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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建编号:08LGNH0040 C03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备案单位:上海临港新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招标单位:名 称: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家雯 地 址: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 邮政编码:201306电 话:68283869传 真:68283912 代理单位: 名 称: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国俊、许睿 地 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0楼、16楼A座 邮政编码:200
2、002 电 话:63237878*302、304 传 真:63601328目 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 项目概况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 费用承担1.6 保密1.7 语言文字1.8 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1.12 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
3、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2 投标报价3.3 投标有效期3.4 投标保证金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 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2 开标程序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2 评标原则6.3 评标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2 中标通知7.3 履约担保7.4 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8.2 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 对与评标活动
4、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 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2 详细评审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 评标结果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2 语言文字1.3 法律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 合同协议书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 联络1.8 转让1.9 严禁贿赂 化石、文物1.11 专利技术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2.发包人义务2.1 遵守法律2.2 发出开工通知2.3 提供施工场地2.
5、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2.5 组织设计交底2.6 支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工验收2.8 其他义务3.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2 总监理工程师3.3 监理人员3.4 监理人的指示3.5 商定或确定4.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 履约担保4.3 分包4.4 联合体4.5 承包人项目经理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4.11 不利物质条件 5.材料和工程设备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6、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7.交通运输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7.2 场内施工道路7.3 场外交通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7.6 水路和航空运输8.测量放线8.1 施工控制网8.2 施工测量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 治安保卫9.4 环境保护9.5 事故处
7、理10. 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1. 开工和竣工11.1 开工11.2 竣工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6 工期提前12. 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2.5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13. 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4. 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2现场材料试
8、验14.3现场工艺试验15. 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2变更权15.3变更程序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6暂列金额15.7计日工15.8暂估价16. 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17. 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2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4质量保证金17.5竣工结算17.6最终结清18. 竣工验收18.1竣工验收的含义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3验收18.4单位工程验收18.5施工期运行18.6试运行18.7竣工清场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19.2缺陷
9、责任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19.5承包人的进入权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9.7保修责任20. 保险20.1工程保险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3人身意外伤害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5其他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1. 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2不可抗力的通知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2. 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2发包人违约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23. 索赔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23.4发包人的索赔24. 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24.2友好解决24.3争议评审
1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四: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附件五: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附件六: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附件七:廉洁协议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3.其他说明4.工程量清单4.1 工程量清单表4.2 计日工表4.3 暂估价表4.4 投标报价汇总表4.5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第二卷第六章 图 纸1.图纸目录2.图纸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附件格式一、投标承诺书二、投标函三、授权委托书四、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报价汇总表五、辅助资料表附表一、项目
11、管理机构组成表附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表三、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四、施工进度网络图(表)附表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六、工料机分析表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 117 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办评标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一章 招标公告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已由上海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临港管委计200857号)文件批
12、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临港新城主城区WSW-C1街坊西侧地块,西至茉莉路、南至橄榄路、北至申港大道绿带。总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2.4万平方米、地下约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36层住宅及商业和公建配套共90余个单体,以及地下1层停车库。本标段为小区北半部分(以规划七路为界),约16万平方米。计划工期: 67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
13、 2010年 8月30日)。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和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住宅小区的同类工程业绩,拟参加的项目经理具有壹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并且书面说明其目前的工作状况(须投标单位加盖公章)若拟派的项目经理现有施工项目,需提供业主方同意其投标的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 月
14、 日至2008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1时,上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2楼B区会
15、议室)。5.2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提交托管银行,并持托管银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门户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主城区 地 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 华隆大厦10楼、16楼A座邮 编:201306 邮 编:200002联 系 人:成家雯 联 系 人:曹国俊、许睿电 话:682
16、83869 电 话:63237878*302、304传 真:68283912 传 真:63601328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网 址: 网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2008年9月12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联系人:成家雯电话:6828386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0楼、16楼A座联系人:曹国俊、许睿电话:63237878*302、3041.1.4项目名称临港新城WSW-
17、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1.1.5建设地点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标段为WSW-C1街坊西侧地块规划七路以北区域,约16万平方米,具体承包范围详见“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6条。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7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0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及工程各完工节点要求以施工合同确定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中市优质结构工程比例不少于10%,并在此基础上争创“白玉兰”奖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房
18、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和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住宅小区的同类工程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6400万元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壹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2008年 月 日下午 时踏勘集中地点: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门口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2008年 月 日下午时 召开地点: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议室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下午 时以
19、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处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08年 月 日下午 时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建设行业资质管理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下午 时2.2.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同时回标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08年 月 日下午 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08年 月 日下午 时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
2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编号:08LGNH0040 C0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执行沪建建管(2005)第06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小木桥路支行(小木桥路780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书(技术标和商务标)封面或扉页必须注明本工程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各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商务标的相应内容(商务标书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投标函、投标书情况
21、汇总表、投标书综合说明、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价格总报价表)均须加盖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商务标附件(工料机分析表)1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3.7.5装订要求商务标、技术标、商务标附件、商务和技术标电子文件均各自装订成册、各自密封包装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招标人名称: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港新城WSW-C1街坊西侧地块商品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1标投标文件2008年10月7日
22、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2楼B区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2楼B区会议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专家4人、商务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相关专业的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产生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保
23、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材料设备供应中标人自行解决,但主要供应商需经招标人认可并须符合质监10.2工程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逐月付款,签订合同时明确10.3安全生产中标人必须按国家、地方、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明确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并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本工程应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规定。10.4文明施工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二通、三无、五必须)的基本标准,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塑造形象、深化达标创建文明”活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4、,100%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本工程须必须争创创建市级文明工地(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将按总建筑面积计的3元/予以奖励未获得的将按总建筑面积计的2元/予以处罚)。本工地分隔围护和生活设施布置中,严格执行沪建建(96)第1081号通知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10.5环境保护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法律。10.6其他地址: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 小木桥路683号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99号11号楼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
25、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包商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
26、施工及管理措施,确保本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期或提前竣工、交付使用。(1)开工日期以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中标施工单位的具体进场施工日期以招标单位提前3天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客观原因影响如期进场,为确保工程总体计划的按时完成,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费用不予补偿。 (3)本工程要求中标施工单位能配合招标单位一起分忧解难,在总工期不推迟的前提下,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地安排好各项施工任务。(4)招标单位的特殊要求的关键节点:单体+0.00以下完成须于2009.3.1前完成,单体结构封顶须于2009.7.25前完成完成,小区室外总体工程须于2010.1.15完成前完成
27、,全部工程完成,上述工程各完工节点要求以施工合同确定日期为准须于2010.8.30前完成。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
28、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
29、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30、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31、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含电子文档);(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
32、(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
3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分析,并在对现场进行踏勘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编写投标书。并执行沪建建管(2005)第092号关于精简建
34、设工程投标文件的有关通知的要求。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商务标(A4幅面,软皮封面一本封装)(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5)施工报价汇总表;(6)投标书综合说明;(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综合单价计算表;(9)人材机汇总表;(10)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二、商务标附件工料机分析表(A4幅面,软皮封面,一本封装)三、技术标(A3幅面,软皮封面一本封装,采用小四号字体,页数150页)(1)技术标书的总说明;(2)施工的工期及计划开工、竣工日期;(3)工程总进度计划表;
35、(4)工程质量标准及奖罚标准;(5)保证工程质量及环境保护的主要技术措施;(6)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管线和建(构)筑物、市容环卫和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等各项措施及方案;(7)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8)施工技术措施的方案及明细;(9)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及主要成员简历;(10)对参与工程各方的管理、协调和配合;(11)其它有必要说明的情况。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
36、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
37、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时须出示托管银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并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招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凭经备案的合同,由市交易中心指令托管银行办理退还投标保证本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凭该“未中标通知书”,由市交易中心指令托管银行办理退还投标保证本金。未中标单位在收到投标保证金之前应退还施工招
38、标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
39、(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
40、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41、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商务标附件、技术标均必须分开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
42、.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 同时,必须递交以CD-ROM光盘为载体形式的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文档一份。其中电子文档须包括电子投标全套书面文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计算表、人材机汇总表(格式为*.dwg、*.doc、*.xls)及加密文件(格式为*.Tbs)和清单文件(格式为*.eb1和*.bs2、其中项目概况必须填写完整)等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