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二).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 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基本弃走保戏“一悬率医疗保哙”L法定福利-利腿 、-工杨保险,_住房公积金“r班车)一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等 意外伤害保险,一带新休假一出卜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福利一L补充商业保陷一一门急诊、住幽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1-员工子文医疗保险,一公司专项福利项目一公司专项福利项目节日氢1可费一应届毕业生安置费3第二章法定福利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
2、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 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办理时间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四)转移时间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精品文档精心整理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福利管理办法最近,在原国有企业上海丝绸(集团)公司基础上成立的上海丝绸股份公司,经营者群体持股达到51机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认为,经 营者群体持股,乃至持大股,使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与企业的效益紧密挂钩,加大了对经营者的激励程度
3、,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 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在探索中解决。问题一: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安排经营者持股使经营者和所有者两位一体,所有权和经营权在行使主体上合二为一,基于两权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受到严重挑战, 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以及经营者三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在经营者群体持股的企业中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经营者是 股东,是董事,又是企业的管理者,对经营者的行为缺少纯粹来自资本方的监管,治理结构安排很容易蜕变为经营者群体的游戏场,董 事会也很容易变成经营者们的“橡皮图章”。在经营者群体持股、乃至持大股的企业,如何做到经理人的职责、聘任、解聘、监督、激 励约束符合一个现代企业的要求,确保
4、企业能够按照客观、理性的规制要求发展?这是经营者持股改革后,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 问题。问题二:非经营者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与一般股东区别在于,经营者股东拥有绝对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信息优势,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由过去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转换为经 营者股东与非经营者股东之间,这就增加了经营者股东侵害非经营者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比如经营者股东支持增加经营者群体的薪酬 待遇。如果经营者群体持股比例高,乃至持大股,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更有可能发生。另外,由于缺少充分的股权交易环境,非经营者股 东无法向上市公司那样,易于用“脚”表决,很难实现自我保护。因此,经营者群体持股,乃至持大股,并没有完全消除长期存在的委
5、 托代理风险,反而加剧了内部人控制的倾向,加重了非经营者股东利益的保护问题。问题三:如何降低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成本经营者群体持股,不只是高层经营者持股,在企业内部,不同管理层次经营管理人员都可能是股东,这就会对企业基于行政权力的 指挥系统构成威胁。过去,总经理指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指挥员工,是一个直线系,一旦管理者群体成为股东,企业原来的直线系就 成了闭环,不同层次的具有股东身份的经营管理人员又会以股东的身份来影响、甚至是决定总经理的命运。虽然,从理论规定上讲,股 东的身份和员工的身份在不同条件下是明确的,但是,实际运作中,难以将这两者的身份区别开来,具有股东身份的经营者们,常常会 结成代表不
6、同利益的非正式群体,激化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和权利斗争。相比非经营者持股的企业,这将会大大降低企业的运作效率, 增加组织管理成本。问题四:如何避免一般民营企业的管理弊端国企经营者持股改革,尤其是经营者持大股,这和所有者担任企业管理者非常类似。现代企业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和经营者选择机 制,来保证经营者群体的管理水平,而对经营者持大股的企业,经营者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任经营者的觉悟,缺少保证最有能力 的人来经营管理企业的机制,企业的管理队伍很难优化,众多民营企业、家族式企业在管理中的弊端早已证实了这一点。现在民营企业 已经认识到了两权不分的缺陷,正在致力于基于两权分离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如
7、果我国国有企业在经营者持股改革中不进行配 套改革,则原来和民营企业相比的源于产权的制度缺陷,在克服的同时,又会导致出现新的、源于两权不分的制度缺陷。国企经营者持股改革,虽然提高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但是由此带来的管理问题,对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 须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配套改革,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和更为缜密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经营者持股改革的企业沿着正确的 方向持续发展。精品文档 可编辑的精品文档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五)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六)缴费标准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19%
8、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7%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 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 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 户。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 %建立。例如,2002年个人缴纳 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
9、个人 帐户。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 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 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A)享受待遇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 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 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 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
10、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 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 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二)办理时间及手续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四)参保情况的变更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
11、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 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五)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六)缴费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2、大额医疗互助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个人月缴纳额=3元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2、;(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 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 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 %划入个人帐户;员工 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 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 3%划入个人帐户;70 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 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
13、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 费用。例如:2002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 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 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
14、人自付。第五条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办理时间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四)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五)缴费标准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X 1.5%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六)失业保险待遇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
15、年、已办理 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 他失业保险待遇。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 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
16、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 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 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
17、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 险金标准。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 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第六条工伤保险(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二)办理时间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三)停办时间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四)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五)缴费标准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
18、总额X费率(0. 7%)个人不需缴纳费用。(六)享受待遇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 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 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 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 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
19、岗位,享受伤残待遇;(2)被鉴定57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 一16个月工资。(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 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 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 情况。第七条住房公积金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一)办理时间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 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二)停办时间公司
20、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三)办理地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四)缴费标准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员工个人月缴存额二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 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 清为止。3、一次性付款买
21、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 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A)住房公积金的转移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 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 可保留在该员
22、工个人帐户内。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 额。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 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 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公司统一福利项目第八条 工作餐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第九条 班车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 关事宜。第十条带薪休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第
23、十一条补充商业保险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 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 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 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 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 办法。第四章公司专项福利项目第十二条节日慰问费(一)涉及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二)发放标准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春节500元/人;五一劳动节500元/人;国庆节1000元/人。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安置费(一)涉及人员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二)发放标准及手续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 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 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