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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房地产代理合同续签房地产代理合同由(共同签订(十五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运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当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 房地产代理合同续签 房地产代理合同由(共同签订篇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商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就甲方指定乙方为销售代理商。 其次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
2、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新建的寓、住宅、商铺),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看法,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合同约定情形外)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或自行干脆销售。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扬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详细销售
3、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1。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全部楼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xxx元/平方米。 2。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制作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乙方可视市场销售状况有权敏捷浮动。 3。项目销售达到总面积的_%时,则甲方一次性赐予乙方50万现金作为销售嘉奖,立刻兑现。 第六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万安荣寓项目销售基价以上部分。销售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购房意向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属于乙方。 3。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
4、期房款后,需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销售代理费,乙方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 4。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甲方全部,乙方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乙方只收一次代理费。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供应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包括:国有土地运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供应房屋全部权证书、国有土地运用权证书
5、。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运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1。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2。甲方应主动协作乙方的销售,乙方负责供应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安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安排、广告宣扬等等); (2)依据市场推广安排,制定销售安排,支配时辰表; (3)根据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托付期内,进行广告宣扬、策划
6、; (4)派送宣扬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帮助下,支配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状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依据甲方供应的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上海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则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2。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乙方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未销售面积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乙方的违约金(未销售面积代理费按每平方米xxx元计)。
7、 3。若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已销售面积代理费用的10%作为赔偿乙方的违约金。 4。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5。开发商不得与乙方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状况,开发商应赔偿乙方应得的代理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当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相互担当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
8、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续签 房地产代理合同由(共同签订篇二 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托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镇商贸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托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位于 市 县 镇的 农贸市场,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托付其他人对该房
9、产进行销售,如有其他人销售该房产,则销售的房源均属于乙方业绩,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销售总额的3%。 三、双方约定销售平均底价暂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销售价格若高出此价格,则高出部分房价甲、乙双方各得50%,如遇市场行情下滑需下调此销售均价的,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销售底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四、乙方可依据市场行情在平均底价 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房价,如乙方出售的.房价高于 元/平方米,则双方视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约定溢价部分由甲、乙双方各得50%。 五、结算方式:佣金和溢价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给乙方,即乙方每销售一套房子,可在购
10、房款中将约定的购房总价的3%的佣金和溢价部分的50%的款项扣除后,将剩余款项交于甲方财务记账。 六、营销支持:甲方需在乙方进场前支付10万元的营销启动资金给乙方,作为甲方宣扬所用的广告费用及外拓费用。 七、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宣扬广告费用、外拓费用及售楼处包装办公用品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费用及销售经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销售房产,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撤场。 八、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嘉奖,或乙方未按双方约定销售房产,均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除需赔偿另一方损失外,还需向另乙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乙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_年_
11、月_日_年_月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续签 房地产代理合同由(共同签订篇三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人: 营业执照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法人: 营业执照编号: 本着同等、双赢的原则,现就甲方开发的 ,托付乙方独家营销策划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托付乙方代理策划和营销的相关事项表式如下: 其次条:甲方的责任 一、 甲方应向乙方供应托付代理项目的土地规划、销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工程技术相关图纸资料供乙方售楼运用,并保证以上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 甲方负责户型面积的核定工作,如在销售过程中因户型面积发生的问题,乙方不担当相关责任。 三、 甲方应向乙方供应
12、项目工程进度表,甲方应按此安排表进行施工。 四、 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以下销售条件: 1、售楼部及售楼道具、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具(含电脑及打印设备)空调、纯水机、固定电话。(水电费及电话费用由甲方担当)。 2、售房合同样本、认购书及空白合同文本。 3、甲方应在对外承诺的有关建筑材料、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房标准、工程进度、交房日期及建筑销售面积等资料上签字盖章,并遵守承诺。 4、甲方委派协调人员负责收款及合同审定盖章工作。并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按揭及个人产权、土地证等相关手续。 5、每月刚好足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营销过程中,应注意树立甲方的品牌形象,不断宣扬甲方物业
13、知名度,不断提升甲方楼盘潜在价值。 2、全权负责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洽谈、签约等案场的实际销售执行工作。 3、依据项目进展状况制定各阶段销售价格,保证低开高走的营销策略。 4、结合本项目周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分析(主要包括价格及营销手段),刚好向甲方沟通,以便刚好调整营销思路。 5、每月5日前向甲方书面通报上月营销项目的销售状况,制定当月销售安排书。 6、支配适当销售人员进行市场行销,确保销售工作顺当进行。 7、帮助甲方作好一次性、分期付款业主后期房款的催要工作。主动协作甲方作好业主银行按揭的个人资料收集及相关资料打算工作;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业主交接房工作。 第四条:营销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4、1、底价:每个代理项目的底价由甲方签字确认。 2、销售佣金:甲方按底价收入的 2 %计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3、溢价:乙方在甲方签字章确认的底价基础上实现销售部分称为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与佣金同时结算。 4、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 万元整作为乙方 项目的策划费。其余 策划费在 年 月 日由甲方付清给乙方。 5、佣金和溢价结算时间为每月6日前。 6、乙方担当乙方全部工作人员薪金、交通费及人员食宿费用等。 第五条:成交与结算约定 一、 乙方与客户签定了认购书并由甲方收取了首付款,即视为乙方符合结算条件。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应得佣金和溢价分成如数结算给乙方。 二
15、、 客户只签定了购房定单或甲方只收取了定金(不退),不符合乙方结算条件。 三、 签订认购书后(即大定)如客户违约未按时签订购房合同而退房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六条:营销方案执行及推广费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供应营销推广方案,甲方签字认可后执行,推广费用由甲方担当70,乙方担当30、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供应的营销方案后五日内应当赐予答复,并提出书面看法,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三、 如因甲方执行方案时间推迟或不执行营销方案所造成本合同期间内达不到销售任务目标,其责任由甲方担当,乙方营销时间顺延,代理费正常收取。 四、 对于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各类营销方案,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因变更营
16、销方案所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担当。同时未经甲方认可的营销方案,乙方亦无权实施,否则后果乙方担当。 五、 代理项目的广告设计(包括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互联网广告等各种广告)及项目标记vi设计,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及发布,费用由甲方担当70,乙方担当30、 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状况下,一方擅自违约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除应按本合同规定担当相应法律、经济责任外,赔偿受损失方(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销售指标的约定: 第八条:承诺约定: 一、 甲方应把控对外承诺的内容,如因承诺不能兑现问题而发生的客户投诉退房,由甲方担当。 二、 乙
17、方对外宣扬的物品(包括广告、楼书等其他对外宣扬品)均经甲方签定确认,均视为甲方对外承诺。 三、 在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因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问题,影响销售进度的,乙方不负责任,且营销代理费不受影响。 四、 为稳定项目的市场销售价格的统一性,甲方不得对外销售已托付给乙方代理的项目,如特别状况,应由甲方总经理签字方可销售,照常计算乙方业绩,按底价提取乙方佣金。按销售价格计提乙方溢价。 五、 本协议生效后,若出现自然灾难、斗争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不行抗力造成本项目不能销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或协商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详细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双方
18、发生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焦作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在本协议履行中,不得擅自更改。因特别缘由需续签的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续签 房地产代理合同由(共同签订篇四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说明: 1)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报告:全
19、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 2.地址:_街号_,占地面积约为-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1.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特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特性; 3.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
20、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肯定的社会效益。 1.甲方托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供应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须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沟通、探讨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担当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供应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 元,每本 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供应
21、发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供应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供应电子文件)。 (二) 1.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月,即日; 3.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依据详细状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特地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探讨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
22、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依据工作须要增加协助工作人员; 2.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格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缘由。 1.甲方须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刚好向乙方供应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当进行分析探讨、策划工作供应便利。甲方必需供应的资料,以已经向安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供应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甲方不能供应的部分,乙方应当自行收集。甲方供应之资料精确性、精确
23、性不足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亲密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供应便利。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与由乙方为本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供应之项目及策划方案进行沟通、探讨与确认; 5.对乙方供应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供应的广告宣扬安排以及营销安排,与乙方沟通协商; 6.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扬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合同签
24、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供应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依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托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托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协作甲方完成。上述广告和宣扬的内容属于乙方供应策划询问服务的范围。 (三) 1.乙方须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
25、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工作(协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亲密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协作;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马上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供应精确的资料以供参考。策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报告要具体、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特性,保证本项目的开发质量;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
26、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产品定位报告;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招商推广策划报告; 8.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供应内容一样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乙方供应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具体说明、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乙方应通观全局,对项目可预见和不行预见之问题刚好给甲方供应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当进行; 11.乙方有责任依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须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12.乙方
27、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实行例会,例会时间依据项目进展的须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供应顾问服务。顾问期至策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后方可结束; 14.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亲密协作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帮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精确执行策划方案; 15.依据项目进展状况,甲方可提议召开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沟通、探讨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担当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乙方亦应主动参加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17.乙方应帮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
28、的全部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刚好处理; 20.甲方同意在全部该项目的宣扬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21.乙方委派全部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负责担当。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供应,折旧由甲方担当。 1.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策划代理佣金,详细金额与结算细则如下: 1.1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2策划工作进程: 1.2.1.乙方应于2023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实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
29、方提交正式报告; 1.2.2.乙方应于2023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其次部分(产品定位),并就报告其次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实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3.乙方应于2023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营销、招商报告),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实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3策划费用的结算: 1.3.4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报告后(即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30、 1.3.6在乙方提交其次部分正式报告(即产品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报告(即营销、招商推广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 1.3.8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须按本合同所规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报告书,甲方也应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3.9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则乙方有权自报告应收费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额5/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则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一切
31、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项及滞纳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因欠款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其中包括因项目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相关开支)。 (四) 1.4策划费用之招商部分补充条款: 1.4.1乙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招商推广报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问题,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业招商率达到50%时,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本部分费用为策划费用,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以推动双方工作的顺当进展; 1.4.2待本项目招商率达到80%时,甲方应依据乙方工作完成时间、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确定考虑嘉奖人民币万元
32、整(小写:rmb 元)予乙方,嘉奖幅度可适当上调; 1.4.3甲方应付乙方之策划、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001202370058-24xx市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乙方自行担当; 3.甲方应根据上述约定条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根据每日万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支付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4.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
33、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5.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宣扬、推广之策划方案的制定;甲方负责根据乙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聘请适合项目之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设计,聘请广告公司之费用由甲方担当。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项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供应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本项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
34、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5租金价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共同确定; 1.5.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开盘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5.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5.4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则甲方将赐予乙方相应嘉奖,详细嘉奖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五
35、) 2、招商销售费用结算: 2.1招商及销售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销售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2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之补偿;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之内容; 3.2待项目整体策划
36、工作完成,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根据招商原则执行; 3.3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懊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安排,而其成交业绩依旧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4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必需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约定日期后出台,则乙方招商服务期顺延相应天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赐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胜利,甲方必需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
37、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3.5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3.6甲乙双方签约后5日内,甲方必需向乙方供应商户租赁合同范本。 3.4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4.1乙方将每隔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供应书面确认函; 3.4.2乙方应刚好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即时做出相应调整确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
38、予接受,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刚好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缘由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赐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元; 3.4.5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依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确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3.5非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5.1乙方将每隔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向乙方供应书面确认函。如部分商户未得到确认,
39、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或合理证据向乙方提出合理说明,否则如该商户在日后胜利入驻签约,则甲方须支付合同中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 3.5.2为保证本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赐予乙方公允之对待,此“公允”特指:报价、租期、免租期等各项招商条款; 3.5.3甲方应在对外公开报价前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内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刚好通知而造成乙方肯定损失的,则甲方须以乙方受损店铺应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定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亮度; 3.5.5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缘由干脆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接着跟进。若甲方违反此
40、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户之代理费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缘由的状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作为补偿。 (六) 3、销售费用的确定 项目商场内部商业物业之销售代理佣金:乙方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物业价目表成交额的1.2%。 4、销售费用结算: 1.自该项目商业物业正式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止,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向甲方供应当月销售报表; 2.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销售额之相应代理佣金; 3.销售代理佣金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
41、交纳首期款,且完成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续为依据;若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以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若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为依据。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行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难及斗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行避开的事务;但无支
42、付实力、破产等不视为不行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行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行抗力事务后马上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供应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1.乙方应保守甲方供应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隐私(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运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担当由此给甲方造
43、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全部者,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需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扬和销售工作供应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刚好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缘由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主动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担当应诉义务,担当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 1.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