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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开辟房地产合同协议书开辟房地产要合作都需要签订合同保障,合作开辟房地产合同 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合作开辟房地产合同资料,欢迎阅读。开辟)立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三章、费用的分担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第五章、房屋的分配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第七章、土地竟买:第八章、工程前期:第九章、工程营造:第十章、房屋销售: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第十二章、工程保修:第十三章物业管理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 具实结算。7.6 土地竞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 不成的,应在拍卖机
2、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X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7.7每方派员一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 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7. 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X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 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7.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 事人签订。7. 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 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 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 责补足差额。7.11应价超过7.3项约
3、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 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 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7. 12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和佣金再也 不退还。7.13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第八章、工程前期: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 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8. 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辟项目的整体方案;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者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 合同;4、规划
4、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造设计单位招标(或者确定建造设计单位),签订建造设计 合同;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ohlOO.,请保留此标记。);9、施工单位招标(或者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监理单位招标(或者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11、委托质检工作;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13、办理规划验线,开辟项目开工。8. 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 在缴纳费用的X日前支付给财务部。第九章、工程营造8.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本协 议当事人商议一致
5、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 本协 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8.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本协 议当事人商议一致的方式确定。8.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 方式: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任 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8.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 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 务部执行。8.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9. 6工程的施工
6、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 专人负责。第十章、房屋销售:9.1 1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9.2 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 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 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9.3 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 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 建造面积据实决算。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 安装费用。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 发生的费用。9.4 4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
7、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 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9.5 5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10. 6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10.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 以积极配合。第十二章、工程保修:1.1 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的方 式确定。商议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者由本协议当事人 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1.2 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 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浮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 求追加
8、保修费用。1.3 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1.4 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1.5 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 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 偿。第十三章物业管理13. 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的方式确 定。商议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 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14. 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 下的项目向他人
9、转让。14.1 竞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14.2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第十五章、违约责任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 日,按应交金额的X %。支付违约金。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 30日,视为违约方抛却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 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 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允许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X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章、合同管理16. 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
10、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 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辟,由本协 议当事人共同礼聘法律顾问。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 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者草拟合同。 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礼聘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 项目部行使。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 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 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
11、理期限 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 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16.5 洽谈部门负责采集、记录、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 来函件等。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 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 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商议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ohlOO.,请保留此标记。)起诉讼。16. 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采集、 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
12、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 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 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16.9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 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商议一致处理。商议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 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16.10 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解决。17. 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17.8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 为本协
13、议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9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17.10 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协议当事 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开辟项目项目名称:旬邑原底鑫源小区地址:旬邑县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第二条项目规模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旬
14、邑原底鑫源小区工程,规划占地30000平方米,o第三条合作方式1、投资方式:合作股分2、股东组成:合作股分由四个股东组成、大股东占40%股分、 其余股东各占20%股分3、建设管理费用、施工手续等事宜从该项目中的总造价的5%计入建设公司第四条承包计算方式1、包工包设备按平方米285元计算2、包工不包设备按平方米188元计算第四条前期工作安排合作开辟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落实合作开辟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 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 制。(2)落实合作开辟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完成合作开辟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
15、工作,拆迁 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 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 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第五条工程管理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商议 工程管理、项目发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第六条物业交付1、合作开辟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2、合作开辟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施工方、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第十条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旬邑县原底社区(合作项目主管机关) 审批,以便按本
16、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 分得产权,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 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第七条保证1、该项目资金在旬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行开户管理。2、方经济责任由 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允许当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3、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 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第八条房屋的维修及管理: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五章、违约责
17、任第十六章、合同管理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第一章、总则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 房(预)告字200 X X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X年X月义日公开拍卖X宗储备国 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 人)充分商议,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X区X路X号地块 (以下简称X号地块)的竞买,拍买购得宁夏路X号地块后,由本协议 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辟。1. 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 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辟、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 各部具体负
18、责合作项目实施。1.3 土地竞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 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 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 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 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竞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 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者监管 机 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
19、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裁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 履行本合同。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者监管 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裁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第十一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 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 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者部份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 者
20、双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50年。第十二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2、一方变更通知或者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 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允许后,双方 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5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 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 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
21、四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者经双方商议允许外, 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 面允许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 意,均属无效。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议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商议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 决:(1)提交咸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 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份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 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
2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 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 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 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者减轻此等不可抗力 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即将通过友好商议决定如何执 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影响终止或者消除后,双方须即将恢 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 止或者消除而导致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
23、双 方可商议解除合同或者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 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4、本合同所称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 据 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 通常 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 法律或者本合同相抵触。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 十八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或者双
24、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 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甲方: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代表:职务: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代表: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第一条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1 .甲方已于一年月一 日依法以招标(或者拍卖、行政
25、划拨, 购买)方式取得位于准格尔旗沙场堵_、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 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一商住、容积率为_2.2、计划建造 面积为_28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 月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者用地红线图)编号为;2 .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造及附属工程。第二条合作建房1 .甲方允许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乙方允许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辟建成约 _28万平米的办公(或者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 进行利益分成。2 .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第三条建房资金1 .工程建设资金估计为人民币 元,全
26、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造成本高于或者低于该估计数额的部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2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 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者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 价款。第四条报批手续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 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 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第五条设计、建造1 .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 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2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15天内完成,
27、 整个建造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 成竣工验收工作。第六条利益分成1 .全部建造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 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一个建造平米4200元。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份 由乙方承担。3 .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份 由乙方承担。4 .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 米4200元的差价部份。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 的招标工作、或者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20天内开工、或者在第个月内完成竣
28、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损失。2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 方赔偿乙方。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者工程的延误,当迟延时间 在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 租金 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迟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 有权解 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 协商,商议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甲
29、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地点:看了 “合作开辟房地产合同”的人还看了:1 .经营权合作协议2 .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3 .前期物业合作协议4 .清包工程合作协议范本5 .建造工程合作协议合同范本6 .房地产销售合作协议1. 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竞买方式竞得开辟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 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 定统一拨付。1. 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造面积分摊合作 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第
30、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1.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辟、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 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 的开辟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 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2. 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项目部的职责: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项目部的议事规则: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 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 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
31、。专职 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 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 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竞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 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竞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普通 事项按占竞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普通事项 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 会。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2. 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综合部设经理人。综合部的职责:综合部经理的职责: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
32、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 员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综合部的职责:综合部经理的职责:2. 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部设经理人。工程部的职责:(.oh 100.,请保留此标记。)工程部经理的职责:2. 6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销售部的职责:销售部经理的职责:2. 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财务部设经理人。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2.8工程予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 派员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人。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工
33、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第三章、费用的分担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 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 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 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造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 费用。3.2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 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 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
34、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 工程款和相关税费。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 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 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款待费用、 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 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 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 #0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 前
35、,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 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 的比例进行结算。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 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 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3.8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 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3. 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 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
36、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 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 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 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 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 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发布费用支出情况。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 事人任何一
37、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 保。第五章房屋的分配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商议不成的,由 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 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 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6.1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6. 4竞买土地不成的,其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 6项办理。6. 5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 批
38、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6. 6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 纳。6. 7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 赁合同签订前缴纳。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 的支付工程款日期。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 的支付设计费日期。6.10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 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 确定。第七章、土地竟买:6.12 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竞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义义号
39、,200X年X月X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 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 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之述X号拍卖 地块的竞买。7. 2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1 .地块位置:2 .地块总面积:3 . 土地用途:4 . 土地面积:5 .容积率:6 .建造密度:7 、绿地率:8 .规划建造面积: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允许,竟买X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竞买 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7.4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 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 的X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X日前向出资最 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竞买 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