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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站全自动酶免仪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标)30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 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 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1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本单位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 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270万元(2)项目属性:
2、货物类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具体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 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星(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措施进行: 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
3、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 到/ (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 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
4、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 目清单。)32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
5、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 ccgp. gov. 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6、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节能产品 强制米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34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35合同备案1 .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 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后,2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处,并在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 .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 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 .如
7、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 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5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6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 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 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7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
8、购项目延 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 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 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 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8招标文件质疑截 止时间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及答复。3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 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
9、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 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 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 责解释。40注意事项1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 失败。2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 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 施。2、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
10、活动中所发生的 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如果某个(些)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 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勘察现场,确认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做投标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 止合同。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要求,提供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各岗位人员安排计 划表及岗位职责,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细化的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 复印件。如需调换名单中相关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方能调换;实际工作过程中,采购 人认为某个区域内有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调换人员。7、本次采购,在服务
11、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 日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 不予以调整。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未按相 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而引起的纠纷投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采购人概 不负责。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出现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均由 中标供应商自负责任,各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中考虑风险。8、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人员食、宿、交通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 在总价中。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1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 的形式推荐;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法律
13、也没有相关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 处理。(参数中打“”为核心产品)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 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14、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 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 10号)等相关规定。12、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 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 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1.2、 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
15、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 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3、招标文件的修改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 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 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 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 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 1、投标供应商提交
16、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 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 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 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 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 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
17、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 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 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 务技术文件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 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1-8项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需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加盖
18、公章)2供应商参加政府米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一)3投标函(附件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 份证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6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如有则提供)7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机截止时 间前)8中小企业声明函2.2、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偏离表(附件九)(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 要求)3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4拟
19、派本项目成员组成表(附件八)5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货物类(附件十)6根据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如有则提供)2.3、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需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费用明细表(附件三)1其他需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3、投标报价3.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3.2、 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 投标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 性,提供
20、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 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 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4、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 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 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 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5.3、 投标供应
21、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 标文件。6、投标文件编制6.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 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6. 2、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 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3、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 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 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文
22、件的签章7.1、 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18/12-28Z2573.html)。8、投标文件的形式8.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 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8.3、 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8.4、 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 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6、 文
23、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 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 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 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
24、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 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 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 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代理机构或者 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 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 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
25、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 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 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 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 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26、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 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 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 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所提
27、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 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 应商的法律责任。2.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 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审。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评标3.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不超过3个);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如果 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 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
29、)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谷。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 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3.4、 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
30、签章的;3.5、 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6、 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7、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入人员数量的;3.8、 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9、 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适用法律法规、 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3.10、 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
31、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 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 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 3条款以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 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除3. 3条款以外,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 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行以上或
32、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招标文件中复制粘贴而来的除外)。3.5、 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次招标做流标处 理。.3.6、 开启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 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 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 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
33、,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 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 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 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4、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 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 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 外来证明。3.1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 件。3. 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 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多于30 分钟,投标供应
35、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 应商做出无效投标
36、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 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 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5.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5.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5.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
37、作的;5.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 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 合评价标准;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2、中标通知2.1、 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 果,同时发出中标
38、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 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按相关规定执行。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 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5、 的签订3.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 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
39、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 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3.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 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 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 .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4 .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40、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 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5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 府采购合同金额的l%o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 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 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 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
41、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 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6 .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 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 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 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 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 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
42、 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 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6、验收L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 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 受相应的处理。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
43、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 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 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 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 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 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
44、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 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 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 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 支持绿色发展1.3 .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
45、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4 .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5 支持中小
46、企业发展1.5.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 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 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 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
47、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 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 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