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治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3005248 上传时间:2023-06-2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5.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省城市治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云南省城市治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云南省城市治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城市治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乞治的饿市冶污的家施为辱.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 48号)和云 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 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 制度工作重点及工作计划的通知(云人居组办(2016)2号) 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治理城市环境污染,制 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 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以改善城市生

2、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影响民生福祉的环 境问题为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推进城市 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治理,全力推进城市环境治污管 理水平,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工作目标(一)到2017年底,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全省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二)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旅游景区、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2016、 2017、2018年分别达30%、70%、100%; 2020年实现变扫为 吸目标城市(县城)达50悦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县城污水处

3、理率达85%,黑臭水体 彻底消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三)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各 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主办,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协办)三、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1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 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要 求,基本淘汰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普洱、丽江、 临沧等市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依法查处无安全技术检验合 格标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各州、市人民政府 负责主办,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协办)加强机动车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 验制度,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

4、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对高排放 车辆的环保达标监管,加快推进机动车环境管理的系统化、 科学化、法治化和精细化,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省环境保护厅牵头)2 .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监管, 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工程建设施工现 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 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进出 施工工地要进行清洗,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 路线运输。县级以上城市要加大城市建成区内洒水等防风抑 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二)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1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5、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 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定期向 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到2017年底,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 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昆明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 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其中, 2017年底前,昆明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完成海 河整治;2020年底前,保山市隆阳区红花河、隆阳区西大沟、 大小桥河,玉溪市东风大沟南段、中心沟下段、玉溪大河下 段、玉带河,昭通市东门小河、秃尾河水系、利济河,临沧 市临翔区南北河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 头;省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配合)2 .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全面

6、加强城市配套管网建 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 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 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 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应实行 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 化利用。到2017年底,昆明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 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底,其他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 水全收集、全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 委、环境保护厅配合)(三)加强城市土壤污染治理1 .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 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查明土壤污染状况,掌握土壤

7、环境质 量状况,编制完成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将全省 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和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报告 印发各地实施,加强对未受污染土壤的优先保护。严格土壤 环境保护优先区域项目监管,推行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 示范。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环境 监管,做好污染耕地的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省环境保护 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2 .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 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 应充分考虑污

8、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省 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等配合)3 .减少生活垃圾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 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 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16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 保洁市场化运行试点示范工作;2017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 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推进水泥窑协同 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 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四)加强城市噪音污染治理1.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 噪声限值,

9、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 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 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 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 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 设备和工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2,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 “敏感区”)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 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 措施。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航空噪声扰民 纠纷。(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10、省环境保护厅配合)3.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社会生活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 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 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 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 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 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 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 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 间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省公安厅 牵头,省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4,深化工

11、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贯彻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 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各城市 应每年关停、搬迂和治理一批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到2015 年年底前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加强工业园 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新项目入园发展。开展乡 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省工信委牵头,省环境保 护厅配合)(五)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整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绿色系列创建(包括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工作,以“三 创”为抓手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编制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规划纲要,扎实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2

12、017年底前, 完成西双版纳州国家生态文明州的命名;2020年前,再完成 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州”、“云南省生态文明县”、“云南 省生态文明乡镇”和“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的命名。2017 年底前,力争3至5个城市启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工作;2018年底前,力争2至3个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 市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2020年底前,完成丽江市、景 洪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环保部命名工作。2016年起, 每年完成一批省级绿色学校、省级绿色社区、省级环境教育 基地的创建工作,通过细胞工程创建,不断提升我省城乡环 境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

13、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各州(市)及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 市治污行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 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调解决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州(市)要多渠道 筹措和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采用PPP等模式从事环 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一岗双责”责 任制。将城市治污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各州(市)“水 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 会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 容。(三)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 型案件。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 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 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支持 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专家参与机制, 加强媒体环保宣传的重要纽带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