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年屠宰生猪19万头产业化项目批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年屠宰生猪19万头产业化项目批复.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佳环建审202173号关于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年屠宰生猪 19万头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年屠宰生猪19万 头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 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工程位于桦川县悦来镇敬夫四队,毗邻桦川经济 开发区南侧,占地面积14356m2,建筑面积6910m2。本项目 为生猪屠宰产业化项目,生猪屠宰规模19万头/a。主体工 程:建设屠宰车间(内设急宰间、屠宰区和分割区)、待宰 间、冷却排酸间、隔离间,配套建设冷库2座(制冷剂R410A)、 检疫室、锅炉房、办公室等。公用工程:给水由市政供水管 网提供,排水通过市政
2、管网进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建筑采 暖和生产供汽由自备2台(1用1备)2t/h生物质蒸汽发生 器(锅炉)提供,待区域集中供热锅炉运营后采用集中供热。环保工程:新建一座600t/d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待宰 间、污水处理站设置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臭气;锅炉房蒸汽 发生器配置布袋除尘器,燃用成型燃料;采取地下水分区防 渗措施。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该工程建设总体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工程实施将对周 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 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 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 施。二、
3、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待宰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 散发的臭气,以及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排放的烟气。为控制臭 气影响,待宰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主要产异味工序均 设有负压集气系统,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各车间 单独设置)净化后由各自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待宰 间、屠宰车间清洗,污泥间投放除臭剂,及时清理清运废弃 物及污泥。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硫化氢、氨的排放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的控制 要求。活性炭应定期更换,确保净化效率。锅炉房内置2台2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1用1备),燃 用生物质成型燃
4、料,配置布袋除尘器,经30m高烟囱排放, 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NO?排放满足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标准。(二)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待宰舍冲洗废水、屠宰废水和生活 污水等。厂内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0m3/d, 采“格栅+隔油+气浮+水解酸化+GBS生物一体设备+消毒(二 氧化氯AB剂)”的处理工艺,出水指标执行肉类加工工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畜类屠宰加工 三级标准,同时应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再经市政 管网排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地下水污染采取分区防治措施,将屠宰
5、车间、待宰间、 冷却排酸间、检疫室、冷库、隔离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 急池等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 21. 5m, KlX10_7cm/s;其它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项目建成后应对地下水环境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在厂内地下 水流向下游布设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按照相关要求定期 监测地下水。(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脱毛机、风机、水泵、制冷系统压 缩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在封闭车间运行,做好基础减振;风 机接口采用软性连接,设置隔声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四)其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
6、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病死猪、检疫废 物、肠内物、粪便、蒸汽发生器(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 污泥(含栅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待宰间粪暂存于 密封的粪便储池,屠宰车间肠胃内容物及其他边角料均封闭 储存,日产日清,作为有机肥原料统一外售处理。病死猪暂 存于隔离间,委托桦川县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 置。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经压滤脱水后,暂存于污泥间,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行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锅炉生物质灰渣暂 存于封闭灰渣库内,定期清运外售。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 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
7、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为避免污水处理系统故障时事故排水对城镇污水处理厂 的不利影响,要求配套建设300in3事故应急池及导排系统。三、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45. 8t/a, 氨氮 6. lt/a0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 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建设单位应依法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建 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保验收。五、佳木斯桦川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 检查工作。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文件20日内将报告书 和批复文件各一份送至佳木斯桦川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 督管理。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