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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与商号的区分:1) 标识对象不同。商标与商品或效劳严密联系;商号与特定经营主体相联系。2) 显著性不同。商号只是企业称谓,不要求确定具有显著性。3) 产生的权利不同。商标有独占性,只能一注册人。商号可多个使用人。4) 功能不同。商号是称谓,商标是标记。商标与商务用语的区分:1) 商务标语虽具有区分功能,但不及商标的区分功能强。2) 商务标语不能由原创人独占使用;商标则以商标权人的独占使用为特征。3) 商务标语稳定性差,常常因时因地转变;而商标则不能任凭变更。4) 具有独创性的商务标语可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不受商标法保护。l 商标与外观设计1. 外观设计及与商标的联系。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外
2、形、图案、颜色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设计。2. 外观设计同商标一样,都是是一种工业产权。3. 使用目的不同。外观设计是为了装饰商品,使商品美观,吸引消费;而商标是为识别和区分。4. 受法律保护的条件不同。同一图案,可作商标注册,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但法律后果不同。外观设计有保护期;而商标的保护期可通过续展实现永久保护。美国“可口可乐”开头以外观设计保护,期满后承受商标保护,至今100 多年历史。防范商标和联合商标的区分与联系:防范商标和联合商标对最先创设的商标都起着确定的防护作用。二者的区分:1) 联合商标主要是在同种商品中起防护作用,而防范商标则是在非同类商品中起防护
3、作用。2) 防范商标要求著名商标使用,联合商标无此要求。商标法调整的对象一是纵向的商标治理关系;二是横向公正主体间的商标关系; 三是商标治理机关内部的商标关系。l 商标法的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四司法解释五国际公约l 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的内容2023 年 8 月公布,2023 年 5 月 1 日施行。主要修改 5 点:第一,商标法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9 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其次,商标法在申请方式上确立了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增加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三,商标法还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对恶意侵害商标专用权、情节严峻
4、的,可以在权 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 到 3 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商标法还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 万元提高到 300 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第四,生产、经营者不得将“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第五,有针对性地标准商标代理活动。商标代理机构有违反商标法规定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由工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可视听性的标志可以分解为四种情形一平面标志。文字、图形、数字、图案。多为组合标志。二立体商标。我国规定三维标志:1.和商品无关的立体外形;2.商品的容器、包装外
5、形;3.商品本身外形。第三种受限制,须是非功能性的。三颜色组合。指两种颜色以上,不包括单一颜色。只有组合才具有显著性。四声音商标。商标法规定声音可单独注册商标。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记 4 种:第一种,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其次种,表达性商标: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产地及其他特点的,则属于不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的情形,不能被核准注册。第三种,功能性三维标记:商标法第12 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外形、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外形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外形, 不得注册。第四种,通用标识:在其他领域中已经具有公认含义的通用标识不
6、能作为商标使用。不得违法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商标法第 10 条::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一样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心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一样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一样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一样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说明实施把握、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一样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月”的名称、标志一样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卑视性的
7、;七)带有哄骗性,简洁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气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 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局部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连续有效。几类主要在先权利1. 在先商标权2. 侵害在先著作权3. 在先商号权4. 知名商品名称权5. 著名人物或虚构人物的形象也可能构成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6. 姓名权、肖像权 使用地名商标的 3 例外第一, 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所谓其他含义,有两层意思:一是有的地名有多种含义,而地名的含义并不突出,如凤凰、长寿、仙桃、和公正。二
8、是有的地名作为商标已使用多年,消费者已经公认为是商标的,如贵州茅台、青岛啤酒等商标已经使用多年, 具有显著性,起到了商标的区分作用,法律成认其具有“其次含义”,即商标的特征。其次,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局部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特点,打算了这类商标有时不行避开要把地名作为其商标的一局部,比方“河田鸡”、“金华火腿” 等,对这种使用地名的商标,法律不制止。其次, 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连续有效,指在 1988 年商标法实施细则明令制止前已获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连续有效。其他情形的申请1. 申请烟草制品商标注册须提交国家烟草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2. 申请报刊、杂志商标注册的,应供给
9、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3. 申请人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需供给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l 申请案相冲突的处理1) 不同日申请,申请在先者获准。2) 同日申请,使用在先者获准。3) 同日申请,但同日使用或不能证明何人使用在先者,由申请人自行协商;不能协商全都者,通知以抽签方式打算。4) 证明文件及供给时限30 日提交+30 日协商。对注册申请进展审查的内容商标局主要审查构成、显著性、与在先权利是否冲突、与在先商标是否相像。1. 申请注册的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构成要素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2.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条件,也就是说
10、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3.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应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亦不能恶意抢注;4.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一样或者相近似; 是否与申请在先的商标及已撤销、注销不满1 年的注册商标一样或者相近似。复审案件分为以下四种 :1) 当事人不服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打算;2) 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商标异议的裁定;3) 当事人对撤销商标裁定不服;4) 对撤销违法使用的注册商标打算的复审。l 商标权的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二禁用权三转让权四许可使用权五标记权l 禁用权的效力1)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一样的商标;2) 在同
11、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3)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一样商标;4)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行使转让权的规定1) 转让注册商标的,需申请商标局核准。2) 类似商品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不得分割转让,其专用权应全部转让。3) 联合商标不得分开转让。4) 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任凭转让。5) 集体商标不得转让。6) 共同全部的商标,任何一个或局部共有人不得私自转让。7) 转让注册商标不得导致可能产生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否则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行使许可使用权的要求1) 许可人应监视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2) 被许可人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3) 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
12、商品产地;4) 许可使用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司法实践中,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许可使用中其他规定 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须是注册商标,且不得转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组合; 2被许可使用的商品,必需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中的全部或局部,不得超出此范围;3) 许可使用的商标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有效期限;4) 使用许可不适用于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5) 共有商标许可使用须得到全部共有人同意。6) 联合商标应与主商标一起许可他人使用,不能单独许可他人使用。l 注册商标的注销的情形1. 自行转变注册商标的;2.
13、 自行转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 连续 3 年停顿使用的 ;5.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哄骗消费者的 。l 商标局宣告无效的不当注册的 4 种情形。(1) 将商标制止使用的标志作为商标标志并取得注册的 ;(2) 将注册商标制止使用的标志作为商标标志并取得注册的(3) 注册三维标志商标是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外形、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外形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外形 。(4) 以哄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值手段取得注册的,主要是指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展注册的,以及由商评委认定的其他不正值手段 。制止
14、权的根本效力范围有 4 点 :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一样商标。例如,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在服装上使用“枫叶”;其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例如,在饮料上使用“天秦”和“天泰”;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一样商标。如在酱油和食用植物油上使用“加加”;第三,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如在酱油和食用植物油上使用“加加”和“伽伽”。商标权的制止效力将很多不正值竞争行为列入其范围。l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1. 民法上的一般侵权行为有侵权行为发生;有损害结果;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2.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的特别性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在商标侵权是否需以过错和损害为要件或是否承受过错
15、责任原则上,学者争议甚大。商标侵权行为不以是否存在损害事实为前提,也不以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为要件,只要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就构成商标侵权行为。l 侵害商标权行为的种类第 57 条 以下行为属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一样商标;二)未经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一样或近似商标,简洁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五)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商品投放市场六)有意为侵害商标权行为供给便利条件;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反向假冒区分为两种情形:1. 未经许可
16、,将商标注册人的商品上的商标除去,换上自己的商标,并将该商品作为自己的产品再次出售的行为;2. 擅自将商标注册人的商品上的商标除去,再次出售的行为。前者明显地在商品标识上表示出了假冒的行为人,因而被称为“显性”反向假冒,后者则无法直接从商品上区分出假冒的行为人,所以被称为“隐性”反向假冒。l 注册商标的违法使用的情形:一是自行转变注册商标的;二是自行转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是连续 3 年停顿使用的;五是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哄骗消费者的。未注册商标的违法使用商标法 52 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
17、治理部门予以制止, 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1) 冒充注册商标的;2) 违反商标法第 10 条把制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的;3) 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哄骗消费者的。商标侵权赔偿豁免制度第 64 条:1) 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未使用提出抗辩的,法院可要求商标权人供给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不能供给证明,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 不担当赔偿责任。 2销售不知道是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供给者, 不担当赔偿责任。l 我国商标法的认定标准商标法第 14 条:认定著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
18、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保护记录;(五)该商标著名的其他因素。著名商标全部人享有特别期限的排他权1. 巴黎公约和TRIPS 协定都规定:与著名商标冲突的已注册商标,自该注册商标 5 年内,著名商标人有权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恳求。假设恶意注册,不受5 年限制。2. 注册的著名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冲突,后注册的著名商标可以连续使用。(留意与先使用权的区分)商标法一般规定,在先注册的商标与后注册商标发生冲突,可以宣布后注册商标无效。l 商业隐秘权的构成隐秘性,即不为公众所知;价值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19、 有用性;保密性,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以下情形之一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经济领域的一般常识或行业惯例;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构造、材料、部件的简洁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看产品即可直接获得;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获得;六该信息无需付出确定的代价而简洁获得。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认定权利人实行了保密措施:1) 限定涉密信息知悉范围,只对须知悉人员告知;2) 对于涉密信息载体实行加锁等防范措施;3) 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4) 对于涉密信息承受密码或者代码等
20、;5) 签订保密协议;6) 对涉密机器、厂房、车间等限来访或提保密要求。上述保密措施,是被认定为商业隐秘的必备要件。否则,将被法院驳回。l 商业隐秘权的内容1.乐观权利。包括对商业隐秘的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1) 把握和治理权。披露、许可使用、保密把握和治理。2) 使用权。3) 收益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商业隐秘全部权获得经济利益,还可以投资入股。4) 处分权。赠与、申请专利、公开。消极权利即制止权。商业隐秘全部人制止他人从事侵害商业隐秘行为的权利。商业隐秘权的特征1. 商业隐秘权实行自动产生原则。2. 商业隐秘权的保护期具有不确定性。3. 商业隐秘权不具有排他性。
21、技术隐秘权与专利权1. 对技术隐秘支配权的取得,承受自动原则,不必办理任何法律手续。2. 由于技术隐秘保护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技术隐秘持有人实行了合理保密措施,即受法律保护。3. 由于技术隐秘支配权不具有排他性,因此,对于那些经济寿命适中而且市场需求量大,又不简洁保密的技术,申请专利保护比技术隐秘保护更好。侵害商业隐秘的行为一通过不正值手段侵害商业隐秘主要三种表现形式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值手段猎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猎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3.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侵害商业隐秘是违法行为,仍从那里猎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隐秘。二违反保密
22、义务而擅自披露商业隐秘1. 违法主体。研发人员,档案治理人员及接触隐秘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 违法前提。未经单位同意。3. 违法披露方式。技术沟通,签订合同,发表文等。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0 条列了三种侵害商业隐秘行为: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值手段猎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非法手段猎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3. 违反商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隐秘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把握的商业隐秘反不正值竞争法与学问产权法的关系两法的联系1. 共同适用的根本原则。公正、自由、恳切信用。由于两法调整都是权利主体之间公正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
23、反不正值竞争法曾经属于民法范畴最早就是打击假冒和欺诈行为,适用于民事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德国最初制定反不正值竞争法也是归入民法范畴。3. 反不正值竞争法在法律责任上以民事责任为主在追究不正值竞争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时,一方面要优先适用反不正值竞争法的具体规定,另一方面也要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以弥补反不正值竞争法的缺乏,力求有效地制止不正值竞争行为。我国民法通则对不正值竞争行为的制止,集中反映在对侵权行为实施民事制裁上。两法的区分1. 二者的作用机制不同学问产权法侧重于智力成果及工商业标记的全部权制度,一般从正面明确权利内容,从静态 标准法律关系,并供给相应的法律保护;反不正值竞争法并不创设排他性或
24、独占性的权利, 从反面制止不正值竞争行为,是一种被动的保护。2. 二者的进展方式不同学问产权保护的利益具有封闭性,其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和权利的保护期等都格外明确。这打算了学问产权法的局限性在于它的进展主要依靠法律的修改,灵敏性较差。 反不正值竞争法通过判例得到进展,具有高度的灵敏性。3. 二者的内容有所不同反法的内容不限于学问产权保护,它还涉及商业贿赂、不正值销售活动等,这些明显不能通过学问产权法来加以标准。反法比学问产权法的保护范围更为广泛。如商标法只保护商标专用权,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为限,但反法则不限于此,它保护权利人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再如商业隐秘主要
25、涉及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通过学问产权法得不到有效保护,故很多国家把商业隐秘列入反不正值竞争法的保护范围。两法的关系从学问产权法与反不正值竞争法的联系和区分可以觉察:1. 反不正值竞争法是对学问产权法保护具有补充作用,或者说起着“兜底”作用。2. 在适用方面,反不正值竞争法是一般法,学问产权是特别法,学问产权优先于反不正值竞争法适用。反不正值竞争法与商标法之间的关系:1 两法共同标准一些侵权行为,如商标侵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 反法对商标法有补充作用。如对具有标识作用的商号、包装等予以保护。3 保护重点有区分,商标法通过确认权利从静态制止不正值竞争,反法从动态上制止不正值竞争。反不正值竞争法
26、与专利法1 .适用挨次不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先适用专利法。在专利法未作规定时才考虑适用反不正值竞争法。2 .内容不同。专利法对技术成果授予专利权;反不正值竞争法则对技术成果供给商业隐秘保护。反不正值竞争法与著作权法反不正值竞争法与著作权法的关系没有它与商标法的关系那么严密,我国的反不正值竞争法对此也未有反映。在实践中,冒用他人书目、刊名的行为,侵害作品中的形象的行为,在法律未有明确标准之前,这些均可认定为与著作权有关的不正值竞争行为。与学问产权有关的不正值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列举了 11 种不正值竞争行为中,与学问产权有关4 种: 一商业假冒行为指经营者为了猎取不当利益,有意在自己的商品
27、上或效劳上使用与他人商标一样或相像的商标,造成商品假冒或效劳混淆,或明示或示意自己的商品或效劳与被假冒之经营者存在某种联系,哄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购置。二虚假宣传行为指经营者对商品进展与实际状况不符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三商业诽谤行为指经营者承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值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展诋毁、贬低,减弱其竞争力的行为。四侵害商业隐秘的行为相关习题选择 1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觉察在先申请。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以下哪些注册申请?A将“红旗“文字商标使用于油漆商品上B将“敌尔蚊“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蚊商品上C将“光明“文字商标使用于灯泡商品
28、上D将“红高粱“文字商标使用于高粱酿制的白酒类商品上解析:据商标法第 10 条,与我国国旗一样或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国旗是五星红旗,用“红旗”作为文字商标应是允许的,因此此题不能选A;商标法第 11 条第 1 款:“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敌尔蚊”仅仅直接表示驱蚊商品的功能、用途,不得作为商标注册,B 项可选。 “光明”并非直接表示灯泡商品的功能,可作商标注册,不能选C 项。“红高粱”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D 项可选。2.
29、花果山市产的鸭梨养分丰富、口感独特,远近著名,当地有关单位拟对其实行的保护措施中,那些是不合法的?A 将”花果山”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B 将”花果山”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于鸭梨上。C 将鸭梨的外形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D 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解析:A B 选项应当正确,因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局部的除外;选项 C,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外形、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外形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外形,不得注册;选项 D,“香梨”属于通用名称,不能将其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
30、用于鸭梨上。3. 甲公司 2023 年 2 月开头使用“乐翻天”作为其儿童玩具的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为“熊猫”。在玩具包装和广告宣传中,均突出宣传“乐翻天”,致使消费者熟知“乐翻天”而不生疏其注册商标。2023 年 3 月,当地的乙公司对本公司的儿童玩具申请注册“乐翻天”商标,3 年后取得商标注册证。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竞争B. 甲公司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C.乙公司没有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D.乙公司对“乐翻天”享有先用权解析:商标法31 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值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确定影响的商标。“在先权利”
31、包括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 肖像权、商号权、特别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知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甲公司“乐翻天”商品名称很知名,乙公司不得注册“乐翻天”作商标,否则侵害甲公司在先权利。故A、D 两项说法错误。乙注册“乐翻天”商标,并没侵害甲对其注册商标“熊猫”的专有权,C 的说法正确。商标法41 条 2 款,已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 13、15、16、31 条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 5 年内,商标利害关系人可恳求商标评审委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著名商标全部人不受 5 年的时间限制。故 B 项说法正确。此题的正确答案是BC.4. 某企业在其生产的人用药品
32、上使用“病必治”商标,但未进展注册。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该企业使用该商标违法,因人用药品商标必需注册B. 该商标夸大宣传并具有哄骗性,不得使用C.该商标可以使用,但不得注册D.该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后,可以注册解析:商标法第 10 条规定,夸大宣传并带有哄骗性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此题中,该企业的“病必治”商标就具有夸大和哄骗的性质,因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此题的正确答案为 B.司考题:甲公司的商标,用了漫画家杨某的一幅漫画,既没有征得杨某同意,又未支付酬劳。2023 年 5 月 12 日,甲公司就该商品商标提出注册申请。2023 年 5 月 30 日,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后公告该商标
33、。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核准注册,发给甲公司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 商标局的注册程序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B. 假设商标局驳回甲公司的申请,不予公告其商标并书面通知甲公司,甲公司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C. 甲公司对前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打算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D. 杨某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恳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司考:甲企业在2023 年申请注册“阳光”商标,其灯具受到消费者的好评,“阳光”在灯具业小知名气。2
34、023 年,甲企业的经营业务调整,与乙企业洽谈转让“阳光”商标事宜。以下意见符合商标法的: A. 甲、乙应签订书面转让协议;B. 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否则该商标将有可能被商标局撤销; C.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乙即可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D.甲应将系列灯具上注册商标一并转让给乙。司考真题测试1. A 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 B 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商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B.该特别商定无效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害了
35、甲厂的企业名称权D.乙厂使用甲厂包装瓶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答案:BD 考点:商标许可使用商标法第 43 条:“商标注册人可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监视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须在使用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使用许可合同应报商标局备案。”之所以不选 A 选项是由于商标许可使用虽要求备案,但不备案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只是在商标转让合同中不经商标局核准才会引起转让合同无效。选 B 项是由于该特别商定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 27 条规定的制止性条款。不选C 项是由于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是经甲
36、厂许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8 条:“消费者有权依据商品或者效劳的不同状况,要求经营者供给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 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效劳, 或者效劳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状况。”由此选 D.2. 甲公司一般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商定觉察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觉察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必需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乙公司不能以
37、其名义起诉,由于诉权不得商定转移 D萧某应当担当停顿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司考题 1:王小从事理发效劳业,长期使用“一剪没”未注册商标,享有较高声誉。王小以书面合同许可同城表妹张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自己申请“一剪没” 商标获注册。以下哪一说法正确?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报商标局备案C王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 年内恳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D王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 年内恳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此题答案为C司考真题 2.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许可。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
38、,与甲交涉。乙对于此事可实行的正确作法有哪些?A.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B.恳求商标评审委裁定撤销甲的注册商标C.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只能听从D.实行许可方式使甲连续使用该注册商标,但甲应赔偿损失和支付酬劳答案及解析:ABD .甲使用乙的绘画作品而未得到许可,已构成侵害著作权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29 条规定,乙可向侵权人甲的住宅地或侵权行为地提起诉讼。A 项正确。依据商标法第31 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值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确定影响的商标。”甲申请注册的商标侵害了乙在先的著作 权,B 项正确。答案及解
39、析:修订后的商标法第43 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据此,C 项错误。依据著作权法第46 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酬劳而未支付的”应当依据状况,担当停顿侵害,消退影响、赔礼赔礼、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D 项正确。司考 3.某公司以“OCR”作计算机文字识别系统软件商标获得注册。“OCR”为计算机文字识别系统的国际通用名称。对此事的以下说法中那些是正确的? A该项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不能注册的文字、图形的规定 B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恳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消该
40、注册商标 C该商标被撤消后,应视为自始不存在,该公司以前通过该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行为取得的收入应予返还 D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该注册商标的侵权案件判决尚未执行的,不再执行此题答案为ABD司考 4.在商标权人连续 3 年停顿使用注册商标状况下,以下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B 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注册商标争议C 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消D 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一样或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司考 5.商标法规定,对于商标违法行为,商标治理部门可以依照法律对注册的商标预以撤销。以下行为哪些是可处以撤销商标的商标违法行为?
41、A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哄骗消费者的行为B 未经批准将注册商标转让他人使用的行为C 连续两年停顿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D 自行转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案例分析本章案例一:1996 年某县开发的甲旅游景区,欲对外开放,该景区中有一处景点命名为“禁城”。而在1996 年,故宫博物院已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故宫”及“紫禁城、” “禁城”,国家工商局于 1997 年核准其注册,并向故宫博物馆颁发了商标注册证。自此,上述字眼作为效劳商标依法属故宫博物馆所专有。问题:1) “故宫”及“紫禁城”、“禁城”是什么商标?2) 甲旅游景区是否还可以便用“禁城”两个字作为景区的名称?3) 假设某独资企
42、业将“禁城”作为商标,是否可以在其生产的旅游产品上使用?为什么? 分析:1) 联合商标、文字商标、效劳商标2) 不行以,故宫博物馆及甲旅游景区同属旅游类,已注册商标不能使用在同类产品或 效劳上3) 可以,旅游景区与旅游产品不属于同一类产品,而注册商标只限制不能使用在同类 产品或效劳上,所以故宫的已注册商标不对旅游产品进展限制,所以可以使用。本章案例 2:绍兴黄酒具有特定的品质。是由鉴湖水及独特的生产工艺所打算。产地四季清楚,雨水充分,适宜酿酒所需微生物生长。水质清澄,富含微量元素。用精白糯米为原料, 配鉴湖水酿制,色泽橙黄、清亮透亮,味醇厚、严峻鲜爽。绍兴的甲黄酒厂,为防区外厂家使用“绍兴黄酒
43、”标志,申请注册“绍兴黄酒”商标。绍兴乙黄酒厂认为甲厂无权就“绍兴黄酒”申请商标注册。问:乙黄酒厂的意见有道理吗?分析:“绍兴黄酒”标志属地理标志。不同于一般产地标志。不但说明该黄酒源于绍兴地区,且表征由当地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打算的该黄酒的特定品质。假设甲就该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得商标权,则产地内其他厂家不能再使用该标志。对同样特质的酿造者是不公正的。由对黄酒有监视力气的组织注册,既可与他地黄酒相区分,又供当地厂家使用。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可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把握者应允许使用 。本章案例 1:1992 年 4 月,湖北省某文具厂在毛笔上,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图形为加空心
44、装饰的B 字。商标局审查认为:以加空心装饰的 B 字作商标,尽管有所装饰,照旧是一个 B 字,并未构成独具特色的图形,缺乏显著特征,打算对文具厂的申请予以驳回。问:1) 什么是商标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的主要条件与标准是什么?2) 商标局能否审定通过文具厂的B 字商标?为什么? 分析:1) 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指一个商标区分于其他商标的明显标志,即独特性或可识别性。申请商标的条件:不具备显著特征的商标,会造成与其他标志的混淆,影响消费者利益和第三者的利益。审查商标的四个标准:一是商标图案设计不能过于简洁,如简洁符号、一条直线、一个字母等缺乏显著性。二是使用国家公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商标的缺乏显著性。三
45、是同我国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一样或近似的,缺乏显著性。四是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或者和“红十字“等标志一样或近似的,缺乏显著性。2) 本案中文具厂以 B 字母作商标申请注册,属于极具简洁的符号,不具有显著特征,故驳回申请。本章案例 2:“王府井”作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案山东省金乡县酒厂于商品分类表第 33 类酒商品申请注册“王府井”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商标局认为王府井是北京著名商业街,用作商标易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当事人被驳回后不服,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理由是商标虽然是“王府井”,但商品上标有地址或企业名称,不会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认为,要求复审的理由不成立,再予驳回。试分析:商标局驳回注册的理由是否成立? 评析:王府井为北京市著名商业区,与贸易活动亲热联系,在国内外有很高知名度,不应为独家专用,且该名称已具有显著地理标志性。用该词作商标,确实简洁使公众对商品的出处误认,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并引起不良影响。据商标法第 10 条规定,不能核准注册。本章案例 2:节约 2023 元注册费损失 200 万“小天地”商标被人抢注后被迫更名搬迁,原“小天地”更名为“家全居”酒楼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