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卷烟营销网络零售终端第4部分-商品陈列指南(DB43-T 2364.4-202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卷烟营销网络零售终端第4部分-商品陈列指南(DB43-T 2364.4-2022).pdf(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43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65.160X 98DB43/T 2364.42022 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5发布-312022-08实施-31Rural cigarette marketing network retail terminals-Part 4:Commodity display guide农村卷烟营销网络零售终端第4部分:商品陈列指南DB43/T 2364.42022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原则 1 5 卷烟陈列 1 6 非烟商品陈列 3 DB43/T 2364.42022 II DB43/T 23
2、64.4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DB43/T 2364 农村卷烟营销网络零售终端分为 5 个部分:第 1 部分:建设规范;第 2 部分:数字化建设指南;第 3 部分:服务与管理规范;第 4 部分:商品陈列指南;第 5 部分:星级评定。本文件为 DB43/T 2364 的第 4 部分。本文件由湖南省烟草专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烟草专卖局、衡阳市烟草专卖局、湖南省标准化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智、贺馨宇
3、、王雄峰、周杰、朱博、赵卓舟、彭小平、唐国伟、肖腾、李秀宏。DB43/T 2364.42022 IV DB43/T 2364.42022 1 农村卷烟营销网络零售终端 第 4 部分:商品陈列指南 1 范围 本部分提供了农村卷烟营销网络零售终端的商品陈列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部分适用于农村卷烟营销网络零售终端的卷烟商品陈列和非卷烟商品陈列。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43/T 2365.1 农村卷烟营销网络 第
4、1 部分:服务乡村振兴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DB43/T 2365.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总体原则 4.1 合理利用经营空间。充分利用展柜、货架等空间开展多样性陈列。4.2 突出商品的宣传效果,提高店铺的整体形象。4.3 保持陈列商品干净,摆放整齐、陈列有序。4.4 宜根据店铺规模、经营范围,按用途、性能、颜色、品牌、形状大小进行分类陈列。4.5 不宜将污染和可能改变商品使用性质的商品毗邻陈列。4.6 宜做到商品清洁、货柜货架清洁、服务设施清洁、环境清洁。5 卷烟陈列 5.1 通则 5.1.1 卷烟商品单独陈列,分柜分区,陈列宜放在显著位置,摆放整齐;零包卷烟整体宜横看成行、竖
5、看成列。5.1.2 宜摆满烟柜,做到摆放整齐、密度适中、种类齐全。5.1.3 宜将所订购的卷烟拆零上柜。5.2 陈列方法 根据店铺实际情况,可选择下列方法进行陈列:a)分类陈列:DB43/T 2364.42022 2 1)价格陈列法:依照卷烟零售价格的高低顺序将卷烟依次进行陈列;2)厂家陈列法:按照不同厂家、类型规格进行陈列,同一个工业公司的不同品牌按照类型规格陈列在一起;3)品牌系列法:按照卷烟品牌系列分类有序摆放,将同一个品牌家族的不同规格比邻陈列。b)重点陈列:1)突出重点法:把新品卷烟或重点培育品牌卷烟,结合文化主题通过黄金位置陈列、专柜陈列、专区陈列、特色陈列的方式进行突出陈列;2)
6、集中陈列法:根据零售终端周边客户平时吸食卷烟的习惯,把顾客经常购买的卷烟品牌陈列在显眼的位置,把同档位卷烟中最受欢迎的卷烟品牌集中陈列在显眼的地方。c)主题陈列:1)比附陈列法:品牌规格与同档次畅销品牌规格并肩陈列、展示;2)烟支类型陈列法:按照卷烟烟支类型将细支、短支、中支、爆珠等类型分区陈列;3)系列类别陈列法:同系列卷烟按价格、类型或颜色结合展示,主要陈列于前柜、背柜重点展示区域;4)主题文化陈列法:结合文化主题,将卷烟与相关商品搭配陈列;5)针对性促销陈列法:根据不同的促销活动,设计针对品牌或是节日的陈列。5.3 陈列形式 5.3.1 前柜陈列 5.3.1.1 前柜陈列以零包陈列为主,
7、可采用立式、平铺式和斜铺式等形式。5.3.1.2 可根据陈列面积大小采取单排法、双排法、三包法进行陈列,陈列形式见表 1。表 1 陈列形式 类别 单排法 双排法(横排、竖排)三包法(横排、竖排、品字)优先 低 中 高 适用柜 单个地柜、立面地柜 两组以上前柜.三组以上前柜、转角柜 陈列方法 单规格单包排成一列,可按零售价格由高向低或按生产厂家陈列。每包卷烟保持 3 cm 间距 单规格以两包横向或者纵向陈列,每排间距保持 3 cm 间距 单规格以 3 包横向、纵向、品字形陈列,每排间距保持 3 cm 间距 5.3.2 背柜陈列 5.3.2.1 平面陈列:同规格 2 条3 条以上为一组齐叠陈列,每
8、组与展柜横边平行,各组保持 2 cm 间距。5.3.2.2 斜角陈列:规格 1 条以上为一组齐叠陈列,每组右侧/左侧与展柜横边呈 30朝向店外,各组间保持 2 cm 间距。5.3.2.3 堆垛陈列:同规格底层以条烟横截面紧贴柜壁,依次三条并列摆放,从下到上逐一减少一条堆放 5.3.2.4 品字形或八字形陈列:将同规格三条以上卷烟以“品”字形或“八”字型进行摆放。5.3.2.5 组合陈列:将各陈列层以不同的摆放形式(如“品”字形和“八”字形的结合)。5.3.2.6 推烟器陈列:将同品牌、同规格的卷烟为一组进行陈列。5.4 卷烟价格标签 5.4.1 零售终端应使用规范的卷烟价格标签。DB43/T
9、2364.42022 3 5.4.2 卷烟品牌规格和价格标签宜保持一致,一烟一签。5.5 陈列维护 5.5.1.1 卷烟宜日常保持完整、美观的陈列形状,可根据不同季节、节日和新品推出定期更换主题内容。5.5.1.2 宜及时更换变色、破损和整理凌乱、位置发生变化的卷烟;可根据重点品牌和新品卷烟适时调整陈列位置。5.5.1.3 不宜将卷烟价格标签放在潮湿的地方,避免标价签受到阳光直射。5.5.1.4 宜定期整理卷烟价格标签,如零售指导价有变动,建议及时更换价格标签。6 非烟商品陈列 6.1 通则 6.1.1 宜按照“上轻下重、上小下大、前置平行、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陈列。6.1.2 商品宜正面对向
10、顾客,不宜被其它商品遮挡,不应倒置。6.1.3 对带有保质期的商品,宜将生产日期早的商品排在货架前列或外端。6.1.4 本地生产的土特产品,宜摆放在显著位置。6.2 陈列方法 根据店铺实际情况,可选择下列方法对非烟商品进行陈列:a)纵向陈列法:按同类型商品纵向陈列、单品横向陈列;b)黄金位陈列法:将高利润商品、季节性商品或者需要突出陈列的特色商品陈列;c)中心陈列法:将重点推荐产品放在中心位置陈列;d)主题陈列法:结合某一节日或事件,集中陈列有关的系列商品;e)季节性陈列法:因时制宜,按季节、社会动向变换随时调整商品的陈列;f)关联陈列法:把不同类型但有互补作用的商品陈列在一起;g)比较陈列法
11、:将按相同商品按不同规格、不同数量予以分类陈列;h)形色搭配法:将颜色、形状等反差大的商品陈列在一起,形成对比。6.3 陈列形式 6.3.1 货架陈列 6.3.1.1 宜按照本文件 6.2 建议的陈列方法进行陈列。6.3.1.2 货架上陈列商品后,离地面距离宜不小于 15 cm,离房顶距离宜不小于 50 cm。6.3.2 地堆陈列 6.3.2.1 地堆陈列包括但不限于:a)零售地堆:主要陈列量大、主推、促销的商品;b)批发地堆:主要陈列成件销售的酒水、饮料、乳制品和粮油商品;c)仓储地堆:将店铺的一部分作为仓储空间使用,靠墙陈列。6.3.2.2 中心地堆高度不宜高于 1.0 m,靠墙的地堆高度
12、不宜高于 1.5 m;地堆两旁宜留有通道,靠墙的地堆宽度不宜超过两列。DB43/T 2364.42022 4 6.3.2.3 零售地堆、批发地堆、仓储地堆建议分开,不宜混杂,并有明显标识标牌。6.3.3 冷藏柜陈列 酒水、饮料、乳制品等商品,宜按照同品牌、同类型,纵向或横向陈列。6.4 价格标签 商品宜使用规范的价格标签,明码标价,规格和标签应保持一致,实行一品一签,货签相符,位置正确,字体规范、整洁、清晰。6.5 陈列维护 6.5.1 宜及时检查更换临期、过期的商品。6.5.2 宜保持店铺内外良好环境,根据商品销量、季节变化及时改变商品陈列的位置。6.5.3 保持商品展示的饱满度和可见度,前端商品销售后,宜及时将后端商品推前陈列,出现断货时,宜及时将同类商品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