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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检验管理制度和规程(篇) 书目 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2) 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二) 1.各专业试验室应依据工作的实际须要,从节约的原则动身,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帮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全部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试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运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奢侈、变质、过期,如有发觉应刚好处理。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2)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二)
2、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状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状况、教化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留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随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全部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需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爱护档案的平安。
3、附五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全部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特地的送检登记本,具体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状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推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精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状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具体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行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峻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供应给临床作为参考
4、,并将具体状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须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刚好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刚好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记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
5、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特地的医用垃圾袋内,运输到医院统一支配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根据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试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须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附五医院检验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状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状况、教化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二.档案资料应留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
6、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纸打印,不得随意抽样或丢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三.全部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四、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应至少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需经科室领导审批。 五.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六.外来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七.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打开。可用加密措施爱护档案的平安。 劳动平安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规范对劳动平安卫生检测检验员的认证工作,提高检测检验业务水平,保证检测检验质量,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在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
7、(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从事劳动平安卫生检测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检验员)。 第三条 检测检验员必需按本方法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检测检验员证,方可独立担当规定项目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四条 检测检验专业项目分为以下七个类别: (一)起重机; (二)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 (三)厂内机动车辆; (四)客运架空索道; (五)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六)劳动卫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五条 检测检验员应当树立爱岗敬业、诚恳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检测检验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平安卫生和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
8、、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驾驭所从事的专业技术理论基本学问; (三)娴熟驾驭所从事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四)对检测检验中常见的故障、缺陷和问题能提出正确的处理看法; (五)娴熟驾驭所从事专业项目所用的仪器设备的运用和维护方法; (六)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检测检验现场的作业要求。 第七条 检测检验员的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学问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见附件1)。 第八条 检测检验员的专业基础学问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纳百分制评分,专业基础学问考试成果不得低于六非常,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果不得低于八非常。 第九条 申报两类以上专业项目的检测
9、检验员,应分别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条 检测检验员由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和认证。 第十一条 检测检验所在单位应依据工作须要向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平安卫生检测检验考核鉴定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人的技术工作自传和学历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考核合格的检测检验员,由组织考核的劳动行政部门签发检测检验员证。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发证的,应报劳动部备案。检测检验员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 检测检验员证有效期为三年。换证申请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并须经主管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检测检验员证的检测检验员,需新增
10、检测检验专业项目时,应按本方法进行新增项目的考核和认证。 第十五条 检测检验员调离检测检验工作岗位或退休时,其检测检验员证应交回发证机关。由原单位调到另一单位仍从事同项检测检验工作时,须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新证。 第十六条 检测检验员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赐予警告或暂行收回检测检验员证;情节恶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检测检验员证,并从证件收回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检测检验员资格考试; (一)转让检测检验员证的; (二)弄虚作假,降低合格标准的; (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能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造成严峻责任事故的。 第十七条 检测检验机构可依据工作须要设助理
11、检测检验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应是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所从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可以帮助检测检验员开呈现场检测检验工作,但不得独立进行检测检验工作,也无权在检测检验报告书上签章。 第十八条 企业自检机构检测检验员的认证管理方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参照本方法制定。 第十九条 矿山平安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方法另行规定。 其次十条 本方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制程检验作业管理方法 1. 目的: 規范生產制程檢驗工作 2. 範圍: 本公司制程檢驗工作之管制 3. 權責: 3.1 制程巡迴檢驗:ipqc 3.2 自檢:作業員. 3.3 “檢驗規范”s
12、ip管制項目的制定:品保 4. 定義: 4.1 制程巡回檢驗: ipqc以抽樣計划作業內容規定的檢驗情況的頻率,檢檢産品是否有異常情況;依據sop內容稽核制程生産運作是否有異常情況,以確保品質的一样性. 4.2 首件確認:新模投入量産時的首件,新料投入,有異常修模處理後,機台有異常修復開機生産時及其它须要確認之後,方能生産的,由生産部通知品管進行檢驗品管檢驗之后報相關部門確認之後再作生産;如有異常情況,由生産部門聯絡工程人員進行改善. 4.3 首件檢驗當機台须要調機或交班工作時候品管必須再行核對首件確認的樣品并將檢驗記錄于制程檢驗報告上 4.4 ipqc:制程巡迴檢驗員.對生產制程的品質進行巡
13、回檢驗當生產部交驗產品時候再進行fqc(最終檢驗)檢驗作業。 4.5 sop作業指導書是作業員作業工作的重要文件必須闡述清晰人(熟練度)機(须要什么工具設備)料(采纳什么生產資料)法(作業的步驟)測(如何自我檢驗和發現不良品)五大要素。 4.6 sip產品檢驗規范品管檢驗產品的重要文件。 4.7 修模:本處的修模是指對模具進行尺寸等物理性能的改變. 4.8 調機:本處的調機是指對機器設備的成型參數的改變,如調試溫度氣壓等. 4.9 特許生產:是指在品質有異常時之時,但因生產交貨緊急的情況下或模具維修時間過長,由權責部門主管做出評估處理裁決能否繼續生產或產品流入下管制站的決定. 5. 作業內容:
14、 5.1 流程圖:(見附圖) 5.2 說明: 5.2.1 生產作業 5.2.1.1 生産部依據生産排程進度,進行生産調度運作. 5.2.1.2 生產部門依照生產運作限制程序文件相關工作流程進行生產作業。 5.2.2 生產首件確認判定作業 5.2.2.1 在生產時如有修模,新模量産架模開始量產等因素,須進行首件確認時,由生産部將根据工艺规定,设置工艺参数,并打出第一批合格产品之后將自檢外觀良好的產品(塑件的首件检验要求:产品应饱满、无缺料,无明显缩影、飞边,不得有熔接痕等料生的现象,也不能有晦暗无光泽的料熟现象具體可以參考品質文件)交ipqc通知ipqc進行首件檢驗作業. 5.2.2.2 ipq
15、c依據sip檢驗項目內容和其他品質文件將首件檢驗結果記錄於首/尾件檢驗報告中, 然后報品管組長以上干部進行判定如判定不合格ipqc再呈報相關部門評估確認 a. 工程人員以工程分析手法確認產品是否可以改進或可以放行量產(主要是針對產品結構尺寸方面) b. 品保人員以品質分析手法確認產品是否可以改進或可以放行量產(主要是針對產品外觀方面) c. 生產部門根据生產排程要求和對機器調試的專業实力提出對產品的一些建議但必須執行首件確認的裁決 5.2.2.3 品管依照各部門的評估情況對首件進行判定作業 1) 首件合格則由品管組長以上人員在首件樣品上簽核樣品并標示加工部位后交由生產部門依照樣品進行量產工作量
16、產前必須監督生產領班向員工示范加工程序及作業動作 2) 若首件確認不合格,由生産部門評估生產支配和交期時間決定是否 申請特許生產作業或重新調試機器或模具再生產首件報品管檢驗. 5.2.2.4 生產部門如有申請特許生產之需求報工程部門和品保部門批准作業.相關部門對生產部門的申請必須進行探讨分析工作如可行批示生產部門的特許生產要求如不行行則不能進行量產必須依照5.2.3.6流程給予改進之后方可以量產必要時由各部門依照品質事务處理流程運作對不良事务進行檢討處理. 5.2.2.5 品管依照各部門意見進行品質追蹤工作.如各部門有不同的處理意見時,由權責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做出裁決. 5.2.2.6 如是特
17、許生產的產品由品管做好品質記錄,以利于生產情況的追蹤.且特許生產只允許一批,當生產完畢之后,仍要對不良因素進行改進.進行特許生產必要時需求得客戶的認可. 5.2.3 制程巡回檢驗作業: 5.2.3.1 首件確認經品管判定合格之後,生産部方能進行量産. 5.2.3.2 生産部在生産中由作業員做自檢動作. 5.2.3.3 ipqc依據sip所述管制內容和其他相關技術資料內容進行巡迴檢驗,抽樣頻率參照抽樣計划作業指導書相關內容執行之,原則上是每二小時抽查一次,以確保制程中客戶產品品質有所管控.同時, ipqc依據sop內容稽核制程生産運作是否有異常情況,以確保品質的一样性. 5.2.3.4 ipqc
18、將其產品檢驗結果記錄在制程檢驗報告之上. 5.2.3.5 如巡檢之時段生産制程無異常情況,ipqc在産品標識上加蓋ipqc合格章(藍色),并知會生産部將該時間段的產品流入下一個工作站. 5.2.3.6 如有發現異常情況,ipqc马上口頭知會生產部門的生產現場負責人處理之(包括生產部門自檢發現的不良情況)必要時開立品質異常通知單和准備好不良樣品知會品保人員工程人員現場裁決不良情況該時間段的產線產品用品質識別標簽標識隔離。 5.2.3.7 生產部接到品管不良信息或接到品質異常通知單時马上進行矯正行為或申請裁決行為.如要停機马上做停機清線作業和在線不良品標識隔離清點作業。 5.2.3.8 如生產部門
19、因各種因素须要申請特許生產的工作運作依照5.2.2.4作業. 5.2.3.9 當各部門接到品質異常通知單時由工程部門主導對不良情況進行初步的探讨和分析工作并得出相應的解決方法和對策,相關部門給予协作完成以下工作 5.2.3.9.1 部門權責主管負責品質事务的最終裁決 a. 工程經理對產品的尺寸結構和模具不良做裁決 b. 品保經理對產品的外觀形狀做裁決 5.2.3.9.2 生產部門 1. 生產部確定是否人為因素并解除之. 2. 生產部確定是否架模和機器因素并調機. 3. 生產部對不合格品的處置. 5.2.3.9.3 品保部門: 確認是否是測量因素或品質誤判行為并重新檢驗判定. 5.2.3.9.4
20、 模具維修部門 確定是否模具因素并修模. 5.2.3.10 必要時或品質不良事务嚴重復雜時依照”品質事务處理流程”運作處理假如是模具不良依照模具維修流程作業。 5.2.3.11 不良情況的不良因素克服之后 ,重新依5.2.2作業.產線被品管隔離的產品依照各部門意見最終裁決執行之 5.2.3.12 首件应放在注塑机的工作台特地区域,作業員應及時對比(每一到二小時自檢一次)當發现较大差异时(主要指料的光泽度),應告領班或品管人員由領班對其调整工艺参数或品管指導品質判定 5.2.4 最終檢驗(fqc)作業 5.2.4.1 生產部門將ipqc判定合格的產品集中放置在一起,庫的時候以每棧板為單位報ipq
21、c做批量的再檢驗作業。 5.2.4.2 ipqc依據sip所述管制內容和其他相關技術資料內容進行最終批量性檢驗確認作業,抽樣數量依照抽樣計划作業指導書相關內容執行之;驗內容記錄于入庫檢驗報告之上。 5.2.4.3 如檢驗合格在產品標識標簽上加蓋fqc合格章(紅色);檢驗判定不合格開立重工通知單交部門主管再確認;主管確認確屬不良通知生管和生產部門處理該不良品。 5.2.5 製程過程中的重工作業: 5.2.5.1 經權責部門裁決可以重工的產品由生產部門依照以下原則進行重工作業 a. 外觀和簡單性的重工由生產部自行決定重工方案; b. 尺寸方面的重工和複雜性的重工由工程制定重工方案,生產部依此進行重
22、工運作,品管依此管制流程. 5.2.5.2 生產部依評估決定的方案執行之,將其重工結果或裁決結果記錄于重工通知單之上 ,報品管重新檢驗. 5.2.5.3 品管人員再檢驗如合格加蓋上合格章 ,再由生產部流入下管制站;如檢驗不合格,退生產部門再重工作業; 5.2.5.4 如有連續重工三次仍不能達到品質要求的,品保人員有權申請停止生產作業,并開立矯正與預防措施通知單要求權責部門重新修訂重工方案。 5.2.5.5 假如是簡單性一次性完成重工的可以邊生產邊重工或可以通過下工序進行矯正的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進行隨線重工作業品保部門對其品質性能進行追蹤管理工程部門對其生產工藝進行監督管理。 5.2.5.6 如
23、重工品不能馬上重工完畢或不能及時找到處理方案的由生產部門開立品質異常通知單要求權責部門限期完成制作重工方案不良品暫放入不良品區內。 5.2.5.7 生產部門在進行不良品處理時應由品管人員進行處理方案的確認和對產品的檢查并解除原不合格標識. 5.2.6 其他 5.2.6.1 自檢時發現的不良品和ipqc巡檢中發現的不良品,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執行. 5.2.6.2 生產交班時、換料續產、機器修復再開機、調模等運作,由ipqc現場確認重新檢驗首件將檢驗情況記錄于制程檢驗報告里并依照5.2.2作業. 5.2.6.3 生産將近尾數之時,ipqc視模具的狀況做尾件報告,將其檢驗的內容記錄于“首/尾件檢驗報
24、告”之上,告之相關部門現模具之狀況(模具穩定時不用做,反之要做),以便下批生產時有追蹤依據和由相關部門做出是否進行修模或保養模具之決定. 5.2.6.4 其它生產作業進行可以參考以上流程作業. 5.3 制程特别檢驗管制 品管在管制中如材料是相關環境物質(rohs物質)须要特別管制的依照相關環境物質(rohs物質)制程限制規范作業 6. 相關資料/文件: 6.1 生産運作限制程序 6.2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6.3 各產品sip. 6.4 各產品sop 6.5 抽樣計劃作業指導書. 7. 表單: 7.1 品質識別標簽 qr-qa-002 7.2 品質異常通知單 qr-qa-003 7.3 重工通知
25、單 qr-qa-004 7.4 首/尾件檢驗報告. qr-qa-005 7.5 制程檢驗報告 qr-qa-006 7.6 入庫檢驗報告 qr-qa-007 8. 其它 检验人员平安操作管理制度 1、试验场地必需整齐,不得存放私人工具箱等无关用品。检验人员工作前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2、试验前应检查线路设备等牢靠无误,电器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3、试验区在试验前关闭试验区两侧进货门,确保试验区内都是检验人员,并亮红色警报灯反馈正在试验中。 4、.通电前先检查零件元件一次及二次制作是否符合图纸及工艺要求。 5、做试验时,检验人员与协作人员在接通或断开电路时,必需两人相互招呼后方可接通或断开电源,在操
26、作时不得用两手各持一个电极拿下或接上。 6、完成前项通电试验后合断路器将试验柜取下试验电源后推到回路电阻测试区测试回路电阻。试验后推到耐压区域做一次及二次耐压试验。 7、耐高压试验,必需设有过流爱护、反馈开关,并确保限制开关闭合后方能起动耐压接触器,限制开关断开时,耐压接触器立即断开,在正常状况下限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8、 耐压二次试验时需接好牢靠接地后并两人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9、耐压试验前,先在试验区内拉警示栏,以示警告,耐压试验起先。试验操作人员当听到协作监视人员发出可以试验的口令后,方可送电试验。 10、操作人员在试验时,精神要集中,留意试品和试验区。当遇有不正常状况,如发觉或
27、听到有人闯入试验区,应马上切断电源开关,直到解除隐患后,方可接着送电试验。 11、耐压试验完毕,移开警示围栏,以示试验完毕。凡有电容的设备在试验前后,均应放电。凡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必需接地放电后,方可接触试品。 12、耐压试验升、降压留意事项: 12.1、试验电压的上升必需匀速上升,不得快速上升。 12.2、耐压试验完毕,必需以不小于五秒钟以上的时间匀速下降到试验电压的75%方可断开电源,试验中不行突然断开电源。 12.3、对于42kv以上试品过多时,试验后需进行接地放电后,方可再移动试品。 12.4、凹凸压开关柜耐压试验工作由检验部门负责。 12.5、栏杆与防护网距被试产品必需大于1m。同时
28、负责对现场的检查工作,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时,不能进行工作。 12.6、在试验前,操作人员必需仔细检查设备操作系统及电器系统是否灵敏牢靠,要穿好绝缘鞋,确认做好各项打算工作后方可起先试验。 12.7、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时要有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需身体健康,试验时不准吸烟、不准酒后操作,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两人示意好后,试验起先。 12.8、试验设备要有平安开关,发生意外事故要马上切断电源。 12.9、试验工作完毕,马上将调压器调回零位,然后切断电源并放电。 12.10、试验开关柜的码放,试验完成的产品不得摆放在试验区内,检查柜内卫生后刚好推离试验区。 13、 试验设备操作可见:操作规程汇编。 14
29、、每试一项要在检验记录上记录试验项。 15、 参照出厂检验规范。 迪赛大厦物业管理质量检验限制程序 赛迪大厦物业管理质量检验限制程序 1.目的 规范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检验,确保公司所供应服务的质量能够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和限制。 3.职责 3.1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按质量检验程序规定,对全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限制。 3.2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限制部负责对项目执行部各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3项目执行部所属各对客服务部门和人员,负有服务质量的干脆责任,必需仔细自检。 3.4项目执行部各级管理人员负责职权内日常服务过程的检查和有效限制。 3.5各部门质量
30、检验员负责本部门供应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刚好对不合格项实行的订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程序 4.1干脆为用户供应服务的部门/人员,必需在供应服务的过程中进行自检,刚好订正不合格项。 4.2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服务质量的日检和周检,对发觉的不合格项执行不合格品限制程序规定,刚好对不合格项进行订正和记录。 4.2.1各部门主管级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所管辖范围内作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过程和物业维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部门经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主管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内容不少于总工作量的20%或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工作的全面检查。 4.2.3项
31、目执行部总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 4.2.4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不合格项实行的订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并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统计工作,并将月质量检查统计表报质量限制部。 4.3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限制部每月负责对项目执行部的各部门进行一次服务质量抽查,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每月对各部门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质量工作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4.4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质量检验程序的实施和限制,每月对公司各级部门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依据各部门的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刚好对存在的不合格项实行订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4.5为
32、用户供应的特别服务应由用户在服务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签署看法,以此作为服务质量的验证依据。 5.监督执行 各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6.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jc/c*4。13-01-1998(1)不合格品限制程序 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文件:进货检验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货检验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进货检验的限制,防止未阅历证及不合格的物资投入运用,以确保公司供应服务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对所选购物资的入库验证。 3.0职责 由提出申请的部门主管负责验收,或由行政部人员验收,行政部主管负责监督。 4.0工作程序 4.1依据审批后的选购申请单或选购安排对所选购回的物资进行入库检验。 4.2批
33、量选购回的物品数量少于10个全检,11-50抽检10个,51-100抽15个,101-200抽20个,200个以上抽检10%,500件以上抽检5%。 4.3验证依据状况可采纳核对数量、外观检查、样板核对和合格证检查等方式进行。对涉及平安性能的产品如电器类、水暖器材、消防用具类、化工原料必需要有合格证;对小五金类、绝缘材料类、标准件类和其他杂项类应核对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选购文件是否一样,外观和包装有无破损等。 4.4验证合格由验证人在材料入库验收单上进行记录,对验收中发觉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服务的限制程序执行。 4.5对急需运用的来不及检验的物品,由行政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或其授权人员签名后,可
34、予以紧急放行。放行部分要由库管员注明数量、批号,并要有明确标识,以便一但发觉问题时可以返回。没有放行的部分按常规进行检验。 4.1对外协加工及制作的产品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运用,并将检验结果作出记录。 4.2对外购设备在投入运用前应依据运用条件及要求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对4.6、4.7条款,产品的验收是以相关的要求进行(如制作图样、书面要求、说明书、选购协等) 4.3对分供方供应服务项目、工程项目的初始验证。 4.3.1当分供方供应服务时,依据双方协议内容及对其供应的条件及资料进行验证(如配备设备、人员素养、工程材料等),此验证是指服务/工程项目起先前进场的条件的验证。 4.3.2若分供方供应
35、的服务项目有阶段性时,则对每一阶段起先前进行验证,以确保各阶段的有效连接。 4.3.3若对验证符合要求时,才能通知对方起先服务/工程项目。 4.3.4若对验证方不合要求时,应通知对方不能开工,直至满意条件为止。 4.4对全部以上的检验作出记录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服务的限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 选购申请单 6.2 材料入库验收单 6.3 选购安排 6.4 材料入库验收单 编写: 审批: 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限制,确保检验、测量设备满意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用的全部检验、测量设备。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检验、测
36、量设备管理。 3.2 运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的运用、维护保养。 4选购 4.1 运用部门需增加检验、测量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技术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4.2 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组织人员进行选购。 4.3 检验、测量设备购入后,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4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样性; (4)运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5质量验收 5.1 依据选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运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
37、具须经检定/校准。 5.2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负责向供方退货/索赔。 6登记 技术部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 7发放 运用部门到技术部办理领用检验、测量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改变的,运用部门应刚好通知技术部进行变更。 8运用 8.1 运用检验、测量设备前,必需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记,是否在有效期内。 8.2 运用人员必需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运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8.3 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运用后,运用人员应刚好予以记录。 9检定/校准 9.
38、1 技术部在每年制定检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安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9.2 当检验、测量设备状态发生改变(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技术部对周期检定/校准安排进行更改。 9.3 检验、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运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运用环境的影响、测量精确度要求等由技术部确定。 9.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依据实际状况作相应调整。运用部门因工作须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运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技术部修改周期检定、校准安排。 9.5 对于因特别状况不能按安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技术部同意,可超周期运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马上
39、组织检定、校准,同时依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9.6 技术部依据周期检定/校准安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9.7 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技术部归档。 10标记管理 本公司对检验、测量设备实行标记管理,凡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加贴标记;不合格的不加贴。 11维护保养 11.1 运用人员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每周进行一次。 11.2 精密、珍贵、大型检验、测量设备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检验、测量设备应定期
40、维护保养,应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 12停用 暂不运用的检验、测量设备,运用部门通知技术部贴停用标记。 13不合格处理 13.1 检验、测量设备在运用时有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马上停止运用,并马上通知技术部。 13.2 对由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存在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检查、追溯,分析缘由,并实行措施予以订正。 14修理 14.1 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运用过程中发觉有问题的检验、测量设备,运用部门应报告技术部组织修理。 14.2 修复的检验、测量设备须经检定、校准或检查,证明满意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用。
41、 15报废 检验、测量设备经过多年运用或因事故损坏致使无法满意检定、校准要求而又无法修复者,标准物质超过有效期者,由运用部门向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同意,报请总经理后,可赐予报废。 16技术档案 16.1 技术部建立并保存主要检验、测量设备的技术档案。 16.2 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名称; (2)制造厂名称、型号和编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接受日期、启用日期、接受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 (4)目前存放地点; (5)制造厂供应的资料或运用说明书; (6)历次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和调试报告; (7)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进或修理记录。 16记录 检验、测量设备管
42、理台账 检验、测量设备运用记录 检验、测量设备维护保养安排/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1.1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刚好、精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需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依据设备材料选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选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选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2.3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实行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运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