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所得税法练习题及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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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 计 继 续 教 诲 考 试 所 得 税 法 练 习 题 及 答 案 一、单 项 选 取 题 1.如 下 使 用 25%税 率 公 司 有()。A.属 符 合 条 件 小 型 微 利 居 民 公 司 B.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设 有 机 构 场 合,且 所 得 与 机 构 场 合 关 于 联 非 居 民 公 司 C.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设 有 机 构 场 合,但 所 得 与 机 构 场 合 没 有 实 际 联 系 非 居 民 公 司 D.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未 设 立 机 构 场 合 非 居 民 公 司 2.如 下 属 于 公 司 所

2、 得 税 收 入 不 征 税 项 目 有()。A.公 司 依 照 法 律、行 政 法 规 等 关 于 规 定,代 政 府 收 取 具 备 专 项 用 途 财 政 资 金 B.居 民 公 司 直 接 投 资 于 其 她 居 民 公 司 获 得 投 资 收 益 C.符 合 条 件 非 营 利 组 织 收 入 D.国 债 利 息 收 入 3.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雇 员 支 付 工 资 300万 元、奖 金 4 0万 元、地 区 补 贴 2 0万 元,国 家 规 定 原 则 社 会 保 险 10万 元,假 定 该 公 司 工 资 薪 金 支 出 符 合 合 理 原 则,实 际 发 生 职 工

3、教 诲 经 费 12万 元,当 年 职 工 教 诲 经 费 可 在 所 得 税 前 列 支 金 额 是()万 元。A.10 B.12 C.9 1).8.54.某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3000万 元,另 有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3 0万 元,年 实 际 发 生 业 务 招 待 费 3 0万 元,该 公 司 当 年 可 在 所 得 税 前 列 支 业 务 招 待 费 金 额 是()万 元。A.30 B.15 C.15.15 I).185.某 公 司 按 照 政 府 统 一 会 计 政 策 计 算 出 利 润 总 额 300万 元,当 年 直 接 给 受 灾 灾 民 发 放 慰 问

4、金 10万 元,通 过 政 府 机 关 对 受 灾 地 区 捐 赠 3 0万 元,其 当 年 公 益 性 捐 赠 调 节 金 额 是()。A.10 B.15 C.15.15 1).186.某 公 司 毁 损 一 批 库 存 材 料,账 面 成 本 9139.5 元(含 运 费 139.5元),该 公 司 损 失 得 到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和 确 认,在 所 得 税 前 可 扣 除 损 失 金 额 为()。A.10139.5 元 B.10680 元 C.10693.22 元 D.10900 元 7.某 公 司 年 终 进 行 清 算 时 所 有 资 产 价 值 为 800万 元,清 算 费

5、 用 为 2 4万 元,清 算 时 负 债 为 6 7 0万 元,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金 为 3 万 元,公 司 实 收 资 本 金 100万 元。该 公 司 清 算 所 得 应 缴 纳 公 司 所 得 税 为()万 元。A.0.75 B.1.5 C.1.75 D.2.258.某 公 司 来 自 境 外 A 国 已 纳 所 得 税 因 超 过 抵 免 限 额 尚 未 扣 除 余 额 为 1万 元,在 国 内 境 内 所 得 160万 元,来 自 A 国 税 后 所 得 20万 元,在 A 国 已 纳 所 得 税 5 万 元,来 自 境 外 B 国 亏 损 是 10万 元。该 公 司 在 国

6、 内 汇 总 缴 纳 公 司 所 得 税 为()万 元。A.40.25 B.37.75 C.46.25 D.48.259.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税 务 机 关 依 照 规 定 进 行 特 别 纳 税 调 节 后,除 了 应 当 补 征 税 款 外,并 按 照 国 务 院 规 定 加 收 利 息,加 收 利 息 利 率 下 列 描 述 对 的 是()。A.人 民 银 行 发 布 与 补 税 期 间 同 期 人 民 币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B.人 民 银 行 发 布 与 补 税 期 间 同 期 人 民 币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C.人 民 银 行 发 布 与 补 税 期 间

7、 同 期 人 民 币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加 5 个 百 分 点 D.人 民 银 行 发 布 与 补 税 期 间 同 期 人 民 币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加 3 个 百 分 点 10.林 木 类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最 低 折 旧 年 限 为()。A.B.4 年 C.5 年 D.11.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除 固 定 资 产 改 建 支 出、大 修 理 支 出 外 其 她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年 限 最 低 为()。A.3 年 B.4 年 C.5 年 D.12.在 计 算 公 司 所 得 税 时,已 足 额 提 取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改 建

8、支 出()。A.一 次 性 列 入 成 本 费 用 B.按 照 不 少 于 2 年 时 间 分 期 摊 销 C.按 照 不 少 于 3 年 时 间 分 期 摊 销 D.按 照 固 定 资 产 预 测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分 期 摊 销 13.减 按 20%税 率 征 税 小 型 微 利 公 司 有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从 业 人 数、资 产 总 额 等 条 件,其 中 工 业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数 不 超 过()人。A.50 B.80 C.100 D.12014.扣 缴 义 务 人 每 次 代 扣 税 款,应 当 自()缴 入 国 库,并 向 所 在 地 税 务 机 关

9、报 送 扣 缴 公 司 所 得 税 报 告 表。A.代 扣 之 日 起 7 日 内B.代 扣 之 日 起 10日 内 C.代 扣 之 日 起 15日 内 D.次 月 15日 内 15.除 税 收 法 律、行 政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外,居 民 公 司 以()为 纳 税 地 点。A.公 司 登 记 注 册 地 B.公 司 实 际 经 营 地 C.公 司 会 计 核 算 地 D.公 司 管 理 机 构 所 在 地 16.某 公 司 产 品 不 含 税 销 售 收 入 5000万 元;房 屋 出 租 收 入 100万 元;房 屋 转 让 收 入 320万 元,;发 生 业 务 招 待 费 80万

10、 元,该 公 司 所 得 税 前 可 以 扣 除 业 务 招 待 费 用 为()万 元。A.28 B.25.5 C.48 D.2617.计 算 公 司 所 得 税 时 不 容 许 扣 除 项 目 涉 及()。A.公 司 参 加 财 产 保 险 发 生 保 险 费 B.公 司 给 员 工 上 社 会 保 险 C.超 过 规 定 原 则 捐 赠 支 出 1).公 司 发 生 合 理 汇 兑 损 失 18.公 司 下 列 项 目 所 得 免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是()。A.油 料 作 物 种 植 B.花 卉 种 植 C.茶 种 植 D.香 料 作 物 种 植 19.公 司 从 事 国 家 重

11、 点 扶 持 公 共 基 本 设 施 项 目 投 资 经 营 所 得,从 项 目 获 得 第 一 笔 生 产 经 营 收 入 所 属 纳 税 年 度 起()。A.前 两 年 免 税,后 三 年 减 半 征 收 B.前 一 年 免 税,后 两 年 减 半 征 收 C.前 三 年 免 税,后 三 年 减 半 征 收 D.前 两 年 免 税,后 四 年 减 半 征 收 20.在 计 算 公 司 所 得 税 时,通 过 支 付 钞 票 以 外 方 式 获 得 投 资 资 产,以 该 资 产()为 成 本。A.评 估 价 值 B.公 允 价 值 和 支 付 有 关 税 费C.购 买 价 款 D.现 行

12、市 价 21.某 公 司 获 得 生 产 经 营 收 入 总 额 4000万 元,发 生 销 售 成 本 2700万 元、财 务 费 用 150万 元、管 理 费 用 400万 元(其 中 含 业 务 招 待 费 用 60万 元),上 缴 增 值 税 100万 元、消 费 税 200万 元、都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4万 元、教 诲 费 附 加 6 万 元,“营 业 外 支 出”账 户 中 列 支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罚 款 7 万 元、通 过 民 政 部 门 向 贫 困 地 区 捐 赠 50万 元,直 接 捐 赠 10万 元。该 公 司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3、 时,准 许 扣 除 公 益、救 济 性 捐 赠 金 额 是()万 元。A.50B.55.56C.60D.56.422.某 公 司 产 品 不 含 税 销 售 收 入 5000万 元;逾 期 未 退 包 装 物 押 金 没 收 收 入 234万 元:出 售 不 需 用 原 材 料 含 税 收 入 为 351万 元;房 屋 出 租 收 入 100万 元;房 屋 转 让 收 入 320万 元,房 屋 原 值 500万 元,已 提 折 旧 300万 元;接 受 钞 票 捐 赠 200万 元,发 生 业 务 招 待 费 80万 元,该 公 司 所 得 税 前 可 以 扣 除 业 务 招 待 费 用 为

14、()万 元。A.28B.27.5C.48D.2623.下 列 不 是 公 司 所 得 税 纳 税 义 务 人 是()。A.国 有 公 司 B.个 人 独 资 公 司 C.外 商 投 资 公 司 D.有 经 营 所 得 事 业 单 位 24.法 人 A、B 合 伙 成 立 合 伙 公 司 C,合 伙 公 司 获 得 经 营 所 得,下 列 描 述 对 的 是()。A.C 缴 纳 公 司 所 得 税 B.A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C.B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D.A 缴 纳 公 司 所 得 税 25.公 司 提 供 劳 务 竣 工 进 度 拟 定,不 可 选 用 办 法 是()。A.发

15、生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B.已 提 供 劳 务 占 劳 务 总 量 比 例 C.发 生 成 本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D.已 竣 工 作 测 量 26.公 司 资 产 下 列 行 为 不 属 于 应 当 拟 定 收 入,不 缴 纳 所 得 税 是()。A.用 于 市 场 推 广 B.用 于 对 外 捐 赠 C.用 于 职 工 奖 励 D.用 于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27.根 据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 按 承 担 所 得 所 在 地 拟 定 所 得 来 源 地 是()。A.销 售 货 品 所 得 B.权 益 性 投 资 所 得 C.动 产 转 让

16、所 得 D.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28.公 司 以 买 一 赠 一 等 方 式 组 合 销 售 本 公 司 商 品,应()。A.视 同 对 外 捐 赠,按 全 额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B.不 属 于 捐 赠,应 将 总 金 额 依 照 进 价 比 例 进 行 分 派 C.不 属 于 捐 赠,应 将 总 销 售 金 额 按 各 项 商 品 公 允 价 值 比 例 来 确 认 各 项 销 售 收 入 D.视 同 对 外 捐 赠,按 成 本 确 认 收 入 2 9.甲 公 司 12月 与 乙 公 司 达 到 债 务 重 组 合 同,甲 以 一 批 库 存 商 品 抵 偿 所 欠 乙 公

17、 司 一 年 前 发 生 债 务 25.4 万 元,该 批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成 本 为 16万 元,市 场 不 含 税 销 售 价 为 20万 元,该 批 商 品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 7%,该 公 司 合 用 25%公 司 所 得 税 税 率。假 定 都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诲 费 附 加 不 予 考 虑。甲 公 司 该 项 重 组 业 务 应 纳 公 司 所 得 税 是()万 元。A.1.5B.2.5C.1.0D.0.530.某 公 司 销 售 货 品 收 入 3000万 元,让 渡 专 利 使 用 权 收 入 300万 元,包 装 物 出 租 收 入 100万

18、元,视 同 销 售 货 品 收 入 600万 元,转 让 商 标 所 有 权 收 入 200万 元,捐 赠 收 入 20万 元,债 务 重 组 收 益 10万 元,当 年 实 际 发 生 业 务 招 待 费 30万 元,该 公 司 当 年 可 在 所 得 税 前 列 支 业 务 招 待 费 金 额 是()万 元。A.20B.18C.25D.3031.某 公 司 自 5 月 1 日 起 租 入 一 幢 门 面 房 用 作 产 品 展 示 厅,一 次 支 付 1年 租 金 24万 元,则 计 入 成 本 费 用 租 金 额 是()。A.24B.16C.10D.032.某 公 司 毁 损 一 批 库

19、 存 材 料,账 面 成 本 10139.5 元(含 运 费 139.5 元),保 险 公 司 审 理 后 批 准 赔 付 8000元,该 公 司 损 失 得 到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和 确 认,在 所 得 税 前 可 扣 除 损 失 金 额 为()。A.2139.5 元 B.3850 元 C.2863.22 元 D.2900 元 33.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非 居 民 公 司 回 绝 代 扣 税 款,扣 缴 义 务 人 应 当 暂 停 支 付 相 称 于 非 居 民 应 纳 税 额 款 项,并 与()内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报 告,并 报 送 书 面 状 况 阐

20、 明。A.1 B B.2 日 C.3 B D.5 日 34.税 务 机 关 应 在 每 年()前 对 上 年 度 实 行 核 定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纳 税 人 进 行 重 新 鉴 定。A.3 月 底 C.5 月 底 B.4 月 底 D.6 月 底 35.新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公 司 与 其 关 联 方 之 间 业 务 往 来,不 符 合 独 立 交 易 原 则,或 者 公 司 实 行 其 她 不 具 备 合 理 商 业 目 安 排,税 务 机 关 有 权 在 该 业 务 发 生 纳 税 年 度 起()内,进 行 纳 税 调 节。A.3 年 B.5 年 C.D.36.依

21、照 公 司 所 得 税 应 税 所 得 率 规 定,纳 税 人 生 产 经 营 范 畴、主 营 业 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或 者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或 应 纳 税 额 增 减 变 化 达 到(),应 及 时 向 税 务 机 关 申 报 调 节 已 拟 定 应 纳 税 额 或 应 税 所 得 率。A.10%B.20%C.30%D.60%37.根 据 新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公 司 在 年 度 中 间 终 结 经 营 活 动,向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当 期 公 司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期 限 是 自 实 际 经 营 终 结 之 日 起()。A.60日 内 B.9

22、0日 内 C.120日 内 D.150日 内 38.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如 果 享 有 高 新 技 术 公 司 优 惠,公 司 境 内 发 生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所 有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比 例 不 低 于 规 定 比 例,这 个 比 例 是()。A.30%B.50%C.60%D.70%39.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集 成 电 路 生 产 公 司 生 产 性 设 备,经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核 准,其 折 旧 年 限 可 以 缩 短 为()。A.4 年 B.3 年 C.2 年 D.1年 40.对 于 国 内 境 内 新 办

23、 软 件 生 产 公 司 经 认 定 后,自 获 利 年 度 起,实 行()。A.第 一 年 免 税,次 年 减 半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B.前 两 年 免 税,第 三、四 年 减 半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C.前 两 年 免 税,第 三、四、五 年 减 半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D.前 三 年 免 税,第 四、五、六 年 减 半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41.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生 产 公 司,如 当 年 未 享 有 免 税 政 策,实 行()。A.减 按 10%税 率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B.减 按 12%税 率 征 收 公 司 所

24、得 税 C.减 按 13%税 率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D.减 按 15%税 率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42.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企 事 业 单 位 购 进 软 件,凡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确 认 条 件,可 以 按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核 算,经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核 准,其 折 旧 年 限 可 以 缩 短,最 短 为()。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4 3.自 1月 1 日 起 至 底,对 国 内 外 投 资 者,以 其 在 境 内 获 得 缴 纳 公 司 所 得 税 后 利 润,作 为 资

25、本 投 资 于 西 部 地 区 开 办 集 成 电 路 生 产 公 司,经 营 期 不 少 于 5 年,按 一 定 比 例 退 还 其 在 投 资 某 些 已 缴 纳 公 司 所 得 税,这 个 比 例 是()。A.60%B.70%C.80%D.90%44.在 计 算 公 司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下 列 项 目 准 予 从 收 入 总 额 中 扣 除 是()。A.经 济 合 同 违 约 金 支 出 B.各 项 税 收 滞 纳、罚 款 支 出 C.超 过 限 额 公 益 性 捐 赠 支 出 D.非 广 告 性 质 赞 助 支 出 45.某 公 司(普 通 纳 税 人)因 意

26、外 事 故 损 失 外 购 材 料 50万 元(不 含 税)。保 险 公 司 审 理 后 批 准 赔 付 5 万 元,则 该 公 司 所 得 税 前 可 以 扣 除 损 失 为()万 元。A.45 B.50 C.53.5 D.58.5二、多 项 选 取 题 1.下 列 属 于 国 内 居 民 公 司 有()。A.在 国 内 登 记 注 册 为 法 人 外 商 独 资 公 司 B.依 照 外 国 法 律 成 立 且 实 际 管 理 机 构 不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但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设 立 机 构、场 合 公 司 C.依 照 国 内 法 律 成 立,但 是 实

27、 际 管 理 机 构 不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公 司 1).依 照 外 国 法 律 成 立,但 是 实 际 管 理 机 构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公 司 2.如 下 属 于 公 司 所 得 税 收 入 免 税 项 目 有()。A.公 司 依 照 法 律、行 政 法 规 等 关 于 规 定,代 政 府 收 取 具 备 专 项 用 途 财 政 资 金 B.居 民 公 司 直 接 投 资 于 其 她 居 民 公 司 获 得 投 资 收 益 C.依 法 收 取 并 纳 入 财 政 管 理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D.国 债 利 息 收 入 3.如 下 保 险

28、费 可 在 公 司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有()。A.公 司 参 加 财 产 保 险,按 照 规 定 缴 纳 保 险 费 B.公 司 为 其 投 资 者 或 者 职 工 支 付 国 务 院 规 定 原 则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费 C.公 司 为 其 投 资 者 或 者 职 工 支 付 商 业 养 老 分 红 型 保 险 费 D.公 司 为 其 投 资 者 或 者 职 工 支 付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费 4.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不 得 扣 除 项 目 是()。A.为 职 工 子 女 入 托 支 付 给 幼 儿 园 赞 助 支 出 B.利 润 分 红 支 出 C.违

29、背 贷 款 合 同,给 商 业 银 行 处 以 罚 息D.被 交 通 部 门 处 以 罚 款 5.下 列 关 于 固 定 资 产 计 税 基 本 对 的 是()。A.盘 盈 固 定 资 产 按 资 产 现 行 市 价 为 计 税 基 本 B.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以 竣 工 结 算 前 发 生 支 出 为 计 税 基 本 C.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发 生 支 出 为 计 税 基 本 D.通 过 捐 赠 获 得 固 定 资 产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和 支 付 有 关 税 费 为 计 税 基 本 6.下 列 固 定

30、 资 产 不 得 计 算 折 旧 扣 除 有()。A.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B.以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出 固 定 资 产 C.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出 固 定 资 产 D.以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7.公 司 所 得 税 法 所 指 固 定 资 产 大 修 理 支 出,是 指 同 步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支 出,下 列 描 述 对 的 是()。A.修 理 支 出 达 到 获 得 固 定 资 产 时 计 税 基 本 50%以 上 B.修 理 后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延 长 2 年 以 上 C.修 理 后

31、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延 长 3年 以 上 D.修 理 支 出 达 到 获 得 固 定 资 产 时 计 税 基 本 30%以 上 8.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固 定 资 产 计 算 折 旧 最 低 年 限 为 4 年 有()。A.汽 车 B.火 车 C.电 子 设 备 D.轿 车 9.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下 列 属 于 减 半 征 收 是()。A.远 洋 捕 捞 B.农 作 物 新 品 种 选 育 C.海 水 养 殖 D.内 陆 养 殖 10.下 列 属 于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工 业 公 司 小 型 微 利 公 司 条 件 是()。A

32、.从 业 人 员 不 超 过 80人 B.从 业 人 员 不 超 过 100人 C.资 产 总 额 不 超 过 3000万 元 D.资 产 总 额 不 超 过 1000万 元 11.依 照 税 法 上 确 认 关 联 关 系 规 定,下 列 属 于 关 联 关 系 是()。A.甲 公 司 与 乙 公 司 经 常 发 生 业 务 购 销 B.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地 同 为 第 三 者 控 制 C.在 资 金、经 营、购 销 等 方 面 存 在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控 制 关 系 D.在 利 益 上 具 备 有 关 联 其 她 关 系 12.税 法 规 定 对 关 联 公 司 所 得 不

33、实 调 节 办 法,下 列 描 述 对 的 是()。A.再 销 售 价 格 法 B.成 本 加 成 法 C.利 润 分 割 法 D.交 易 净 利 润 法 13.依 照 税 法 规 定,公 司 不 提 供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业 务 资 料,税 务 机 关 有 权 依 法 核 定 其 应 纳 税 所 得 额,下 列 核 定 办 法 对 的 是()。A.按 照 公 司 成 本 加 合 理 费 用 和 利 润 办 法 核 定 B.参 照 同 类 或 者 类 似 公 司 利 润 率 水 平 核 定 C.按 照 关 联 公 司 集 团 整 体 利 润 合 理 比 例 核 定 D.按 照 同 类 产

34、 品 最 高 价 核 定 14.下 列 不 是 公 司 所 得 税 纳 税 义 务 人 是()。A.所 有 合 伙 人 是 自 然 人 合 伙 公 司 B.个 人 独 资 公 司 C.外 商 投 资 公 司 D.有 经 营 所 得 事 业 单 位 15.下 列 项 目 中,计 入 应 税 所 得 额 缴 纳 公 司 所 得 税 是()。A.在 建 工 程 试 生 产 获 得 收 入B.购 进 商 品 用 于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C.居 民 公 司 直 接 投 资 于 其 她 居 民 公 司 获 得 股 息 D.社 会 团 队 组 织 经 营 收 入 16.公 司 申 报 广 告 费 必 要

35、 同 步 具 备 条 件()。A.获 得 相 应 发 票 B.已 实 际 支 付 费 用 C.通 过 一 定 媒 体 传 播 D.广 告 是 通 过 工 商 部 门 批 准 专 门 机 构 制 作 17.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业 务 招 待 费 税 前 扣 除 必 要 符 合 两 个 限 额,且 取 其 较 低 者,这 两 个 限 额 是()。A.发 生 额 50%B.发 生 额 60%C.销 售(营 业)收 入 5%。D.销 售(营 业)收 入 10%。18.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计 算 广 告 费 基 数 销 售(营 业)收 入 重 要 涉 及 下 列()。A.

36、主 营 业 务 收 入 B.其 她 业 务 收 入 C.视 同 销 售 收 入 D.营 业 外 收 入 19.公 司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不 得 扣 除 项 目 涉 及()。A.赞 助 支 出 B.未 经 核 定 准 备 金 C.广 告 性 质 赞 助 支 出 D.公 司 之 间 支 付 违 约 金 20.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下 列 项 目 当 期 不 能 扣 除 可 以 递 延 扣 除 是()。A.超 过 限 额 广 告 费 和 业 务 宣 传 费 支 出 B.超 过 限 额 职 工 教 诲 经 费 支 出C.超 过 限 额 福 利 费 支 出 D.超

37、 过 限 额 公 益 性 捐 赠 支 出 21.以 纳 税 申 报 表 第 一 行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数 计 算 公 司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限 额 是()。A.广 告 费 B.业 务 招 待 费 C.宣 传 费 D.捐 赠 限 额 22.根 据 新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下 列 所 得 来 源 地 规 定 对 的 有()。A.动 产 转 让 所 得,按 照 转 让 动 产 公 司 或 机 构、场 合 所 在 地 拟 定 B.提 供 劳 务 所 得 按 照 提 供 劳 务 公 司 或 者 机 构、场 合 所 在 地 拟 定 C.不 动 产 转 让 所 得 按 照 转 让 不

38、 动 产 公 司 或 者 机 构、场 合 所 在 地 拟 定 I).权 益 性 投 资 资 产 转 让 所 得 按 照 被 投 资 公 司 所 在 地 拟 定 23.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拟 定 收 入 收 入 形 式 涉 及()。A.准 备 持 有 到 期 债 券 投 资 B.股 权 投 资 C.劳 务 1).不 准 备 持 有 到 期 债 券 投 资 24、如 下 关 于 公 司 所 得 税 收 入 确 认 时 间 对 的 表 述 有()。A.安 装 费。应 依 照 安 装 竣 工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B.利 息 收 入,按 照 合 同 商 定 债 务 人 应 付 利 息 日

39、 期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C.租 金 收 入,在 实 际 收 到 租 金 收 入 时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D.接 受 捐 赠 收 入,在 实 际 收 到 捐 赠 资 产 时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25.居 民 纳 税 人 在 计 算 公 司 所 得 税 时,应 核 定 其 应 税 所 得 率 情 形 是()。A.能 对 的 核 算(查 实)收 入 总 额,但 不 能 对 的 核 算(查 实)成 本 费 用 总 额 B.能 对 的 核 算(查 实)成 本 费 用 总 额,但 不 能 对 的 核 算(查 实)收 入 总 额 C.通 过 合 理 办 法,能 计 算 和 推 定 纳 税 人

40、收 入 总 额 或 成 本 费 用 总 额 D.无 法 计 算 和 推 定 纳 税 人 收 入 总 额 和 成 本 费 用 总 额 26.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下 列 关 于 特 殊 收 入 确 认 对 的 是()。A.销 售 商 品 涉 及 钞 票 折 扣,应 当 按 扣 除 钞 票 折 扣 前 金 额 拟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B.商 品 销 售 涉 及 商 业 折 扣,应 当 按 照 扣 除 商 业 折 扣 后 金 额 拟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C.公 司 已 经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售 出 商 品 发 生 销 售 折 让 和 销 售 退

41、回,应 当 在 发 生 当 期 冲 减 当 期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D.销 售 商 品 应 当 按 照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确 认 收 入,回 收 商 品 作 为 购 进 商 品 解 决。27.如 下 不 属 于 公 司 所 得 税 税 前 扣 除 原 则 是()。A.拟 定 性 原 则 B.合 理 性 原 则 C.重 要 性 原 则 D.收 付 实 现 制 原 则 28.可 以 当 期 直 接 或 分 期 间 接 分 摊 在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税 金 涉 及()。A.购 买 材 料 容 许 抵 扣 增 值 税 B.购 买 小 轿 车 不 得 抵 扣 增 值 税

42、C.出 口 关 税 D.车 辆 购 买 税 29.股 权 转 让 交 易,双 方 为 非 居 民,且 在 境 外 交 易,应 当 由()。A.获 得 所 得 非 居 民 公 司 自 行 向 被 转 让 股 权 境 内 公 司 所 在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报 纳 税 B.被 转 让 股 权 境 内 公 司 应 当 协 助 税 务 机 关 向 非 居 民 公 司 征 缴 税 款 C.获 得 股 权 非 居 民 公 司 代 扣 税 款 向 被 转 让 股 权 境 内 公 司 所 在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报 纳 税 I).被 转 让 股 权 境 内 公 司 没 有 义 务 协

43、助 税 务 机 关 向 非 居 民 公 司 征 缴 税 款 30.公 司 所 得 税 法 所 说 关 联 公 司,是 指 与 公 司 有 特 殊 经 济 关 系 公 司、公 司 和 其 她 经 济 组 织。特 殊 经 济 关 系 涉 及()。A.在 资 金 方 面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B.在 经 营 方 面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C.在 购 销 方 面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D.直 接 或 间 接 地 同 为 第 三 者 所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31.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所 得 税 预 缴

44、时,下 列 符 合 预 测 利 润 率 规 定 原 则 拟 定 有()。A.经 济 合 用 房 开 发 项 目 符 合 关 于 规 定,不 得 低 于 3%B.位 于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和 筹 划 单 列 市 人 民 政 府 所 在 地 城 区 和 郊 区,不 得 低 于 20%C.位 于 其 她 地 区,不 得 低 于 5%D.位 于 地 级 市、地 区、盟、州 城 区 及 郊 区,不 得 低 于 10%32.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下 列 表 述 对 的 是()。A.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年 限 不 得 低 于 B.公 司 发 生 职 工 福 利 费 支 出,不

45、 超 过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14%某 些 准 予 扣 除。C.纳 税 人 采 用 加 速 折 旧 办 法,可 以 采 用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或 者 年 数 总 和 法,但 最 低 折 旧 年 限 不 得 低 于 规 定 折 旧 年 限 60%。D.公 司 在 报 送 公 司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时,应 当 按 照 规 定 附 送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和 其 她 关 于 资 料 33.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如 果 享 有 高 新 技 术 公 司 优 惠,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占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必 要 符 合 一 定 条 件,下 列 描

46、 述 对 的 是()。A.近 来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不 大 于 5000万 元 公 司,比 例 不 低 于 6%B.近 来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5000万 元 至。万 元 公 司,比 例 不 低 于 4%C.近 来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在 0 万 元 以 上 公 司,比 例 不 低 于 3%D.近 来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不 大 于 5000万 元 公 司,比 例 不 低 于 5%34.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规 定,跨 地 区 经 营 汇 总 纳 税 公 司 所 得 税 征 收 管 理,下 列 描 述 对 的 是()。A.上 年 度 认 定 为 小 型 微 利

47、公 司,其 分 支 机 构 不 能 就 地 预 缴 公 司 所 得 税 B.最 新 设 立 分 支 机 构,设 立 当 年 不 就 地 预 缴 公 司 所 得 税 C.二 级 分 支 机 构 及 其 下 属 机 构 均 由 二 级 分 支 机 构 集 中 就 地 预 缴 公 司 所 得 税 D.撤 销 分 支 机 构,撤 销 当 年 剩 余 期 限 内 应 分 摊 公 司 所 得 税 款 由 总 机 构 缴 入 中 央 国 库 35.下 列 减 免 税 说 法 对 的 是()。A.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高 新 技 术 公 司,减 按 15%税 率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B.公

48、司 综 合 运 用 资 源,生 产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规 定 产 品 所 获 得 收 入,可 以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时 减 计 C.公 司 购 买 用 于 环 保、节 能 节 水、安 全 生 产 等 专 用 设 备 投 资 额 10%可 以 从 公 司 当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中 抵 免;当 年 局 限 性 抵 免,可 以 在 后 来 5 个 纳 税 年 度 结 转 抵 免。D.小 型 微 利 公 司 减 按 20%税 率 征 收 公 司 所 得 税 3 6.自 1月 1 日,下 列 关 于 公 司 所 得 税 征 管 范 畴 表 述 对 的 是()A.应 缴

49、纳 营 业 税 公 司,其 公 司 所 得 税 由 地 税 局 管 理 B.在 国 税 局 缴 纳 营 业 税 公 司,其 公 司 所 得 税 由 国 税 局 管 理 C.保 险 公 司 公 司 所 得 税 由 国 税 局 管 理 D.既 不 缴 纳 营 业 税 也 不 缴 纳 增 值 税 公 司,其 公 司 所 得 税 由 地 税 局 管 理 37.依 照 公 司 所 得 税 规 定,下 列 描 述 对 的 是()。A.公 司 在 年 度 中 间 终 结 经 营 活 动,应 当 自 实 际 经 营 终 结 之 日 起 30日 内,向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当 期 公 司所 得 税 汇 算

50、清 缴 B.公 司 应 当 自 年 度 终 了 之 日 起 四 个 月 内,向 税 务 机 关 报 送 年 度 公 司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表,并 汇 算 清 缴,结 清 应 缴 应 退 税 款 C.租 金 收 入,按 照 合 同 商 定 承 租 人 应 付 租 金 日 期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D.公 司 与 其 关 联 方 之 间 业 务 往 来,不 符 合 独 立 交 易 原 则,或 者 公 司 实 行 其 她 不 具 备 合 理 商 业 目 安 排,税 务 机 关 有 权 在 该 业 务 发 生 纳 税 年 度 起 内,进 行 纳 税 调 节 38.外 购 商 誉 支 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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