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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字篇1: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无解的审判虚无的十字架读后小记 罪与罚的本质为何,是让犯错听到审判而感到内心解脱,还是让他重获自由用一生赎罪? 合上书,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 审判,死刑,虚无,沉重在脑海中翻腾着。 两个少年因为二十一年前犯下的错误,改变了各自的命运。原本简单的爱情,在背负了沉重的错误后,像一个诅咒,更像一个病毒,在二十一年后扩散到更多的家庭。二十一年间,史也努力弥补着自己的过错,希望可以改变和帮助更多;纱织则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得到任何东西,过着卑微不堪的生活。 史也和纱织二十一年不同的发展轨迹;小夜子和道正在离婚后对于爱女死亡所做的不同行为;死者家属希望凶手能因死刑
2、而反省自己的错,而凶手至死都认为死刑是自己的命运。充满着对立和矛盾的线索都指向同一个问题:怎样才是真正为自己的过错承担? 书中的辩方律师曾说“死刑很无力”.因为虽然完成“一命抵一命”的弥补形式,却不能真正让受害者家属感到欣慰,因为伤害已成事实。且有时,希望执行死刑,并不是表面上愤怒的延伸,更多的是受害者家属潜意识中希望通过夺走犯人生命这一严重的惩罚,让犯人能够反省的表达。同时,也是避免更多同样悲剧发生的方式。可是,真的可以吗? 如若犯人早已觉得生无可恋,才丧心病狂地犯罪,或是觉得走到如今的田地,是由于自己从小缺爱坎坷的经历,一切都是自己的命运。那任何的惩罚,还有意义吗?死刑,恐怕反而成为了逃避
3、承担更多责任的解脱。死刑过后,留给受害者家属的,只是顿时失去了目标的迷茫和空虚。所以书中辩方律师才会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不同的结局”,只是还有怎样的结局,没有人能答得上来。死刑废除论因此悬而未决。 我不禁好奇,监狱里的那么多罪犯中,有多少是因为被剥夺了自由的惩罚而进行反省的?如果都进行了深刻的反省,那不该有那么多的前科罪犯再度入狱了。可即便知道犯人并不都能自我惩戒,还是要让他们在狱中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这,便是现状。而在生活中,并非每个错误都需要入狱或被判死刑,甚至当犯错的时候会轻易地被原谅。但人有时仍会因某个错误感到自责、愧疚、内心惶恐终日不安,这份不能自我原谅的心情,或许才是真正的审判,
4、是最沉重的十字架。 最终,逃避了二十一年的史也和纱织最后选择面对自己的过错,进行了自首。这应该是符合大多数读者对于伦理的要求的。可作者却戏剧性地安排了警方找不到犯罪证据,无法定罪的情节。或许这也是作者内心矛盾的体现吧,正如书中写的“也许这代表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 篇2: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开始读虚无的十字架这本书纯属意外,机缘巧合在书架看到这本书。 这也不是我第一次接触东野圭吾文字。东野圭吾是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家,作品常常与犯罪、暴力、复仇这样冷漠的词汇联系,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和社会的炎凉。但也不乏一些温暖的语句。“我们这种平凡之人在面对胜负关键时,总需要找寻某种倚靠,但,在比赛
5、中乃是孤独的,无法倚靠任何人。那么,该倚靠什么呢?我想只有自己曾经努力过的事实。”(选自放学后)“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选自白夜行)这些都曾给过我启迪。 虚无的十字架也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是围绕犯罪、刑罚讲的,有冷漠不知悔改的杀人犯,有依法宣判的法官,也有执着于争取罪犯判死刑的受害者家属,平淡的语言述说故事,通过人物命运批判法律。我读书向来只能触及文字最为浅薄之意。在我看来,十字架是说让人的心灵和肉体都得到惩罚的处置。虚无的十字架嘛,是说法律不
6、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能够让他内心忏悔的审判,只是关进监狱或者死刑,并不能起到任何的实质性作用,受害者家属也不会因此得到完全的安抚。从这个层面讲,法律并没能起到真正的教化作用,也就形同虚设,所谓虚无。“死刑很无力”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将作者的看法延伸到教育中也同样适用。教师教书育人,最重不过一个育字。首先要在孩子心中培养一杆秤,使其知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其次,惩罚和奖励都不要停留在表面,要深入其内心,唤起他的羞耻感、自豪感;最后引导孩子主动的重构那一杆秤,达到内心的道德平衡。这样让十字架不再虚无,惩罚才能是真的惩罚。如何判断他是真的悔过,还是为了逃避再惩罚的假意伪装或是根本无惧惩罚,这是个问题
7、。希望能在之后的阅读和教育实践中得到答案。 篇3: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作为东野圭吾的小书迷一直在追捧他的每一部著作,他的书是我高三开始接触与喜欢的。因为看了他的一本假面饭店从此变成了东野的小迷妹。 对于他的书疯狂购买,最近看的书是他的虚无的十字架,这本书有三个疑问,对于这虚无的十字架,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这本书主要就是围绕了这三个问题在那边周旋而展开的故事。 整体的感觉都是很自相矛盾,故事里也一直在纠结是让那些人一命抵一命,还是让他们能有后悔之心,为之前所做的事情能够付出代价去弥补。东野笔下的“罪”与
8、“罚”不仅对司法制度的重新考量,同时也突出了两种对生命的不同态度。如果单单是的规定杀人的人要偿命判死刑,那很容易,还能起到震慑作用,但不一定能让罪犯能够改邪归正,又怎么去告慰受害人家属,如果不是去判死刑,让无期徒行的罪犯变成有期徒刑,几十年后出来没有与时俱进的生存能力,到时候又沦落到去进行犯罪,或者在这几十年还是死不悔改的,在里面表现的我悔改的样子,再出来也不能如何。 制度和外不外乎人情之间的冲突,法制和很多感情都有冲突,对错误的弥补,不再背负虚无的十字架,对于我自我感觉的话,东野的很多书写的都很触动心理,他的每一本书都反应了当时社会的所反映的问题,感触很多。 篇4: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同学
9、推荐给我东野圭吾的作品,寄给我6本他的小说。 这是我看的第三本,特别喜欢东叔的写作风格,叙事深入人心,故事一点点透露线索引人入胜,语言通透简结,却又让人觉得那么恰到好处,让人感受到到人性的悲悯和深情。虽然此书主要探讨人性的罪与罚,但是却让我更感到是教育的缺失,单亲家庭的忽视,少年的愚昧无知,学校的冷漠无视才酿成了这样悲剧。 如果他们能得到家庭和学校更多的关爱和疏导,另外,如果小叶子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不认为发生事情是小概率事件,也许悲剧就可以避免虽然没有如果,却为每一个读者敲响了警钟。一个幸福的家庭和必要的教育关爱对于孩子的成长是多么的重要,也许偶尔的一次伸手援助就可以拯救一段不幸的人生。
10、另外,让作恶的人在作恶前是否已经考虑好自己可以承担一切后果,即便自己不畏生死是否又在意给自己家人带来的不幸,如果你还有良心和悲悯心,又是否可以承受一辈子心中背负的良心十字架?罪也许是一瞬间的恶念,罚确实索绕一生的枷锁。 如果有孩子会让她读这本书,上上生动的一课。 篇5: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坐在家里的沙发上,从旁边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虚无的十字架读起来。 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我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本书主要讲了道正与小叶子的女儿被杀,而凶手被宣判死刑后,他们觉得人生已经失去了目标,女儿已无法再生,两人被迫分手。过了几年,道正接到了刑警的电话,小夜子被杀了。虽然凶手不久后
11、就投案自首,而道正却在小叶子的遗物中有所发现,她的死因另有玄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作者东野圭吾的一句话:“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事实的确如此,只要犯了错误,无论事后多么努力地去补偿,也就无法挽回当时的损失。 我也很喜欢这本书的办案细节。侦探和警察如何用非常巧妙的手法去破案,以及被害人家属那种据理力争永不放弃的精神,誓死也要给死者讨回一个清白的执着精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书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如何?是让他人听到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社会,用自己的一生来赎罪。 如果你家人的生命被残酷地夺走,你希望该如何处置犯人?如果犯
12、人并未把死刑视作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用呢? 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值得思考。一本好的书一定是打开你的思维,引导你不断去思考。 篇6: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这本书的故事线索在第一节中就做出了埋伏,看到一半觉得故事颇为平淡,直接跳到末章看结局,决定意外,然后又急切的翻回中间阅读故事进展。直到看完觉得一阵唏嘘。身为母亲后,看到小夜子和中原的孩子被前科犯人无助虐杀时,作者描述父母的情感时简直感同身受,难过的流泪,看到两个少年偷尝禁果生下小孩慌张无措残杀婴儿时,又觉残忍又觉可怜。也是对当前社会所有青少年恋爱的警示。结局的最后警方没有找到史也和沙织前埋在树海的婴儿尸骨,警官无法起诉他们,而
13、作造因为他们的命案而有可能减刑至。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表达对死刑的态度。杀人案件是以死刑作为终极的结束和审判,还是说要按照案件本身的情况还有犯人的表现,审判死刑还是给予改造弥补的机会。结局似乎倾向与后者。 虚无的十字架,是道德和良心谴责,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但是如果不能得到弥补原谅和内心的解脱,可能变成一块石头变成终身的枷锁,负重难以快乐。可能在这种意义上,这种惩罚可能比一个枪子干脆离世更加折磨残酷。 篇7: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从第一次接触到“法律”这个词开始,无论是在课本上,电视上,还是在人们口中,几乎所有人都告诉我们,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道德的底线,是哪怕人生走到退无可退的境地也永远无法跨过的
14、深渊。背德是无耻的,而违法是罪恶的。我们几乎是不加思索地接受了这样的观点,奉为圭臬,从未质疑。法律虽时有变更,但人们始终相信它会朝着公平的,维护道义的方向发展。像世间万物一样,法律也是无法尽善尽美的,而朝令夕改无疑与法律的本质相违。那么法律的终点究竟在哪里? 东野圭吾在虚无的十字架一书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讨论了包括死刑的废除,法律和道德的相悖之处,罪犯应得的忏悔教育等问题。小说文笔细腻温柔,情节设计巧妙,悬念迭起,作者通过人物形象的刻画和对人物内心感受的细致描写,展现出凶杀案背后加害人家属和遗族的心路历程。尤其是通过对男女主角既是加害人又是受害者唯一遗族的设计,引发读者对法律、道德、
15、人性前所未有的深思。 死刑是否应该废除? 偶尔会听到死刑废除论的观点,总觉得只是有些人惯于争执,爱拿理想化的思维来做文章,却从来没有认真地去想过,作为被害人的遗族,凶手不能被判死刑将带给他们多大的痛苦;而作为法律工作者,感受到死刑对法律的巨大限制又有多么的无奈。 小说中中原道正和滨冈小夜子夫妇十一年前再三向法院上诉一定要判杀死女儿爱美的凶手死刑,甚至声称如果不判死刑,他们也不愿再活下去。凶手最终被判了死刑,可是这丝毫不能让他们从悲痛中走出来。小夜子在文章中写道:“判凶手死刑只是遗族恢复情感创伤的起点”。直到故事的结尾,二人也没有完全走出失去女儿的痛苦。 而死刑的局限性又实在太大,且不说冤假错案
16、,死刑完全是对教育感化罪犯的一种逃避方式。甚至对于罪犯来说,他们也并没有从死刑中受到太多的惩罚,对于一些罪犯来讲,与其在监狱中度过漫长的余生,死刑可能还是一种获得解脱的方式。就像杀害爱美的凶手蛭川和男,他阻止辩护律师再次为他上诉,理由是“太麻烦了”,他觉得死刑是他的命运,接受这样的安排并无不妥。 小说中写道:“死刑最大的好处就在于让杀人凶手再也无法杀害其他人。”死刑废除论之所以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主要还是因为没有找到比死刑更好的刑罚,既能平复遗族的心理创伤,又能使罪犯改过自新。这也许是法律向前发展的方向之一。 法律能否完全依据道德? 道德也许是法律的起源,但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过程当中不
17、断地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社会制度和社会经济状况等。法律与道德之间并非完全的包含或从属关系,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律的某些条文可能并不符合人们心目中的道德要求。 毕竟道德是人们心中的一杆秤,对于不同的情景可能会有相差甚远的道德标准。比如说几乎所有的道德都认为“杀人偿命”,可杀人的情况实在是纷纭万象。小说中的三起杀人案,蛭川入室盗窃杀死户主的女儿,人人都认为应该判死刑;做了一辈子混混的町村作造,为了善良的.女婿的前程,杀害了知道当年真相的小夜子,又听女儿的劝告前去自首,对于他是否应判死刑,也许不同人的说法不一;而由于年幼无知杀害自己亲生孩子的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两人十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内疚的
18、折磨之中,仁科史也打算用一辈子来赎罪,而井口沙织患上精神疾病,最后打算用自杀了结自己。虽然这两人同样是杀害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而且手段也不可谓不残忍,可是一来他们当时都是未成年人,二来他们整个余生都感到良心不安,用尽各种手段只为赎罪,也许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二人根本不应该被判刑。就像小说给出的结局,刑警们没有找到孩子的尸骨,二人的自首没有成功。 都说法不容情,铁令如山的法律事实上限制了人们对于犯罪和罪犯的大多数感情。庆幸的是,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法律和刑罚都在日益向多样化发展,针对不同情形的犯罪划分得也越来越详细。同时,可调节性与标准性的平衡,也应该是现代法律的发展方向之一。 罪犯应该得到怎样的忏
19、悔教育? 小说中设计了很巧妙的对比情节,蛭川因抢劫杀人在监狱里关了二十六年,可他刚被假释出狱,就再次杀人;而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二人虽未被关进监狱,可他们的一生都背负着痛苦和内疚,最终选择自首。这似乎是对监狱关押这种刑罚的讽刺,也让我们进一步思考对罪犯究竟应该施以怎样的忏悔教育。 对罪犯进行忏悔教育的目的,自然是让罪犯出狱后不要再犯罪,至少不要再犯相同的罪。对于一些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认错态度良好,是可以争取减刑,假释出狱的。可是对“认错态度”的判断主观性实在太强,要判断罪犯究竟是真心悔过还是为了减刑而装模作样更是难上加难,且完全根据人为判断,很难让人相信这是绝对公平的。因此忏悔教育是否能达
20、到期望的目的,很多情况下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从古至今的教育都讲究“因材施教”,忏悔教育也应如此。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性格不同、身份地位不同、犯罪的动机也各不相同,忏悔教育应该根据罪犯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制。这样做听起来似乎成本太高,且为罪犯花费这样多的资源也许会引人非议。但我们也应该想到,假如罪犯的教育工作没有做好,那么刑满释放的罪犯们将会给社会造成怎样的危害。 小说写道:“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也许他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为社会所容,但他们并不能深刻地明白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自己和他人的不幸。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说:“当
21、你想要评论某个人的时候,你只需要记住,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你所具备的优势。”同样的,罪犯们虽然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但他们本身也是不幸的,或是缺乏教育或是缺乏关爱,社会也理应对他们负责。 我想法律的终点就在于将“虚无的十字架”实体化,因为虚无的十字架是无法卸下的,只有先将罪犯们钉在十字架上,才能最终取下这层沉重的负担,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告慰受害人的遗族。 篇8: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1000字 这是我看东野圭吾的小说里,第二本觉得好看的了,第一本是嫌疑人x的替身。之前看的一些,可能是太短,也可能是早期作品,杀人手法非常精妙,但是不管是杀人动机还是破案过程都显得非常平淡,日常描写的人们
22、也是克制守礼,就一碗温水端到头,没有起伏。 这两本不一样,我查了下,这本书是的作品,真的很厉害了。没有对比看不出进步有多大,知道自己想走到哪里,并且一直不停的走,真的很棒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女人被杀了,第二天凶手投案自首,受害者的前夫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并且调查下去,直到揭露出真相。 首先是非常值得深思的死刑废止令,作者本人似乎也没有想好。死刑的意义是什么,到底什么才是对受害者及家属更公平的做法。如果罪犯不反省,只把死刑当作是一个结果甚至解脱,那死刑还有意义么? 我是赞同死刑的,如果我是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看罪犯日日夜夜反省痛苦报答社会,当然更爽快点,但是看着他死去,一命还一命
23、,也是我能得到的第二大的慰藉了。更何况,罪犯能够真正反省改过自新,这几率太低,我宁愿要赢面大的。 的确,罪犯死了,也不能使家属感到开心,毕竟他们是损失了亲人。但是如果在未来的路上还有可能开心的话,罪犯死掉是基本条件了。如果我的亲人死了,罪犯却逍遥法外,每每想到此,我一定痛苦万分。所以如果可以,我一定选择以命相抵。 至于说不同的犯罪,却用相同的死刑来抵。这是有点不太公平,一个人杀了一个人,也是死刑,杀了五个人,也是死刑。这确实不太公平。但是,死刑也是他本人所能负责的极限了,如果搞连坐那一套,反而没道理了。不能追求绝对的公平,相对的公平就足够。 揭开的真相,作为一个妈妈,真是看的痛心疾首,江湖儿女
24、里有一句话,深表赞同,说“这些小孩,不知深浅,最可怕了”。不管是身边的事,还是书里电影里,都有这样的案例。年轻人,为了掩盖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愿意付出非常大的代价。因为年轻,不懂得害怕,也不在乎以后,只要渡过现在就好了,别的什么都可以不要。 书里的小孩做了什么呢?他们杀了自己的孩子。不是打胎,是把孩子生下来,再一起捂死,埋掉。这初听起来没什么,越深想越胆战心惊,于是他们半年后分手,女孩干什么都不成,认为自己不配活在世界上,有偷窃癖,两度入狱。男孩学医,跟怀着别人孩子的女人结婚了,并且一直致力救小孩子。 引产就已经是非常残忍的事,代表小孩已经较大,骨骼已经形成。七个月后,就算是引产的宝宝,也可能
25、是活的。那已经不是一滩血肉,一个器官,而是一个生命。杀人就已经够胆战心惊了,杀自己的孩子就更是耸人听闻。 为什么父亲学医,去拯救?而母亲就堕落下去。因为母亲比父亲多当了九个月的妈妈。她的爱更多,负罪感更强。年幼的她也不够坚强,只能被打败了。 小夜子也是很值得一说。她是死者,她先是女儿被杀,罪犯判处死刑后,和丈夫没办法继续相处而离婚。然后她开始写作,写偷窃癖的事,写死刑废止论的事,女儿被杀后,她并没有消极,反而希望更明白罪犯,也更明白受害者,她想往更深层次钻研,这是她疗伤的方式,她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 总的来说,小说值得一读,读完后也不会立刻就忘掉。 篇9: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1000字 蛭川与作
26、造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表面上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实则内心并不以为然,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便可以视他人生命为无物。而史也和纱织虽然没有受到众人能看到的惩罚,确实真真正正的在自己身后背上了看不见却极有份量的十字架,一个为了赎罪去做了小儿科的医生,并娶了一个怀着别人孩子的可怜的女人,一个背负着心理上极大的压力而患上了偷窃瘾,认为自己“只配吃偷来的东西”并多次想要自杀。而两个人当时“害怕被发现后会被迫分手”的初衷也无法达到,懵懂纯粹的爱情随着婴儿一起被杀死并掩埋。 文中有句话的大概意思是说,“犯了罪的人,不可能有一个合适的方法让犯人能够赎罪。” 有的人,你以为他被法律惩罚了,其实他并不以为然。而有的人看
27、似逃脱在了法律之外,但也许他反而能够在极大的歉疚与懊悔中自我惩罚、反省,甚至是补偿,对受害者家属或者是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的一种补偿。这两种,哪一种才更具有意义呢?这也许是东野圭吾想让大家都好好思考的一个问题。 篇10: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1000字 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儿,每天穿梭在茫茫人海中;她,自小体会不到母爱,却依然笑着前行。就是这么乐观坚强的一名少女,却被卷入了一个诡异的漩涡中,无法脱身。 父亲朋友之死,亡妻之痛,扑朔迷离的真相无数条谜团和线索编织的巨大蜘蛛网中,这个女孩是案件唯一的突破点。死者一次次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个年幼的少女对前往渺茫的希望并没有退缩,为了查找最后的真相,她一次次
28、冒险,侥幸逃脱。 人的一生中,可曾遇到过这样一个女孩儿?她善良乐观,即使有再多苦难也笑着去面对,就好似天边最温暖的阳光;她正直勇敢,即使是一个陌生人遇到了困难,也会义无反顾去帮助。她就像一张白纸,不食人间烟火,如天使般降临在人间。在经历过种种苦难之后,她的美好终于来临。这何尝不是人生的真谛。 这样的女孩最后一定能快乐。正如,温暖与伤痛都来源于未知和那颗勇于去承受苦难的心。 篇11: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1000字 东野圭吾的小说,越看越有味。开篇引人入胜,过程迂回曲折又峰会路转,让人摸不着头脑,最终柳暗花明,待合上书本又让人忍不住深思。 小夜子,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把爱女留在家中,被入室盗窃的小偷
29、杀死。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她为爱女极力寻求检方判处对方死刑然而并没有成功。(杀人者是再犯,而且是在假释期间再犯)。小夜子无法接受爱女被害,在案件判决后,她致力于维持死刑。然而,执念终究还是成了偏执,导致她发现纱织和史也年轻时犯下的罪行(初中时生孩子后把孩子杀了)时,执意要求他们要去自首以接受刑罚,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她自己被杀害。 对于纱织和史也年轻时犯下的罪,他们虽没有受到法律上的制裁,然而他们一直背负着这个虚无又沉重的十字架在生活。纱织自我放逐与堕落,企图通过自虐来赎罪,她却始终无法走出自己的地牢;史也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尽最大的力量帮助他人救治幼儿,挽留了更多的生命。他们的自我反省与赎罪
30、的心情,比接受刑罚在监狱之内服刑的罪人们更甚。 正如书中所说:每一个案件,都应该有不同的判定。所以,每一个故事,都应该有不同的结局。同样痛失爱女的中原,或许是他对小生命的敬畏之心,他没有走上前妻小夜子之路。 合上书本,第一个念头,教育是容不得丁点马虎的,且在孩子成年之前要持之以恒。纱织和史也的悲剧,纱织怀胎十月,她父亲居然没发现;读后感.这样的父亲得是多不在意她的女儿?!怀孕这么大的事情,为啥没有人寻求父母老师的帮助?是因为害怕父母和老师而不敢说?现实生活中不乏初中生生孩子的实例。这正是大多数家庭教育的失败之处。而爱美的悲剧,则是因为小夜子的疏忽。 第二个念头是,为啥同一事件对男女的影响天差地
31、别?中原道正和小夜子,纱织和史也,为什么都是女的心理出问题?是因为男人更坚强女人柔弱吗?我想大概是因为孩子是女人怀胎十月所生,女人对于生孩子的付出是一般没生过孩子的人所不能理解的。 篇12: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字 东野圭吾的书总能让人意犹未尽,看似平淡的内容却总是环环相扣,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章会埋下怎么样的伏笔,也无法知道下一章会给你提供什么样的线索。并且看完之后总会让人不由的去思考书中所要阐述的哲理性的东西,解忧杂货店如此,白夜行如此,虚无的十字架亦是如此。 虚无的十字架主要讲述了中原道一和妻子滨冈小夜子在爱女被入室盗窃的匪徒杀害之后努力争取让匪徒被判死刑,但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宽容”让他们觉得很
32、受伤害,最后匪徒因为嫌麻烦放弃了上诉而被判处了死刑。但小夜子和中原都觉得无法再在一起了,因为每次见到对方都总能想到女儿的枉死,所以两人离了婚。可是离婚后没几年小夜子也被杀身亡,中原在整理小夜子的遗物时发现离婚这些年小夜子作为自由撰稿人一直在致力于提倡死刑,小夜子采访了很多人,收集了很多资料也整理了很多数据。因为他们女儿的死让他们都明白如果杀人凶手还活在这个世上,哪怕是在监狱里对于被害人的家属而言都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然而小夜子却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惨遭杀害。她因为采访有偷窃瘾的女人而接触到了井口沙织,从井口沙织口中得知了她的过往,原来井口沙织有偷窃瘾是因为心理原因,她在中学的时候和男友仁科史也偷食
33、禁果而怀孕生下了一个孩子,两个人都是学生,这个孩子当然是不能要的,所以两人在孩子生下之后就将其捂死了,井口沙织和仁科史也最终因为心理原因分手了,但这件事却一直折磨着她,所以最后她染上了偷窃瘾,她觉得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小夜子觉得即便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也是一条人命,杀人就应该偿命,所以她劝井口沙织自首。后来她又想办法找到了仁科史也,想要劝仁科史也自首,但这件事却被仁科史也的岳父听到了,仁科史也的岳父不希望仁科史也坐牢所以杀了小夜子灭口。最后真相被中原找到,但他没有像小夜子那样劝仁科史也自首,而是让他自己选择。故事的最后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都去了警察局,但由于警察在他们当年埋葬婴儿的地方没有找到残
34、骸,所以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判两个人无罪。 故事的最后并没有一个真正的定论,到底杀人犯是否应该被判死刑。其实我们都知道在日本死刑是非常少的,一般都是对有多重命案的罪犯才会执行死刑。而死刑在判决后也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得由法务大臣签署执行令方可执行。而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的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正如文中杀害中原道一和滨冈小夜子女儿的罪犯在此之前便杀过人,他在杀他们女儿的时候正是在假释期间,所以小夜子认为将杀人犯关进监狱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起不到任何改造罪犯的作用,他们假释期间或者出狱之
35、后因为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所以还是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小夜子写的稿子里面坚持认为杀人犯就应该被执行死刑,他们是不会真正的忏悔和改过自新的。 然而文中的仁科史也却因为当年那个错误的“命案”努力当了一名儿科医生,救了很多身患重难症的儿童,甚至救了被男人欺骗而怀孕后准备自杀的花惠,并将花惠的儿子视如己出,对于花惠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也认真照顾,这才导致花惠的父亲听到小夜子要仁科史也去自首后要杀了小夜子,因为他觉得仁科史也是正人君子,他当医生救了那么多孩子,给了他女儿和孙子幸福,也愿意照顾他这个“人渣”,他觉得仁科史也不应该被送进监狱。 作为读者,作为局外人我觉得他们有自己的道理,当时在看到杀害
36、小夜子女儿的罪犯的律师为罪犯辩护不应该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我也同样感到伤心和愤怒。这样一个残忍的杀人犯,并且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为什么还要为他辩护,为什么还要保住他的性命?那对于被他杀害的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而言会是多么大的伤害?可是看到仁科史也的岳父说,即便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杀害了那个刚出生的婴儿,但也没有伤害到其他人,真正的受害者除了那个婴儿其实也只有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他们两个人,而且因为那个孩子的死,仁科史也救了更多的人,包括他的女儿和孙子并让他们过得很幸福,他的这种赎罪比在监狱里关着或者直接判处死刑更有意义。我也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最后的结局很耐人寻味,仁科史也岳父的律师因为觉得他杀人是为了隐瞒女婿的罪行,有酌情减轻量刑的余地而精神大振。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虽然自首了,但因为找不到婴儿的骨骸,所以很有可能会因为无法证明他们杀了婴儿而不会受到刑法。 看完之后最大的感触便是很多的道理,很多的事情都不是单纯的对与错、黑与白,就像我们这个世界充满了五颜六色一样,是不可能用单纯的某种颜色来定义的。很多事情各人有各人的观点,各人有各人的经历,所以有些执着只在我们自己这里有意义,与别人而言,甚至可能是负担。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