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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料为word版可修改、可编辑 厂房买卖合同集体土地标准版合同协议书甲 方:*公司或个人 乙 方:*公司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厂房买卖合同集体土地 卖方:_ 营业执照号码: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买方:_ 营业执照号码: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以下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_ 土地使用证号:_; 地号:_; 土地使用权面积:_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 1.2买方购买转让标
2、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那么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
3、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_ 5.3.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
4、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假设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那么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六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_身份证号:_住址:_联系电话:_ 6.3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
5、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_开户银行:_账号:_账户二:_开户银行:_账号:_ 6.4假设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那么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七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过户登记手续原那么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假设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
6、记手续无法完成,那么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4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八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_8.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假设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8.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交接 9.1双方应于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
7、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那么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9页,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