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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心县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及时、动态、准确地监测妇女儿 童健康状况,更好地为政府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健康决策提供依 据,确保实施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县实 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加强全区出生缺陷医院监测、以人群为基 础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儿童死亡监测、危重孕产 妇医院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等三网监测工作,规范、 准确、持续上报监测数据,为各级政府提供妇女儿童健康主要 指标。以县为单位的优良率达到80%以上;各级按时组织完成孕产妇死亡评审;监测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各 级质量控制完成率达到95%,报
2、表完整率达到100%;以县为单 位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二)具体目标。出生缺陷医院监测:主要出生缺陷漏报率1%,出生数漏报率1%。以人群为基础出生缺陷监测:人群出生缺陷监测3次随访 率达到95%,严重出生缺陷漏报率W1%,出生数漏报率W5%。错 漏项W1%,计算机录入错误率W1%。孕产妇死亡监测:活产率或出生漏报率10%,死亡漏报率质量指标报表完整率报表完整率达到100%报表完整率达到100%以县(市、区)为单位网路直报 率以县(市、区)为单位网路直报率达到100%以县(市、区)为单位网路直报率达到10096时效指标指标:完成时限2021 年2021 年效益指标经济效益 指标指标1:危重孕
3、产妇救治经济负 担逐步减轻逐步减轻指标2:危重新生儿救治经济负 担逐步减轻逐步减轻社会效益 指标指标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逐年提高逐年提高指标2:儿童保健管理率逐年提高逐年提高指标3: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逐年下降指标4:婴儿死亡率逐年下降逐年下降指标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逐年下降可持续影 响指标指标1:卫生健康数据信息共享 情况全区及项目实施县(区)卫生健康数据信 息共享、流通全区及项目实施县(区)卫生健康数据信 息共享、流通指标2: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干 预措施建立情况全区及各项目实施县(区)危重孕产妇和 新生儿干预措施建立全区及各项目实施县(区)危重孕产妇和 新生儿干预措施建立15%
4、o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按时组织完成医疗机构(包括出院后24小时内死亡的)新生儿死亡评审;活产率或出生漏报率V 10%,死亡漏报率15%;诊断不明率V5%。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以监测医院为单位,每月孕产妇个案调查表实际上报量达到本院产科月分娩量的95%及以上, 项目填写错误率5%,表卡项目完整率三98%,危重孕产妇病例 漏报率W5%,孕产妇死亡病例漏报W1%,录入的正确率达到99%o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采用统一的资料收集工具,使用率达到100%;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身高、身长、体重测量率达到85% 以上,血红蛋白检测率达到85%以上,资
5、料完整性达到90%以上, 准确性达到90%以上。|二、项目范围 自治区级监测点。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县级及以上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医院),均纳入自治区级出生缺陷医院监测 范围。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全县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孕产妇死亡监测:全县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三、项目内容(一)开展管理及监测人员培训。1 .组织实施: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负责对地市 级、县(市、区)级培训,按月核实数据并实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县(市、区)级在地市级指导下对乡、村级进行培训。2 .培训内容:危重孕产妇和出生缺陷诊断及其要求;孕产 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重大出生缺陷
6、 预防、筛查、诊断、跟踪随访、咨询指导;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 测死亡卡的死因填报、5岁以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等业务知 识;监测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跟踪随访、漏报调查、 质量控制等。(二)完善妇幼卫生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县级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陆自治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 18080)直报系统报送。乡镇级通过宁夏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系统中“妇幼卫生监测服务”模块录入报表和个案登记表。进 一步完善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及上报工作,注重信息安 全,确保信息运行顺畅,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和质量。(三)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落实好自治区级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县级 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医院、村-
7、乡-县三级数据采集和报告流程。 完善多部门参与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出生婴儿随访工作。提 高出生缺陷诊断能力,健全我区的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区级监测点开展县区-乡镇-村(街道/社区)全覆盖的5岁以下 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监测县要进一步完善监测数据上报及质量 控制,建立各市、县(市、区)间死亡报告卡和高危患儿病例 转介制度,注重信息安全,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五)开展5岁以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开展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全国儿童营养与健 康方案,完成相应年龄段表卡的填写和数据网络直报。加强 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规范儿童健康服务, 逐步提高儿童的营养与健康监测质
8、量。(六)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1 .医疗机构自评在本医疗机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本机构内发 生的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自评。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完成本 机构内死亡孕产妇、死亡新生儿调查工作,包括发生在门急诊 死亡个案的信息收集。孕产妇死亡后72小时内完成自评,新生 儿死亡后7天内完成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按照中国妇幼卫生 监测工作手册中“新生儿死亡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 要求上报相关资料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同时上报本机构讨论 分析结果、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原始病例,包括病案首页、 医嘱单、病程记录(抢救记录)、辅助检查结果在内的全病历 (包括转诊病例)复印件。2 .妇幼保健部
9、门评审首先应建立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信息快报制度,在医 院死亡者3天内上报信息,家中死亡者7天内上报信息。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完成死亡个案调查后1 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县级死亡评审(包括辖区户籍地和常住地 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组织一 次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个案评审;自治区级每半年组织一 次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个案评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改进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法,充分发挥各级危重孕产 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的专家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现 场指导;探索开展危重症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病例评审,促进 服务质量提高,将控制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工作关口前
10、移。四、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保证信息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监测业务管理 机构要逐级进行监督指导和数据的质量控制,提高整个监测系 统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一)质量控制内容。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月对收集的监测表卡完 整性、准确性、逻辑关系等进行审核,每半年完成一次监测医 院的质量检查和审核。地市级、自治区级项目管理机构重点要对县(市、区)级 的监测工作进行日常的监测考核,包括对表卡的填写、数据收 集、整理、录入、统计分析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地 市级、自治区级同时要分别在每年11月底前、12月底前按照项 目绩效考核目标要求(见附件2),对辖区整体完成一次全面的 质量控制
11、,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督促全面整改,总结、 推广成功经验。(二)质量控制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对服务站/居委会,乡镇对村,利 用每季度例会制度,季季进行质量检查,做好监测资料的自查 工作。县级每年抽查本区县5-6个监测乡镇(社区/街道),每一监测乡镇(社区/街道)抽查4-5个村委会(居委会)。地市级每年抽查本地市所有监测区县,每一监测区县抽查 3-4个监测乡镇(社区/街道),每一监测乡镇(社区/街道)3-4 个村委会(居委会)。自治区级每年至少随机抽查4-6个监测区县(要求质控的 区县数占全部监测区县的30%以上),其中城市监测区县占1/3, 农村监测区县占2/3),每一监测区县抽查
12、2-3个监测乡镇(社 区/街道),每一监测乡镇(社区/街道)2-3个村委会(居委会)。五、组织管理(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制定全区妇幼卫生监测实施方案,各市、监测县(市、区)卫 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辖区监测实施方案。协调公安、民政等部 门核对出生和死亡信息。(二)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协 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辖区妇幼卫生监测的具体实施和业务 指导工作。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评审资料。(三)E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并及时将纸质资料审核、上报 至辖区妇幼保
13、健机构。接受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考 核。六、项目资金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项目经费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20) 745号)统筹用于人员培训、监测表卡印制、业务宣传、报表邮 寄费、质量控制、直报系统设备购置等支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季度核算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分别 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2022年1月10日前由市 级卫生健康委收集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七、项目绩效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按照 项目工作规范和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
14、展监督检查、质量控制 和技术指导,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定期开展项目绩 效评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0T)于2022年1 月2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和自治区妇幼保 健院,同时报送上级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在各县(市、 区)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复核对考核结果打分,连同总体 绩效评价报告上报自治区卫健委妇幼健康处。附件:10-1.2021年度妇幼卫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 10-2.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10-1:2021年度妇幼卫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供参考)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覆盖地区、受益人群、主要内容。(二)项目绩
15、效目标情况。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资金到位情 况、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等。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召开的会议、出台的管理文件、指导促进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措施 等。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一)产出分析。实施进度和数量、完成质量和投入产出、项目管 理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二)有效性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活动和服务开展 效果。(三)社会性分析。项目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社会公众反映、环 境资源影响、可持续影响等。(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五、结论(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可附表)。(二)主要经验及做法。(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四)工作建议。主要数据表、问题列表及说明
16、、相关证据等。附件10-2 :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 标加强全区出生缺陷医院监测、以人群为基础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儿童死亡监测、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儿童营 养与健康动态监测等三网监测工作,规范、准确、持续上报监测数据,为各级政府提供妇女儿童健康主要指标。以县(市、 区)为单位的优良率达到80%以上;各级按时组织完成孕产妇死亡评审;监测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应达到9096以上;各 级质量控制完成率达到95%,报表完整率达到100%;以县(市、区)为单位网路直报率达到100%。一级 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全区指标值各项目县(市、区)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出生缺陷医院监测:严重
17、出生 缺陷漏报率,出生数漏报率。严重出生缺陷漏报率1%,出生数漏报率 1%O严重出生缺陷漏报率1%,出生数漏报率 1%O2.人群出生缺陷监测3次随访 率,严重出生缺陷漏报率,出生 数漏报率。3次随访率达到95%,严重出生缺陷漏报 率出生数漏报率W5%。3次随访率达到95%,严重出生缺陷漏报率 1%,出生数漏报率W5%。3.孕产妇死亡监测:活产率或出 生漏报率,死亡漏报率。活产率或出生漏报率10%,死亡漏报率15%o活产率或出生漏报率10%,死亡漏报率V 15%。4.儿童死亡监测:活产率或出生 漏报率,死亡漏报率。活产率或出生漏报率10%,死亡漏报率 15%o活产率或出生漏报率10%,死亡漏报率V 15%o5.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危重孕 产妇病例漏报率,孕产妇死亡病 例漏报危重孕产妇病例漏报率W5%,孕产妇死亡 病例漏报1%危重孕产妇病例漏报率5%,孕产妇死亡 病例漏报6.儿童营养与健康动态监测:5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 统管理率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儿 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儿童 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