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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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北京市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 业技术人员。适用专业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 骨伤学、中医皮肤与性病学、中医肛肠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 中医眼科学、中医针灸学、推拿(按摩)学、中医康复学、中医 治未病、全科医学(中医类)、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 外科学、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中药学。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医药学科发展适 时调整。二、申报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 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 神和大国工匠精神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 和医德医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 质。申报中医专业高级职称,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 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合格; 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全国或市级老中(11)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中药师、研究生、师承人员、 进修医生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 题、所获成果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奖 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保险、医防融合、 政府专项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五年内参加且已通过结业考核的国家级、市级中医药 师承项目跟师总

3、结报告。(14)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 业绩代表作。四、正高级职称基本评价标准(一)主任医师1.专业能力要求(1)精熟练掌握中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现代医学技术,并 有所专长。能系统运用中医经典理论、中医诊疗手段进行诊疗, 辨证运用中药处方,推广普及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医药疗效突出。 同时,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 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中医临床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 验,能熟练运用中医治疗疑难复杂病症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开 展师带徒或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2)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 术问题,对检查结果临

4、床价值能做出精准分析,指导临床应用实践,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3)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个人提供与随机抽取方式, 选取5份申报人主治或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 救、死亡或疑难病案进行评价。(4)利用病案首页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数据,重点 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等维度科学评价申 报人执业能力水平。将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 片处方、中医治疗疑难危重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 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平 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2.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副主

5、任医 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代表作5 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6项及以上:(1)熟练解决中医专业临床诊治过程中的急危重症、疑难、 复杂、重大问题、技术难点等所形成的高质量、示范性临床病案 手术/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疫病 中医防治报告。(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3)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等。(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表与 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官

6、 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000字以上, 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 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 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 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o (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制(修)订的中医行 业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为 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南、专 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主持 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形成的

7、结 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试验 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括:作为 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5),牵 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3),牵 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2)。(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同并 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11)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中医医师、研究生、师承人员、 进修医生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

8、 题、所获成果等工作形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 赛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或政府专项技 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 业绩。(二)主任药师1.专业能力要求(1)熟练掌握中医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现代医药学技术, 并有所专长。能系统运用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药鉴定、中药炮制、 中药制剂等专业技术积极开展药学服务,包括中药验收和质量管 理、中药养护、处方(医嘱)审核、处方调剂、处方(医嘱)点 评、用药咨询、用药指导教育、用药安全监测、用药不良事件(反 应)上报、药学警戒等,推广普及中药特色技术,切实保障中药 质量安全,深入参

9、与临床工作,精准服务中医临床保障中医药疗 效突出。同时,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 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中药药学服务实践。具有丰富 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中医药专业知识技术帮助治疗疑难复杂病症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开展师带徒或具有指导本专业 下级药师的能力。(2)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 术问题,对药学相关检查结果临床价值能做出精准分析,指导临 床安全合理用药,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3)将药学服务实践案例作为评价载体,采取个人提供的方 式,选取5份申报人负责或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 的典型药学服务实践案例进行评价。(4)利

10、用个人提供的药学服务实践案例相关数据,重点从技 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等维度科学评价申报人 专业能力水平。将以药学服务实践案例的书写质量、案例中个人 发挥的作用、其中中医药药学服务的参与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 标。2.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副主任药 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代表作5 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6项及以上:(1)熟练解决中药专业服务过程中的急危重症、疑难、复杂、 重大问题、技术难点等所形成的高质量、示范性药学服务实践案 例、中药特色技术/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疫病中医药 防治报告。(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

11、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3)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等。(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表与 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官 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000字以上, 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 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 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 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限提交一项)(6)作

12、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制(修)订的中医行 业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为 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南、专 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主持 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形成的结 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试验 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括:作为 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5),牵 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3),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2)。(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

13、,签订转化合同并 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11)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中药师、研究生、师承人员、 进修医生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 题、所获成果等工作形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 赛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保险、医防融合或 政府专项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 业绩。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取得出师证书后,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 先申报晋升。(一)副主任医(药)师担任主治医师(主

14、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中医药 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医师(主 管药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在区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大学专科学历毕 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医师岗位工作满7年;或大学专科学 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主管药师岗位工作满7年;3.在主治医师(主管药师)岗位工作满2年,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副主任医(药)师:(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7),或二等奖 (排名前6);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3),或 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

15、)。(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并在实际临床工作 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专利年产 值达5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3)引进或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 有重大突破,解决中医临床重大问题,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得 到不少于相关专业1名院士或2名北京领军人才(如北京学者、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或3名国家级学(协)会专科 分会现任主委、副主委等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个人经验用药/经验方等,经药监部门批准,形成院内 制剂在临床应用(科研用药除外)。(5)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在国 际卫生救援工作

16、中作出突出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被市卫生健 康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表彰并产生积极影响。(二)主任医(药)师担任副主任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中医药专业 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在副主任医 (药)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在副主任医(药)师岗位工作满3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可破格申报主任医师:(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二等奖 (排名前4);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2),或二 等奖(排名第1) O(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1),并在实际临床工作 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

17、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专利年产 值达10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200万元以上。(3)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解决中医临床重大问题,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水平,并得到不少于相关专业2名院士或3名北京领军人才(如 北京学者、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或4名国家级学(协) 会专科分会现任主委、副主委等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个人经验用药/经验方等,经药监部门批准,形成院内 制剂在临床应用(科研用药除外)。(5)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在国 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重大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被北京市政 府或有关部委表彰并产生重要影响。

18、三、副高级职称基本评价标准(一)副主任医师L专业能力要求(1)熟悉中医基础理论和现代医学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中 医经典理论、中医诊疗手段进行诊疗,辨证运用中药处方,积极 开展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彰显中医药疗效。熟悉本专业国内外 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 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2)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合理运用 中医药救治疑难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3)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个人提供与随机抽取方式, 选取5份申报人主治或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 救、死亡或疑难病案进行评价。(4)利用病案

19、首页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数据,重点 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等维度科学评价申 报人执业能力水平。将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 片处方、中医治疗疑难危重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 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平 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2.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主治医师 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代表作4 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5项及以上:(1)解决中医专业临床诊治过程中的急危重症、疑难、复杂、 重大问题、技术难点等所形成的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代表性的完 整临床

20、病案、手术/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疫病中医防 治报告等。(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 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学术著作。(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 专利2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表与 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官 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000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 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 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21、局级及以上科 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o (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制(修)订的中医行 业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为 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南、专 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主持 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形成的结 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试验 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括:作为 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7),牵 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

22、目(排名前5),牵 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3)。(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同并 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具有个人证书)。(11)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中医医师、研究生、师承人员、进修医生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 题、所获成果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奖 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政府专项技 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五年内参加且已通过结业考核的国家级、市级中医药 师承项目跟师总结报告。(14

2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 业绩代表作。(二)副主任药师1.专业能力要求(1)熟悉中医药基础理论和现代医药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 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等专业技术积 极开展药学服务,包括中药验收和质量管理、中药养护、处方(医 嘱)审核、处方调剂、处方(医嘱)点评、用药咨询等,保障中 药质量安全,参与临床工作,服务中医临床。熟悉本专业国内外 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药学 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2)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合理运用 中医药专业知识和特色技术服务患者,参与救治疑难危重病

24、人, 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3)将药学服务实践案例作为评价载体,采取个人提供的方式,选取5份申报人负责或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 的典型药学服务实践案例进行评价。(4)利用个人提供的药学服务实践案例相关数据,重点从技 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等维度科学评价申报人 专业能力水平。将以药学服务实践案例的书写质量、案例中个人 发挥的作用、其中中医药药学服务的参与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 标。2.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主管药师 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代表作4 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5项及以上:(1)解决中药专业服务过程

25、中的急危重症、疑难、复杂、重 大问题、技术难点等所形成的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代表性的完整 药学服务实践病案、中药特色技术/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 告、疫病中医药防治报告等。(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 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学术著作。(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 专利2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表与 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000字以上, 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

26、上科普 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 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 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o (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制(修)订的中医药 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 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南、 专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主持 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形成的结 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试验 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括:作为 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7),牵 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5),牵 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3)。(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同并 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具有个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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