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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篇) 书目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 一、供电 1、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是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牢靠运行的必要条件。监测系统分站的电源必需取自工作面总馈电开关的电压侧。 2、监测系统分站的装设地点,综采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进风巷口高压开关处,掘进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巷口总馈电开关处。 二、断电 1、机电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时,要考虑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的断电执行,每个采煤工作面要在相宜地点设立总开关。采掘面所设立的总开关,都能够与瓦斯超限断电的输出执行信号常闭或常开接点相配接,并保证总开关便利自动断电。 2、井下各点瓦斯超限时,断电范围依
2、据煤矿平安规程及实施细则在生产作业规程中确定。 3、当发生瓦斯超限断电时,系统应马上报警,生产调度人员应马上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4、断电方案由机电科提出,通风科实施。断电的牢靠性由通风科、机电科会同安检科定期组织试验,并仔细作好记录。 三、复电 复电前必需首先向矿调度室打电话询问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断电,如属瓦斯超限断电的复电必需根据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由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指挥执行。 平安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 建立建全平安信息指挥中心,按要求各类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必需具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全部功能,必需具备防雷电爱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
3、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带电备用。 二、 瓦斯监控设备必需具有“四证一标记”(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记)计量产品还必需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运用。 三、 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视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少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当点测值的地方。 四、 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需符合规程要求,采
4、掘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必需对瓦斯监测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限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 井下跟班领导、科队长、班组长、电钳工、平安监测人员等入井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六、 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小于在用量的50%,便携式不小于在用量的100%。 七、 配备监控设备校验仪,配定仪器仪表调校及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巡检维护人员每班不少于2名,标校人员每班不少于1人,监控系统值班员每班不少于2人。 八、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必需运用标准气体调试
5、一次,其它传感器按规定要求定期调校。 九、 仔细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刚好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觉瓦斯超限按程序刚好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切断限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允许浓度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 平安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必需取自被限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限制开关的负荷侧。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考核细则 一、矿井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原则 矿井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必需始终坚持人机结合的原则,实行专业全面管理制、主机定期巡查制、设备定期调试更换制、24小时监视汇报制、专职监督制、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制、人员包干制的管理体系。 二、管理职责及
6、负责范围 1、监控室负责矿井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1)负责平安监控中心主机至井下分站的安装、修理调校,并对主机系统进行适时调整和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校对。 (2)根据采掘接替支配,刚好对分站、各类传感器的拆装作出支配,指导各运用单位正确运用、监护好监控系统的设备、缆线等。 (3)仔细填写修理、调校记录,建立平安监控设备、仪表、缆线、各类传感器等台帐,并按规定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 (4)仔细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具体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瓦斯报表。每日必需检查平安监控设备及电缆接头是否正常,依据风量、瓦斯改变状况进行仔细分析、查找改变缘由,制定防范措施。并将监
7、测瓦斯日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批阅。 (5)监控修理管理人员依据生产改变状况,对监控系统屏幕画面和牌板进行实时绘制,做到与现场相符。 (6)严格监控系统的管理,发觉问题必需刚好汇报处理。 2、监控修理人员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电缆等做到刚好调整,管好维护好瓦斯监控系统工作,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限制图。 3、调度室负责仔细作好监控中心的指挥协调,在支配平安生产时首先调度指挥瓦斯监控系统工作。发觉瓦斯超限、分站、传感器故障及停电停风刚好指挥有关人员处理,针对通风瓦斯改变状况适时合理地指挥矿井平安生产。 4、安监科随时检查监控系统运行、安装、调试状况,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瓦斯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切实搞
8、好通风瓦斯监察工作。 5、技术科负责刚好精确供应采掘接替安排给通风部门,在编制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时,必需明确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设位置及要求。协调通风部门刚好修改完善瓦斯监控系统图的绘制。监督分区域的监控系统运用维护工作。 6、供销科负责瓦斯监控系统设备,仪器仪表等设施的选购供应和监控电缆的收发保管工作,做到采供刚好。 7、采、掘、机、运车间负责分站至种类传感器间的电缆铺设、悬挂、回撤,传感器的移动爱护,停电后分站的复原工作,各类传感器断线故障的检查、修理爱护,随着工作面的推移做到实时移动并符合要求。 8、机运车间负责主井、运输大巷铺设的缆线、传感器的管理与爱护,发觉有损坏、脱落刚好汇报,并帮
9、助处理。 9、机电车间负责中心配电所、各配电点水泵房内的分站、传感器、电缆的管理与爱护,发觉有损坏、脱落刚好汇报,并帮助处理。 10、各级管理人员对瓦斯监控系统常常监督检查,发觉问题刚好汇报,实行措施并帮助处理。 11、瓦检员常常检查甲烷传感器的工作状况,发觉数据误差达0.10%时,刚好与修理人员联系调检、校对,并督促采掘等单位按规定悬挂和移动传感器,随时检查分站运行状况。 12、矿级领导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所需的人、财、物优先考虑,常常查视、指导瓦斯监控工作。 三、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技术规定 1、主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必需由专职人员进行,井下系统安装调整时必需安设瓦斯电闭锁和馈电传感器,系统
10、的设置必需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确保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改变和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况。两台主机做到每月交换运行一次,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运行工作。 2、井下分站及馈电远程斥电装置,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视察,调校,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离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并有接地装置。未按规定安设或设备外壳未设接地装置的扣50元/处。 2、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掘进巷道必需安设2个甲烷传感器。第一个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距采面回风流不大于10米的位置,距碛头不大于5米的位置,其次个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该回风巷口与水平
11、回风巷交岔口1015米的位置,铺设缆线按标准要求悬挂,发觉一处不合格扣20元。 3、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传感器应挂在无淋水、顶板完好的锚梁上,做到安装维护便利,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4、搬迁或回撤时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监控分站、局扇开停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电缆等必需与该工作面设备同步安装、掘进巷道前进10米时必需安装甲烷传感器,多余的电缆线必需圈好悬挂。 5、瓦斯监接分站必需安设在能够限制该工作面电器设备总开关电源侧,严禁接在总开关的负荷侧,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快速切断作业点的全部设备电源(局扇风机电源除外)。 四、操
12、作主控系统程序规定 1、操作主控微机查视瓦斯改变状况的人员:矿级领导、安监科管理人员和值班修理人员。操作查阅协助视频的人员: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正副科长、采掘车间及机电、机运车间正副主任、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其他人员严禁上机操作。操作人员不准点击其他窗口。,否则扣20元/人.次。 2、查视瓦斯曲线改变状况的操作程序: 在监视屏幕右角上点击 一 号 查询(c)模惟量开关数据查询 各探头编号 取消 1 监控 确认。 五、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一)主控室管理规定: 1、矿级领导和安监科人员在监控室查视,其他单位允许的人员在值班室外查视并填写查阅记录。查视监控系统时,不仔细记录的扣10元
13、/次,缺查视1次扣20元。 2、操作系统时,只能按规定程序及内容操作若违规操作扣20元/次破坏主机监控程序或擅自修改相关内容,或设置错误扣50元/次,操作时擅自打开其他窗口而不能复原原状或使主机“死机”的扣50100元/次,若损坏设备,除按原价赔偿外并惩罚100200元。 3、值班员属瓦斯监控中心室的监控值班人员,无特别状况不得外出,需外出必需关门,否则造成设备设施损失全额赔偿。 4、监控室值班员随时视察系统是否正常,刚好纪录,值班员每隔30分钟通过显示屏了解驾驭瓦斯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并作好特地记录,每天报送安监科,不报或缺报扣20-50元/次。工作中严禁睡觉,发觉睡觉者扣20元/次。监视屏幕
14、显示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主机断电、传感器断线等故障时,监控值班员向调度室值班员汇报,由调度室值班员按下列程序通知有关人员刚好处理。 (1)停电停风:马上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撤到平安地点待命,查明缘由及影响范围,然后向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汇报。 (2)瓦斯超限:监控系统显示瓦斯超限时,监控人员首先通知瓦检员和带班长、班组长查明瓦斯超限缘由,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和通风科管理人员。监控室值班员将瓦斯超限缘由及处理状况,向县监控中心汇报并作好记录。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马上通知该工作地点人员撤到平安地点,切断电源,然后通知通风科值班人员马上赶赴现场实行措施处理,同时向值班领导、总工
15、程师汇报。 (3)主机、分站断电:通知安监科修理人员处理。 (4)传感器断线等故障:采掘范围内的传感器断线故障刚好通知该区域电工和带班进步行处理,其他范围地点的传感器断线故障刚好按通风科修理人员、值班科员、科长的依次通知,实行措施进行处理。断线超过1小时应向总工程师汇报,确因传感器本身故障引起的断线应通知通风科修理人员处理,确属采掘单位范围内或自身造成的故障不能维护时,由采掘车间向调度室汇报,支配专职人员进行处理。经专职人员查实属该单位损坏的则由该单位赔偿和支付工资。 (5)必需按上述规范进行调度指挥,并将查办的状况向监控室反馈,以便监控室刚好向上级汇报。否则赐予20-100元/次惩罚,或按上
16、级规定惩罚。 (6)主监控室的清洁卫生由监控值班员负责打扫,主监控室设备由修理人员负责保管;室内的监视机由监控值班员保管,并负责打扫卫生;若发觉损坏或丢失设备设施按原价赔偿。 (二)井下监控设备、设施、电缆的运用维护管理规定 1、井下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包括:甲烷传感器、分站,局扇开停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门传感器,馈电传感器,负压等各类传感器,主机到分站的通迅线,分站到传感器的电缆、接线盒等。 2、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对监控设备、电缆有调剂权,各运用单位必需听从,并建立特地台帐。 3、坚持谁主管的区域由谁负责的原则,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传感器、缆线等损坏、丢失,由该区域单位负责赔偿,并对该
17、单位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4、各单位管辖区域内的监控设备、设施必需实行措施爱护,严防设备进水,传感器、分站运用的爱护罩由安监科统一设计,机电车间制作交供销库房,进行领用。未运用防护罩的扣50元/台,传感器、分站发觉进水的扣100200元/台,造成传感器缺件或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5、电缆接头、分站及开关接口严格按标准要求连接,发觉不规范或失爆状况扣100200元/处。 6、放炮时对甲烷传感器有可能损坏的工作面,由班组长、放炮员将传感器移至放炮不能危及的平安地方,放炮后将甲烷传感器放回原处,并符合安装要求,由当班瓦检员、带班长严格监督执行,否则扣当班放炮员、班组长20元/次,扣当班瓦检员、
18、带班长10元/次。 7、监控修理人员每隔7天必需运用标准气样,按要求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调校1次,并进行报警跳闸试验,其它传感器应按规定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作好记录可查。否则扣修理人员20元/次台。 8、凡是搬迁、修理设备缆线等状况而影响瓦斯监控系统正常监测的必需提前1天向调度室、安监科书面汇报。详细实施状况由调度室向监控室反馈,未汇报的扣10元/次。 9、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缆线等属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觉扣200500元/处,并限期整改。 10、监控设备、设施、缆线的领用管理 (1)各类传感器、分站、主机至分站的通迅线、接线盒、分站至甲烷传感器的监控
19、线、接线盒等等由安监科修理人员负责领用,供销科设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特地帐户,每月报1份给调度室。 (2)运用单位领用时,须出据领料单,经安监科、机电科核实登记报总工程师审批,供销公司和库管员方准发货,否则扣库管员20元/次。若需增加缆线设施等由运用单位提前10天向调度室、机电科申报,待办完手续方可领用。 (3)运用单位不得擅自拆监控线,一经发觉扣200-500元/次。 (4)运用单位的电缆、接线盒需退库时,经库管员验收登记并报安监科、机电科核帐后方可入库,若出现差错,照价赔偿。不准将电缆线存放在车间保管室内,否则扣100200元/次。 (三)瓦斯监控系统的检查、监督管理规定 1、查视平安监
20、控系统的人员每天必需到主控室或辅控室查视,了解驾驭瓦斯改变动态状况,并做好记录以便组织指挥平安生产工作,只看不登记的视为缺席,扣20元/次。 2、凡是配备了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偘,必需每班携带入井,做到随时检查瓦斯改变状况不携带入井的扣50元/人次。每隔6天送通风科校正,否则扣20元/台次。 3、采掘车间带班长必需对所辖区域的监控设备、甲烷传感器、缆线、分站等每班至少巡查汇报3次,发觉问题刚好处理,并将检查处理状况汇报调度室,每缺一次扣10元/次。 4、采掘车间值班电工每班对所辖区域内瓦斯监控设备、设施、瓦斯传感器等进行逐一检查,发觉问题刚好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3次,缺一次扣5元。断线超过3
21、0分钟未处理扣20元/次。 5、全部入井管理人员和瓦检员必需随时对作业范围内及进班途经地点的瓦斯监控设备、设施、传感器等进行逐一检查,发觉问题刚好督促运用单位处理,瓦检员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2次,缺1次扣5元。断线故障达1小时必需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扣50元/次。 6、平安科管理人员及修理人员在上班时间内随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查视,分析瓦斯改变缘由刚好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当发觉瓦斯超限、停电或系统故障接到通知后,必需在20分钟内前往处理,否则扣2050元/次。 7、平安科随时将光学瓦检仪或便携式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职检查,两者读数误差大于0.1%时,修理人必需在4小时内调校完毕,发觉传感器故障
22、时,修理人员应马上入井处理,否则扣10元/台次。 8、调度值班员仔细填写各班有关监控系统检查、汇报的特地记录,并按规定汇报处理,若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有错每次扣10元。若将报警装置声音关闭扣30元/次。 9、相关人员汇报监控系统次数以调度室记录为依据进行考核,月终兑现。若因调度值班员记录有错或不作记录,则扣当班值班人度员。 六、本规定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上级或矿按关规定执行。 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平安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平安监测装置的运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需经过平安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
23、,方可上岗工作,平安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依据矿井通风平安监测装置运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运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肯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平安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平安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需在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限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限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平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需由运用单位,依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平安
24、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用维护工作,运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供应接通井下电缆和限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需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需马上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运用,可接着生产,否则必需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需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短暂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平安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十、如装置监测与人
25、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平安,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刚好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一、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二、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仔细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具体记录各种记录。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建立建全通讯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当保存。 二、对系统实行定期检查发觉的故障以及处理的状况必需进行具体登记备查。 三、对全部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需真实、牢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四、设备、设施
26、维护、保养人员必需查明事故缘由,检修状况都必需进行记录。 五、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需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六、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赐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惩罚并开除矿籍。 七、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需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须要查阅资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借阅。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要求配足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监控系统必需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需具备防雷电爱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4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监控系统
27、设备必需具有“三证一标记”(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记),计量产品还必需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运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视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当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需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必需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限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
28、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 六、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需运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运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七、仔细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刚好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觉瓦斯超限按程序刚好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限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八、平安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需取自被限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限制开关的负荷侧。 九、传感器及分站运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运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需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监控维护、修
29、理人员必需经过特地培训,经考试合各后方可上岗。监限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当发觉异样或故障时,应在2分钟内汇报平安矿长,调度员应刚好调清状况支配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及矿调度。 2、凡应安设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需在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中明确监控分站,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闭锁开关的安设地点、限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限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平安科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进行安装。 3、凡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在开工前,必需由施工运用单位依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的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30、。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 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运用单位负责供应接通电源及限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需有人监控人员在场监护。 4、监控装置必需按产品运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和监控分站防爆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运用,否则,必需马上更换或上井检修。 5、井下装置要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进行一次调试和试断电、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就运用地面空气和标准气样进行调试,甲烷传感器每7天由监测工和瓦检员、机电工在现场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在测试和运用过程中,断电功能失效后,必需马上停止作业头面的
31、施工,刚好处理,处理好后才能复原施工。完毕后必需仔细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6、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需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运用,否则必需停产修复,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需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短暂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必需经矿总工程师书面批准。 7、假如监控装置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在正负0.2%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浓度为准,以确保平安,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监控装置。 8、瓦检员、安检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觉问题刚好汇报通风调度并帮助处
32、理。 9、监控装置应定安排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监控分站必需每天进行防 爆检查,严禁失爆。 10、凡属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电源线、限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区队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在装置拆除时,必需与通风部门联系现场共同进行,因故障检修与监控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须要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需制定平安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在监控维护人员协作下进行检修工作。 11、运用监控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 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12:监控中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8年,井下监控装置故障登记表、设备仪表管理台账、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矿井
33、平安监测重点日报表、矿井通风平安监测运用状况月报、季报等、应长期保存,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消毁任何技术资料。 13、对须要常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只许监控维护工或瓦检员按规定位置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停用监控装置必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 14、采煤工作面从运、回巷门子口至工作面,掘进迎头从开门点到迎头全部监控设备由施工单位看管,被盗或有意损坏的责任者开除矿籍留矿察看的处分,如查不出责任者按发下标准状况由施工单位赔偿,探头被盗:2000元/个,损坏探头:500元/个,探头线被盗:5元/米。区长罚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头均由当班的平安员和瓦检员负责,维护、
34、看管,如当班瓦检员 、安检员未发觉汇报,各处以300元罚款,传感 器线每丢失1米 按20元计罚,传感器线被人为砸断,每惩罚款200元,特别状况除外。 15、各区队的责任管理范围,按通风工区当月划分的范围执行。 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服务矿井平安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运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设施时,必需对平安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限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限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一、 平安监视系统: 在运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
35、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平安监控系统: 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运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3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簇新风流直吹甲烷传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运用单位负责回撤设备及线缆并刚好交
36、回调度室。 三、 监控系统的运用与管理: 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100m,放炮后挂在距迎头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线缆吊挂符合煤矿平安规程标准,此项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回撤及敷设。 2、运用单位应在开工前5天依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出安设监控申请单,交于调度室。掘进巷道从风机至工作面由运用单位敷设,采煤面从分站以外由本单位敷设。 3、机电处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运用单位要赐予协作,机电处要制定甲烷传感器的运用制度、维护爱护措施,确保正常运用
37、。 4、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需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假如采煤工作面采纳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采纳串联通风时必需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感器。 5、全部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需实现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有特别状况除外)其断电范围必需符合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 6、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二日,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必需每月进行调试校正一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需运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试一次,每7天必需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7、平安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0日,必需将井下设备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
38、检修,确需停止运行的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运行。 8、瓦斯检查员完成正常工作的同时还必需检查所管辖的平安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运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比照,当两者误差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刚好实行平安措施并将检测结果报检测值班员及工区,瓦检员应将平安监控设备的运用状况作为汇报内容,仔细填写检查记录。 9、平安监控修理人员必需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刚好处理,协作相关联的单位拿出措施,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做好记录。 10、调度室应有肯定数量的监控设备的材料、零配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平安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 1、平安监控系统中心站每班必需有
39、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仔细监视系统所显示的各种信息,具体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照实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报警后,应马上通知公司值班领导。 2、值班员必需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状况、问题及处理看法的书面报告,并打印平安监控日报表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批。 3、调度监测、监控系统信息的采集要保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去监测室采集数据;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运用打印机打印资料。确因工作须要的数据必需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采集有关资料并签字存档。 五、技术资料: 负责检测的单位及有关单位要根据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以下台帐和报表并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记录还
40、应长期保存。 1、设备仪表台帐2、平安监控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4、巡查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平安监控日报表 7、平安监控设备运用状况月报、季报表 8、矿井平安监控设备布置图 h矿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平安监测监控系统在矿井平安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做到“装备齐全、数据精确、断电牢靠、处置快速”;依据煤炭平安规程、煤矿平安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运用管理规范(aq-1029)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全部矿井。 其次章 系统建设与安装 第三条 各矿井井下运用的全部监控设备必需取得“平安仪
41、表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器具)合格证、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和“ma标记”。 各矿井必需按设备矿用产品平安标记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断电限制器、开停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等关联设备,严禁运用未联检的设备。 第四条 井下的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必需单独设立平安监测监控章节,对平安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设地点位置,信号电缆、电源电缆敷设,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限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单独绘制监测装置布置图、断电图。 第五条 传感器的安装(拆除)严格执行通知单制度,通知单由矿通风区依据设计、井下采掘布置、通风状况提前下发至矿监控队
42、,安装通知单必需注明传感器安装地点、安装时间、吊挂位置、报警值、断电值、断电范围等,由监控队组织安装。拆除通知单必需注明拆除地点、拆除缘由等。拆除通知单必需注明传感器拆除地点、拆除时间、拆除缘由等,安装断电限制系统时,机电部门必需依据断电范围要求,供应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限制线,详细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通知单样表见附表传感器安装通知 单、传感器拆除通知单。 第六条 平安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需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平安监控设备供应专用供电电源。 第七条 与平安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限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需与平安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
43、修与平安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须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需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平安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井下采、掘工作面传感器安装完毕后,确认传感器、断电器正常工作,由监控队和运用单位现场办理交接手续,设备、线缆、牌板等正式移交运用单位管理,监控队负责日常监管、检修、维护等工作。 第九条 监控设备下井安装运用前,必需按产品运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地面试验场所进行安装、调试和测试,测试合格并在试验场所试运行至少48h后方能下井安装运用。 第十条 各矿井在新开工作面或作业地点平安监控系统设备安设、线缆吊挂前,在标准化方面应提前设计、制定安排,监控队做好设备及线缆运用台账,要求
44、一巷道一台账,做到设备及线缆的发放、回收数量清晰明白,牌板、标记牌等发放、回收有帐。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 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设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以及断电范围,严格执行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平安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运用管理规范(aq1029-2023)、煤矿平安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23)、山西省、两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介休洗煤厂和有附属洗(选)煤厂的矿井要将洗(选)煤厂的日常瓦斯管理纳入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煤仓上方、封闭的地面机房内上方、封闭的地面煤仓下口、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等瓦斯浓度较高的地点设置甲烷传感器。 传感器的报警、断
45、电、复电值、断电范围符合aq1029的规定,传感器的调校每七天进行一次。各矿井附属洗(选)煤厂应设监控终端,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瓦斯传感器要与矿井平安监控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上传。 第十三条 井下监控分站在沟通供电电源停电后,监控分站的后备直流电源在满负载状况下必需保证不小于2小时的连续供电。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井下平安监控装备调校、检修规定。瓦斯传感器每7天必需运用空气样和标准瓦斯气样井下现场调校一次,每一年检定一次。其余传感器按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检定、标校(调校)。“三闭锁”功能必需每7天井下测试一次,并有记录查询。瓦斯传感器井下调校(断电试验)前,各矿井应提前一天上传调校数量、地点等至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监控值班室。瓦斯监控主机、监控分站、通讯设备、传输接口、ups电源等其它设备必需每月检测一次。必需对上述各项调校、检修工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核查。传感器井下调校(断电试验)上报表见附表瓦斯传感器调校(断电试验)上报表、井下瓦斯传感器调校、断电测试 记录“三闭锁”测试记录表见附表平安监测监控系统“三闭锁”测试记录表 第十五条 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瓦斯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