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公司统计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公司公司统计管理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公司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公司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文件资料的 准确性和及时性,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状况进行统计 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文件资料及统计咨询建议或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三条公司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公司统计主管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公司制度性、规范性的统计工 作;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局部的、专业性的统计工作,并设立公司统计负责人和 各部门统计人员。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的权利义务第一
2、条统计主管部门的职责:第二条 依据国家法律、制度,制定公司统计规章和公司统计调查方案,组 织和领导公司的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国家统计法规与公司统计制度的实施;第三条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并及时按集团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第四条 依据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整个公司的基本统计资料文件 资料,并对公司进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猜测、统计监督;第五条 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的统计人员,组织支配统计工作培训;第六条其他上级领导下达的统计任务。第七条统计负责人的职责:第六条组织指导、沟通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履行集团下达的统计调查 任务,贯彻监督统计制度的实施;第七条 依据制度规定搜集、整理、提供本单位及下级机构
3、的统计资料文件资 料,及时、按质履行本单位的统计分析、统计猜测,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第八条实施本单位的统计监督;第九条管理本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文件资料;第十条组织指导本单位的统计培训;第十一条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任务。第十二条统计人员职权:第十三条要求关于部门和人员依照我国统计法规和公司统计制度准确、及时 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文件资料:第十四条检查统计资料文件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文件 资料;第十五条揭发和检举统计工作中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依据统计资料文件资料,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报告,任何个人不得 进行阻挠和干涉。第三章统计业务分工第一
4、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履行对财务资产、 物料消耗等方面的统计。第二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统计公司的职工人数、消防、平安、保卫等方面的 统计工作。第四章统计数据资料文件资料管理第一条原始记录管理第二条原始记录是所有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初始反映,是进行统计核 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文件资料,所有原始记录必需准确、全面。第三条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方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制 订、改进和贯彻,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第四条 各种原始记录必需严格管理、不允许随便乱放、乱丢或另作他用。第五条 原始记录必需严格填写或报送,不得随便空格或缺报,原始记录上的 各种名称应填写齐
5、全,计算单位要统一,发觉差错应从速更正,并注明更正人姓名, 以明确责任。第六条统计台帐管理。第七条 统计台帐是依据统计核算和统计报表的需要,整理、积累统计资料文件资料为分析争论 的重要手段。第八条 依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财务部组织公司的统计台帐工 作,审定统计台帐的内容和形式。第九条 为确保统计台帐的质量,统计台帐应及时登记,数据准确,字迹清 楚,表格规范,并由专人登记和保管。第十条统计报表管理第十一条凡已规定报送的对外各类法定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统一由 财务部门负责填报或审核后报出,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并经负责人审 核后,加盖公章,方可报出。第十二条统计档
6、案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的统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组卷、归档工作;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文件资料,在年 度终了后,于次年三月底以前做好立卷、装订工作,并由本部门保存一年,一年后移交 公司档案室,移交时交接各方需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人。第十五条 统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动时,必需办好交接手续,保 证统计资料文件资料不散、不断、不乱,上级单位统计负责人或本单位统计负责 人、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参加监交,否则人事部门未能予以调离。第十六条 统计档案的查阅,须经得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常规的 登记手续,重要的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应凭单位介
7、绍信, 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第十七条 统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状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提供 复印件。第十八条统计数字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对外上报的各类统计数字或对外公布、宣扬报道的关于综合 经济技术指标,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第二十条 对同一指标的统计数据,应相互核对、保持全都。为确保统计数 字的质量,任何统计数字都要有准确的计算依据,凭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统 计台帐、统计报表保持全都,决不允许虚报、瞒报或漏报。第二十一条 对已上报的统计数字,发觉不实、不准,应于发觉当月予以调 整,并附以说明。如发觉上年统计数字不实或不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各受表 单位更正,已更正的统计数字
8、一律以书面形式履行。第五章奖惩第一条公司经核实后,应对有下列表现的统计单位与个人予以奖励: 第二条在改革和完善公司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第三条 在统计分析、统计猜测、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并取得重要成果; 第四条 在改进公司统计培训、进行统计争论、提高统计科学水平等方面,做了重要贡献。奖励方式可分为:通报嘉奖、物质奖励、记功等。第五条 对有以下行为的公司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 人员,视行为后果的轻重分别赐予相应的处罚:第六条编造或授意、强迫统计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文件资料;第七条 虚报、瞒报、拒报、以及多次迟报集团规定的统计调查表;第八条伪造、篡改本单位统计资料文件资料;第九条发布未经批准的统计资料文件资料并造成不利影响;第十条 在统计调查中利用职位之便泄漏集团隐秘或进行欺诈; 第十一条违反统计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统计调查表; 第十二条 其他在统计工作中因渎职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处罚方式可分为:罚款、通报批判、记过、降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行为 严峻,违反国家统计法规的,由国家机关追究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的说明权属公司财务部。第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