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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培训方案模板8篇 一、总体目标 1、加强主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加决策力量、战略开拓力量和现代经营治理力量。 2、加强茶艺师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气质,技术改造力量,技术创新力量。 3、加强效劳人员的培训,提高效劳人员的综合素养,完善效劳技巧,提高茶文化理论水平。 二、原则与要求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依据茶文化馆改革与进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敏捷的培训,增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茶文化馆为主要培训基地,茶
2、艺培训室为外委培训基地的培训网络,立足自主培训搞好根底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委基地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茶文化馆+茶艺培训室”的联合办培训方式,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原则。依据茶文化馆需求为主流,开办茶文化培训的课程进修班,组织员工利用周末和节假日集中授课,结合自学完成培训。 4、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2023年,茶艺师人员参与茶文化理论及茶艺师技能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效劳人员参与茶文化理论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5天;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主管人员 依据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为培训基地,进展人力资源治理及仓储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及其他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 (二)专业茶艺
3、人员 1、由各专业茶艺师、定期进展茶文化专题讲座及泡茶技艺实践活动,并建立茶艺室自己的茶艺师教育培训基地,进展新茶文化、新泡茶技艺学问等专项培训,培育创新力量,提高茶艺水平。 2、组织茶艺师人员到同行业先进茶艺室学习、学习先进阅历,开阔视野。 3、加强对外出培训人员的严格治理,培训后要写出书面材料报培训中心,必要时对一些新学问在茶艺馆内进展学习、推广。 (三)职工根底培训 1、新职工进茶艺馆培训 新聘请员工进展强化茶艺馆的企业文化培训、茶文化、效劳技巧培训、团队精神。每项培训年不得低于8个学时;通过实行师傅带徒弟,对新员工进展泡茶技艺专业技能培训。 2、转正职工培训 要连续对转正人员进展企业文
4、化培训、茶文化、效劳技巧培训、团队精神、泡茶技艺、茶艺馆形象等方面的培训、每项不得低于8个学时。同时随着茶艺馆的扩建,内部就业渠道的增加,准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 3、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 1、茶艺馆要积极制造条件,鼓舞员工自学和参与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进展与茶艺馆培训需求相统一。使治理人员的专业力量向不同治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专业茶艺人员的专业力量向相关专业和治理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把握2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2、不定时开展茶艺技能及茶文化竞赛,增加茶艺技能水平及茶文化理论水平。 企业培训方案制定 篇二 依据省环保厅关
5、于加强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市环保局关于催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尽快提高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满意国控企业自行监测需要,特制定2022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规划。 一、培训对象 2022年市辖区内42家国家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等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自测技术人员2名以上。 请各国控企业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将企业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上报至电子邮箱。 二、培训范围 企业自行监测技术培训的范围为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测工程包括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6、以及企业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开展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三、培训内容 1、监测方案的编制(包括监测点位、监测范围、监测工程、监测频次等); 2、水质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3、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分析方法及其原理、干扰及消退、仪器和试剂的选择与使用、操作步骤及计算方法; 4、试验室治理制度以及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掌握;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实行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展。理论授课实行集中授课方式,实际操作实行化验室现场操作培训与大气现场采样操作及现场指导培训方式进展。 五、培训时间 详细培训时间另
7、行通知。 企业培训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和培训目标 医药工人、经营人员中级技术业务培训是在初级技术业务培训的根底上,从医药生产、经营进展和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动身,对技术工人和医药商业经营人员进展的一种定向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它是提高医药工人、经营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转变医药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等级构造不合理状况的重要措施,是岗位职务培训的组成局部,是“七五”期间医药职工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医药工人、经营人员中级技术业务培训肯定要严密联系生产、经营实际,突出重点,强调针对性,保证培训质量,以促进医药生产、经营的进展。 医药工人、经营人员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目标,是使医药工人在技术理论学问和实际操
8、作技能方面到达国家医药治理局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四至六级应知应会的要求,使中药、医药商业经营人员在业务技术理论学问和实际工作技能方面到达国家医药治理局颁发的中药、医药经营人员业务技术等级标准三至四级应知应会的要求,并具有肯定的企业治理学问和技术革新的力量。 二、培训重点和培训规划 医药工人中级技术培训的对象是具有初中文化和实际水平已到达初级而未到达中级技术水平的技术工人,医药经营人员的中级业务技术培训的对象是具有初中文化和实际水平已到达初级而未到达中级业务技术的经营人员(指以五大员为主体的有关业务人员,下同)。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重点是工业企业的班组长、生产骨干和在关键岗位上操作的技术工人,
9、商业企业的基层门店、柜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专业对口的中专、技校等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和已取得中专及中专以上专业合格证书者可免于理论学问的培训。 通过“七五”期间的中级技术业务培训,力争医药工业(包括中成药、医疗器械)行业到1990年有50%左右的技术工人的实际水平到达中级技术水平,医药商业行业有40%左右的经营人员的实际水平到达中级业务技术水平,沿海、中部省、区应高于上述指标,边缘省、区可略低于上述指标。 大型医药企业可依据上述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自行确定培训的对象范围、进度要求,中小型企业由主管医药部门统筹规划,帮助安排。 三、教学规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各医药工种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理论教学(即
10、应知局部培训)参照国家医药治理局所属各专业公司制定和编写的教学规划、大纲和教材执行。为使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性,各单位在执行时,可从各自的生产经营实际和岗位职务的实际需要动身,对培训内容作必要的增删和调整,并报主管医药部门批准。理论培训总课时数不能低于600学时。在统编教材出版前,各单位可按教学规划、大纲的要求,选用或自编一些教材或讲义。通用工种可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学规划、大纲和教材执行。 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即应会局部的培训),原则上实行逐级培训、逐级考核的方法,可采纳以师带徒、岗位练兵、开展技术竞赛等方式进展。 四、培训形式和方法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可依据企业
11、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实行脱产、半脱产、业余等多种形式办学。在办学方法上,有条件的医药企业可单独办班,没条件单独办班的企业可实行联合办学和托付代培。医药商业企业点多、面广、人员分散,更要提倡联合办学。各地各单位可依据各自的状况,实行不同的联合方式。有办学条件的地、市,可由地、市医药局(公司)牵头,组织县与县或市与县的联合办学;人数少的工种可由省医药局或专业公司牵头,组织地、市、州联合办学;个别专业还可以通过国家医药治理局所属专业公司实行跨省联合,如举办跨省的师资培训班或向师资紧缺的省、区选派讲师团等。在联合办学中,各级医药治理部门都要树立为行业效劳的全局思想、热心牵线,办学单位要本着勤俭办学的精
12、神,合理收费。对根底好的学员也可实行自学的方法,但要定期进展辅导或编写自学辅导材料,防止放任自流。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肯定要坚持标准,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时,要把好入学关,对不具备初中文化或双补时未补化学的学员,在培训前都要补习初中文化及化学课程。 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立。要抽调局部既懂专业学问又有教学工作阅历的人员充实师资队伍,专职教师数量应占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到五。要办好师资培训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也可聘请局部有教学力量的技术人员担当专业课的兼职教师。要加强教学治理,要有专职治理人员及严密的教学治理制度。 五、考核、发证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考核、发证可以“哪里培训,哪里考核、发证”为原则,
13、由大型医药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自定方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单列市医药治理局(总公司)批准后执行。考试要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有条件的可组织统一考试。要严厉考场纪律,各级医药治理部门要进展检查或抽查考试。 中级技术业务合格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规划单列市医药治理部门会同地方同级劳动部门统一印制。 六、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任务重,技术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因此,各级医药治理部门和医药企业必需加强领导,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教育、劳动、工会、技术等有关部门要亲密协作通力协作。要制定好本地区、本企业“七五”期间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规划,要实行有力措施,仔细解决培训中的实际困难
14、,从师资、物力、财力上赐予支持。要结合各地的实际状况制定必要的政策规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当进展。 企业安全培训方案 篇四 依据处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 结合我站实际状况,为加强我站安全治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确保安全治理体系的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我站安全培训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以对全站职工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青梅站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学问,在广阔职工中广阔职工中坚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推动全站的安全治理工作。 二、安全培训内容 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工作原则,在详细
15、工作中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进展新动向,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站全体职工、安全治理人员、安全员、特别工种和临时人员 四、安全教育培训目的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治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1、充分发挥各科室的作用。 2、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充分发挥各科室的作用,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规划实施。 3、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 4、凡特别工种、技岗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并对特别工种、技岗人员进展业务培训学习,学习合格准予上岗;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培训
16、工作的组织领导,青梅站特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企业安全培训方案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本质安全建立,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防护力量,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标准和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坚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三条 坚持“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安全必需管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需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
17、考核合格。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必需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名目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治理制度和专(兼)职培训师队伍,足额保障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和必备的场所、设备设施,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承受安全教育培训,把握本职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学问,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力量。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单位、各集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公司所属参股、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其次章 工作体系 第七条 健全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
18、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体系。建立掩盖总(分)部、省、地市、县公司和班组(所、站、队)各层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第八条 各级人力资源治理部门是教育培训治理工作的归口治理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规划,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和经费。 第九条 各级专业治理部门是本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规划。 第十条 各级安全监视治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视、评价、考核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汇总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并催促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总(分)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9、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和培训档案。 (四)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规划。 (五)统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场所、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立。 (六)组织编写、开发安全教育培训教材、课件、题库和案例等。 (七)定期组织省(区)公司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治理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八)组织开展安全学问、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教育活动。 (九)对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检查、评价和考核。 第十二条 省(区)公司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
20、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标准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规划。 (三)负责省(区)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设施、专(兼)职培训师资建立,定期开展省(区)公司级、地市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师的培训。 (四)定期组织本部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及地市公司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五)组织开展安全学问、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教育活动。 (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照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和考试考核结果等。 (七)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地市公司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21、规、行政规章、标准标准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规划。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设施、专(兼)职培训师资建立,定期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师的培训。 (四)定期组织本部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及县公司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五)组织全员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六)组织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有关安全学问进展专题培训。 (七)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照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评估培训成效。 (八)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所属各单位、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县公司级单位(中心、专业室、车间、分场、
22、分部等)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标准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规划。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开展检查、评价和考核。 (四)组织全员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照实记录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评估培训成效。 第十五条 班组主要职责 (一)落实上级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制度和要求。 (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三)建立健全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照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 第三章
23、 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学问与治理力量,自主学习及参与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标准等; (二)安全生产治理学问; (三)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生产事故防范、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四)应急治理、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学问; (五)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治理阅历;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学问和治理力量,自主学习及参与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
24、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标准等; (二)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学问; (三)安全风险分析、评估、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学问; (四)应急治理、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要求; (五)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治理要求及填写标准;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治理阅历;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 新入职人员。应逐级集中进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司教育培训治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状
25、况; (二)安全根本学问;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五)紧急抢救学问,特殊是触电急救; (六)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网络信息安全学问; (八)消防安全学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典型违章、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 新上岗(转岗)人员。应依据工作性质对其进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紧急抢救、应急处理等学问和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患病的职业损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
26、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工作环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处理; (六)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七)典型违章、有关事故案例; (八)安全文明生产学问;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其次十条 在岗生产人员。每年承受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 (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技术特性及安全防护措施; (三)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四)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
27、措施; (五)典型违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案例; (六)职业安康危害与防治;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其次十一条 班组长、安全员、技术员。每年承受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 (二)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机具、工器具使用与治理;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相关学问; (五)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治理要求及填写标准; (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章查纠等相关学问; (七)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相关要求; (八)有关的典型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其次十二条 工作票(作业
28、票)、操作票相关资格人员。地市公司级、县公司级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倒闸操作人、操作监护人等进展专项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调度、监控运行规程等; (二)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治理要求及填写标准;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相关学问; (五)典型违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章查纠等相关学问; (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其次十三条 电力建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要求,进展安
29、全生产学问和治理力量考核并合格,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自主学习并参与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建立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标准等; (二)工程建立安全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作业、职业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学问; (三)工程建立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重大危急源治理、事故防范等学问; (四)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治理要求; (五)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有关安全学问; (六)应急治理、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30、; (八)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国内外先进的工程建立安全治理阅历;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其次十四条 工程工程部相关治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工程工程建立相适应的安全学问与治理力量,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自主学习并参与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建立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标准等; (二)工程建立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作业、职业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学问; (三)工程建立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
31、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使用、维护等安全治理要求; (五)施工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有关安全学问; (六)现场应急治理、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典型违章、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国内外先进的工程建立安全治理阅历;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其次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承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单位书面批准方可参与相应的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展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 其次十
32、六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承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经单位批准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治理工作。 其次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治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展岗位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劳务派遣单位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其次十八条 外来工作人员。使用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厂家技术支持等人员进展必要的安全学问和安全规程的培训,照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经设备运维治理单位认可前方可参加指定工作。 其次十九条
33、各单位应每年对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应急专家队伍人员,开展应急理论、应急预案和相关技能培训。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消防、应急避险、网络信息等公共安全学问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 第四章 培训方式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采纳集中培训、技能实训、现场培训、在岗自学、仿真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集中培训。各单位应自行组织或托付专业培训机构开展集中式脱产培训,结果纳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技能实训。各单位应对全部生产技能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实训,具体记录培训过程及结果。 (三)现场培训。各单位应结合现场设备、作业环境等实际状况,开展
34、针对性、示范性、互动式安全教育培训。 (四)在岗自学。员工在岗期间应积极主动自学安全学问,跟踪学习最新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 (五)仿真培训。各单位应采纳仿真技术手段对水电、变电、调控、特种作业等人员,定期进展安全教育培训。 (六)远程培训。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公司网络大学广泛实施远程安全教育培训,准时更新网络培训资源,实行网络培训学时学分制。 (七)跟班实习。新上岗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师带徒”、轮班实习等方式进展跟班学习。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考试,实行从业人员安全考试全掩盖,结果纳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一)各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人员安全规程的考试,并对考试状况进展通
35、报; (二)省(区)公司级单位领导、安全监视治理机构负责人按要求参与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律法规考试; (三)省(区)公司级单位对本部生产治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对所属地市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生产治理部门负责人,每年进展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试; (四)地市公司级单位对本单位生产治理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县公司级单位及其生产治理部门负责人,每年进展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考试; (五)地市公司级单位二级机构、县公司级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考试; (六)各单位应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交通、消防、应急避险、网络信息等
36、公共安全学问考试。 第五章 根底保障 第三十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场所设施。 (一)公司总(分)部。依托国网治理学院、高培中心、技术学院和应急培训基地等公司级培训机构,满意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培训室、实训场地。 (二)省(区)公司级单位。统筹现有培训资源,坚持与生产现场同步、适度超前原则,加强安全实训设备、设施建立,具备满意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固定场所(地)和仿真培训、技能实训、安全体感等功能。 (三)地市公司和县公司级单位。按地域性质和实际需要,可利用本单位或联合其他单位已有培训资源,设立实操技能训练室,满意安全根底学问、安全警示教育、触电急救实训、安全技能实训、应急处置等培训需
37、要。 第三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各单位应建立省(区)公司级、地市公司级专(兼)职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专(兼)职培训师应当承受特地的培训,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专(兼)职安全培训师每年需承受再培训。鼓舞聘任注册安全工程师担当安全培训师。 第三十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资源。依据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公司统一组织各单位有序开发,定期完善构造化网络学习资源(培训标准、教材、题库、课件、案例等),建立学问共建共享机制。 第三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治理。公司统一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治理,标准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一、二),照实记录,建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经
38、费和工程。 (一)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规划的各类工程应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列入安全费的安全技能、应急演练等安全培训应从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在实施技术改造和工程引进时,要特地安排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程以及场所(地)、设施建立,根据工程治理相关规定,实行工程储藏、可研评审、立项实施、验收评估全过程闭环治理。 第六章 监视检查 第三十八条 安全教育培训监视检查实行上级督查,同级督办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资部门应对安全教育培训工程实施状况进展监视检查。各级专业治理部门对本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状况监视检查。 第四十条 各级安
39、全监视治理部门依据上级部署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催促落实本规定。 第四十一条 安全教育培训监视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安全教育培训治理制度、规划制定及实施状况; (二)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状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地)、设施、专(兼)职安全培训师队伍建立状况;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状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状况; (六)新上岗人员培训及转岗人员再培训状况; (七)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对相关人员专项培训状况; (八)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及标准记录
40、状况; (九)抽考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学问;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 评价考核 第四十二条 各级单位安全监视治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评价考核的责任部门。 第四十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单位应对安全教育培训全过程开展效果评估,持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 各级单位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赐予表彰和嘉奖,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判和考核。 第四十五条 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 第四十六条 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应持证未持证上岗
41、人员直接责任引发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进展责任追究。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企业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事故防范力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的安全学问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四十八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总(分)部及省、市、县公司级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是指各级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治理机构负责人及其治理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 第四十九条 工程工程部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工程部;工程工程部治理人员是指业主工程部经理、安全、质量、技术专责,监理工程
42、部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工程部经理、工程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方法自2023年10月18日起施行。 企业新员工培训方案 篇六 一、 培训背景 随着建筑业的现代化进程, 产业构造的升级,公司须建立、健全起符合市场规律,适应于自身进展的员工培训体系,以获得高素养的人力资源。新员工刚走出大学校门,来到工程部,他们大局部都受过严格的根底教育和专业教育,根本素养良好,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智力和技术密集群体,这局部员工打算了企业的生存和进展方向,应是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的重点。本工程各专
43、业齐全,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新员工急需通过培训快速适应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二、培训目的 使新员工能快速融入新的环境,适应新的岗位,培育职业化素养和力量,在实习期内能够圆满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岗位力量进一步提升,以进一步带动企业的进展,到达个人与企业的双赢。以员工力量、素养的可持续性进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量,带动企业的可持续性进展。 三、培训内容 (一)入场教育培训 本工程属于xxxx工程,其中xx塔楼高达xx米;总建筑面积约xx万m,工程量大,设备、管线多,现场各专业的穿插作业突出,因此安全文明生产显得尤为重要。新员工入职以后,应当首先承受工程部的入场教育培训,通过安全学问培训学习,增加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二)专业技能方面 在工程工作期间,专业学问是做好岗位工作的根底。新员工应当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尽快将理论学问运用于实践中,指导生产,开展各种工作。本工程专业技能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方面 生产是一个工程的根底,培训由工程生产经理组织。新员工应当明确施工员的岗位职责,熟识并把握设计图纸、施工标准规程,安装图集和各种施工工艺,计算施工图纸工程量。依据工程总进度规划制定本专业内的施工进度规划,向各班组下 达施工任务书。组织施工,制定工程作业指导书,并负责指导实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做好施工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