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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有偿使用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合法拥有的土地、房屋、附属设施、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不影响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前提下,对校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馆;航空文化馆;学生公寓;体育运动场馆;停车场、地下室;
2、普通及大型仪器设备;校内或校外的单位和个人占用学校公共用房、公共场所及屋顶;占用学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实行审批制度,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固定资产予以有偿使用。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产业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管理职能。第五条*学院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产业公司)负责固定资产有偿使用事项的合同签订,费用收缴等经营性工作。第六条学校公有房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要保证正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使用。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学校批准,均不得更
3、改公有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公有房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有偿使用,对涉及人数每次不足 200 人的,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使用单位及个人向资产分类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利用固定资产进行有偿服务的申请;(二)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三)
4、产业管理处审批;(四)使用单位及个人与科技产业公司签订有偿使用合同。第八条固定资产的有偿使用,对涉及人数每次200 人以上规模的,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使用单位及个人向资产分类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利用固定资产进行有偿服务的申请;(二)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三)产业管理处审批;(四)主管校领导审定;(五)使用单位及个人与科技产业公司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向治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备。第九条申请有偿使用学校固定资产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一)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二)与学校或学校所属单位及个人签署的 合作协议;(三)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方
5、式、使用范围、使用期限、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使用费用及其必要事项说明;(四)要求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第四章收益收缴及使用 第十条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所产生的相关收益,由科技产业公司代表学校统收取。按照以下进行分类:1.对于学校公有用房、场馆及单价 10 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其税后收益的 60%作为固
6、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税后收益的 40%上缴学校。2.对于单价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其税后收益的 70%作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税后收益的 30%上缴学校。以上管理费列支范围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场所及仪器设备维护。第十一条有偿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属性先行制定收费标准。凡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统定价的,按统定价收费;没有统定价的,参照国内同类资产使用收费情况,根据折旧、运行成本和管理服务等,制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交产业管理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及财务处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
7、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备案。固定资产有偿使用仅限短期,一般不超过 1 年。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院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培养人才,保
8、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办好学院的物质基础。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好资产管理队伍、统筹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资产绩效意识、加强资产监督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学院资产管理信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息系统,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管理资产,达
9、到“优化配置,集约管理,强化监督和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目标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资产清查和监督检查等。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财产为固定资产(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2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第七条固定资产分类(一)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1、房屋及建筑
10、物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2、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
11、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4、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5、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分类明细为十六类:01.房屋及建筑物 02.土地及植物 03.仪器仪表 04.机电设备 05.电子设备 06.印刷机械 07.卫生医疗器械 08.文体设备 09.标本模型 10.文物及陈列品 11.图书 12.工具、量具和器皿 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
12、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13.家具 14.行政办公设备 15.被服装具 16.牲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领导、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管用结合”的原则。第九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二级管理,资产管理处是学院资产管理的一级管理部门,统对学院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各职能部门或单位是学院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资产进行归口管理和
13、具体负责。资产管理处是学院资产管理的一级管理单位,其职责是:(一)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二)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善;(三)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四)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总账的登记管理工作,定期与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
14、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各部门核对帐目,做到帐帐相符;(五)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丢失、损坏、报废资产的审批及处理;(六)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七)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校办产业、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等等。第十条各处(系、部、馆、所等)或单位是学院资产二级管理单位,在资产管理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其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二)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
15、,在学院规定的权限内有调配权,但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三)配备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账、卡、物,协助资产管理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保证账、物、卡相符,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各种统计报表工作。第十一条各处(系、部、馆、所等)应设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6、并对所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卡、物清点无误,签署交接文书,经资产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调动。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二条添置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和学科设置情况,按照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方面的需要,全盘规划,保证重点。贯彻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方针,避免重复购置,积压浪费。第十三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不分部门、不分经费来源,统由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由技术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处根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办理有关入库、财务
17、报销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第十四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捐赠协议、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办理人库、财务报销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第十五条新购固定资产一律持购货凭证(须有部门负责人、采购员、领用人签字)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入帐验收手续,登记固定资产编号、建固定
18、资产卡片、入固定资产台账;经验收人员及主管负责人签字之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未经资产管理处办理上述手续的,财务部门一律不能报帐。第十六条学院基建完工项目必需凭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工程决算副本等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学院各部门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其产权归学院所有,处置权归资产管理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固定资产报废、调出、变卖、串换或私分。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处置的申报审批程序按*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规定执行。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完备后,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处置或授权归口管理部门处置
19、。第十九条对使用部门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处有权进行处置和调剂。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拒绝处置调剂的,资产管理处可建议学院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发放、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处置,都要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第二十一条建
20、立固定资产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帐相符。资产管理处建立学院固定资产一级帐,按固定资产的十六类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帐,每一类按固定资产用途分为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四个项目。各处(系、部、馆、所等)要建立二级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帐,准确记录所管范围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增减变动情况。资产管理处与各处(系、部、馆、所等)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第二十二条凡经资产管理处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第二十三条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学院的固定资产。要妥善维修和保养好
21、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资产,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财产的完整,对使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第二十四条对用于商品生产、对外有偿服务等各种经营性活动,以及对外租赁的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学院要提取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占用费、维护维修基金。第二十五条对利用学院固定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未经许可擅自处理、变卖学院资产的收入,资产管理处有权代表学院予以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报学院领导批准给予经济制裁或纪律处分。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有与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按有关规定办理。学院过去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是指校属各单位和个人提供短期有偿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航空文化学生公寓校土地等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第三条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