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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石油天然气管理规定7篇 书目 第1篇中国石油自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平安分析管理规定 第2篇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第3篇石油自然气公司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平安分析管理规定 第4篇石油自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第5篇石油自然气管道平安监督管理规定 第6篇中国石油自然气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规定 第7篇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自然气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爱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特制订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所称硫化氢中毒事故是指在勘探、开发、炼油
2、、化工、储运、销售、检修理等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中发生的硫化氢中毒事故。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自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公司、院。 其次章 设计阶段 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平安预评价,应包括对项目中硫化氢产生及危害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建议。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应实行削减硫化氢产生的工艺技术,选用抗硫化氢腐蚀的设备和材质。 第六条 在装置和与之相关联的设备或管线设计时,应针对含硫介质或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的可能性,实行预防措施。 第七条 在制定高含硫气田勘探开发方案或设计高含硫原油加工工艺及高含硫自然气净化、加工工艺时,应实行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技术
3、措施。 第三章 生产储运过程 第八条 工艺技术、操作条件或加工物料等发生变更,有可能导致生产作业现场硫化氢浓度超过标准时,生产部门应当实行相关的防护措施,技术部门应刚好修订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并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第九条 对于酸性水汽提装置、硫化氢储罐、含硫污水处理设施、输送硫化氢或含硫污水的管线和机泵等设施,应制定切实牢靠的防范硫化氢泄露的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 第十条 含硫甲乙类油罐定期进出油、调合时,禁止在罐顶进行人工现场采样、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温除外)和更换、拆检平安附件等作业。 第十一条 在粗气油罐、轻质油罐和含有酸性气体等介质的设备进行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
4、等作业,要佩戴适用的防毒器具,站在上风向,出作业人员外,必需有一个人特地进行现场监护。 第十二条 对储存和运输含有硫化物的原油、液化气、汽油、柴油、渣油设施应定期进行腐蚀检测,防止油品中硫化物与金属反应生成硫化亚铁,发生自然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第十三条 对于处理含硫介质的装置,在检修理前,要把设备、管线中各种物料清除干净,并进行气体置换,在气体采样检测符合要求时,方可起先检修作业。 第十四条 对储存加工高含硫原油的重点装置,如原油储罐、蒸馏装置、催扮装置、焦扮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硫磺装置等,应在原油罐切水处、地漏、隔油池、硫化氢贮罐等部位设置有醒目的硫化氢警示牌,标明硫化氢的毒理特性及防
5、护要求。储存加工高含硫自然气,也应在简单发生泄露的部位设置醒目的硫化氢警示牌,标明硫化氢的毒理特性及防护要求。 第十五条 在含硫化氢的装置、设施、设备、管线区域旁边进行作业,应对作业环境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并依据须要佩戴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非岗位人员,包括检验、计量等人员进入有可能泄露硫化氢构成中毒危急的装置或区域时,要得到岗位人员的许可,并在岗位人员的监护下方可以进入。 第四章 含硫废物的排放 第十七条 对含硫物质的排放应进行监控,严禁在含硫化合物管线中排放可与硫化物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的物质。 第十八条 含高浓度硫化氢的气体(如酸性气体等)必需经过焚烧或其他有效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6、后方可排放。 第十九条 高含硫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开排放,含硫污水必需经过处理合格后方可与其他废水混合排放或处理。 其次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高浓度废硫酸、废碱液等有毒有害废液干脆向污水系统排放。 其次十一条 酸渣与碱渣不得混合排放,防止发生反应后造成硫化氢中毒事故。 其次十二条 含硫酸渣池排放口应设置警示牌,排渣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向,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防止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 其次十三条 在高含硫的隔油池、污水池处采样,检测分析人员应站在上风向,并应佩戴防毒面具。 其次十四条 污水井检查及维护,需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进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 其次十五条 生
7、产部门应建立含酸废液贮罐台帐,在现场做明显标识,并定期检查。报废的含酸储罐,应实行有效措施刚好处理。 第五章 检测与防护 其次十六条 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超过10mg/m3时,操作人员进入装置区,必需运用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和佩戴正压自给型空气呼吸器。 其次十七条 在硫化氢浓度可能超过10mg/m3的装置区应根据规定安装固定式硫化氢报警仪。发觉硫化氢超标报警时,应刚好处理;状况严峻时,应撤离现场人员并上报主管部门。 其次十八条 应依据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特点,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和正压自给型空气呼吸器,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及维护,确保完好运用。 其次十九条 在全部可能产生硫化
8、氢的沟、池、容器等低洼处作业时,应运用必需的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 第三十条 对于固定检测报警仪、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应进行定期校准及维护,确保检测仪完好。 第三十一条 从事硫化氢作业的人员,应根据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岗位人员,应按要求刚好调换工作岗位。 第六章 培训与应急 第三十二条 全部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人员,山岗前必需接受有关防止硫化氢中毒及救援学问的教化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 凡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演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依据本规定指定完善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管理制度,防止硫化氢中
9、毒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质量平安环保部负责说明。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股份公司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同时废止。 石油自然气公司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平安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自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业前危害分析,限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平安,依据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平安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23),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工作前平安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限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退或限制风险的方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10、所属单位及承包商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全部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四条凡是作业前须要编制hse作业安排书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平安分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活动: (一)新的作业; (二)特别规性(临时)的作业; (三)承包商作业; (四)变更现有的作业; (五)评估现有的作业。 其次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质量平安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供应询问、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供应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工作前平安分析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作前平安分析培训,执行工作前平安分析管理规定。 第三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
11、查 第九条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须要进行工作前平安分析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平安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推断是否须要做工作前平安分析。 第十一条 若初步审查推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 第十二条一般状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工作前平安分析的工作任务)在起先前均应进行工作前平安分析,假如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实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平安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十三条 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工作前平安分析,但应审查以前工作
12、前平安分析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假如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平安分析。 第十四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四章 工作前平安分析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前平安分析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识工作前平安分析方法的管理、技术、平安、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工作前平安分析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作业内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工作环节或步骤; (二)识别各关键环节(步骤)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是否为可接受风险; (四)制定风险消减、消退和限制措施以及突发状况下
13、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行沟通,确保参加作业的每一个人都清晰这些危害、风险限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条十七条 工作前平安分析小组审查工作安排支配,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平安、环境问题和事故; (二)工作中是否运用新设备; (三)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入口等; (四)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五)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学问、技能; (六)是否须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七)是否有严峻影响本工作平安的交叉作业; (八)其他。 第十八条 工作前平安分析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因素,并填写工作前平安分析表。工作
14、前平安分析表参见附录b。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和正常、异样、紧急三种状态。 第十九条对存在危害因素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依据判别标精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lec法。半定量风险矩阵法见附录c;作业条件危急分析(lec法)见附录d。 其次十条工作前平安分析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限制措施,以及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限制措施时,应考虑限制措施的优先依次。风险限制措施优先依次示意图参见附录e。 其次十一条 制定出全部风险的限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一)是否
15、全面有效的制定了全部的限制措施; (二)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须要提出什么要求; (三)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限制。 其次十二条在限制措施实施后,假如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工作前平安分析小组成员的一样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打算。 第五章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其次十三条须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详细执行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其次十四条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一)让参加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微环节及相应的风险、限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二)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三)假如作业人员看法
16、不一样,异议解决后,达成一样,方可作业; (四)假如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改变,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六章现场监控 其次十五条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限制措施,依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派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殊要留意工作人员的改变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状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其次十六条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停止他们认为担心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限制的工作。 第七章 总结与反馈 其次十七条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若发觉工作前平安分析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刚好向工作前平安分析小组反馈。假如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务和事故,小
17、组应审查工作前平安分析,重新进行工作前平安分析。 其次十八条 依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状况,工作前平安分析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 其次十九条 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平安分析跟踪评价表,推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工作前平安分析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f。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质量平安环保处负责说明。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削减平安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平安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
18、强平安生产工作的确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平安”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完善平安监督机制,采纳先进适用平安技术、装备,抓好平安生产培训教化,坚持平安生产检查,保证平安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急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平安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安排书、现场检查表
19、(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削减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平安建设,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根据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平安生产合同;为员工创建平安作业环境,供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其次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
20、政正职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平安、消防平安、交通平安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平安生产工作。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平安生产年度工作安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平安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平安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务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安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平安生产先
21、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确定表彰事宜; (八)探讨确定平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实行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平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平安工作安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平安工作; (三)组织实施平安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平安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状况; (五)驾驭平安生产动态,通报平安信息,遇重大问题,刚好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
22、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特地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意工作须要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依据实际设置特地平安管理机构或专职平安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须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平安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平安生产的培
23、训、询问、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供应有关询问以及平安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平安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全部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平安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好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需仔细履行各自的平安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平安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24、制度,将履行平安生产责任制状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平安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平安总监、副总监。平安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平安副总监可以兼任平安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修理等平安监督站、所。平安监督站由专职平安监督和兼职平安监督组成。平安监督人员必需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平安监督工作。 其次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平安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修理以及其他重大危急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
25、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平安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平安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需派驻专职平安监督。 其次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平安总监、平安监督和平安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平安技术 其次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平安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平安技术探讨与开发,提升平安技术水平。 其次十三条 企业要主动开展平安生产领域的国际沟通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平安技术的引进、消化、汲取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平安科技成果,主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刚好淘汰危
26、及平安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平安。 其次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平安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平安预评价和平安验收评价。 其次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平安评价和评估,刚好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修理保养,使之符合平安技术生产条件。 其次十六条 企业要激励和引导员工主动参加平安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平安教化培训 其次十七条 企业应实行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提高员工平安技术素养,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实力。未经平安生产培训
27、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其次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实力。 其次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平安教化”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平安教化,建立健全平安教化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平安教化”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平安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平安教化,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运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
28、人员进行特地的技术培训和平安教化,考核合格后方可运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平安接着教化,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实力。 第七章 平安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平安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平安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平安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平安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平安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依据季节改变、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别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平安检查或专业平安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
29、单位)平安生产联系点进行平安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平安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平安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觉的问题及其处理状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状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状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惩罚方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惩罚力度。对检查中发觉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订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峻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应责令解除,重大事故隐患解除前或在解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将作业人
30、员从危急区域内撤出,责令短暂停产停业或者停止运用;重大事故隐患解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复原生产经营和运用。对检查中发觉一时不能马上解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安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急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急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急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急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平安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协作,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平安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平安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
31、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平安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须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平安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由平安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支配的项目由规划安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安排; (二)企业安排、财务部门应将平安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平安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安排之中或单独编制安排下达;须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平安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平安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
32、安排和平安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平安技术措施安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平安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平安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急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记;采纳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劲或人工操作有危急的作业所实行的协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退工作中的噪声、振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协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33、; (三)协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扬教化:包括平安技术、劳动爱护的探讨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平安教化室”;购置或编印平安技术、劳动爱护管理所运用的协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扬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平安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将消防平安工作纳入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平安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扬教化,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刚好消退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
34、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牢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急场所的平安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平安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平安。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平安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平安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 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须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运用灭火器材、会运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平安管理 第五十
35、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平安管理工作,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平安和职业道德教化,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平安意识。 第五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急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限制,实行有效措施,削减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平安检查,落实节假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交通平安宣扬教化,教化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平安意识,遵守交通平安法规,保证交通平安。 第十
36、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支配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实行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削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
37、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限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 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运用、运输和储存,必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运用。 第六十一条 工作
38、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记明显、通畅的平安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运用危急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平安距离;在有较大危急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 第六十二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依据需求设置卫生协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供应满意平安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 企业必需做好女工特别劳动
39、爱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 企业必需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经营平安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平安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需明确相关方的平安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平安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实行的平安措施,并指定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
40、员进行平安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平安管理,听从建设单位平安监督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平安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全部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特地的平安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需为承包方或租赁方供应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需在满意发包方或出租方平安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
41、活动。 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 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事务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复原的联动机制,增加应对各类突发事务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力。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急化学品、炼扮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
42、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具体、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制订的突发事务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务,要马上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 应对重大突发事务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要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马上报告当地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
43、置突发事务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平安事故均应报告,并根据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削减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 各类事故都必需刚好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需马上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根据规定报当地政府平安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有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
44、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刚好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根据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刚好仔细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精确查清事故缘由,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平安管理漏洞等方面的缘由,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看法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依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状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平安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平安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平安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平安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平安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平安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平安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平安生产考核管理方法和嘉奖标准按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平安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方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平安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平安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