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项目分值具体要求一、组 织领 导与 责任 落实301 .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少1次扣3分;未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可逾越的红线湖 南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电视专题片的,扣5分。2 .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明确 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的,扣5分;未明确 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加扣5分。3未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责任细化到内设机构), 并贯彻落实的,扣2分。4 .未按规定明确具
2、体内设机构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工作职责的, 扣5分;未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工作的,扣 5分。5 .未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制度的,扣3分。6,未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评先评优重要内 容的,扣5分;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 未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 职内容的,扣5分。7 .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单位或领导责任的,扣1。分。安生工开情 二全产作展况408 .未按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区委办、区政府办 印发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 事故的若干措施
3、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的,每项扣3分。9 .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资阳大队、区林业 局)每季度未提请专委会主任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 作的,少1次扣5分。10 .年初未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的,扣2 分;党组(党委)或局务会未按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 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并形成纪要的,少一次扣1分。11 .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未按规定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 检查的,扣10分;分管负责人未按规定分季度带队开展
4、的,每少1 次扣5分;其他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分半年度带队开展的,每少1次扣 2分。未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开展风险预警,制定并 落实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扣1分。12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 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含消防安全大检查)和“百日攻坚,排查潜 在风险隐患等行动的,每项扣5分;被省、市、区点名指出问题的, 每次扣1分。13 .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督导检查、事故调查等重点工作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 和相关信息的,每次扣1分。14 .应急、住建、交通运输、消防、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
5、管、交 警等部门未按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 作评价指标,扣2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活动并通 报排名情况的,扣2分;未按要求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信 息的,每次扣1分。15 .未按要求组织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推动本部门所负责行业 领域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的,扣2分。机关本部存在重大火灾隐 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扣5分。16 .未按要求认真整改区安委会(办)、区消安委(办)挂牌督办或 交办的问题隐患,每次扣5分;未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的,加扣2分。17 .未认真整改省、市、区安委会(办)交办的问题隐患的,不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整改工作任务的,每项
6、扣2分。18 .未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项的交办、核查、 回复等工作制度的,扣2分;未按规定完成上级交办安全生产投诉举 报事项的,每次扣3分。19 .未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力19消防安全月,安全 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的,每项扣2分。理基与障 三层础3020 .未按规定编制(修订)本单位牵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 案的,扣3分;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扣2分。主管、 监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单位负责人未按规定赶赴现场 应急处置的,每次扣2分。21 .负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职责的职能部门未严格落实重大安 全风险“一票否决”的,每次扣5分;
7、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未按 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将有关安全生产强制标准纳入审批条件严格审 批的,每次扣5分。22 .值班人员脱岗离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班传真系统无法正常 使用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23 .未按规定落实区安委会、专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区安委会各成员 单位应将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工作总结材料及 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按所属专业 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向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的,扣2分。严事防 从格故范, O 减分项不设限24.未建立本系统向应急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制度的,扣1分;未按要 求向同级应急部门通报较大及以上(含涉险
8、)事故信息的,每次扣5 分;迟报、漏报较大及以上(含涉险)事故信息的,每次扣5分;谎 报、瞒报较大及以上(含涉险)事故信息的,每次扣10分;随意更 改统计口径的,每次扣5分。工信、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农业 农村、文旅、卫健、市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同级应 急管理部门抄报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每次扣1 分。25.未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对已批复结案的事故未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追究的,每次扣3分。26.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或责任认 定情况,事故责任涉及监管部门的,每起扣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3 分(高速公路较大事故除外)。机关本部和
9、直属单位发生亡人责任事 故的,每起扣5分,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0分。机关 本部发生火灾(但无亡人)的,每起扣2分;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但 无亡人)的,每起扣3分。直属单位发生火灾(但无亡人)的,每起 扣1分;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但无亡人)的,每起扣2分。27.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部门每起扣 40分,负有次要责任的部门每起扣20分;所监管的同一行业领域发 生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后整改 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直接予以“一票否决”。五、加 分项最 多 可 加5 分28.安全生产和消防(含森林防灭火)工作出色,被省安委办、省森 防指或更高层级单位书面专题推广的,加2分;被市、区安委会(办) 专题书面推广的,经区安委会办公室报请区安委会认定可以加分,每 项加1分。跨区域组织、参与事故(含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受到上级 人民政府、省安委办、省森防指嘉奖、表彰的,加2分;成功承办省、 市、区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的,加1分。备注:分项扣分累计数不超过考核项目设定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