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市公司减资程序公司减资程序及法律法规(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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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上市公司减资程序公司减资程序及法律法规(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经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经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上市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减资程序及法律法规篇一 第一部分 概述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依据该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削减注册资本,但是必需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

2、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债权人爱护程序; 5.验资; 6.变更登记。其次部分 详述 一.法律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削减主要在公司法第38、44、47、178、180、205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5、18、19条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31、40、73、74条予以规定。该等条文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建议书附件。 二.可行性分析 依据上述规定,履行肯定的法律强制程序后,公司可以削减注册资本,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注册资本削减的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依据公司法第47条

3、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以下同)。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详细担当的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确定(议) 依据公司法第38和44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如公司类型为“法人独资”,则由股东作出确定,以下同)。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依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

4、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探讨减资时一并探讨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依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须要削减注册资本时,必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削减在肯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须要切实爱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准确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需履行

5、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公司在削减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须要留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详细要求,在办理之前须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根据其要求办理。 (四)债权人爱护程序 依据公司法第178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供应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供应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

6、供应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马上清偿债务。(五) 验资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依据须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确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爱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须要,我国公司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阅历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削减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削减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因此,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后应当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依据公

7、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削减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状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 (六)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

8、况的说明。 四.应当提交的资料 依据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指南,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四)关于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确定内容应当包括: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详细担当的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

9、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 (五)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需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 (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依法削减注册资本。 附件:建议书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 一.

10、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样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干脆作出确定,并由全体股东在确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须要削减注册资本时,必需编制资产负债表

11、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条其次款 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其次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削减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安排公司财产的,由公司

12、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安排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阅历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削减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削减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

13、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改变,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六)削减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状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 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其次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

14、的变更决议或者确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十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

15、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峻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削减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根据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市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减资程序及法律法规篇二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必行程序 第一部分 概述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

16、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依据该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削减注册资本,但是必需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债权人爱护程序; 5.验资; 6.变更登记。 其次部分 详述 一.法律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削减主要在公司法第38、44、47、178、180、205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5、18、19条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31、40、73、74条予以规定。该等条文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建议书附件

17、。二.可行性分析 / 6 依据上述规定,履行肯定的法律强制程序后,公司可以削减注册资本,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三.注册资本削减的程序(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依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以下同)。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详细担当的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确定(议) 依据公司法第38和44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如公司类型为“法人独资”,则由股东

18、作出确定,以下同)。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3.修改公司章程 依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探讨减资时一并探讨和决议即可。(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6 依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须要削减注册资本时,必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削减在肯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须要切实爱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削减

19、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准确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需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公司在削减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须要留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详细要求,在办理之前须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根据其要求办理。(四)债权人爱护程序 依据公司法第178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2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供应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供应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供应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马上清偿债务。 / 6 (五)验资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依据须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确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爱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须要,我国公司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

21、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阅历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削减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削减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因此,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后应当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削减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状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六)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

22、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 / 6 四.应当提交的资料 依据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指南,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

23、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四)关于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确定内容应当包括: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详细担当的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五)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七)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需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6 (九)公司在报纸

24、上刊登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6 上市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减资程序及法律法规篇三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第一部分 概述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依据该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削减注册资本,但是必需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债权人爱护程序; 5.验资; 6.变更登记。 其次部分 详述 一.法律法规

25、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削减主要在公司法第38、44、47、178、180、205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5、18、19条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31、40、73、74条予以规定。该等条文的具体内容请见文末附件。 二.可行性分析 依据上述规定,履行肯定的法律强制程序后,公司可以削减注册资本,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注册资本削减的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依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以下同)。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大体应当包括: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

26、股东详细担当的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确定(议) 依据公司法第38和44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如公司类型为“法人独资”,则由股东作出确定,以下同)。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依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探讨减资时一并探讨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依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须要削减注册资本

27、时,必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削减在肯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须要切实爱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准确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需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公司在削减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

28、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须要留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详细要求,在办理之前须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根据其要求办理。 (四)债权人爱护程序 依据公司法第178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供应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供应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供应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马上清偿债务。 (五)验资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依据须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确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

29、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爱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须要,我国公司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阅历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削减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削减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因此,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后应当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30、;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削减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状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 (六)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 四.应当提交的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1、;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关于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确定内容应当包括: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详细担当的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削减注册资本的数额的详细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

32、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需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 1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33、: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削减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削减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运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样”并由公

34、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托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本文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 一.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样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干脆作出确定,并由全体股东在确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5、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须要削减注册资本时,必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条其次款 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其次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削减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

36、,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安排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安排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削减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阅历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削减注册资本,应

37、当同时办理削减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改变,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六)削减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状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

38、保状况。 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其次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确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

39、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十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峻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削减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根据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40、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市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减资程序及法律法规篇四 一、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通过减资方案(特殊程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章程修正案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 5、公告(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省级以上-江苏经济报) 6、工商局申请变更(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二、工商局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确定。有限责任公

41、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削减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说明工商局有模板)。ps: 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告报纸-江苏经济报 常州记者站联系电话:85564002 ;*(谢先生)邮箱:xiesr2023 费用:600元(可见报后付款)ps:公告拟好后干脆发邮件过去即可 公司减资公告(公告模板)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确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

42、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上市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减资程序及法律法规篇五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登报流程 第一步先登报声明,45天后才能走正常的减资步骤。 一、未缴付出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减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期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复印件; 4、减资公告(复印报头及正文);公告满45天后出具减资报告 5、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8、债务清偿或担保状况的说明; 9、事务所供应的约定书及托付方承诺函; 10、近期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二、已缴付货币出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期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复印件; 4、减资公告(复印报头及正文);公告满45天后出具减资报告 5、近期财务报表原件(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减资前及减资后各一份 6、减资后的财务报表、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复印件; 7、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8、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9、债务清偿或担保状况的说明; 10、银行对账单复印件;(账面余额应大于减资额) 11、事务所供应的约定书及托付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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