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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股份合作企业合同(13份范本) 书目 第1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二) 第2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经典 第3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常用版 第4篇新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发起人合同书 第5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样板 第6篇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示范) 第7篇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 第8篇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示范) 第9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第10篇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第11篇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第12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通用版 第13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经典版样书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二) 第一条 企业名称和居处 一、企业名称:_。 二、企业居处:_市_区_路_街(
2、巷)_号_房 其次条 企业经营范围(详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_。 第三条 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_万元。 第四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二、股东名称:_(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六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根据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企业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全部者的资产受益,
3、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6.有依法分得企业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加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企业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担当责任; 4.不根据前博士学位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 5.遵守企业章程。 第七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三人,自然人股东出资总额不得少于企业
4、注册资本总额的50%。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企业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居处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 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确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董事的酬劳;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 4.审议批准董事
5、会(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企业的分立、合并、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1.修改企业章程。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对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
6、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定期会议应当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_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企业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董事会 (执行董事) 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 (执行董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确定企业的
7、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企业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7.确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厂长);依据经理(厂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9.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每年实行_次,董事的任期为_年。
8、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确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 (股东会) 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 (股东会)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企业的详细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企业设
9、监事会(监事)_名,由股东会确定选派。监事任期为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 (监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企业财务; 2.对董事、经理(厂长)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厂长)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订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_年。 第十条 企业的财务、会议。 一、本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
10、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表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状况说明书; 5.利润安排表。 二、本企业依法律规定在安排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随意公积金。 三、企业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安排。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企业资本。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业的集体
11、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企业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企业的财产。 第十一条 企业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企业因合并或者分立须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须要解散的。 三、企业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
12、使下列职权: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企业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十二条 股东认为须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企业法相抵触的,以企业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13、 本章程共签订_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_份留本企业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_ _年_月_日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经典 章程 本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本企业股东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全体股东(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 本企业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享有民事权利,担当民事责任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担当责任。 本章程为本企业行为准则,企业全体股东(职工)必需严格遵守。 第一条企业名称和居处 一、企业名称:_。 二、企业居处:_市_区_路_街(巷)_号_房 其次条企业经营范围(详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_。 第三条企业注册资金:_人民币_万元。
14、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_(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二、股东名称:_(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根据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企业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全部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
15、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6.有依法分得企业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加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企业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担当责任 4.不根据前博士学位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 5.遵守企业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三人,自然人股东出资总额不得少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
16、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企业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居处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确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董事的酬劳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 4.审议批准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
17、方案 8.对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企业的分立、合并、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1.修改企业章程。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对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定期会议应当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_
18、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企业设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确定企业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企业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
19、、解散的方案 7.确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厂长)依据经理(厂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9.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每年实行_次,董事的任期为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确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股东会)聘任
20、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企业的详细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企业设监事会(监事)_名,由股东会确定选派。监事任期为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企业财务 2.对董事、经理(厂长)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
21、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厂长)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订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_年。 第十条企业的财务、会议。 一、本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表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状况说明书 5.利润安排表。 二、本企业依法律规定在安排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22、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随意公积金。 三、企业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安排。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企业资本。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业的集体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企业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企业的财产。 第十一条企业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
23、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企业因合并或者分立须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须要解散的。 三、企业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企业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
24、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十二条股东认为须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企业法相抵触的,以企业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共签订_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_份留本企业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_ _年_月_日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常用版 章程填写说明 1、本章程是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设计的。凡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应将本章程中划有虚线部份删去凡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企业,应将本
25、章程中划有曲线部份删去。章程中的条款留有空白处,请按要求填写内容。 2、填写章程须字体清楚,不得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股东(多家投资的应加盖最大股东)的印章。 3、全体股东确认(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章程 本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本企业股东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全体股东(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 本企业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享有民事权利,担当民事责任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担当责任。 本章程为本企业行为准则,企业全体股东(职工)必需严格遵守。 第一条 企业名称和居处 一、企业名称:_。 二、企业居处:_市_区_路_街(
26、巷)_号_房 其次条 企业经营范围(详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_。 第三条 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_万元。 第四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身份证号码_。 二、股东名称:_(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六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根据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企业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全部者的资产受益,重大
27、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6.有依法分得企业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加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企业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担当责任 4.不根据前博士学位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 5.遵守企业章程。 第七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三人,自然人股东出资总额不得少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28、。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企业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居处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 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确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董事的酬劳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 4.审议批准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报告 5.
29、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企业的分立、合并、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1.修改企业章程。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对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
30、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定期会议应当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_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企业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董事会 (执行董事) 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 (执行董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确定企业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31、方案 4.制订企业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7.确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厂长)依据经理(厂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9.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每年实行_次,董事的任期为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
32、事 4.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确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 (股东会) 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 (股东会)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企业的详细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企业设监事会(监事)_名,由股东会确定选派。监事任期为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经理及财
33、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 (监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企业财务 2.对董事、经理(厂长)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厂长)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订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_年。 第十条 企业的财务、会议。 一、本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34、 1.资表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状况说明书 5.利润安排表。 二、本企业依法律规定在安排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随意公积金。 三、企业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安排。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企业资本。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业的集体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企业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35、任何个人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企业的财产。 第十一条 企业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企业因合并或者分立须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须要解散的。 三、企业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企业未了结
36、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企业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十二条 股东认为须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企业法相抵触的,以企业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共签订_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_份留本企业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_ _年_月_日 新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发起人合同书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原则,现确定成立天津市_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_、_、_(最少三人)_年_月_日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