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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楼的租赁协议书(二十二篇)办公楼的租赁协议书篇一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以下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治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像使用权的全部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
2、单独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治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治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治理机构; 治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治理规定指甲方或治理机构就治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治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治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展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章;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
3、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展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其次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治理、修理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以及甲方和治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治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治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治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治理或托付治理机构治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供应物业治理效劳。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
5、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治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治理费。 5.3 治理费的支付方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一样。 5.4 治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治理机构可因供应治理效劳的运作本钱的变动以及依据市场状况合理调整治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治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治理机构支付治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治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治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
6、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治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完毕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治理机构任何租金、治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治理、修理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状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局部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
7、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局部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急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治理机构统一设计所供应,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现任何能在大厦外面观察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
8、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治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具体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展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帮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展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
9、以及由甲方供应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展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构造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治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构造和中心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治理和修理保养,并担当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修理保养,并由乙方担当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行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局部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峻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
10、)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完毕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展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照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行抗力的状况缘由只是轻度损坏,局部可以使用,并能满意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局部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
11、可伴随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连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赐予适当优待。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实行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担当,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担当责任:
12、13.1 中心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供应承租单元的中心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心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治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修理 治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展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修理,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治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担当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治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
13、方承诺并责成治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担当。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状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安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治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仔细履行治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宁静和干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治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到达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
14、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准时支付租金、押金、治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局部进展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担当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治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治理、修理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以及甲方或治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治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章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治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
15、章,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马上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结实及修理相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撤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展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商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
16、的商定,应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治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订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纳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终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
17、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情愿协商或进展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全都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展仲裁的局部外,双方应连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其次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18、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治理、修理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治理规定有任何不全都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 乙方:_ 时间:_ 办公楼的租赁协议书篇二 托付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物业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治理,特托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效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治理条例相关法规,经
19、双方协商,就有关效劳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托付效劳的物业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根本状况 甲方托付效劳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其次章物业效劳事项 其次条本物业效劳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本物业效劳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维持本物业效劳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察。 第三章效劳期限 第五条效劳期限为壹年零贰个月,从年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20、检查监视乙方效劳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状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效劳工作进展考核,对不满足现象提出改良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效劳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详细的物业效劳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帮助甲方仔细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效劳工作。 三、有义务协作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详细效劳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效劳方案各项标准向甲方供应效劳,保证效劳的准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物业效劳内容 第八条环境卫生效劳 一、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
21、觉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准时清洗。 第九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效劳。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效劳及制订月度、年度修理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修理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十条治安维护防范效劳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效劳。 其他详细具体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效劳方案。 第六章物业效劳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效劳费 一
22、、物业效劳费用单价 按办公楼及周边庭院道路总风光积平方米计,每月每平方米物业效劳费为人民币元。即从年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共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物业效劳费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月)。 二、乙方人员在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效劳工作状况后,如甲方需要另外增加工作量,或超出原有工作范围和时间所产生的加班,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例如: 1、中院办公楼内的日常保洁和门前三包以外的城乡清洁工程、街道灭四害、垃圾外运、化粪池清掏、绿化树苗补种植等费用由甲方承付,如需乙方供应效劳,工料费实报实销。 2、甲方托付乙方对办公楼设备设施供应修理效劳的,相应的修理养护人工、材料以及购置更换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据实申
23、报规划经甲方核准支付。 三、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对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有所调整时,双方应依据实际调整费额,准时签订增资补充协议。 四、甲方在每月20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物业效劳费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月)和甲方应付的其他费用(乙方开户行【工行市区支行】,帐户全称【物业治理有限公司】,帐号【】)。甲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拖欠费用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如因乙方问题延误的,甲方不必交纳违约金,但甲方还应付清应付的费用。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除不行抗力因素和第十四条补充协议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惩罚金人民币叁万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对办公楼的物业效劳内容事项负
24、有b_m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惩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托付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办公楼的租赁协议书篇三 甲方(出租方):_ 乙方(承租方):_ 甲方和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恳、信用原则的根底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 二、 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5、。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大写:_)。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日支付。 五、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 水 电费 电话 网络使用费 物业治理费 租金税费 _,由乙方按有
26、关规定自行担当。 52、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元(大写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惜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马上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行抗力缘由,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6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 家具如下:_ 七、 转租的商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商定
27、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担当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连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以下状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别缘由,经双方协商全都,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局部或全部房屋的; (2) 因消失非甲方能及的
28、状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给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峻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商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订正的; (4) 因不行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连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消失因法律、法规制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状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患病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
29、偿。 九、 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转变动房屋构造,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订正、并修复的; (3) 擅自转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 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
30、合同商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状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缘由退租,则甲方将依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全部,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
31、纷,应由甲方担当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晰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补充商定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签订地点:_签
32、订地点: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办公楼的租赁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市路号大厦内,房号为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该费用包
33、括租金、物管费、水费以及在大厦物业治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开放空调、暖气的能源费,不包括室内的电费、电话费和灯具等的损消耗)。 2.上述费用以每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以下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商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
34、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按商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商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惜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构造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
3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转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准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展非法活动,不得进展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治理并积极协作物业治理机构对公用局部的消防治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
36、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实行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担当。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连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治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
37、守大厦物业治理机构制定的物业治理相关规定。 3.因不行抗力的缘由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担当。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办公楼的租赁协议书篇五 发包方_ 承包方_ 依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
38、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立 部和国家工商治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商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力量的 当事人。甲方的详细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内容内商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条款商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
39、方承受的当 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商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 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商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 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商定甲方托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展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商定工程建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到达肯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 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展修饰处理的工程。 1.9 工程造价治理部门:。 1.10 工程质量监视部门:。 1.11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内商
40、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完成 全部工程内容并担当质量保修责任的的价款总额。 1.12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 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担当的开支。 1.14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商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 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5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商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商定期不能开工,由责 任方负责)。 1.16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商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7 图纸:由乙方供应或乙方供应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
41、工的全部图纸(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商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 段或分部工程。 1.9 施工场地:由甲方供应,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商定,供乙方施 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四周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0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商定,由甲方供应给乙方自己供应的施工和治理 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1 工程量清单:xx省(20_)年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章)计算的全部工程 的分局部项 工程量明细清单。 1.22 书面形式:依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 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3 不行抗力:指因战斗、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 火灾,以及风、雨、雾、雷、雪、洪、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难。 1.24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息。 1.25 合同条款中,局部甲方职责由其甲方托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