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民办学校章程2篇(范文推荐).docx

上传人:1868****340 文档编号:93608695 上传时间:2023-07-09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1.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度民办学校章程2篇(范文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2023年度民办学校章程2篇(范文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度民办学校章程2篇(范文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度民办学校章程2篇(范文推荐).docx(1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度民办学校章程2篇(范文推荐)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民办学校章程2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民办学校章程 篇一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学校地址(应当载

2、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第四条 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D校训:D校风:D教风:D学校的办学目标:D学校的育人目标:D校歌、校徽:第五条 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二章 学校的设立第六条 学校由 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 ,其中 出资 ,占总资产的

3、 %; 出资 ,占总资产的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第三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

4、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

5、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

6、的决议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第十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理事会决

7、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学校教师在30人以内的,成立教职工大会;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学校,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

8、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四章 教师和职工第二十二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

9、的义务。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

10、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第五章 学 生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第二十八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

11、彰、奖励。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三十条 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第三十一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第三十二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

12、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第三十四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第七章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一)举办者出资;(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三)借贷;(四)接受政府的资助;(五)接受社会的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第

13、三十九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第四十条 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第四十一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四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学校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学校理事会决定。第四十三条 学校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

14、督。学校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第四十四条 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校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第八章 学校的变更与终止第四十五条 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办学层次、类别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校长、内部出资比例的变更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董事长、董事变更、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修改办学章程的变更,应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四十六条 学校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

15、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第四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第四十九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五十条 学校终止后,应当将办

16、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后生效,学校应及时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理事签名: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事签名: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理事签名:民办学校章程 篇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17、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第三条 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第四条 学校性质:由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第五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第六条 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登记管理机关是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第二

18、章 办学范围第七条 学校办学范围:(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二)办学形式:学校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教学采用(全日制、业余)等形式;(三)教学内容(专业);(四)学制;(五)办学规模;(六)其他。第三章 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一)制定学校章程;(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管理体制(董事会等章程另附)第九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或校

19、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为×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第十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第十一条 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二条 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七

20、) 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第十四条 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五条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第十六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

21、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第六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元,出资者_,金额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十九条 学校经

22、费来源:(一)开办资金;(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三)社会捐赠;(四)利息;(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第二十一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

23、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第二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五条 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第二十七条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第二十九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

24、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第三十条 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第三十一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 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第三十二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七章 教职工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三条 学校聘任具备国

25、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并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八章 终 止第三十七条 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第三十八条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第三十九条 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

26、理有关注销手续。第四十条 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2篇民办学校章程,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