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3142844 上传时间:2023-06-28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0.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北京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北京XX股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XX股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股分)的财务管 理工作,规范XX股分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 XX股分具体情况及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XX股分本部及XX股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 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等XX股分控制的各类组织形式的单位(以 下称所属单位)。一轻系统参股的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办法。第三条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 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级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四

2、条各单位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 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五条XX股分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XX股分按 照本办法规定对XX股分本部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指导,所 属单位及相关各岗位按照像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 任。第六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 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对本单 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 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须法定代表人签署。第七条

3、各单位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各单位股东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 按 规定程序审议通过:(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第五十八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风险,是指公司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内外部 环境及各种难以估计或者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使公司财务状况偏离正常范围及 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第五十九条为切实加强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各单位应强化公司财务风险防 控,及时化解财务风险,防止或者减少因财务风险造成的损失,促进公司保持长 期稳定发展。各单位应根据本身业务特点制定本单位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第六十条财务风险的识别识别财务风险是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全面、综合

4、和连续。各职能部门应建立信息来源系统,包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预算执行情况、 筹资计划、投资分析、市场信息、同行业政策、法律环境等信息资料,运用对照 分析法作出初步判断。第六十一条财务风险的评估(一)财务风险测评参考指标为:速动比率、已获利息倍数、资产负债率、 或者有负债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带息负债比率、赢余现金保 障倍数、流动资产周转率等。(二)投资风险评估,公司应在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 评估。投资项目风险测评由公司对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部门提出,其研究报告 内容必须包括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等。(三)筹资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债务筹资风险评估和股权融资风险评估。

5、可 采用杠杆分析、概率分析、指标分析、未来现金支付能力分析等方法。第六十二条应用测评结果发现问题或者存在重大异常的,要综合考虑公司 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发展趋势等因素,按照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 则,对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形成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 进和解决措施,并及时报送相关报告。第六十三条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一)完善公司管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 财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二)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改进风险管理方式,优化信息管理技术,强 化风险监测手段,建立财务风险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 和化解风险。(三)制定完善财务风险

6、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划,从对重要财务事项、重大经 济活动风险防控入手,建立完善财务风险监管体系。(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 从全局出发,针对不同的职能部门规定不同的经济责任,划分不同的经济职能。第六十四条财务风险的规避财务风险规避是指通过分析和判断风险产生的条件和影响程度,对风险程度 超过公司风险承受能力,而且很难掌握的财务活动予以回避。财务风险规避方法 如下。(一)提高财务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要推进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充分运用财务信息化的实时监控功能、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及时化解财务风险。(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要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对企业规章制

7、度和重大 经营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过程性监督作用,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保证企业 各项经营活动都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三)完善财务风险管理措施。要通过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和完善财务指标分 析体系等多种措施有效揭示企业财务或者经营指标存在的异常情况,避免或者减 少财务风险损失。第六十五条 财务风险管理内部监督。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实际情况制定作业流程, 同时分别在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对重要业务 的重要岗位,设置稽核岗,履行后续监督;对公司各项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 定期检查。第九章保险柜使用管理规定XX股分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应配备有专用保险柜,专

8、门用于存放现金、各种 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普通来说保险柜的使用应注意以下 几点规定:第六十六条 保险柜的管理,保险柜普通由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者财 务部长授权,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第六十七条 保险柜钥匙的配备,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员保 管,供出纳员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由保卫部门封存,或者由单位财务总 监(总会计师)或者财务部长负责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 使用。保险柜钥匙须由出纳员随身携带保管,不得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 保管。第六十八条保险柜的开启,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 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

9、者财务部长需要对出纳员工作进 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 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者财务部长开 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第六十九条财物的保管(一)保险柜只得用于存放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 纳票据。如确需放入其他物品,需由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者财务部长授权 批准后进行存放。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每日终了后,出纳员应将其使 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内。(二)同一保险柜只得用于存放一个法人单位的相关财物,如财务部门负责 多个单位的财务

10、工作,需购入多个保险柜。第七十条出纳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露,以防为他人利用。每日终了,应对保险柜密码进行拨乱处理。出纳员调动岗 位,新出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第七十一条 保险柜的维护,保险柜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 防湿、防潮、防虫和防鼠;保险柜外观保持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整洁卫生、 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以防泄 密或者失盗。第七十二条保险柜被盗的处理,出纳员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 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干清理财物被盗 情况。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七十三条为了

11、加强XX股分会计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 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结合XX股分实际,修订此制度。第七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 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 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第七十五条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者形成的, 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 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

1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 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第七十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 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第七十七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财务部暂时保 管一年,再移交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办公室允许。财务部暂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暂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

13、 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七十八条财务部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低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 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 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第七十九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像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 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普通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

14、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 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第八十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普通 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 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 后销毁。第八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 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 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

15、毁。第八十二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财务部、审计部、 纪委等机构或者人员共同进行。第八十三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办公室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 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 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 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 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

16、或者盖章。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办公室、 财务部和信息科技部共同派员监销。第八十四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 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 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者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 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第八十五条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 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表: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备注.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30年2记账凭证30年:会计账簿3总账30年4明细

17、账30年5日记账30年6固定资产卡片古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7其他辅助性账簿30年*财务会计报告8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年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永久四其他会计资料10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11银行对账单10年12纳税申报表10年1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30年14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5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6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第十一章利润分配管理第八十六条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 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第八十七条 企业净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扣减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第八十八条营业利润是营业总收入扣除营业总成本、加公

18、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汇兑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后的金额。第八十九条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第九十条 所得税费用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第九十一条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一)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二)提取法定赢余公积金。法定赢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一项后的 10%提取,法定赢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再也不提取;(三)提取任意赢余公积金。任意赢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提取和使用;(四)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第九十二

19、条法定赢余公积金和任意赢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 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九十三条各单位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本单位章程以及XX股分有关 规定办理。向股东分配利润参照XX股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执行。第九十四条各所属单位财务部根据当年实现净利润和下年度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及控股公司收益收缴通知,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或者 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批准。第九十五条各单位在保障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应及时收缴下属企业可供分配 利润。对参股企业应关注其盈利状况,催促其进行必要的利润分配,保障投资收益 的实现。第十二章附则第九十六条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股东

20、会、董事会、董事长权限的规 定发生变化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九十七条国家财经法规、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九条本办法规定与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按XX股分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属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第一百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五)公司发行债券;(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七)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八)其他需要由公司股东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审议通过的事项。第八条各单位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各

21、单位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 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需报股东会审议批准:(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方案;(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六)按照章程规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对外融资和风险投资;(七)提请礼聘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八)批准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

22、议和批准公司对 外财务报告;(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者类似权 力机构)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九条所属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 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股分相关制度的规定。所属单位 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控股公司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 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控股公司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十条 各单位总经理(或者厂长)对所在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向所在企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 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相 关财

23、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第十一条各单位原则上设置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按照XX股分的 人事制度规定任免。总会计师为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 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单位总经理(或者厂长等)负责并汇报工作。由于管理 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暂未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单位,应设置相应职级的财务负责 人。第十二条各单位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XX股分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 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XX股分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 伤害单位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单位按 规定处理。(二)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

24、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XX股分的统一要求 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 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XX股分 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 行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 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者提请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本单位财务预测和 财务分析工作。(四)负责所在单位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单位 项目开辟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五)负

25、责所在单位资产的财务管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 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本单位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按规定进行处理。(六)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 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辟项目的税务筹画,合 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七)参预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 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 业意见。(八)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 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九)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

26、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 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十)管理和监督下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单位的内部审 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十一)根据单位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第十三条各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 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 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工作职责。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单位的财务 人员。第十五条 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

27、制体系,严格执行不 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财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依法从事财 务工作。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继续教育。财务部门或者主管培训的 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做好工作交接, 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者 调动、离职等手续。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八条XX股分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各单位统一执行XX股分的会计政 策,并按照XX股分的会计政策制定本单位会计政策的实施细则。各单位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和具体味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

28、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 规、会计准则以及XX股分会计政策的规定。第十九条各单位应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 会计主体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独立设账核算。第二十条各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企业的实际情 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 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味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管理要求由本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单位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 行规范。各单位应做好对下级单位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 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

29、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 会计档案。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和XX股分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 会计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正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 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 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 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第二十三条正式对外报送的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本单位的审批后才干报 送。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和 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 释。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30、、部门规章规定以及本单位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 者者个人不得要求单位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者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 供的,各单位有权拒绝。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二十四条XX股分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的实施请参见XX股分全 面预算管理办法。第五章投资管理第二十五条XX股分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各相关单位投 资管理部门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董 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资决策程序请参照XX股分相关管理制 度。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的

31、投资项目,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控股公司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 加强项目开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按时实现。第二十八条 项目投资结束后,具体实施投资的单位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 行后评价。第二十九条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者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 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需礼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的,以经审计 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按市国资委规定需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应按规定及时向控股公司和主管部 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按照XX股分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估和办

32、理相 关登记手续。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三十条 各单位的资产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一)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财务部门 负责管理;(二)生产用固定资产归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相关 部门负责管理;(三)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或者基建部门负责管理。(四)长期股权投资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五)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核算,各级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 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 配合。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

33、资产管理行为,依法 管理和经营单位资产,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一节资金管理第三十二条XX股分采用集中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资本管理中心统一归集、 使用、调配资金,具体实施请参照XX股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增资扩股、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信托基金、 合作开辟、引进少数股东对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 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辟、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须按规定履行本单位内部 审批程序后,按照XX股分相关规定分别向控股公司相关部室履行审批和备案手 续。第三十三条 资金的筹集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开辟拓展等情况按实际 资金需求进行筹集,

34、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第三十四条资金管理应纳入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通过定期编制资金计划,落实资金用款计划,加强对资金支付的日常控制。各单 位对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第三十五条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不相容 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以确保货币资金安 全和完整。第三十六条 货币资金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现金的开支范围。现金必 须由出纳人员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和签发,签发支票 必须注明用途,支票印鉴由专职审核人员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第三十七条对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严

35、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 行结算办法及其有关补充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第三十八条应按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制定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付款程序。 会计人员对于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本单位规定 的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或者手续不齐备的款项,经办 人员有权拒绝支付。第三十九条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 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者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 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 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单位带来税务问题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 责任人的

36、责任。第四十条未经控股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所属单位的资金 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者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 风险投资活动。第四十一条各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本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 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立,不得 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者出借银行账 户。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 户应及时予以注销。第四十二条 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各单位财务部门的会 计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浮现账实不 符

37、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第四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 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 欠款单位或者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 按时催收。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 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款项及其他收入。第四十五条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 法律、销售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

38、施确保单 位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导致应收款项无法收 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形成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的制度,由财务、法 律、销售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 同寻求解决方法。第四十七条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单位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 项,各单位应按照XX股分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核销。第四十八条 单位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 应结清所欠单位款项,未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者离职手续。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第四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

39、固定资产的 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 全和有效使用。第五十条各单位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 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 权限审批。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方案涉及控股公司权限的,应该按照XX 股分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第五十二条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 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第五十三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预会计记录 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 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

40、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第四节其他资产管理第五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其他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各单位审批程序 批准。所属单位相应管理制度应报控股公司备案。第五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机制,有效降低各种物料、设备 的采购成本。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验收和保管工作,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各 单位对外捐赠须经控股公司批准。第七章收入、成本、费用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各种收入均应有合法的依据、凭证,并规定全部纳入法 定会计账册核算,及时进行确认和反映,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按照财务预算严格 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成本、费用的支出应真实、合法,并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第八章财务风险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