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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英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国:我们我国在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方面,包括概括式、确定列举式和否定列举 式几个方面的规定。L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括式规定衍政诉讼法似概括的方式确立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界限。行政诉讼法第2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 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对具有我国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 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列举式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列举了八项详细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 包括:对行政机关行政惩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害法律 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 发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爱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 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他人身权、则产 权的。第11条第2款作为第1款概括列举的补充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确定了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涉 及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否定列举式规定行政诉
3、讼法12条排解了下列行政行为的可诉胜:国防、外交等我国行为行政法规、 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打算、命令彳亍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的奖惩、任免等打算;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详细行政行为。解释则对行政诉讼 法12条规定的行为外,进一步明确下列行政行为不行诉:公安、我国平安等机关依照刑事 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 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 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英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英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英国行政法上的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司法救济主要指
4、司法审查。因此,当 公民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时向法院恳求救济的方式有三种,分别为一般诉 讼救济、上诉救济和司法审查救济,而其中司法审查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英国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即指司法审查的范围。依据英国判例,对于行政机关的行为,除了排解性的内 容,其余全部属于法院可以审查的范围。不受司法审查的范围主要涉及如下三方面:(1)可以拒绝司法审查的状况。包括:当事人的申请有不合理的拖延;当事人本身有过 失;当事人知道公共机构作出打算时存有偏私状况而不提出异议,或当事人对自己的防卫权 受到阻碍而不提出异议;具有军事性质的机构的内部纪律处分;对于纯属团体内部的事务;当 事人另有其他救济手段
5、时;法院认为救济手段不能达到目的时。(2)不受法院管辖的行为,如我国行为等。(3)排解司法审查的法律条款,如最终打算条款、排解提审令条款和排解任何司法审查条款等。尽管不受司法审查的范围涉及上述三方面的状况,但依据学者讨论英国全部排解司 法审查的法律条款,都起不到排解的作用;而对可以拒绝司法审查的状况当中所列的 当事人的申请有不合理的拖延、当事人本身有过失等等七种状况,法院只是有权加 以拒绝司法审查,并非真正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可见,抽象行为、内部行为和终局 行为都属于英国司法审查的范围。事实上,在英国的行政诉讼中,真正能够被排解在受案 范围之外的,其实只有不受法院管辖的行为当中所列举的我国行
6、为。2 .中英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中英两我国在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上,一般实行的是列举排解式加概括确定 式,即先通过立法或者判例确定法院不宜审查的行为,然后规定其余的所育行政行为或者 公法争议均属于法院受理和审查的范围。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囊括可诉行政行为的范 围,有效地爱护相对人的权益。同时,遵循司法有限原则,对于法院没有力量解决或者暂 不相宜交给法院解决的案件排解在司法审查之外。3 .中英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定是原则英国实行的是可以审查的假定原则。即行政行为原则上都属于能够审查的行为,法院 受理行政案件是原则,不受理是必需加以明示的例外。而我们我国实行的是不予审查的假 定原则,人
7、民法院不享有对政府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的权力,不得受理任何行政案件,除 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类型的行政案件完全取决于法律的规定,也 有的学者把它称之为司法审查法定原则。在这项原则的指导下,我们我国建立的是一种不完整的司法审 查制度。4 .可诉行为类别在确定可诉行政行为的类别上,英国将排解规定外的一切行政行为都纳入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并且都从对行政行为进行定义动身来确定受案范围,不论是详细行政行为还是抽 象行政行为,也不论是内部行政行为还是终局行政行为。而我们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 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终局行政行为排解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5 .确定受案范围的法治理念英国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行政法治理念动身,只对何种行政行为不行诉作出 例外的规定,不对可诉行政行为进行繁琐的列举式规定。而我们我国在确立受案范围时注 意更多的是社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