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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及管控报表编制规章制度规章1 .目的为了规范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切实发 挥财务报告在企事业机构管控中的作用,为责任公司对下属产业经营考察提供考 察依据,根据企事业机构会计准则,结合本责任公司管控需要,特制定本规 章制度规章。2 .适用范围适用于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分责任公司。3 .对外报告管控规定3.1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快报,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 报告。3.1.1 快报。快报是企事业机构每月在正式编制会计报表前,所提供的主要财务指标完成 情况报告。通过快报可以及时地了解责任公司本月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正确地 采取
2、有效措施,解决生产经营的问题。(1)集团所属责任公司每月1日上午(节假日不顺延)必须将快报以电传 和电子信箱形式上报集团责任公司财务部。不得迟报和漏报和谎报和瞒报,报表 内的指标不得缺项,各项数据要真实和准确,与正式报表不得有较大误差。(2)集团责任公司汇总快报,必须每月4日前报出,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完 整性和合理性。同时,要对快报进行简单的分析,以便向相关领导和有关机构部 门或科室提供合理的决策依据。3.1.2 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 情况说明书。(2)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及相关
3、附表以及集团责任公司为管控需要增加的有关报表。3.1.3 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 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 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3.2 各项报表的编写相关要求。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2个年度或者相关2个期间的比较 数据。3. 2.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事业机构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 应当按照资产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 资产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1)资产,是指过去的交
4、易和事项形成并由企事业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资 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事业机构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 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 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2)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事业机构。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 列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 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3)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事业机构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 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应当按照实收资本(
5、或 者股本)和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本次项目分项列示。3. 2. 2利润表。利润表是反映企事业机构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 各项收入和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本次项目分类分项列示。其中,收入和费用 和利润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1)收入,是指企事业机构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 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在利润表上,收入应当按照其重要性分项列示。(2)费用,是指企事业机构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 济利益的流出。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3)利润,是指企事业机构在一定
6、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利润表上,利 润应当按照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3. 2.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事业机构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下简称现 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 金流量分类分项列示。其中,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定义及列示应当 遵循下列规定:(1)经营活动,是指企事业机构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 项。在现金流量表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 出的性质分项列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按照其经营活动特点分项列示。(2)投资活动,是指企事业机构长期资产的
7、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 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投 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3)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事业机构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修改变更 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3. 2. 4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而对会计 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本次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 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内容:(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和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
8、 经营成果的影响。(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6)企事业机构合并和分立。(7)重大投资和融资活动。(8)会计报表中重要本次项目的明细资料。(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3. 2.5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1)企事业机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对企事业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3.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3. 3. 1编制时间。企事业机构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家统一的
9、会计规章制 度规章规定企事业机构应当编报半年度和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3. 3. 2编制的基本原则。(1)企事业机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完整 和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的编制基础 和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和方法。企事业机构不得违反企事业机构会计规章制度 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 和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和方法。(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和指使和强令企事业机构违反企事业机 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 的编制基础和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和方法。(3
10、)企事业机构应当依照企事业机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 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4)企事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和企事业机构会计规章制 度规章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 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和季度和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和每季和每 月的最后一天。3. 3.3编制前的准备工作。(1)全面清查资产和核实债务。企事业机构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和核实债务: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和应货款支付项和应交税费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和 债权机
11、构的相应债务和债权金额是否一致。在生产产品和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 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进 行确认和计量。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和运输服务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 数量是否一致。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清查和核实的其他有关内容。企事业机构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和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 量是否一致和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和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和 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事业机构 清查和核实后,应当将清查和核实的结果及其
12、处理办法向企事业机构的董事会或 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企事业机构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 项进行重点抽查和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2)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和核实债务外,还应当 完成下列工作: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和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 向是否相符。依照企事业机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 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的规定进 行。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
13、和事 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 合理。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 期相关本次项目。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 制度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3. 3. 4会计报告的编写。(1)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和负债有变动 的,应当按照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 会计规章制度规章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2)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有关内 容,根据登记完整和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 到有关
14、内容完整和数字真实和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3)会计报表之间和会计报表各本次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 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4)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规章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规章制度规章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和完整和清 楚地说明。(5)企事业机构发生合并和分立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规章制 度规章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6)企事业机构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营业时按照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的相关要求全面清查资产和核实债务和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清 算期间,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
15、规章制度规章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 报告。3.4财务报告报送时间及使用规章制度规章。3.4.1 上述报告报责任公司财务部三份,本机构部门或科室经理一份,本机 构部门或科室其他人使用报告由本机构部门或科室经理提供或经本机构部门或 科室经理同意后分管财务主管提供,月报次月6日前报责任公司财务部及本机构 部门或科室经理,半年报告于次月10日前报责任公司财务部及本部经理,年报 于次月15日前报责任公司财务部及本机构部门或科室经理,以上报告报送时间 遇节假日前推1天。3. 4. 2报送总裁和董事会报告由责任公司财务部审批核准编报。4. 4. 3对外报告本着简化和适用和前后期口径统一和合法原则报出,
16、财务分 析仅供内部管控使用,不得对外提供。5. 4. 4违规责任。(1)报告编报人对报告质量负责任,报告有重大差错和遗漏,给予报告编 制人XX元以下XX元以上罚款。(2)无异常原因,报告编报人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告,给予报告编制人xx 元以下XX元以上罚款。(3)报告编报人未按规定向规定人以外有关员工提供报告,违反保密规章 制度规章,给予报告提供人xx元以下xx元以上罚款。对责任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及损失的给予行政处罚,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对内报告的管控规定4. 1对内报告的构成。对内报告包括管控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及各级管控驾驶舱数据表格三部分。 管控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简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收入成本类报 表和往来类报表和资金类报表和成本费用类报表。6. 2对内报告格式对内报告设计完成后,经一段时间使用进行完善和美化后固定。以规章制度 规章附件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