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2928806 上传时间:2023-06-16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3.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1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是新型建材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矿井新型建材的开辟和矿 物的综合利用。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现场管理。一、部门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第3条 落实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 安全意识。第4条 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第5条 监督落实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第6条负责对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第7条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第8条 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 过

2、程中的问题。第9条 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劳动合同,并监督执行。第10条 负责本单位的设备(设施)、车间、场地、库房的安全管理, 落实防火措施。二、责任追究第11条未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第12条未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范,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2条未参预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新型建 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3条 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 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4条未按要求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各种设备技术资料及检修 档案的,新

3、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5条未到生产现场解决技术问题的,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 任。第16条未开展技术革新,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7条未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 责任。第18条 未参加厂内各类事故的处理并分析事故原因的,新型建材厂 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19条 未监督、检查厂内产品生产,对产品质量提供技术资料的, 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2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赋予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 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

4、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第21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赋予新型建材厂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妨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 资料的。第22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 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象的,新型建材厂技术员负直接责任。第23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赋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

5、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现场安全管 理全面负责。必须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 规范。第2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 程。第3条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4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第5条在生产过程中浮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汇报, 危及安全及危害职工身体健康时应住手生产,即将采取措施。第6条 保证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及工作质量。第7条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8条带领全班人员组织参加班前会。第9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

6、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 安排人作业。第1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 范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12条 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3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新型建材厂班组长 负直接责任。第14条未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或者主要责任。第15条浮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整改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直接 责任。第16条 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新型建 材厂

7、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17条 本班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8条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班前会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直接责任或者管理责任。第19条 生产中安全设施不完善,粉尘超标而不住手作业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2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赋予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 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第21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赋予班组长降级直至开 除的纪律

8、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妨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 和资料的。第22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者损失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 直接责任。第2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新型建材厂班组 长或者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象的,新型建材厂班组长负直接 责任。第2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赋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质检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

9、量的配比检测工作。必须熟悉产品质量法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知 识并依法经过培训,胜任本职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3条 严格遵守产品检测操作规程,产品经质检员检测合格后,出具 产品合格证。第4条 负责新型建材厂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第5条 保管、维护好检验用具,保证正常使用。第6条在生产中浮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汇报,不得 隐瞒。第7条 做好安全自保、互保工作,正确行使职工“六项权利”。第8条 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9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第10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

10、行为。二、责任追究第11条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的,质检员负直接责任。第12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质检员负直接责 任。第13条 出具产品虚假合格证的,质检员负直接责任。第14条未及时进行监测,导致不合格产品出厂,对用户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质检员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5条检验用具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者不能使用的,质检员应负 直接责任。第16条 未做好安全自保、互保工作,正确行使职工“六项权利”的, 质检员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7条 未按要求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质检员负直接责 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8条未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

11、的,质检员负主要责任。第1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赋予质检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第2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质 检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象的,质检员负直接责任。第21条 对上述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 有关法律规定,赋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操作工是新型建材厂生产设备的操作者,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的操作运行工作,必须熟练掌握

12、相关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知识并依法 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操作规 范。第2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3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第4条熟悉厂设备的结构、性能及运行原理,掌握操作规程。第5条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熟练掌握生产设备控制系统的使用要求, 严格按照不同产品的配比要求进行生产。第6条执行运行巡视制度,如浮现故障,按停机程序及时停机,汇报 处理后及时恢复生产。第7条在生产过程中浮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汇报,不得隐瞒。第8条协助维修人员搞好维修,能够准确提供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维 修工作顺利

13、进行。第9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10条 做好自保、互保工作,正确行使职工“六项权利”。第11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二、责任追究第12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操 作规范的,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操作工负直接责 任。第14条 未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的,操作工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5条不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及运行原理,未掌握操作规程, 技术考试不合格的,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16条不熟悉生产工艺流程,未掌握生产设备控制系统的使用要求, 造成设备损坏、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17条未执行运行巡视制度,

14、浮现故障,未按停机程序及时停机, 造成的一切损失,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18条对于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不汇报的,操作工负 直接责任。第19条检修工作中,操作工未能准确提供设备运行情况,延误检修 时间的,操作工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20条 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伤害的,操作工负直 接责任或者重要责任。第21条 未做好自保、互保工作,不正确行使职工“六项权利”的, 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22条 违章操作,导致自身或者他人受伤害的,操作工负直接责任。第23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 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赋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

15、 事责任。销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销售员负责新型建材产品和电厂粉煤灰的销售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3条按时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第4条 负责新型建材厂产品的销售工作。第5条 掌握产品的品种,熟悉产品的性能及使用范围。第6条 在销售工作中,对客户要热情、服务周到。第7条 按章办事,正确行使职工“六项权利”。二、责任追究第8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销售员 负直接责任。第9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和各项管理制度,销售员负直接责任。第10条 未按时参加业务培训的,销售员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1条 未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负直接责任。第12条 销售员未掌握产品性能、误导用户使用,造成损失的,销售 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3条销售工作中对客户进行刁难,造成的一切后果,销售员负主 要责任。第14条未按章办事,未正确行使职工“六项权利”的,销售员负直 接责任。第15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赋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第13条 未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第14条 未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的,

17、新型建材厂负新 直接责任。第15条 对本单位各岗位持证上岗情况未监督,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 任。第16条对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不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第17条未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 用品的,新型建材厂负主要责任。第18条未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新型建材厂负主要责任。第19条未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劳动合同,新型建 材厂负主要责任。第20条 本单位的设备(设施)、机房、库房的安全管理浮现问题,造 成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害的,新型建材厂负主要责任。第2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 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经济处罚。新型建

18、材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厂长是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矿井喷浆配 料供应、电厂粉煤灰开辟利用、处理的生产管理,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生 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负责组织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 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第4条组织编制本厂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检修安全技术 措施、生产作业规程,批准后贯彻实施。第5条 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动态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第6

19、条 负责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第7条搞好设备的定期、日常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第8条按时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定时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传 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第9条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劳动合同并监督执行。第10条 负责对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 理。第11条 组织搞好本单位的设备(设施)、车间、场地、库房的安全管 理。第12条 组织落实贯标工作,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第13条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按程序汇报,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第14条 不断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

20、水平。第15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第16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进行安全管理交接。第17条 工作中尽职尽责,时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制止“三违”。二、责任追究第18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 范,新型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任。第19条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 进行考核的,新型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第20条 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新型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任。第21条未组织编制本厂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及检修安全 技术措施、生产作业规程,未贯彻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新

21、型建材厂厂长负直 接 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第22条 在生产过程中,未实施动态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的,新 型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任。第23条 未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劳动合同的,新型 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任。第24条未按时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 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问题的,新型建材厂厂长负 直接责任。第25条 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经济损失,新型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26条未组织对设备进行定期、日常检修,造成事故的,新型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第27条 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者安排无证人

22、 员上岗的,新型建材厂厂长负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第28条本单位的设备(设施)、车间、场地、库房管理浮现安全问题, 新型建材厂厂长负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第29条未组织落实贯标工作,影响矿井审核的,新型建材厂厂长负 直接责任。第30条 对发生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赋予新型建材厂厂长 降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原因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妨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 资料的。第31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新型建材厂厂长负直接责 任。第32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赋予新型建材厂厂

23、长警告处分;造成严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征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第3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安全审查中,新型建材厂厂长或者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象的,新型建材厂厂长负 直接责任。第3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新型建材厂 厂长负直接责任。第35条未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护,按照有关法律进 行处罚、赋予新型建材厂厂长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第3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 应

24、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 事责任。新型建材厂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副厂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分工范围内的工 作全面负责,必须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 生产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 范。第2条协助厂长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搞好 考核工作。第3条协助厂长落实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 员安全操作技能。第4条组织厂内生产,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加强成本管理。第5条 在生产中浮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采取措施预防。第6条监督、检查

25、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确保质量符合要求。第7条 落实设备的定期、日常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第8条 监督现场工作人员按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第9条 落实矿、本单位安全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第10条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监督、落实职工正确佩戴和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第11条 落实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第12条 做好本单位的设备(设施)、车间、场地、库房的安全管理工 作。二、责任追究第13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 范,新型建材厂副厂长负直接责任。第14条未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新型建材 厂副厂长负直

26、接责任。第15条未落实职工安全培训计划的,副厂长负直接责任。第16条未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成本超标的,副厂长负直接责任。第17条对生产中浮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副厂长负直接责任。第18条 未监督、检查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副厂 长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19条 未对设备的定期、日常检修,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副厂 长负直接责任。第20条 现场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浮现“三违”现象的,副厂长负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第21条未落实矿、本单位安全会议精神,不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 的问题,副厂长负直接责任。第22条未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副厂长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 责任。第23条 本

27、单位的设备(设施)、车间、场地、库房的安全问题,副厂 长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第24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新型建材厂副厂长警告处分;造成严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第25条发生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赋予副厂长降级直至开 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妨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 资料的。第26条在事故调查处

28、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 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象的,新型建材厂副厂长负直接责任。第27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 有关法律规定赋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新型建材厂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技术员是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技 术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 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 范。第2条参预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协助考核。第3条 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培

29、训,不断提高从业人 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第4条 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各种设备技术资料及检修档案。第5条 深入现场,解决生产中浮现的技术问题,确保设备正常、安全 运行。第6条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开辟新产 品,利用新成果提高生产率,改善设备技术状况,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第7条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第8条参加厂内各类事故的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负责制定预防措施。第9条 监督、检查厂内产品生产,对产品质量提供技术资料,确保质 量合格。第10条 指导工作人员按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