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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医院采购管理工作,深化廉政建设,推进院务公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政府、医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程序规范。第三条使用医院各类资金进行货物(含医疗设备、耗材等,下同)、服务和工程(含基建及维修改造,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及党委委员等院领导
2、,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科、财务科、医学装备工程部、后勤保障部、项目办、信息科、招标办、监察室、审计科负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实施医院各类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标办,副组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招标办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第五条院党委会议决策和实施范围(一)研究、决定招标采购工作中符合“三重一大”的项目;(二)招标采购工作中符合“三重一大”项目的具体数额范围: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2、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 50
3、万元及以上货物;3、单项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的服务项目。4、未纳入医院年度采购预算管理且单项合同采购金额达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院长按党委会议决策组织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实施。第六条领导小组决策及实施范围 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一)医院采购工作的宏观管理;(二)决定采购工作中需上报院党委会议决策的“三重一
4、大”项目;(三)提出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第七条招标办主要职责(一)负责拟定*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二)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等,负责组织实施本院各类采购活动;(三)负责向院长办公会汇报采购结果,负责向院党委会议汇报“三重一大”项目采购及结果;(四)负责采购资料整理建档及管理工作;(五)协同项目部门采购合同会签工作;(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财务科负责医院财政年度采购预算的编制、上报、下达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资金的支付与核算(详见附件 1 医院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
5、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第九条采购项目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拟定上报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二)负责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采购需求及论证等;(三)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四)负责合同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监察、审计科的主要职责 按照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实施分类监督工作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第
6、三章采购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医院采购分为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两类。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
7、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的行为。第十三条非政府采购。是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由本院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第十四条列入采购计划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第五条第(二)项中符合“三重一大金额以上的项目,项目部门报经领导小组论证通过,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提交院党委会议决策,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由招标办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二)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 5 万元(含)以上,第五条第(二)项中符合“三重一大金额以下的项目;项目部门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首选“皖采商城”进行采
8、购;“皖采商城”无法采购的项目,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由招标办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三)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 5 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部门报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经院长审批后,首选“皖采商城”进行采购;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皖采商城无法采购的项目,1 万元(含)5 万元项目由招标办依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采购方式
9、,组织实施采购;1 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部门自行采购(详见附件 2医院 1万元以下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四)医疗设备类,项目部门报经医学装备委员会同意后,按照关于*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皖卫药(*)6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200 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必须由省级组织集中采购,由医学装备工程部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医药分中心办理采购;医疗设备价格 50 万元(含 50 万元)至 200 万元,且不属于省级组织集中采购的设备,按规定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采购,由医学装备工程部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采购,如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由我院招标采购,按本办法
10、货物类执行;(五)医用高值耗材采购,按照皖卫药(*)6 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皖卫药*)7 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械*49 号)文件规定执行;医学检验试剂采购,按照*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55 号等有关文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
11、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件规定,项目部门报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实行网上集中限价采购或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委托 第三方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医用普通耗材采购,按本办法货 物类执行;(六)药品的采购,按照皖卫药(*)6 号文件、及国家、省、市最新文件规定,依据本单位药品使用目录和采购计划从*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本单位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按关于印发*医院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院医字【*】15 号)、关于下发医院新药引进遴选原则及审批制度的通知(院医字【*】14 号)文件执行。第十五条未列入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采购,因突发事件或特殊原
12、因必须采购的项目,按本制度第二十三条执行。第四章采购方式及其程序 第十六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其他采购方式。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
13、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三)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根据有效最低的原则,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四)竞争性磋商是指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五)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14、采购方式。第十七条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
15、、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第十八条具体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由招标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种方式的适用条件选定。第十九条采购程序 本条款所列的各种采购方式和程序仅指非政府采购且由招标办组织自行采购的项目所执行的程序。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一)公开招标 1.编制招标文件。院招标办根据项目部门提供的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项目部门负责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
16、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核。2.发布招标公告(同时接受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必须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 5 日。3.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10 日。4.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评标委员会由项目部门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开标及评标。
17、院招标办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 1-3 名合格中标候选人(特殊项目如入库等项目则招标办依据项目需求设置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并标明排列顺序。6.中标结果公告。院招标办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 I 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督促项目部门签订合同,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中标结果。(二)邀请招标 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
18、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1.编制招标文件。院招标办根据项目部门提供的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项目部门负责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2.发布投标邀请书。院招标办向 3 个以上(含 3 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3.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十日。4.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项目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 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
19、数的三分之二。5.开标及评标。院招标办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 3 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6.中标结果公告。院招标办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 1 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督促项目部门签订合同,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中标结果。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
20、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三)竞争性谈判 1.编制谈判文件。院招标办根据项目部门提供的采购需求负责编制谈判文件,项目部门负责对谈判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o 2.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接受采购文件的获取),谈判公告必须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 Ho 3.自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4.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项目部门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谈判。谈判小组应
21、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6.成交结果公告。院招标办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成交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
22、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结果公告,公告期 1 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督促项目部门签订合同,向院长办公会汇报成交结果。(四)竞争性磋商 1.编制磋商文件。院招标办根据项目部门提供的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项目部门负责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2.发布磋商公告(同时接受磋商文件的获取)。磋商公告必 须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3.从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4.磋商小组由采购项目单位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
23、的三分之二。5.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服务类项目可推荐
24、2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成交结果公告。院招标办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 1 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督促项目部门签订合同,向院长办公会汇报成交结果。(五)单一来源采购 1.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项目部门对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需要组织 3 名以上专业人员,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进行论证,然后形成内部会商意见,将论证报告和会商意见一并交由院长办公会决议。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院招标办负责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3.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公示期间如无异议,院招标办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负责编制单一来
25、源采购文件,项目部门负责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4.发布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院招标办负责向唯一供应商发布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5.成立采购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项目部门代表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评审专家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谈判。谈判小组与唯
26、一供应商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符合项目需求且与供应商商定合理成交价的原则确定是否成交。7.成交结果公告。院招标办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 1 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督促项目部门签订合同,向院长办公会汇报成交结果。(六)询价采购 1.编制询价文件。院招标办根据项目部门提供的采购需求负责编制询价文件,项目部门负责对询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2.发布询价公告(同时接受询价文件的获取)。询价公告必须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3.从询价文件获取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4.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项目部
27、门代表和有关专家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共 3 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5.询价。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6.成交结果公告。院招标办在医院官网主页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 I
28、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督促项目部门签订合同,向院长办公会汇报成交结果。第二十条其他采购方式,主要包括:(一)直接采购。适用金额小(1 万元以下)、价格透明等情况下的零星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的采购;(二)跟单采购,按照*市财政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政府采购项目跟单采购文件的通知财购(*)270 号文件规定执行。(三:)网上商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网上商城;(四)定点采购。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医院指定的定点采购;(五)询比。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非招标方式。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
29、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六)其他方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医院研究确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第二十一条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政府采购项目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
30、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非政府采购项目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需经采购人同意;3.招标办自行组织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转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3.1 公开招标没有潜在投标人或仅有一家投标人报名,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
31、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应进行流标原因分析后,再次公开招标;3.2 再次公开招标仍没有潜在投标人或仅有一家投标人报名,需提交院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采购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但须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就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交院办备案,如遇到相关情况则可按应急预案处理。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3*医院紧急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第五章采购计划
32、 第二十四条采购项目申报 项目部门申报采购项目预算。各部门在编报本部门下年度预算时,一次性将本部门下年度全部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经费预算、论证材料、需求参数等,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医学设备须经院医学装备委员会同意),按照院财务科的要求进行上报。第二十五条采购预算审批 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财务科汇总整理各
33、项目部门申报的年度采购预算,经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医学装备委员会等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决议后执行,按月度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审批,院内自行采购计划下达至院招标办。第二十六条每年应预留一定金额的采购预备金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凡未列入年度采购预算的预算外项目一般不予安排采购,确需采购的申请部门应填写 预算外项目招标采购申请表(本表须附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未满足上述要求等情形的,应在项目采购前进行修正),由财务科审核后,按第十四条执行。第
34、六章采购实施 第二十八条院招标办根据院下达的采购任务合理安排采购。第二十九条申报采购需求 项目部门将审批通过的招标申请和完备的采购需求参数同时提交给院招标办。招标办会同审计科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如发现采购需求中存在明显违背与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或是采购需求不完整,督促项目部门在 5 个工作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
35、调日内修改完毕。第三十条采购 招标办审核采购需求后,按照相应的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程序,分类组织实施采购。第三十一条签订合同 采购完成后,项目部门应及时在法定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具体流程按照医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 项目部门是合同履行的责任单位,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并形成相应的过程管理材料,作为对供应商验收考核的相关依据;项目部门协调、组织合同履行,监察室监督合同履行,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第三十三条验收(一)项目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类别不同,验收人员分别由项目部门、监察室、审计科、国资办、招标办、技术专家、设计、施工、监理等
36、人员组成,并指定验收小组组长,按照合同规定条款逐条验收。(二)大型、复杂或特种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具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三)直接参加采购评标的人员不得参与采购项目验收。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后,由国资办及时按照规定办理资产入库手续。第三十五条采购资金支付(一)项目部门编制(
37、初审)资金支付申请,按财务科规定进行审批,并将发票、项目进度款申请报告、验收报告、合同、资产入库单等资料原件送至财务科为付款依据;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的同时将验收及结算单、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等上报至市财政局审核。(二)财务科根据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第三十六条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应在各个环节法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材料,由招标办牵头会同项目单位等及时处理并予以书面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答复有异议投诉至上级有关部门的,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投诉,应在各个环节法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材料,由监察室牵头会同项目单位、招标办等及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
38、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时处理并予以书面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三十七条项目审计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需要审计的,招标办或项目部门将相关材料初审后,按程序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第三十八条档案管理 院招标办、项目部门应及时、完整归集
39、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对采购项目立项不科学、采购需求提供不及时、不完善、采购需求参数违背相关要求、重复招标、合同履行不顺利等等原因造成采购项目的预算资金、项目进度执行不力的,将追究项目部门负责人的相应责任。第四十条医院采购工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把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严禁未经招标或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
40、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商或服务商或施工单位;严禁明招暗定,违规操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第四十一条参与采购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潜在投标人或他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项目内容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第四十二条与采购有关的人员不得与采购代理机构、产品代理商、产品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串通恶意限制或屏蔽其他潜在投标人或产品,不得恶意串通控制产品价格等行为。第四十三条医院采购工作
41、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医院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医院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中所有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第四十五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依据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
42、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第四十六条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应以上级文件为准。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招标办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医院采购预算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采购预算管理,规范医院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预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避免盲目采购,从总体上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采购资金合理的需要,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医院采购预算适用部门 在预算年度内医院涉及相关采购的部门,使用医院自有资金及财政性资金采购当年在本部门采购范围内的物资、设备、材料及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预算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
43、1、与上报科室预算同步编制和调整;2、采购项目按采购目录细化;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3、采购资金专款专用;4、不办理无采购预算的采购。第三条医院采购预算的编制、上报与审核 采购预算是医院财务收入费用预算的组成部分,需要与各部门编制的科室预算同步编制上报、统一批复。各部门需要完整编制采购预算,应编尽编,编实编细,做到
44、科室预算和采购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报、同步批复,确保采购按计划实施。1、编制采购预算由部门根据需求确定采购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由相关部门每年 10 月填写本部门下年度的采购预算项目汇总表,上报财务科。2、财务科汇总、整理各部门采购预算后形成医院年度采购预算草案,交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经审核后汇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汇入医院年度收入支出预算。第四条医院采购预算的执行、调整与分析 1、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将审批后的各项采购预算指标及时下达给相关责任部门,医院监察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2、在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科根据招标采购办及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
45、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的业务统计和实际数据,即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数进行比较,编制采购预决算分析报告。3、如果有差异,各相关部门要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制定控制差异或调整预算的具体措施。第五条医院采购预算的资金控制 1、在采购预算资金控制中,必须对采购预算资金实行限额审批。2、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3、对于预算内的采购项目,请购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4、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给予办理。第六条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所有采下同类采购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院长纪委书记副院长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是医院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