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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生态环境和从业人员生产生活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
2、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第四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河北省 202*计价定额规定的费率计取安全费用。该费用及各专业的基本费和增加费明细应同最高限价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删减,在计价中单列并计入总价。第五条安全费用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
3、件的重要具体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前将安全费用一次性全额存入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时,需提交安全费用存款凭证。第六条安全费用采用分阶段拨付、依据现场投入结合安全评价结果确定拨付额度、竣工后进行结算的方式对安全费用实行动态管理。鼓励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科技含量,争创安全文明工地。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标准、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结合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及安全费用情况,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安全生产法中
4、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见确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合理编制该项目的安全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清单报当地安监机构备案。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清单应分阶段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其阶段划分应与申请拨付安全费用的阶段相一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参照该项目安全费用总额编制安全
5、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清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为安全达标合格等级的项目,参照该项目安全费用基本费总额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清单。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按照项目开工后、主体 2-4层、主体 70%-100%及工程竣工四个阶段实施安全费用的拨付和最终结算。施工企业申请安全费用拨付前,必须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清单各项内容并按规定进行现场自评,自评合格后方可申请拨付安全费用。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企业可以申请首次安全费用的拨付。施工企业应提交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已完成安全投入清单及经项目监理部总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甲方代表签署意见的市建设工程
6、安全费用拨付申请表报当地安监机构。安监机构委派 2名以上安监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查验符合要求的拨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付首次费用。安全管理目标为安全达标合格等级的项目首次拨付基本费总额的 40%0安全管理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首次拨付安全费用总额的 40%o 市区工程项目及各县(市、区)申报安全文明工地
7、的项目必须落实自动冲洗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及“一卡通”门禁系统,未落实的不予拨付。第十条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到 2-4 层时,施工企业可申请第二次拨付。施工单位申请第二次拨付前,应严格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价。自评合格后,将项目自评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项目已完成的安全投入清单及经项目监理部总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市建设工程安全费用拨付申请表报当地安监机构。安监机构应委派 2 名以上安监员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做如下处理:(一)安全评价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8、不予拨付安全费用,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责令立即停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安全管理目标为合格等级的项目,本次评价达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合格以上标准的,拨付基本费总额的 20%;(三)安全管理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本次评价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的,拨付安全费用总额的 20%;(四)
9、安全管理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本次评价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但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取消其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资格,安全费用拨付基本费总额的 20%o拨付前先行扣除超拨的安全费用(增加费总额的 40%)并按挪用安全费用(增加费总额的 40%)予以处罚。第 H一条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完成 70%后,施工企业可申请拨付第三次安全费用。施工企业应参照第二次拨付安全费用拨付程序并提交相应资料报安监机构申请第三次拨付安全费用。安监机构委派 2 名以上安监员依据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JGJ59-20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做如下处理:(一)安全评价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合
10、格标准的,责令立即停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安全管理目标为合格等级的项目,本次评价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拨付基本费总额的 20%;(三)安全管理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第一次评价被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格且本次评价达到合格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以上标准的,拨付基本费总额的 20%;(四)安全管理目标为创建安
11、全文明工地的项目,第一次评价达到安全文明标准而本次评价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但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取消其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资格,安全费用拨付基本费总额的 20%。拨付前先行扣除超拨的安全费用(增加费总额的 60%)并按挪用费用(增加费总额的20%)予以处罚;(五)安全管理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第一次评价达到安全文明标准且本次评价也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的,拨付安全费用总额的 20 虬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安监机构要及时再次组织对该项目的评价打分,并将打分情况纳入综合评价。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安监机构应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
12、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以历次安全评价得分的平均分为基准分,根据项目实际投入情况、项目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平时保持情况及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情况对基准分进行合理调整(调整范围为士 5 分内),确定综合评价得分并出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表。施工单位持安监机构出具的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表 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施工总平面图等资料到工程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
13、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价管理机构进行费率测定。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结果在 85分以上(含 85 分)的工程项目(包括各县、市、区)办理费率测定时,总承包单位需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送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资料,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其安全费用的费率进行初步测定,初步测定的费率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资料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确定。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办理完安全费费率测定工作后,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署测定意见的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表及相关资料到当地安监机构办理安全费用结算,申请拨付施工企业应得的其它安全费用。剩余的安全
14、费用退还建设单位。第十六条市政工程按开工后、工程量完成 30%.工程量完成 70%、工程竣工四个阶段实施安全费用的拨付和最终结算。其每个阶段的拨付比例、拨付程序、提交资料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执行。第十七条施工现场未经安全评价的项目,不予拨付安全费用。安全费未经测定的项目不予办理安全费用结算。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第十八
15、条施工单位应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禁挪用安全费用,一经发现将按挪用费用的 20%50%予以处罚。第十九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按标准落实安全文明措施的,不得在安全费用拨付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拨付安全费用的意见,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
16、,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第二十一条各级安监机构要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标准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切实改善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条件。第二十二条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安全费用的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齐全后五日内完成费率测定工作。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
17、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第二十三条遇有特殊工程或项目,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有超过计价依据规定的范围或标准,需增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提出测定意见,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后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 202*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 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沧建202*1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的通知(沧建202*36 号)废止。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附:1、市建设工程安全费用拨付申请表。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表。3、安全生产、
18、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表。附件 1:市建筑工程安全费用拨付申请表 工程 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安全费用总额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开竣工日期 基本费总额 形象进度 增加费总额 申请 内容 项目自评情况:项目经理:年 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监理单位(盖章)年 月口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施工单位(盖章)年 月
19、日 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建设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安监机构意见:负责人:年 月 日 附件:2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合同价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现场评价情况 评价单位及人员 评价单位及人员 评价范围 总分 安全监督管理 机构意见
20、(盖章)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附件: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专业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合同价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因素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评价情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率 基本费费率(%)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规定的计取基数 增
21、加费费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造价管理机构测定 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4.2.1 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制度 我公司安全教育覆盖所有在施人员,各级年审、教育、培训均必须考试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分层次逐级教育主要包括内容如下表:安全培训组织
22、序号 人员 培训组织 1 项目负责人 隔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2 项目管理人员 每年安全教育时间 28 小时。3 专职安全员 每年安全教育,安全总监必须有安全工程师资格。4 劳务队伍负责人 每年接受公司 N24小时安全专项培训。5 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通过政府部门专项安全技术培训。6 普通工人 接受进场教育、三级教育。34.2.2 安全活动制度(1)班前安全生产讲话。(2)周一安全教育。(3)每周生产例会安全讲评。(4)每月安全全员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23、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5)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安全教育。(6)针对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序号 内 容 1 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6 项目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34.2.3 安全生产协议书制度 劳务队伍必须与总承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明确总承
24、包、劳务队伍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避免以包代管、以罚代管。34.2.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所有施工活动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亲笔签字,安全总监审核、监督,内容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须逐级下达到作业班组全体人员。34.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
25、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通过不同层次、不同级别各种检查对整体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监控和考核,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时间、整改人员,并作好消项记录,保证安全生产可靠性。34.2.6 安全验收制度 验收内容 组织实施 方案实施验收 1)安全技术方案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2)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总监和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安全员组织验收。设施、设备验收 1)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安全员、责任工程师会同劳务队伍责任人共同验 收。2)大型机械设备、整体防护设施、
26、重点防护设施由现场经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3)以下设施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请公司相关部门验收:临电设施、20m以上高大脚手 架及满堂红架、塔吊、其他大型防护设施。4)劳务队伍自带设备从进场检验、安装到日常操作严加控制与监督。凡不符合要求的 一律不准使用。34.2.7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开工前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劳务队伍合同附件之一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劳务队伍进场后交底。(2)项目设立安全奖励基金,由安全总监负责管理。(3)根据每周安全文明大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检记录,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评比考核,对安全生产突出班组、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安全工作差的批评、教育、处罚。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27、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34.2.8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项目劳动保护工作实行人性化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的关怀,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为员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作业条件。(1)控制劳动保护用品(2)创造劳动环境(3)定期体检(4)给所有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4.2.9 安全物资审核制度 所有安
28、全物资采用符合政府要求的指定合格分供方产品,要求提供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报告、说明书等资料;劳务队伍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总包要验证、登记归档。34.2.10 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制度 开工前编制安全资金计划、安全投入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包 括以下内容:序号 内容 1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用具的购置、更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
29、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2 消防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3 安全教育经费。4 安全技术培训经费。5 安全技术改造、更新。6 意外伤害保险。7 其他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经费。34.2.11 天气预报制度 办公区设 48 小时天气预报黑板,专人每日更新天气情况,安全合理安排生 产。34.2.12 特殊工种证书年审制度 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34.2.13 危急情况停工制度 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立即停工,报告公司、业主及监理,采取措施排除险情。34.2.14 责任领导值班制度 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作业,就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34.2.15 重要过程旁站制 对危险性
30、大、工序特殊等施工过程,设专门管理人员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场指挥。34.2.16 防护变更批准制度 任何人员不得拆改现场安全防护、标志、警告牌,防护设施变动必须经安全总监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变动书面资料由安全总监保管。34.2.17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周边道路车辆、
31、行人以及工程正常进行,提前制定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方案,与周边居民、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协调,采取措施保障施工期间交通安全。(1)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保证交通安全、居民行人的人身安全。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现场经理、安全总监 组员:各专业责任师、安全员、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2)制度措施 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
32、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序号 针对 对象 具体措施 序号 针对 对象 具体措施 1 周边居 民、单位 开工前由项目领导牵头走访周边居民小区的住户,了解居民要求,向居民进行宣传讲解,尽最大努力和居民达成共识,提前化解居民对施工的成见。与周边居委会联系,并采取措施争取居委会支持。开工前、施工中在居民小区举行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素质。与周边单位提前沟通,使其清楚工地交通状况,采取措施减少相互影响。2 各级政 府部门 提前与杭州市(区)建委、区政府等沟通,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与所属城管监察大队沟通,争取获得支持。与所属街道办事处沟通,争取获得支持。重点协调与所属交通大
33、队关系,争取在施工交通组织时得到支持,能够尽可能减少对居 民影响而采取更多措施。3 项目 内部 项目经理主抓,按交通预案和施组有序组织施工。设一名责任工程师兼任交通调度,协调车辆进出。提前严格、全面的检查运输车辆状况,施工中对车辆随机检查,保证所用车辆安全性能。对全体员工尤其是司机进行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教育。考察周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车辆密度。场外道路上安排佩戴袖标的专职交通协管员,负责车辆进出大门到主路之间的交通。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安全费用的计取拨付使用结算及其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