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永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永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 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规范核验行为,防 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 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制度。一、核验内容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对从 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 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 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件等信息;(-)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
2、具税控发票等信息;(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 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 的行驶证信息等;(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 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 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二、核验程序及要求(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主 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手机APP、“一站式” 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 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 份证件的肖像照
3、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 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 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 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 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 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 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 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 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 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
4、其实际全 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 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 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 并说明完善方法。(三)机具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包含:自走履 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轮式 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微灌设备、简易保鲜 储藏设备、热泵果蔬烘干机、空气能茶叶萎凋机、机库、单 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同一购机者多台套、短期 内大批量、同一购机者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 机具。重点机具需要逐台进行核验,重点机具核验须在补贴
5、资金结算前开展。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 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 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 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 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 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 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 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 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 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 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 核验。除重点机具外,其它补贴机具为
6、非重点机具,抽核比例不得低于5%。非重点机具核验,可在补贴资金结算前或结 算后开展,抽核内容同重点机具。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 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 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实行双人交叉核验或个人核验、单 位内部集体会审双重审核,探索对补贴机具核验结果实行 基层农机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有 关方面共同参加的集体会商。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 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 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 并说明完善方法。(四)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 式
7、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可与集体会商同步进行, 通过后登记立册。(五)公示报送。涉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申请, 公示期为30天;只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补贴申请,公示 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六)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 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三、监督管理(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 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 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 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 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 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 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 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 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 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 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 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 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 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 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