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信用反担保合同(十七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最新信用反担保合同(十七篇).docx(6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最新信用反担保合同(十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爱!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一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荣银桥年托付字第号托付担保合同(下称托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荣银桥年保证字第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向贷款人借款 万元( )农信社年借字第号借款合同供应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供应反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供应信用担保的贷款,数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情愿以其享有全部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甲方供应质押反担保,质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附后)载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乙方违约金、质押财产保管费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
3、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托付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三)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质物及出质的权利凭证于 年 月 日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单,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质押财产保管费 元。 六、其他特约事项: (一)乙方担当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质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养、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产权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办理质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
4、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质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若质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将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帐户; 2、如乙方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将保险赔偿金全部归还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担当代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偿债务。 若甲方认为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担保其债权,乙方应在15日内另行供应相应的担保。 (三)质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削减的情形,乙方应于接达书面通知后15日内供应相应的担保。 (四)甲方承诺妥当保管质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
5、失或毁损,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由甲方按市价赔偿乙方。 (五)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六)质物及权利质押财产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由甲方收龋 (七)当甲方代偿后而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质押财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将按乙方的授权对质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主动协作。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
6、乙方全部,清偿后15内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刚好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改变,照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改变、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质押财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惩罚; 6、单位居处、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15日内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
7、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假如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须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荣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二 依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方 银行于_年_月_日签订的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
8、的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托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供应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情愿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全部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供应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样,约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 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全部(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当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
9、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担当。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担当。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
10、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当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削减,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担当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
11、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状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见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状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接着担当或连带担当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复原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供应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有
12、下列状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供应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1、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2、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状况; 4、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见权利或提出异议; 5、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状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换、变更居处或经营场所、削减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缘由而变更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状况发生时,应在状况发生后
13、二日内将状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状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实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状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依次安排: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
14、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托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托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托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三 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年_月_日就_项目签订之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年_月_日签订了第_号担保契约,并于_年_月_
15、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万_的第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行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担当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干脆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
16、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假如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担当;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假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假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状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
17、、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接着有效。 1.本保证项下全部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赐予任何宽限;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假如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担当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假如甲方向本担保人供应抵
18、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假如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供应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状况刚好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19、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四 借款人:_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_(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_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须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供应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平安,丙方应甲方要求担当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担当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供应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供应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
20、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歼灭,保证责任也歼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干脆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样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
21、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相识一样。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乙方:_ 丙方:_ 代表: _代表:_ 代表:_ 日期:_ 日期:_ 日期:_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五 质权人: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依据甲方与借款人_签订的荣_年托付字第_号托付担保合同(下称托付合同)和甲方与_县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农信社_年保字第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
22、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万元(_)农信社_年借字第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供应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供应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托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供应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 万元 (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
23、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托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担当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
24、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托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接着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状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接着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供应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居处、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
25、,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假如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须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担当。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处: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六 甲方(质权人):_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
26、 乙方(出质人):_法定代表人:_住址:_电话:_ 鉴于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向xx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人民币伍佰万元(_万元)贷款供应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甲方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有限公司_万元的股权向甲方供应质押反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质物 1.1质物是: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_万元股权及其派生的全部权益。 1.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项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所收益。 其次条主债权和反担保范围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有限公司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
27、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伍佰万元整(500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为12个月,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准)。 2.2质物反担保范围:甲方代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甲方垫付的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及应纳税金等)。 第三条质权的存续期间 3.1质权的存续期: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_年。 第四条出质人声明及保证 4.1乙方的质押行为已经过xx公司股东会
28、决议一样同意。 4.2乙方保证在签署本质押合同之前,从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 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证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 第三方。乙方保证对质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签约时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项权利、租赁、托管或共有等状况。 4.3乙方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任何缘由与任何 第三方签订有损甲方质押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书。 4.4本质押合同如因不行抗力的缘由须作删节、修改或补充时,乙方保证任何变更将不会免除或削减乙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担当的任何责任,不影响或侵扰甲方在本质押合同项下全部的权益。 4.5乙方保证xx公司的全部股东在本质押合
29、同有效期内不对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别缘由必需修改,则乙方必需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签署后,协作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质押合同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质物的处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而造成甲方代偿时,甲方可依法通过协商、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直至清偿本金、利息、复利(含孳息)、展期保费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他 7.1乙方
30、已仔细阅读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并确认了全部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质押登记部门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质权人)(公章):_ 乙方(出质人)(签字和指模):_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七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_ 居处:_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 依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第_号托付以及甲方与银行分
31、(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供应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全部的或个别全部的、现在全部的及将来全部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供应反担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样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保证反担保范围乙方情愿依据保证合同和托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_依据保证合同以及托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担当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需马上足额向甲方偿付:_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32、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其次条:_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_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担当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担当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恳求乙方先行担当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恳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担当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 第三条:_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
33、止。 第四条:_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状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旧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丢失民事行为实力、自然灾难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_声明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_ 1、乙方清晰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运用用途等状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
34、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负担实力的担保。 第六条:_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1、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供应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赐予帮助和协作。 3、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刚好书面通知甲方:_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务; 3)乙方出现严峻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担当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供
35、应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状况。 4、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状况之前,必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照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_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3、其他须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5、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担保实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实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6、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_违约及违约处理
36、 1、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务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_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2、违约处理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 1)限期订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假如账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实行的任何其他措施。 3、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实行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_权利的保留在本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
37、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实行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_通知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必需运用中文。 第十条:_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说明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的说明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目的、所运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恳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_适用法律及
38、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_合同生效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_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_补充条款 甲方: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_(签字) 乙方: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_(签字) 丙方: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_(签字) _年_月_日 信用反担保合同篇八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39、: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托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供应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全部的或个别全部的、现在全部的及将来全部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供应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样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情愿依据保证合同和托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依据保证合同以及托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担当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需马上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
40、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其次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担当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担当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恳求乙方先行担当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恳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担当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状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旧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