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3130431 上传时间:2023-06-28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水利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水利发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一、工作票制度1、在水力机械设备和水工建筑物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 其方式有下列二种:1.1 填用发电厂水力机械工作票(见附录B)1.2 填用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见附录C)2.填用发电厂水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为:2.1 在水轮发电机组、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设施上进行检修、 维护、试验或安装,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或需要断开电 源,隔断与运行设备的油、水、气联系的工作。2.2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 措施的工作。3、填用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的工作为: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 紧急

2、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应填用事故紧急抢修单或 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4、在生产区域从事建筑、搭、拆脚手架、油漆、绿化等无需运行人员执行2 所述安全措施,且不会触及带电带压设备的文明生产工作,以及不需高压设备停 电或做安全措施的水电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工作任 务单(见附录D)的形式记录相应的工作内容。各单位应明确发布所实施的上述 不使用工作票的项目。5、生产现场一级或二级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 度。6、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6.1 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 内容应正

3、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 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6.2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 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6.7 外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和审 批,也可由外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实行“双签发”,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6.8 火工作票的有效期:7.1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提前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 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7.2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8、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8一、二级动火

4、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 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几公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人员。|8.2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本单位考试合格的人 员e)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动火作业证件。9、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9.1 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9.1.1 确认工作的必要性。9.1.2 确认工作的安全性。9.1.3 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9.2 动火工作负责人:9.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922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92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924始终监督现

5、场动火工作.9.2.5 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92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9.3 运行许可人:93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93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933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9.4 消防监护人:941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942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9.4.3 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 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94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9.4.5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9.5 动

6、火执行人:9.5.1 动火前应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95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95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95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10、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0.1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10.2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 法处理。10.3 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10.4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及储 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 气

7、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10.5 动火点与易燃易爆物容器、设备、管道等相连的,应与其可靠隔离、封 堵或拆除,与动火点直接相连的阀门上应加锁、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安全标志 牌。10.6 在可能转动或来电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应事先做好停电、隔离等确 保安全的措施。10.7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窖井、地沟等, 应检查分析并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并应 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10.8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周围有可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防止火 花溅落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窖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

8、析,并根据 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10.9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周围及上、下方 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有效的消防器 材。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滑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10.10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0.11 下列情况禁止动火:10.11.1 油船、油车停靠区域。10.11.2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10.11.3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或未进行有效置换前。10.11.4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10.11.5 喷漆现场。10.11.6 遇有火险

9、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10.11.7 按国家和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的。11、动火的现场监护。11.1 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二级动火时各单位分管生产 领导或总工程师可不到现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 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11.2 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专职)人员应始终 在现场监护。11.3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志 愿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11.4 动火执行人、监护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

10、间断时间超过0.5h,继续动火 前,动火执行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一级动火作业,间断时间超过2h, 继续动火前,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 后方可重新动火。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h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 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动火。12、动火工作完毕,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 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 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无关,则三方签名即可), 盖上“已终结

11、”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13、已终结的动火工作票至少应保存1年。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 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6.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不得互相兼任。 若工作票签发人兼任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6.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6.5 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6.6 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661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动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澄压、通风 等,填写时应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和编号(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

12、保险 等),应停用的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联跳回路等,应隔离的操作电源、二次保 险、空气小开关、电流部件和压板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闸门(应写明名称和 编号),并悬挂安全标志牌:还应写明按本部分要求应加锁的阀/闸门。662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663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应采取的防护措施:为确保检修区域与运行 区域隔开所设置的临时遮栏、围栏等位置及相应的安全标志牌应填写在“应设遮 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栏内。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特殊安全措施。665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或其他运行人员补 充的保证安全的措施,应填写在“补充工作地点安

13、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栏内。6.7 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且经 批准的检修或基建单位签发,检修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 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6.8 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 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 发人签发。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 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 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班人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总、分 工作票在格式上与发电厂水

14、力机械工作票一致。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 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分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由分工作票负责 人与总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应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可许可,总工作票应 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6.9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 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部分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6.10 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 楚。7.工作票的使用:7.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工作票 上安全措施范围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在同一

15、设备 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允许使用一张工作票。7.2 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有多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以 发给总的负责人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在工作班成员栏内, 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作业人员名单。7.3 设备检修或其他安全措施项目较多的检修工作,发电厂可以结合本单位 情况,制订固定项目的安全措施附页。7.4 机组检修后整组调试应办理工作票。7.5 在不同地点、不同设备系统依次进行同类型的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 施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7.6 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 许可手续

16、:761部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时。762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隔断方式或需变更、增设安全措施者。763检修工作延期一次后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延期者。7.7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 手续。7.8 计划性检修或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或复杂)的水力机械工作票一般应在工 作前一日送达运行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局域网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 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送达后履行。其他工作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 作许可人。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7.9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一,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17、7.10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若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工 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非 连续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 施进行交接。7.11 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 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的工作任务栏中增填工作项目。若需 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7.12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时,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 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7.13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

18、经运行值班负责人(值长)许可 后,可以不办理工作票即进行临时应急处置,但必须将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件 原因记入运行日志中。8、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8.1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8.2 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批准的检修期限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 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控中心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控人 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8.3 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9.1 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部分,并具有相关工 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的人 员。工作票签

19、发人员名单应公布。9.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工作班人 员工作能力和本部分,经部门(车间)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9.3 公司系统内的集中检修或协作检修单位需要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担任工 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时,除应掌握检修设备的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 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还应持本单位考试合格、批准担任工作票签发人或工 作负责人的书面证明。非公司系统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需经设备运维管 理单位安全考试合格。9.4 工作许可人应是经部门(车间)生产领导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 值班人员。9.5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部分的

20、人员。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10.1 工作票签发人:10.1.1 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10.1.2 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10.1.3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和充足。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1021正确组织工作。1022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 要时予以补充完善。102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交底和危 险点告知,并确认每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签名。102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1025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部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 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关注工作班成员身体

21、状况和精神状态是否出现异常迹象, 人员变动是否合适。10.3 工作许可人:10.3.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10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103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转动,有无流入油、水、气以及可 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103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 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10.4 专责监护人:10.41 确认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监护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104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部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被监护人员的

22、不安全行为.10.5工作班成员: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 在工作票上履行交底签名确认手续。1052服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的指挥,严格遵守本部分和 劳动纪律,在确定的作业范围内工作,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 作安全。1053正确使用施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二、工作许可制度1、工作票应由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工作任务单可以由所在部门班组负责人 或节假日电厂值班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但工作任务单应送交一份给运行 值班人员留存。2、工作许可人在完成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许可手续,工 作班方可开始工作:2.1 持票会同

23、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补充的安全措 施进行说明,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确认检修设备无电压、已泄压、 降温、无转动,且没有油、水、气等介质流入的危险。2.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带压、高温设备的位置和有爆炸等危险的因素, 交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2.3 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3、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方式、检修状态。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 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办理措施变更手续,临时 变更措施应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三、工作监

24、护制度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 作内容、人员分工、危险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 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多班组工作时,由总工作负责人向各班组负责人交代, 再由班组负责人向各自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 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2、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 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工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3、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 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

25、责监护 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 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 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 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 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按7j)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 作业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5、对于连续(或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连班负责者,可 允许有两个或三个工作负责人相互接替,但应经过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在工作 票上注明,工作

26、票应按班交接,各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现场的交接。四、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1、工作中遇任何威胁到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 人应立即停止工作。2、工作间断时,工作班成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和设备 状态保持不变,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 可人。3、每日收工前,应清扫工作现场,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工作票仍由工作负 责人执存,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 作票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 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4、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检修设

27、备投入运行。5、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 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应按下列条件进行:5.1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 施撤除,检查工作班全体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 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5.2 若检修设备试运将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或其他作业班 组人员安全时,只有将所有作业班组全体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将该设备系统 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时,方可进行试运。5.3 运后工作班需继续工作时,应按下列条件进行:6.1 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

28、作负责人重新履行 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作业人员继续进行工作。6.2 如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7、全部工作完毕,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 待全体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 验试运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 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8、只有在同一停役隔离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运行值班负责 人许可指令后,方可进行复役操作。9、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 交回所持的一份工

29、作票并加盖“已终结”印章,表示工作终结。10、已终结的发电厂水力机械工作票、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五、动火工作票制度1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其 方式有下列两种:1.1填用发电厂一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E) b)填用发电厂二级动火工作票 (见附录F)注:本部分所指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包括熔化焊 接、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切削等。2、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注: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场 所或设备。3、在二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注:二级

30、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场所、设各及 禁火区。4、各单位可参照附录G和现场情况划分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制定出需要执行 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 师批准后执行。5、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紧急 抢修单,动火工作票各注栏中应注明对应的工作票、事故紧急抢修单和工作任务 单的编号。6、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6.1 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水)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 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 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动火工作票应使用

31、统一的票面格式,由 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6.2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 人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或具有消防管理职责的部门)(指一级动火工作 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即需要运行人 员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还应多一份交运行人员收执。6.3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木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消防 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 准。6.4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单位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 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6.5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6.6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 工作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