合 理 性、平 衡 和 统 一 性。注 意 事 项 企 业 规 定 的 劳 动 不 但 要 体 现 科 学 性 和 先 进 合 理 性,还 应 当 达 到 以 下 几 点 要 求:一、员 工 充 分 和 有 效 地 利 用 工 作 时

33、间,保 持 适 当 的 工 时 强 度:(利 用 时 间)二、员 工 的 脑 力 和 体 力 支 出,应 达 到 或 接 近 国 家 或 部 门 的 卫 生 标 准;(利 用 人 力)三、大 多 数 员 工 逐 步 适 应,最 后 达 到 或 超 过 劳 动 定 额 的 过 程。(大 多 数 达 到)第 4 7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第 二 单 元 劳 动 定 额 的 修 订 一、劳 动 定 额 的 定 期 修 订:定 额 修 改 其 间 隔 的 长 短 主 要 根 据 定 额 完 成 情 况、生 产 潜 力 大 小 以 及 定 额 的 质

34、量 来 决 定,同 时 也 应 考 虑 企 业 生 产 类 型 和 产 品 制 造 的 特 点。二、劳 动 定 额 的 不 定 期 修 订 企 业 发 生 以 下 情 况,可 不 受 修 订 间 隔 期 的 限 制:1.产 品 设 计 结 构 发 生 变 动 2.工 艺 方 法 改 变;3.设 备 或 工 艺 装 置 改 变;4.原 材 料 材 质、规 格 变 动;5.劳 动 组 织 和 生 产 组 织 变 更;6.个 别 定 额 存 在 明 显 不 合 理。能 力 要 求 一、劳 动 定 额 定 期 修 订 的 步 骤(-)准 备 阶 段 1.思 想 准 备。做 好 调 查 摸 底,了 解

35、各 类 人 员 的 思 想 动 态。2.组 织 准 备。在 厂 部 和 车 间 成 立 定 额 修 订 领 导 小 组。本 阶 段 具 体 工 作 步 骤:(1)在 定 额 修 订 前,定 额 人 员 要 调 查 摸 底,提 供 充 足 的 数 据 资 料;(2)在 收 集 资 料 基 础 上,确 定 修 改 定 额 的 控 制 数 即 调 整 幅 度。一 般 包 括 压 缩 率 和 计 划 定 额 完 成 系 数 两 项 指 标。(二)修 订 阶 段(三)审 查 平 衡 和 总 结 阶 段 二、修 改 劳 动 定 额 的 方 法(简 易 修 改 法)第 4 8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36、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第 三 单 元 劳 动 定 额 统 计 与 分 析 一、劳 动 定 额 统 计 工 作 的 任 务 1.通 过 各 种 原 始 记 录 和 统 计 台 账,取 得 有 关 统 计 资 料;2.计 算 劳 动 定 额 完 成 程 度 各 项 指 标;3.对 现 行 定 额 的 状 况 以 及 劳 动 定 额 水 平 作 出 全 面 的 评 价。劳 动 定 额 的 制 定,劳 动 定 额 的 贯 彻 实 施,劳 动 定 额 的 统 计 与 分 析,以 及 劳 动 定 额 的 修 订,是 企 业 劳 动 定 额 管 理 的 四 个 重 要 环 节。二、实

37、耗 工 时 的 概 念 和 意 义 实 耗 工 时(实 作 工 时、实 动 工 时、实 用 工 时)按 照 统 计 范 围 的 不 同,可 区 分 为 总 产 品 的 实 耗 工 时 和 单 位 产 品 的 实 耗 工 时,按 照 生 产 单 位 和 工 艺 过 程 的 不 同,又 可 区 分 为 车 间 或 班 组 的 实 耗 工 时、工 种 的 实 耗 工 时、工 序 的 实 耗 工 时 等。能 力 要 求 一、产 品 实 耗 工 时 统 计 的 方 法(一)以 各 种 原 始 记 录 为 根 据 的 产 品 实 耗 工 时 统 计 原 始 记 录 可 分 为 生 产 工 人 工 时 记

38、录 卡 和 产 品 工 时 记 录 卡。产 品 实 耗 工 时 的 汇 总 方 法:-)按 产 品 零 件 数 逐 道 工 序 汇 总;二)按 产 品 投 入,批 量 统 计 汇 总;三)按 重 点 产 品、重 点 零 部 件 和 主 要 工 序 汇 总;四)按 照 生 产 单 位 和 生 产 者 个 人 统 计 汇 总。产 品 实 耗 工 时 的 计 算 方 法:一)直 接 计 算 法 单 位 产 品 实 耗 工 时=二)间 接 计 算 法 报 告 期 内 某 产 品 实 耗:!时 总 数 报 告 期 内 该 成 品 成 品,罐 单 位 产 品 实 耗 工 时 N 现 行 工 时 定 额+本

39、 工 种 定 额 完 成 系 数 第 4 9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以 现 场 测 定 为 基 础 的 产 品 实 耗 工 时 统 计 对 现 场 测 定 产 品 实 耗 工 时 可 采 用 工 作 日 写 实、测 时、瞬 间 观 察 法 三 种 方 法 来 进 行。就 其 性 质 来 看,都 属 于 非 全 面 观 察。企 业 统 计 产 品 实 耗 工 时 指 标 一 般 应 以 原 始 记 录、工 时 统 计 台 账、厂 内 报 表 为 基 础 来 取 得 有 关 数 据。二、劳 动 定 额 完 成 程 度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40、法 1.按 产 量 定 额 计 算 产 量 定 额 完 成 程 度 指 尾 单 位 时 间 内 实 际 完 成 昨 格 产 品 数 量 产 量 定 额 xlOO%2.按 工 时 定 额 计 算 工 时 定 额 完 成 程 度 指 鬲 单 位 产 品 的 工 时 定 额 单 位 产 品 的 实 耗 工 时 X 三、产 品 产 量 和 工 时 定 额 的 统 计 范 围 和 要 求 P39第 四 单 元 企 业 定 员 人 数 的 核 算 方 法 一、企 业 定 员 的 基 本 概 念 企 业 定 员,亦 称 劳 动 定 员 和 人 员 编 制,是 在 一 定 的 生 产 技 术 组 织 条 件

41、下,为 保 证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正 常 进 行,按 一 定 素 质 要 求,对 企 业 配 备 各 类 人 员 所 预 先 规 定 的 限 额。企 业 定 员 一 企 业 组 织 常 年 性 生 产、工 作 岗 位 为 对 象,具 体 包 括 各 类 初、中 级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乃 至 高 层 领 导 者。编 制,是 指 国 家 机 关、企 事 业 单 位、社 会 团 体 及 其 他 工 作 单 位 中,各 类 组 织 机 构 的 设 置 以 及 人 员 数 量 定 额、结 构 和 职 务 的 配 置,包 括 机 构 编 制 和 人 员 编

42、制。人 员 编 制 可 分 为 行 政 编 制、企 业 编 制、军 事 编 制 等。第 5 0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劳 动 定 员 与 劳 动 定 额 的 区 别 与 联 系(定 员 是 定 额 的 重 要 发 展 方 式)内 涵 相 同(数 量 质 量 界 限)计 量 单 位 不 同(只 有 量 的 差 别)实 施 和 应 用 范 围 不 同 制 定 方 法 有 联 系(前 三 种 直 接 联 系,后 两 种 是 延 伸)。企 业 定 员 的 制 定 方 法:按 劳 动 效 率 定 员;按 设 备 定 员;按 岗 位 定 员;按 比 例 定

43、 员;按 组 织 机 构、职 责 范 围 和 业 务 分 工 定 员。二、企 业 定 员 管 理 的 作 用 1.合 理 的 劳 动 定 员 是 企 业 用 人 的 科 学 标 准;2.合 理 的 劳 动 定 员 是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计 划 的 基 础;3.科 学 合 理 定 员 是 企 业 内 部 各 类 员 工 调 配 的 主 要 依 据;4.先 进 合 理 的 劳 动 定 员 有 利 于 提 高 员 工 队 伍 的 素 质。三、企 业 定 员 的 原 则。搞 好 劳 动 定 员 工 作,核 心 是 要 保 持 先 进 合 理 的 定 员 水 平 即 各 类 人 员 定 员 数 量

44、 的 高 低 宽 紧 程 度。先 进 就 是 要 体 现 高 效 率、满 负 荷 和 充 分 利 用 工 时 的 原 则。合 理 就 是 从 实 际 出 发,切 实 可 行,能 够 完 成。遵 循 以 下 原 则:(一)定 员 必 须 以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目 标 为 依 据。(二)定 员 必 须 以 精 简、高 效、节 约 为 目 标。1、产 品 方 案 设 计 要 科 学。2、提 供 兼 职。3、工 作 应 有 明 确 的 分 工 和 职 责 划 分。(三)各 类 人 员 的 比 例 关 系 要 协 调 企 业 内 人 员 的 比 例 关 系 包 括:直 接 生 产 人 员 和 非

45、直 接 生 产 人 员 的 比 例 关 系:基 本 生 产 工 人 和 辅 助 生 产 工 人 的 比 例 关 系;非 直 接 生 产 人 员 内 部 各 类 人 员 以 及 基 本 生 产 工 人 和 辅 助 生 产 工 人 内 部 各 工 种 之 间 的 比 例 关 系 等。(四)要 做 到 人 尽 其 才,人 事 相 宜。(五)要 创 造 一 个 贯 彻 执 行 定 员 标 准 的 良 好 环 境。第 5 1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内 部 环 境 包 括 员 工。领 导 思 想 的 统 一 以 及 相 应 的 制 度。外 部 环 境 是

46、企 业 成 为 独 立 的 商 品 生 产 者,具 有 劳 务 市 场。(六)定 员 标 准 应 适 时 修 订。【能 力 要 求】一、核 定 用 人 数 量 的 基 本 方 法 P46基 本 依 据 是 制 度 时 间 内 规 定 的 总 工 作 任 务 量 和 各 类 人 员 工 作 效 率。(-)按 劳 动 效 率 定 员 吕 数=z 每 种 产 品 年 总 产 最 单 位 产 品 工 时 定 额 正 贝 人 数 二 年 制 度 工 日 x8x定 额 完 成 率 X出 勤 率 当 考 虑 废 品 因 素 时:士 口 人 贴 汇 每 种 产 品 年 总 产 量 X 单 位 产 品 工 时

47、定 额 八 工 回 甘 口 由 口 生、定 员 人 数=向 生、生 上+(1-计 划 期 废 品 率)年 制 度 工 日 X8 X JE颔 元 成 率 x出 勤 率(二)按 设 备 定 员 定 员 人 如 需 要 开 动 设 备 台 数 每 台 设 备 开 动 班 次 工 人 看 管 定 额 X出 勤 率 它 是 按 效 率 定 员 的 一 种 特 殊 形 式。(三)按 岗 位 定 员 1.设 备 岗 位 定 员 第 5 2 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班 定 吊 人 数=共 同 操 作 的 各 岗 位 生 也 作 时 间 总 和 正 贝 工 作

48、班 时 间-个 人 需 要 与 休 息 宽 放 时 可 2.工 作 岗 位 定 员 适 用 于 检 修 工、值 班 电 工、信 访 员 等 有 岗 位 但 没 有 设 备 的 人 员 定 员。(四)按 比 例 定 员 适 用 于 食 堂、医 务 室、思 想 政 治 工 作 人 员 等 非 生 产 人 员。(五)按 组 织 机 构、职 责 范 围 和 业 务 分 工 定 员 适 用 于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和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的 定 员。二、企 业 定 员 的 新 方 法(一)运 用 数 理 统 计 方 法 对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定 员;(二)运 用 概 率 推 断 确 定 经

49、 济 合 理 的 医 务 人 员 人 数;(三)运 用 排 队 论 确 定 经 济 合 理 的 工 具 保 管 员 人 数;(四)运 用 零 基 法 确 定 二、三 线 人 员 定 员 人 数,即 零 基 定 员 法。零 基 定 员 法 最 关 键 的 环 节 是 核 定 各 岗 位 的 工 作 任 务 量。实 现 以 量 定 岗、以 岗 定 人、人 尽 其 责、提 高 工 效 的 目 标。第 五 单 元 定 员 标 准 的 编 写 格 式 和 要 求 一、定 员 标 准 的 概 念 定 员 标 准 是 由 劳 动 定 额 定 员 标 准 化 主 管 机 构 批 准、发 布,在 一 定 范 围

50、 内 对 劳 动 定 员 所 作 的 统 一 规 定。二、企 业 定 员 定 级 标 准 的 分 级 分 类 分 级:国 家 劳 动 定 员 标 准;行 业 劳 动 定 员 标 准;地 方 劳 动 定 员 标 准;企 业 劳 动 定 员 标 准 分 类:按 定 员 标 准 的 综 合 程 度,可 区 分 为 单 项 定 员 标 准 和 综 合 定 员 标 准。第 5 3页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一 六 大 模 块 按 定 员 标 准 的 具 体 形 式,可 区 分 为 效 率 定 员 标 准、设 备 定 员 标 准、岗 位 定 员 标 准、比 例 定 员 标 准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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