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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Z201066工程分包制度(一)涵义1 .分包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2 .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二)分包的资质管理1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可以对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其它企业2 .工程的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施工3 .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4 .专业承包,应具有专业承包资质,也可将劳务再次分包出去5 .痂务分包,应具看旁务分包资质,不得再分包(三)对分包单位的认可1 .分包需经建设单位的认可一一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是违法的(1)
2、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外(2)无约定的,也要经建设单位的认可2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可以认可,但不得指定(四)禁止违法分包(四项)1 .不具备资质的分包2 .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3 .主体结构分包4 .再分包(五)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关系1 .总承包单位依据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2 .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负责3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 .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但是发生相关问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分包商赔偿。5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责任,以合同约定或各自过错大小确定6 . 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越过其应承担的分额,有权向另一
3、方追偿。(六)法律责任1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1)对承包单位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 .因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影响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承包单位与接受转包或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Z201067工程监理制度(一)监理制度的内涵1 .指具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本次项目管理的过程2 .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二)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5类)1 .国家重点建设本次项目2 .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1) 5万平米以上,必须
4、实行监理(2) 5万平米以下,可以实行监理4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其他乙)、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本次项目(2)学校、影静院、体育场馆本次项目(三)监理的依据1 .法律、法规2 .相亲技术标准(1)强制性标准一一必须遵守(2)推荐性标准一一合同约定3 .设计文件(1)按设计要求施工单位(2)发现设计有相关问题,报告建设单位4 .承包合同(四)监理的合适的内容(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1 .进度控制2 .质量控制3 .成本控制4 .安全管理5 .合同管理6 .信息管理7 .沟通协调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合适的内容及监理权限,
5、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五)监理的权限1 .监理人员认为施工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2 .监理人员发现设计有相关问题的,应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六)监理任务的承接1 .不能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 .不得转让也不得分包工程监理业务(七)履行监理合同1 独立监理加理靳立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2 .公正监理与承包单位串通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八)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1.与施工单位串通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费质证书(2)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造成损失
6、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转让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Z201070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主要合适的内容一、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二、投标的要求三、联合体投标四、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五、开标程序六、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式方法6.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档案的,应责令改正,还应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三、工程文件归档的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归档范围: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二)归档文件必须
7、完整、准确、相关系统,并整理立卷(三)归档文心应原件(四)工程文件的合适的内容及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四、重大建设本次项目档案验收(一)适用范围1 .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本次项目2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指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二)验收的组织与验收组的组成序号未决项目验收单位档案验收组织验收组组成备注国家发改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本次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本次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
8、理部门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本次项目主管部门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省以下各有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1 次项目主管部11 .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本次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2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本次项目,本次项目档案验收成员应包括本次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3 .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三)验收申请1 .申请本次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本次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2)本次项目试运行指标
9、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相关能力;(3)完成了本次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4)基本完成了本次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2 .本次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3 .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 .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合适的向容(1)本次项目建设及本次项目档案管理概况;(2)保证本次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相关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3)本次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4)档案在本次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
10、的作用;(5)存在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四)本次项目档案验收会议1 .档案验收应在本次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2 会议的主要议程(1)本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本次项目建设概况、本次项目档案工作情况;(2)监理单位汇报本次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3)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本次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4)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对本次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5)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形成并宣布本次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五)档案质量的评价1 .档案检查的方式(1)质洵(2)现场查验(3)抽查案卷2 .抽查档案数量不少于100卷3 . 抽查重点、(1)采次送目前期管理性文件(2)隐蔽工程文件(3)
11、竣工文件(4)质检文件(5)重要合同、协议(六)档案验收意见1 .本次项目建设概况2 .本次项目档案管理情况3 .存在的相关问题、整改要求与建议(七)档案验收结果1 .验收结果(1)合格(2)不合格2 .合格标准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3 .合格本次项目由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出具本次项目档案验收意见4 .不合格本次项目(1)由本次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于本次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2)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并由档案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3)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2Z201160 税法
12、一、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税收法律1 .税收征收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3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4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二、纳税人权利(2项)(一)特殊情况下延期纳税的权利1 .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 .未按期交缴,税务机关的处罚(二)责令限期缴纳(三)从滞纳税盛工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四)收取完税凭证的权利三、纳税人义务(3条)(一)荏法纳就(二)出境清税1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出境的,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2 .款结清又未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三)纳税人
13、报告制度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前,应向税务机关报告四、税务登记制度(一)开业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二)变更登记自苏理工商变更登记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三)注销登记在禾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先办理税务注销(四)办理下列事项,需用税务登记证件1 .开立银行账户;2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 .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 .领购发票;5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 .办理停业、歇业等。五、财薄凭证管理制度(一)合法设置帐簿(二)按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六、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
14、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税务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需要报送的资料。2Z20117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主要合适的内容一、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种类(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二、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种类(二)行政处第程序三、刑事责任(一)犯罪构成(二)刑罚种类(三)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一、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种类1 .概念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民事法律上的约定或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2 .承担民事责任的目的(1)恢复受害人的权利(2)补偿权利人的损失3 .种类(1)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4 .两者区别(1)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2)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
15、对权,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相对权(3)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5.侵权行为(1)一般侵权行为(2)特殊度权行务1)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特殊侵权行为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单位应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应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 .停止侵害2 .排除妨碍3 .消除危险4 .返还财产(1)返还财产的三种情况1)因不当得利所获得的财产2)民事行
16、为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而应当返还的财产3)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5 .恢复原状6 .修理、重作、更换(仅适合于违约责任)(1)种类物:修理、重作、更换(2)特定物:修理、重作7 .赔偿损失(1)违约责任:赔偿额应相当于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2)侵权责任: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8 .支彳寸违约金(仅适合于违约责荏59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 .赔礼道歉二、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种类11 概念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12 行政处罚(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17、(6)行政拘留(7)其它行政处罚3.行政处分(6种)(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二)行政处罚程序1. 一般规则(1)查明事实(2)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对申辩事由进行复核(拒绝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当事人提出理由成立的,行政机关应采纳2.程序种类(1)简易程序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政处罚的适用2)可以当场作出处罚(2) 一般程序(3)听证程序1)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赞格
18、证书、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2)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3)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3.行政处罚的执行(1)行政处罚一旦作出,具有法律效力(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三、刑事责任(一)犯罪构成1 .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2 .犯罪的客观方面客观上必须具备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3 .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或单位4 .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二)刑罚种类1.主刑(5类)(1)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
19、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式方法。管制具有一定的期限,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 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抵折刑期2日。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式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法方式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抵折刑期1日。(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方法。(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迫
20、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方法。(5)死刑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式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死刑是刑法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式方法。2 .附加刑(3类)-可单独使用(1)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式方法。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刑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式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同时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式方法。没收财产与没收犯
21、罪物品有本质区别,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人和法所有并且没有 用于犯罪的财产。3 .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1)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 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特征是: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生产安全。2)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包工头、无证从事生
22、产、作业的人员等。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不论是表现为疏忽大意,还是表现为过于自信,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心理状态都是一样的,即在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危害社会的 严重后果。但行为人对于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本身,则可能是故意的。(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要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 成及其特征是: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劳动安全。2)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
2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生产经营的指挥人员、实际控制 人、投费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负有提供、维护、管理职责的人。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在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但行为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则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 是过失。(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
24、全事故的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 罪构成及其特征是: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制度。2)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至于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质量标准则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七、中标的要求八、招标程后九、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一、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一)招投标基本原则(二)必须招标的本次项目范围(三)必须招标本次项目的规模标准(四)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
25、本次项目(五)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本次项目(六)法律责任(一)招投标基本原则1 .公开(1)招标信息公开(2)招标过程公开2 .公平给所有投标人以平等的机会3 .公正招标活动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每个投标人4 .诚实信用(二)必须招标的本次项目范围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本次项目2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本次项目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本次项目(三)必须招标本次项目的规模标准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
26、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 .单项估算低于上述规定,但本次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本次项目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 .施工主要相关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相关技术的4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本企业资质符合工程要求5 .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有相关能力承包的6 .其它(五)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本次项目1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相关技术的2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 .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本次项目(六)法律责任1 .规避招标的法律责
27、任(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本次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本次项目,可暂停本次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3)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4)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2 .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1)招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2)泄露招标实质,生信息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10万元的罚款,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 的,中标无双2Z201073三、联合体投标(一)联合投标的涵义1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
28、)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2)中标后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二)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2 .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本次项目的相应相关能力3 .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4 .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三)共同投标协议1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 .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 .没有附有该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1 .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2 .就中标本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 .不得重复投标4 .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5 .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五、开标程序(一)开标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二)检查文
29、件密封情况(三)当众拆封,宣读主要合适的内容(四)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况1 .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2 .未按要求密封六、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式方法(一)评标委员会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4)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相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2 .评标专家的选取(1)专家1)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2)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2)选取方式1)随机抽取般本次项目2)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一一复杂的本次项目3 .评标委员
30、会成员职业道德与保密义务(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3)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人的财物或好处(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它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信息与情况。(二)评标标准和方式方法1 .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式方法评审2 .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三)按废标处理的情况1 .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4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
31、件要求的5 .未按格式填写,合适的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辩认的6 .多份投标文件或一个投标文件中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 .联合体羲标未曲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如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本次项目,应当重新招标特别注意1 .按工程建设本次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盖章,只要有一个,就不能被认定为废标2 .但是,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必须同时有单位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的,属于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缺一项,可按照“未按规定的 格式填写”这一条,判定为废标。3 .如
32、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必须同时有两项,则不能认定为废标。(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与补正1 .可以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实质性合适的内容2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五)评标报告1 .评标过程必须严格保密2 .评标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3 .抄送有关行政部门4 .评标报告有全体成员签字5 .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阐述意见与理由6 .不签字又无书面陈述理由,视为同意结果7 .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解散(六)中标侯选人1 .推
33、荐的侯选人13人,并排好顺序2 .中标人的条件(1)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3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价格、解决方案等实质性合适的内容进行谈判(七)法律责任1 .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1)给予警告(2)没收收受的财物(3)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参加评标活动(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 .与投标人先行谈判的法律责任(1)给予警告(2)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3)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七、中标的要求(一)确定中标人的程
34、序1 .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在评标报告提交后15日内确定,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的30个工作日前确定2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侯选人中确定3 .必须招标的本次项目,应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4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中标通知书1 .由招标人发给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 .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本次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 .不得以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等作为中标和签订合同的条件。(三)签订合同1 .自中标通知书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 .如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合适的内容有矛盾的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5、3 担保-履约保证金(11招标三件中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拒绝视为放弃中标(2)招标人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3)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 .垫资(1)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本次项目建设资金(2)对垫资以及利息有约定的,可以支持其返还请求,但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部分不予支持(3)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4)对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 .适用于必须进行招标的本次项目2 .由招标人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与评标报告的区别)3 .在确定中标15日内(五)法律责任1 .
36、非法确定中标人的法律责任(1)中标无效(2)责令改正(3)可以处中标本次项目金额5%。10%。的罚款(4)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2 .非法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2)可以处中标本次项目金额5%。10%。的罚款八、招标建序(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 .设计及概算已批准3 .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已核准4 .资金来源已落实5 .有所需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二)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1)招标信息的发布1)发布招标公告2)必须招标的本次项目,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网络等媒介发布2.邀请招标(1)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况1)本次项目相关技
37、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潜在投标人少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本次项目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本次项目价值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2)邀请招标的对象数量3家以上(三)资格审查1 .资格预审-如不合格,后果是不得参加投标2 .资格后审-如不合格,后果是视为废标(四)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的出售(1)招标人可出售招标文件(2)文件出售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招标文件可以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4)发出公告或文件后,招标人不得擅自终止招标2 .招标文件的合适的内容(1)招标本次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3)投标报价要求(4)评标
38、标准3 .招标文件的要求(1)原则性要求(2)对相关技术的要求(3)对时间的要求1)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2)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3)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中标人签订合同。九、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一)招标组织形式1 .自行招标2 .委托招标(二)招标代理机构1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
39、系与利益关系2 .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3 .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代理业务(三)法律责任1 . % 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2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3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5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6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7 .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Z201060安全生产法主要合适的内容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
40、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措施(二)管理保障措施(三)经济保障措施(四保证)(四)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八管理)(五)法律责任(一)组织保障措施1 .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1)主体:生产经营单位(2)设立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3)专职或兼职人员,或委托服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2 .明确岗位责任(1)主要负责人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在事
41、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经常性检查2)发现相关问题立即处理3)不能处理立即报告(3)对质量负责的岗位1)设计质量负责-本次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2)施工-施工单位3)竣工验收-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员4)安全设备质量负责-厂家与检测、检验机构(二)管理保障措施1 .人力资源管理(1)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后任职(2)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对特种作业的人员的管理-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 .物力资源管理(1)设备日常管理-经常性维护、保养(2)设备淘汰制度(3)生产经营本次项目、设备转让管理-受让人必须具备安全条件(6)生产经
42、营本次项目、场所协调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 (三)经济保障措施1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2 .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资金3 .保证劳动保护与培训所需要资金4 .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四)相关技术保障措施1 .对四新的管理2 .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3 .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4 .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5 .对员工宿舍的管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6 .对危险作业的管理7 .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8 .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五)法律责任1 .不满足资金投入的法律责任(1)责令
43、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造成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投资人处2万元20万元的罚款2 .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造成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投资人处2万元20万元的罚款(5)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 .未配备合格人员的责任(1)责令限期
44、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4 .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4)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5 .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予以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的罚款“(3)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6 .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当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
45、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4)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7 .非法转让经营本次项目、场所、设备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罚款(4)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 .未协调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9 .非法设置员工宿舍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