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技术规范(DB3406-T 007—202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技术规范(DB3406-T 007—2022).pdf(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ICS 35.240.60CCS L 77DB3406淮北市地方标准DB3406/T 0072022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技术规范2022-05-30 发布2022-06-30 实施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406/T 0072022I目次前言.引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云平台功能结构.15业务功能.25.1线索管理.25.2电子证据审核.35.3电子证据固化.35.4电子证据单制作.35.5资料上传.35.6动态监管.35.7隐患检查.45.8黑名单监管.45.9重点监管.45.10安全事件通报.45.11复议案件处理.45.12货运源头超载取证.4
2、5.13执法车辆定位监控.45.14卸载现场监管.45.15一张图管理.45.16协同管理.55.17机动车辆立体数据分析.55.18执法终端追踪.55.19自助处理.55.20提示告知.55.21违法立案.55.22移交转办.55.23统计分析.55.24通知通报.65.25任务分派.65.26抄告管理.65.27标注.65.28电子地图.65.29检索查询.65.30违法信息查看.75.31电子证据查看.75.32网络验证查看.75.33黑名单车辆和重点监管车辆信息的查看.86接入功能.8DB3406/T 0072022II6.1智能监管数据库接入.86.2移交转办系统接入.86.3数据采
3、集设备接入.86.4智能取证系统接入.86.5执法辅助系统接入.96.6北斗导航系统接入.106.7相关信息系统接入.106.8统一认证和鉴权系统接口.107管理功能.107.1用户管理.107.2设备管理.117.3日志管理.117.4 时钟同步.117.5 维护管理.118性能.119可靠性.1110网络传输.1111平台运行环境.1112安全要求.12附录 A(规范性)工作职权清单.13附录 B(资料性)安徽省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格式.15DB3406/T 0072022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
4、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工匠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海林、孙远立、朱东升、丁言柱、李桂方、王克怀、张德保、马征凯、任肄、陈爱民、王光辉、陈孟勇、高健、武术、王玉洁、蒋行肖、刘永梅、赵涛、桂峰、戴梅、丁昌东、丁智宇、陈文忠、李琦。DB3406/T 0072022IV引言淮北市交通运输局于 2020 年 3 月制定、发布的全国范围内首部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地方标准,为国内同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参考,树立了标杆,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为团体标
5、准、行业标准乃至国家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 年 9 月 29 日,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第134 期)以安徽省淮北市积极探索“数字治超”智慧监管 有效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效能为题,专题刊发推广淮北市交通运输局以交通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卡点建设规范(DB3406/T002-2020)、货运车辆遮挡号牌识别技术规范(DB3406/T003-2020)和货运车辆北斗定位车载终端在线状态自动检测技术规范(DB3406/T004-2020)等地方标准支撑“数字治超”智慧监管有效提升行业监管效能的先进经验。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探索信息化、智能化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又研制了交通
6、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技术规范(DB3406/T007-2022)、交通运输智能监管数据库技术规范(DB3406/T008-2022)、营运车辆违法行为智能取证技术规范(DB3406/T009-2022)、运输企业违法行为智能取证技术规范(DB3406/T010-2022)、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取证技术规范(DB3406/T011-2022)和交通运输违章自助处理规范(DB3406/T012-2022)等六项地方标准。这六项地方标准与前期发布的交通非现场执法 执法规范(DB3406/T001-2020)等四项地方标准共同构成了跨领域、跨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智能监管标准体系。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技术规
7、范(DB3406/T007-2022)对云平台的功能、接口和性能进行了统一规定,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智能监管提供可靠的依据。DB3406/T 00720221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的术语和定义、云平台功能结构、业务功能、接入功能、管理功能、性能、可靠性、网络传输、平台运行环境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827.6信息
8、技术服务运行维护 第6部分:应用系统要求GB/T 35658-2017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7378交通运输信息安全规范JT/T 1077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DB3406/T 008-2022交通运输智能监管数据库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35658、JT/T 107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交通运输监管协同云平台以交通运输智能监管数据库为支撑,集成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道路运输管理服务、公路管理服务、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智能协同软件(简称云平台),具有违法行为智能取证、证据审核、证据固化
9、和制作、案件处理和转办、黑名单监控和统计分析等功能。3.2线索管理线索的接收、登记、分发和处置。3.3黑名单车辆逾期尚未接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车辆。4云平台功能结构4.1云平台功能包括接入功能、业务功能和管理功能三个模块,功能结构见图1。DB3406/T 00720222业务门户业务门户业务功能业务功能管理功能管理功能线索管理证据单制作证据固化动态监管统计分析数据查看检索查询通知通告其他功能用户管理设备管理运维管理日志管理接入功能接入功能智能监管数据库包车管理系统移交转办系统采集设备执法辅助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卫星定位系统智能取证系统运政信息管理一张图监管系统图1 云平台功能结构图4.2业务功能包括:
10、线索管理、证据审核、证据固化、证据单制作、动态监管、统计分析、通报通告、采集标注、北斗导航、电子地图、报表导出、数据查看、检索查询等。4.3接入功能为智能监管数据库、移交转办信息系统、采集设备、智能取证系统、执法辅助系统、北斗导航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等提供服务接口。4.4管理功能对接入功能和业务功能进行管理,包括用户管理、设备管理、运维管理和日志管理四个模块。5业务功能5.1线索管理5.1.1线索接收云平台应具有接收功能,接收的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取证系统推送的营运车辆和运输企业违法线索及非法营运车辆线索;行政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巡查、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发现的线索;12328 交通热线、
11、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投诉举报线索;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等部门抄告的线索;其他。5.1.2线索登记DB3406/T 00720223云平台应具有对接收的线索进行分类登记和归档的功能。5.1.3线索分发云平台应依据线索属性和承办单位职责(见附录A)把行政处罚类线索分发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把行政整改类线索分发至市运管、公路或海事等承办单位。5.1.4线索承办承办人员依据职责权限和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线索进行处理,线索承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审核;电子证据固化;电子证据单制作;移交转办;其他。5.2电子证据审核云平台应支持承办人员对线索进行审核,审核图像、视频、音频、截屏、轨
12、迹和文本等电子证据是否可作为无可争辩的证据使用,审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线索适用的案由;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其他。5.3电子证据固化云平台应支持承办人员对图像、视频、音频、截屏、轨迹和文本等电子证据进行标注、封装、保存和命名等固化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保存。5.4电子证据单制作云平台应支持承办人员按照要求制作电子证据单,制作的电子证据单包括但不限于: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格式见附录 B);告知单;涉嫌违法证据单;限期整改单;转办单;其他。5.5资料上传云平台应支持电子证据及执法文书等资料的上传。5.6动态监管5.6.1轨迹回放云平台应支持车辆轨迹回放,查看车辆在电子地图上行驶轨迹,浏览车辆行驶的过程
13、,对车辆进行跟踪监管。DB3406/T 007202245.6.2卫星定位监控云平台应支持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查看,可搜寻查看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巡游出租、网络出租、危货运输、普货运输和公交车辆等业户及营运车辆在电子地图上实时分布状况。5.6.3视频监控查看云平台应支持查看视频监控场所位置和视频监控设备的配置情况,并能实时查看监控区域的监控画面。5.7隐患检查云平台应支持搜寻查看公路、航道等隐患线索办理状态、办理结果、处置和复查情况。5.8黑名单监管云平台应支持设置电子围栏,协助查处“黑名单”车辆。注:通过“黑名单”在案违法车辆电子围栏报警系统实现该功能。5.9重点监管云平台应支持对涉嫌非法营
14、运车辆实施智能检测,监管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行驶情况,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智能取证。5.10安全事件通报云平台应支持对行车事故、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挂牌督办等交通安全事件进行通报,查看有关信息,防范安全风险。5.11复议案件处理云平台应对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核准信息、补充证据,协助复议案件的处理。注:通过复议案件处理系统实现该功能。5.12货运源头超载取证云平台应支持获取货源单位称重数据,对货运单位超载车辆实施非现场执法取证。注:通过货运源头数据监管系统实现该功能。5.13执法车辆定位监控云平台应支持对执法车辆实施全程监督管理。注:通过执法车辆定位监控系统实现该功能。5.14卸载现场监管云
15、平台应支持对卸载场所消除车辆违法行为实施全程监管。注:通过卸载现场监管系统实现该功能。5.15一张图管理云平台应支持动态展示交通基础设施、执法区域、经营业户、营运车辆、黑名单车辆和重点场所的重要信息。注:通过交通运输一张图监管系统实现该功能。DB3406/T 007202255.16协同管理云平台应支持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运管、海事、执法等职能部门的业务联动、数据协同和信息共享。注: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协同管理系统实现该功能。5.17机动车辆立体数据分析云平台应支持机动车辆基础数据、行驶轨迹、过卡数据和运单数据等多维度的结构化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识别机动车的违法证据。注:通过机动车辆立体网监管系统实
16、现该功能。5.18执法终端追踪云平台应通过手机执法终端实现对人车户基础信息的查询,实现对现场检查、线索登记、隐患排查和黑名单车辆、重点监管对象的追踪查处。注:通过智能执法终端 APP 追溯系统实现该功能。5.19自助处理云平台应支持行政相对人利用手机自助完成违法资料上传、电子签名和缴费等操作。注:通过交通违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实现该功能。5.20提示告知云平台应支持云平台通过短信提示告知违法行为人。5.21违法立案云平台应支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案件,按照立案程序进行立案。5.22移交转办云平台应支持把需要移交转办的线索自动转办到相应的部门或单位,移交转办
17、的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跨行业监管数据异常的;1年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过3次的;1年内货运经营者超限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1年内驾驶人员超限违法驾驶超过3次的;行政处罚案件;其他。5.23统计分析云平台应支持不同口径的统计分析,常用的统计口径包括但不限于:线索来源:执法检查、管理巡查、行政检查、人工智能、转办、抄告等;处置结果;承办单位;车辆类别;DB3406/T 00720226其他。5.24通知通报云平台应支持编辑、发布、修改、删除和查看行业通报,通知通报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执法公示;案例警示;其他。5.25任务分派云平台应支持按照线索属性和单位职责分派、布置和检
18、查各类工作任务。5.26抄告管理云平台应支持抄告的发起、接收、登记和统计,抄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抄告信息;抄告案由;标题;发送时间;接收单位;涉事企业名称;涉事车辆号码;文号;内容;电子证据;其他。5.27标注云平台应支持对图像、视频、音频、截屏和轨迹等数据的标注。5.28电子地图云平台应支持电子地图以下功能:更新和维护;在电子地图上标注时间、地点、卡口和行驶轨迹等的标注;电子地图的放大、缩小、全图、距离量算、比例尺显示等功能;在电子地图上设置电子围栏、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5.29检索查询5.29.1云平台应支持按照设置的检索条件查询违法线索和证据。5.29.2线索查询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线索
19、编号;线索类别:安全生产巡查、道路货运、道路客运、公共汽车客运、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维修、网约出租车、巡游出租车、公路养护巡查、公路水路建设等;DB3406/T 00720227案由编号:案由编号和名称;线索处置状态:待办理、已办理、办理中、登记、分发、督促整改、整改完成等;线索处置结果:处罚、限期整改、重点监管、移交相关单位、不予立案;录入单位: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淮北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淮北市公路管理服务屮心、淮北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淮北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指挥调度中心等;发现方式: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执法检查、转办抄告、管理巡查、人工智能取证等。5.29.3现
20、场检查查询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编号;检查事项;检查单位;有无隐患:有、无;其他。5.30违法信息查看云平台应支持违法信息的查看,查看的违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法事项;违法时间;违法地点;案由;违法内容;车牌号码;当事人;业户名称;其他。5.31电子证据查看云平台应支持电子证据的查看,查看的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图像;视频;轨迹;过卡记录;截屏;电子证据单;运单;其他。5.32网络验证查看云平台应支持网络验证数据的查看,查看的网络验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卫星定位;运政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验证综合结论;安徽省两客一危监管平台;淮北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系统;DB3406/T 00720228淮北市
21、出租汽车车载设备运营平台;其他有关信息系统。5.33黑名单车辆和重点监管车辆信息的查看云平台应支持黑名单车辆和重点监管车辆信息的查看,查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号码;车牌颜色;车辆类型;地图位置截屏(卫星定位点数、卡口定位点数);在库状态;入库时间;过卡时间;其他。6接入功能6.1智能监管数据库接入云平台应支持服务接口接入交通运输智能监管数据库,通过服务接口访问交通运输智能监管数据库。交通运输智能监管数据库应符合DB3406/T 008-2022的要求。6.2移交转办系统接入云平台应支持通过服务接口接入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移交转办信息系统。6.3数据采集设备接入云平台应
22、通过规定的接口,支持数据采集设备的接入,支持的采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图像抓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称重设备;车载定位装置在线检测设备;其他设备。6.4智能取证系统接入云平台应支持通过规定的接口接入智能取证系统,接入的智能取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表1列出的种类。表1智能取证系统序号种类1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取证系统2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人员取证系统3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资金取证系统4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取证系统DB3406/T 00720229表 1智能取证系统(续)序号种类5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组织安全例会取
23、证系统6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取证系统7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取证系统8运输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取证系统9危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制作电子运单取证系统10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未取得经营许可取证系统11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备案取证系统12机动车疑似非法运营行为智能取证系统13客货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检测车辆取证系统14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取证系统15普通客运包车未持包车标志牌进行经营取证系统16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取证系统17巡游出租车未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取证系统18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取证系统
24、19巡游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取证系统20巡游出租车未按照规定使用相关设备取证系统21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车辆取证系统22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未能正常使用取证系统23网约车平台未向政府监管平台传输数据取证系统24超限超载行为“一超四罚”智能取证系统25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未审验取证系统26遮牌车辆北斗技术自动识别取证系统27遮牌车辆外貌特征自动识别取证系统28跨行业信息核查取证系统6.5执法辅助系统接入云平台应支持通过规定的接口接入执法辅助系统,接入的执法辅助系统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表2列出的种类。表 2执法辅助系统序号种类1超载车辆“黑名单”在案违法车辆电子围栏报警系统2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
25、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3复议案件处理系统4货运源头数据监管系统5数据资源接入及治理系统6区域协同信息共享系统7执法车辆定位监控系统8违法“黑名单”车辆过卡自动报警追踪系统DB3406/T 007202210表 2执法辅助系统(续)9卸载场监管系统10交通运输一张图监管系统11交通运输行业协同管理系统12智能执法终端 App 追踪系统13机动车辆立体网络监管系统14交通违法案件自助远程处理系统6.6北斗导航系统接入云平台应支持通过规定的接口接入北斗导航系统。6.7相关信息系统接入云平台宜支持按照规定的接口接入相关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接入的相关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
26、务平台;安徽省两客一危监管平台;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与服务系统;安徽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营运车辆检测服务管理信息系;淮北市出租汽车车载设备运营平台;淮北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品运输管理系统;淮北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淮北市出租车行业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其他有关信息系统。6.8统一认证和鉴权系统接口云平台宜有统一认证和鉴权系统接口,支持统一认证和鉴权系统的接入。7管理功能7.1用户管理7.1.1云平台应具有用户注册功能,具备独立的认证鉴权功能,
27、应对接入云平台的用户进行合法性认证。7.1.2云平台应限制用户登录端使用的 IP 地址,限制用户多点登录。7.1.3云平台应依据用户对云平台使用权限的不同,把用户分为业务用户、管理用户和系统用户三类。7.1.4云平台管理用户应具有添加、修改和删除系统用户权限等功能,但不能浏览、修改、删除系统用户生成的数据。DB3406/T 0072022117.1.5云平台应对系统用户可操作的功能进行认证鉴权。7.2设备管理7.2.1云平台应支持对智能取证系统、执法辅助系统进行创建和删除。7.2.2云平台应支持智能取证系统、执法辅助系统向云平台进行注册。7.2.3云平台应支持对接入的智能取证系统、执法辅助系统
28、进行合法性认证。7.2.4云平台应支持对检测卡口、采集设备、智能取证系统、执法辅助系统等基本信息的查询,如设备名称、型号、IP 地址、版本、支持协议类型等信息。7.2.5云平台应支持对检测卡口、采集设备、智能取证系统、执法辅助系统等运行状态的查询。7.3日志管理7.3.1运行日志应支持记录云平台服务模块的启动、自检、运行、故障、回放、关闭等运行状态信息及发生时间。7.3.2操作日志应支持记录用户进入/退出云平台时间、主要操作情况和管理用户对用户账号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信息。7.3.3应支持够按照日志类型、时间、关键字对日志进行检索分析,并自动生成日志报表。7.4时钟同步服务器设备、采集设备
29、和智能取证系统时钟时间应实时同步。7.5维护管理应按照 GBT 28827.6 的要求进行云平台的维护管理。8性能8.1应支持连续 7 天不间断运行,在没有外界影响的情况下故障恢复时间不应超过 120 分钟。8.2响应时间:数据查询时间应4秒;页面响应时间应2秒,千万级数据量下分布式查询响应时间5秒;同时并发数量应200(客户端)。8.3数据存储与备份应通过数据库实时存储和每天定期备份,数据在线存储时间不应低于 183 天。9可靠性应具有存储故障自动回复能力,在多硬盘故障和其他硬件故障情况下,数据仍可读取,故障排除后,自动恢复所有读写和冗余保护功能。10网络传输应使用专线网络或互联网VPN连接
30、,网络时延不高于100 ms,时延抖动不高于50 ms。11平台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或Linux;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其他采用Webkit内核的浏览器。DB3406/T 00720221212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37378的要求。DB3406/T 007202213AA附录A(规范性)工作职权清单A.1工作职权清单线索属性和承办单位职责,应使用表A.1所示的权责内容、具体事项和单位。表 A.1工作职权清单序号权责内容具体事项单位1执法检查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巡查客运、货运、危运、驾培、维修、检测、出租、公交等行业巡查淮北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3道路运输
31、企业经营行为管理巡查4安全生产巡查公路安全隐患淮北市公路管理服务屮心5工程巡查工程质量违规行为工程安全违规施工行为6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督查建设程序、质量控制7公路养护巡查道路病害附属设施缺损路面不洁道路扬尘桥梁病害应急抢险路面抛洒路面积水8船员培训巡查船员培训机构巡查淮北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9安全生产巡查水路安全隐患影响水路安全行为水运工程违法行为通航建筑物违法行为10工程巡查工程质量违规行为工程安全违规施工行为11水运建设工程督查建设程序、质量控制12航道养护巡查水运工程违法行为污染水路行为损坏水路设施危害、损害水路行为污染水路行为附属设施缺损12港口岸线巡查擅自改变岸线使用范围、功
32、能的违法行为临时岸线建设永久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港口装卸、配载违法行为港口经营人改造经营设施的违法行为DB3406/T 007202214表A.1工作职权清单(续)序号权责内容具体事项单位13港口岸线巡查危险货物港口未按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淮北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违法行为14水路运输经营巡查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配备合格船员的违法行为DB3406/T 007202215附录B(资料性)安徽省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格式B.1安徽省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处罚)证据编号:线索编号:制造时间:业户名称车牌号码车辆照片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结果制作人
33、检测单位数据验证检测照片1)过卡数据验证车牌号码:蓝皖FXXXX,取证时间:xxxx-xx-xx xx:xx:xx过卡信息查询结果: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营运。监测天数:xx营运天数:xx总过卡次数:xx过卡情况:xxxx-xx-xx(1)、xxxx-xx-xx(2)、xxxx-xx-xx(2)xxxx-xx-xx(1)xxxx-xx-xx(3)xxxx-xx-xx(3)。数据来源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协同云平台2)运政信息验证车牌号码:蓝皖xxxxx,查询结果:未查询到该车经营许可信息。数据来源于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B.2安徽省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整改)证据编号:线索编号:制造时间:车牌号码检测
34、结果道路运输证号检测时间业户名称检测地点车辆厂牌经纬度车辆识别码检测单位发动机号制作人地理位置图现场视频地理位置图(证据)现场视频二维码现场视频二维码DB3406/T 007202216B.3安徽省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涉嫌)证据编号:线索编号:制造时间:业户名称车牌号码车辆照片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结果疑似非法营运制作人检测单位数据验证检测照片1)过卡数据验证车牌号码:蓝皖xxxxxx,取证时间:xxxx-xx-xx xx:xx:xx过卡信息查询结果: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营运。监测天数:xx营运天数:xx总过卡次数:xx过卡情况:xxxx-xx-xx(1)、xxxx-xx-xx(2)、xxxx-xx-xx(2)xxxx-xx-xx(1)xxxx-xx-xx(3)xxxx-xx-xx(3)。数据来源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协同云平台2)运政信息验证车牌号码:蓝皖xxxxxx,查询结果:未查询到该车经营许可信息。数据来源于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B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