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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区域管理制度 一、公共区域治理范围: 办公楼楼道地面、窗台、玻璃;洗手间、楼梯;厂区路面,以及垃圾桶的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代表着集团公司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和维护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工程 工作内容: (1)办公楼门及旁门的擦拭,楼道开关、灯饰保持洁净没有手印; (2)办公区域楼道的清洁维护,窗台的清洁;楼梯及扶手每天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无异物,扶手无污垢; (3)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洗手盆、水池、隔断板、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物品摆放整齐,洗手间无异味。洗手液每天准时补充,乳液瓶外表洁净;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4)垃圾桶做到随时清理; (5)公共浴室内垃圾
2、准时清理,地面保持洁净,物品摆放整齐; (6)厂区公共卫生区域保持洁净无垃圾,路面清洁,厂区垃圾桶准时清倒; (7)办公楼花盆准时清理落叶,适时浇水。 (8)餐厅地面、餐桌、窗台、垃圾准时清理。 卫生区域治理制度2 1.0 总则 1.1 为制造干净、文明、卫生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办公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食堂、宿舍、库房、门卫等。 1.3 责任范围: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环境卫生包干区域。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道路、卫生间、会议室等)及本文未划分区域由保洁员负责;部门区域(如办公室、办公桌椅、宿舍楼房间等)由使用人负责。 1.4 办公室、食堂、
3、宿舍楼、门卫室内严禁吸烟,执行公司禁烟治理制度。 2.0 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治理标准 2.1 办公室 2.1.1 每天擦拭两次地面,保持洁净无尘、无泥、无杂物。 2.1.2 办公桌椅放置整齐,无灰尘、无泥浆,每天擦拭一次。 2.1.3 窗台洁净干净无杂物,每天擦拭一次。 2.1.4 每两周擦拭玻璃窗,保持洁净、光明、无灰尘、无乱贴。 2.1.5 墙壁雪白、无灰尘、泥浆,无脚印手印,墙角无蜘蛛网。 2.1.6 电器设备(包括电脑、打字机、风扇、电灯等)、电源开关要完整、干净、整齐。做到不乱放,无灰尘。 2.1.7 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放置整齐、干净、无灰尘。 2.1.8 废纸篓有套袋,常常清倒。 2.
4、1.9保险箱、档案柜、书架放置整齐干净,不乱放、无灰尘。 2.1.10 暖气片每天擦拭一次,保持洁净无尘。 2.2 会议室 2.2.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无泥土。 2.2.2 每两周擦拭一次玻璃窗,保持洁净光明无灰尘。 2.2.3 每周清理一次墙角、墙壁,保持墙壁雪白、无灰尘、泥浆、墙角无蜘蛛网。 2.2.4 每天擦拭一次会议桌椅,保持整齐、洁净无尘。 2.2.5 每天按时开窗关窗,保持室内空气清爽。 2.4 卫生间 2.4.1 每天常常性冲洗洁净,保持无异味。 2.4.2 卫生间与洗手间地面、墙面、玻璃常常保持干净。 2.4.3 洗手池、洗拖布池常常擦洗,保持清洁无污水
5、。 2.4.4 地面无杂物、无污物、无手纸。 2.4.5 纸篓有套袋,常常倾倒。 2.5 食堂 2.5.1 每天至少3次清洗餐厅与厨房地面,保持地面洁净、干净,无油污、无杂物、无水渍。 2.5.2 墙面、顶棚、玻璃无灰尘、无污迹。 2.5.3 随时擦拭操作台,保持清洁,无油渍、无水渍。 2.5.4 餐具洁净、摆放整齐,保持每次使用后都要消毒。 2.5.5 每天清扫气瓶间,保持洁净、整齐。 2.5.6 每天清洁食堂仓库,保持洁净干净,无杂物、无灰尘。 2.5.7 每天检查食堂仓库,保证物资放置整齐、无霉烂。 2.5.8 炊事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过程中不搔
6、头、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面对食品打喷嚏,不准留长发、留胡须。 2.5.9 炊事员工作服要常常换洗,保持干净、整齐。 2.5.10 常常清扫食堂四周路面、门口台阶保持无杂物、无杂草,保持洁净干净。 2.6 仓库 2.6.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无泥土。 2.6.2 每两周擦拭一次门、窗、玻璃,做到洁净光明,无尘土。 2.6.3 货架摆放整齐,每周擦拭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油污。 2.6.4物品箱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5 物品分类清晰,摆放整齐,物品上无灰尘、无油污。 2.6.6 货物无潮、无霉、无烂。 2.6.7 编制货物卡片,卡片名称要与实物相符并且摆放整齐
7、。 2.6.8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9 每天擦拭办公桌椅,保持洁净、干净,无杂物。 2.6.10 仓库四周地面、路面无杂物、无杂草,洁净干净。 2.7 门卫 2.7.1 每天常常清扫门卫室内地面,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无泥土。 2.7.2 每天擦拭门、窗、玻璃,做到洁净光明,无尘土。 2.7.3 保持火灾报警机柜、红外报警与监控机柜清洁卫生。 2.7.4 监控画面无灰尘、无污垢。 2.7.5 门禁、大门常常清洁保持无灰尘。 2.7.6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7.7 厂牌要保持外表干净光亮,无灰尘。 2.7.8 门口不准停放各种车辆。 2.7.9 办公桌上物品置
8、放整齐、清洁。 2.7.10 每天清扫四周地面、路面,保持无杂物、无杂草,洁净干净。 2.8 宿舍 2.8.1 留意室内常常通风,保证空气流畅,室内无霉味,床铺、衣柜等无霉烂。 2.8.2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8.3 宿舍卫生做到地面洁净,卫生间地面、墙面、玻璃常常保持干净。 2.8.4 房间内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2.8.5 宿舍房间内的卫生间无异味。 2.8.6 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准时冲洗,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准时上报。 2.8.7 室内垃圾必需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任凭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 2.8.8
9、每天擦拭走廊、楼梯和扶手,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2.8.9 宿舍走廊两侧垃圾桶要每天倾倒,保持走廊内无异味。 2.8.10 每天清洁款待房间卫生,保持空闲房间通风良好。 3.0 检查与考核方法 3.1 采纳百分考核制。 3.2 行政部为卫生检查与考核的责任部门,由该部门会同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3个部门共同参加卫生检查与考核。 3.3 卫生检查每周进展一次,时间不定。考核一月一次,月末与工资挂钩。 3.4 百分制考核中每分折合1元钱,标准只有合格与不合格。合格为10分,不合格为0分。扣掉的分数折合成罚款从工资中扣除。若不整改则实行全额罚款100元。 3.5 检查对象:各个部门、操作
10、室、化验室、办公室员工、宿舍住宿员工、库房治理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员、宿舍治理员个人卫生以及责任区域卫生均在考核之列。 3.6 对于处理环境卫生难度比拟大的部门、岗位,公司赐予整理、清扫、清洁的时间,可协商考核开头的时间 3.7 对于难于清洁的玻璃窗等个别位置,公司可以放宽考核标准。 3.8 公司将公布每周卫生检查状况。 4.0 附则 4.1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3 卫生检查考核表 卫生区域治理制度3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卫生治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
11、当设立卫生治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治理人员,详细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治理制度和卫生治理档案。 其次条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治理部门、人员设置状况及卫生治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状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状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状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状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安康检查状况和培训考核状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治理状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安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12、记录的其他状况。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档案应当有专人治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学问和公共场所卫生学问,并进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展安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安康合格证明前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 第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
13、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供应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纳自然光。自然采光缺乏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实行措施降低噪声。 第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供应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根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制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依据经营规
14、模、工程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撤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掌握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准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展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实行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
15、室内公共场所制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制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安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展劝阻。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卫生标准、标准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展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标准要求的应当准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力量的,可以托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照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安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状况,准时消退危害公众安康的隐患。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安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马上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准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安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